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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Elevator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3
Apr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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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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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2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11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8%)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张建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0.22%)。
2、持有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1,58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6%)的董事顾月江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39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3、持有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1,58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6%)的董事孙建平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39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4、持有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 彪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
| 张建林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2116800 | 0.88% |
| 顾月江 | 董事 | 1587600 | 0.66% |
| 孙建平 | 董事 | 1587600 | 0.66% |
| 李 彪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75000 |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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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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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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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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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 |
|---|---|---|
| 张建林 | 529200 | 0.22% |
| 顾月江 | 396900 | 0.17% |
| 孙建平 | 396900 | 0.17% |
| 李彪 | 93750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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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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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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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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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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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期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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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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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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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建林、顾月江、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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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李彪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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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本人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25%;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若发行人上 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2021年7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 自动延长6个月;
(4)若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承诺锁定的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规范诚信履行义务;
-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7)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 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8)以上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2、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建林、顾月江、孙建平、李彪持 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1)若本人拟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发
行人股票,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 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 息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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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减持事宜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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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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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实现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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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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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签署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及《关于持股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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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真实、有效,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函的内 容、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就股份的限 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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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未 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林先生、顾月江先生、孙建平先生、李 彪先生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 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东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 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张建林先生、顾月江先生、孙建平先生、李彪先生分别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