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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Elevator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May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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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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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1-028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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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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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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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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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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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5 月18 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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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 月18 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 月18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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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迎宾大道518 号苏州湾艾美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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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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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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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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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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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5 人,代表股份153,27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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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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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18 人,代表股份145,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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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0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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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57人,代表股份8,205,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6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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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4 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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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50,2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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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7 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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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4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98%。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7 人,代表股份8,205,0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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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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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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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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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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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153,27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50,2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3,27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50,2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3,27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50,2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3,27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50,2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269,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964%;反对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44,7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2%;反对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269,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964%;反对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44,7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2%;反对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144,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72%;反对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8%;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44,7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2%;反对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2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徐津、苏州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尹金根、张建林、孙峰、孙建平、顾月江、李彪回避表决,上 述股东合计持有129,124,800股。
-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27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50,27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虞中敏律师、于凌律师出席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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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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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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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