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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PHARMATECH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May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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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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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77元/股调整为14.63元/股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1日,公司公告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等相关文件,就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
3、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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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6)。
4、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
5、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2025年7月5日及2025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公告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
\mathrm {P} = \mathrm {P} _ {0} - \mathrm {V}
$$
其中:$\mathrm{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mathrm{V}$ 为每股的派息额;$\mathrm{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mathrm{P}$ 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 14.77 - 0.11 - 0.03 = 14.63 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4.77元/股调整为14.63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相应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由14.77元/股调整为14.63元/股。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