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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byte Technology Inc.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un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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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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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股权激励计划对象、 数量、行权价格和确定首次授予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6 月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4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 年4 月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 年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1 年4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4 月23 日至2021 年5 月6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 录。2021 年5 月7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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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4、2021 年5 月12 日,公司召开2020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6 月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 的授予对象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 年6 月 1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6 月1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对象、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8 名激励对象,现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认购公 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 由118 名变更为110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人数不变更,为30 名。其次,根 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或股票期权行权等待期内,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2021 年5 月12 日,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决议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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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09,600,000 股为基数计算,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人民币32,880,000 元(含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5 月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5 月27 日。根据本次分红派息实施结果, 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0.5 元/股调整为20.2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由41.00 元/份调整为40.70 元/份。
上述调整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本次调整股权激励激励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 勉尽责,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以 2021 年6 月1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0 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140.288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30 名激励对象授予35.072 万份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0.20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0.70 元/份。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1 年6 月1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0 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40.288 万 股限制性股票和30 位激励对象授予35.072 万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为20.20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0.70 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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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1 年6 月1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0 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40.288 万股限 制性股票和30 名激励对象授予35.072 万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0.20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0.70 元/份。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 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对象和价格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 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 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振邦智能和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 满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 照《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 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 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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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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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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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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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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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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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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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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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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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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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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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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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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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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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6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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