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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mous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an 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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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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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有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的意见
鉴于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已变 更为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并拟 计划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满足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及资产重组涉及公司 治理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已向公司 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公司董事会同意接受上述董事的辞职申请,同意该董事责 任至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解除。第六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段东辉、余应敏、赵立仁、孙谦、孙静为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其中段东辉、余应敏为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河南 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的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以下意见:
1 、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段东辉、余应敏、赵立仁、孙谦、孙静 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根据段东辉、余应敏、赵立仁、孙谦、孙静五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都具 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个人简历未发现 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也不存 在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任职资格均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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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 计为 3100 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我们认为事项的决 策程序合法,上述计提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 有合理性。
四、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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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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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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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有效抵御和防范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增强自 身的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丁永生 杜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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