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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Aug 3, 2012

54385_rns_2012-08-03_49c47a30-5977-42b9-b06a-9cc40210c5d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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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本次规划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 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独立董事:潘峰、李安定、曲选辉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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