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eneral Elevator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22, 2021

55896_rns_2021-04-22_4eac2a69-edef-4363-9d55-ae0c0207634e.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能够按照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按 时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 行2020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的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 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我们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 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认为信永 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 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 永中和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雪华 周喻 赵芳

2021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