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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byte Technology Inc.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y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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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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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40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 “ ” 励计划》 、 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公告。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内部公 布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23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止。公示时间不少 于 10 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其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