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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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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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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5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与泰兴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三元前 驱体、四氧化三钴与配套镍钴锰锂原料体系的循环 经济产业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 ” “ ” 为推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格林美 、 公司 )新能源全生命周 期循环价值链模式在长三角的应用,推动公司新能源材料形成“荆门+泰兴+福安” 一主两副的三元前驱体制造格局,夯实公司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等新能源材 料的全球核心地位,推动公司“十四五”突破300亿产值战略目标的实现,近日, “ ” 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格林美(江苏)、 “ ” “ ” 乙方 )与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泰兴经开区管委会 、 “甲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格林美(江苏)在江 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以报废动力电池原料为主导,以循环经济低碳产业模式,建 设新能源材料项目与配套原料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形成年产3万吨新能源汽车 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用三元前驱体生产项目、1万吨高性能四氧化三钴、2.5万吨高 纯镍钴锰原料、3,000吨磷酸锂原料以及提档升级园区的绿色、安全、创新与智 能制造水平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新能源材料与配套 原料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投资协议》。双方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生态优先、绿 色发展”的新发展理念,是深入践行“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国家战略的 重大举措,将有效助力打造长江经济带新能源材料低碳产业模式,为江苏省和泰

兴市的循环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下属公司与泰兴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与配套镍钴锰 锂原料体系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泰兴经济开发区位于长三角地理中心,始建于1991年,是江苏省首批13家省 级开发区之一,也是全国最早的专业性精细化工园区之一,是江苏乃至中国的优 势化工聚集区,园区内酸、碱、蒸汽等基础原料丰富,环境治理设施等各种配套 设施完备,园区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火炬计划泰兴精细专用化学品特色产业基 地”“全球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合作基地”“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知 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 精细化工产业试点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 地”“中国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单位”等,是三元前驱体等化学产品的良好制造 区域。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情况

1、乙方拟利用其位于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8号的已有土地,投资 18亿元,以报废电池原料为主导,采用循环经济模式,形成年产3万吨锂电池用 多元前驱体、1万吨高性能四氧化三钴、年产2.5万吨高纯镍钴锰原料与3,000吨磷 酸锂原料,副产5万吨无水硫酸钠,并提档升级园区的绿色、安全、创新与智能 制造水平,建成江苏省国家级镍钴锰锂锂电池原料循环利用与钴产品绿色制造高 值化利用工程研究中心的研发平台;

2、乙方计划该项目在2021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6月前完成3万吨锂电 池用多元前驱体项目建设,2023年12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

(二)配套支持

1、甲方负责将水、电、蒸汽、排水、排污、通讯等各项公用工程配套至乙 方企业界区边,并积极协调园区企业酸碱供应管道网络直接到园区。 2、行政服务支持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规划立项、项目建设、安环评价、行政许可等 相关手续;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组织完成项目所需的安环等相关手续的提 档升级论证,保障本项目落地建设。

(2)甲方为乙方参照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一企一策”出台优惠 的投资促进政策;

(3)甲方协助乙方争取省、市、区的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力扩容手续;

(5)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国家、省市各类人才激励及创新政策支持。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双方签署投资协议,公司将依托泰兴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的优势,尤其 是利用该化学园区的酸碱、蒸汽等原料优势和环境治理设施优势,以电池废料为 主体原料,采用循环经济模式,新增年产3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用 三元前驱体生产项目、1万吨高性能四氧化三钴、2.5万吨高纯镍钴锰原料、3,000 吨磷酸锂原料,不仅将公司前驱体材料产能规模扩容落实到20万吨/年以及将公 司四氧化三钴总产能扩大到年产30,000吨以上,满足2022年市场增长的产能需要 以及公司中长期产能需要,而且新增2.5万吨高纯镍钴锰原料、3,000吨磷酸锂原 料,成为继公司荆门园区之后的第二大镍钴锰化学原料制造基地,还有效回收了 锂资源,形成年产3,000吨磷酸锂原料的制造能力,将有效保障公司前驱体产能 释放所需要的镍钴锰原料需要,有效稳定公司三元前驱体的整体毛利率。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荆门+泰兴”两大核心的镍钴锰锂原料体系制造 基地以及“荆门+泰兴+福安”等三大三元前驱体制造基地,有效构建公司“荆门+ 泰兴+福安”一主两副的三元前驱体制造基地,形成前驱体20万吨/年的总产能以 及12万金属吨的镍钴锰原料总产能,有力保障三元前驱体产能所需的镍钴锰原料 体系总量。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泰兴园区将形成年产三元前驱体3万吨、年产四氧化三 钴2万吨、年产钴酸锂5,000吨、年产钴片2,000吨以及年产2.5万吨高纯镍钴锰原

料、年产3,000吨磷酸锂原料,园区年产值将达到100亿以上,将成为继公司荆门 园区百亿产值园区后又一个百亿产值园区,有效推动公司“十四五”突破300亿产 值战略目标的有效实施,大幅提升公司的新能源材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 力。

本协议约定,本项目将采取循环经济模式,以动力电池废料为主体原料,实 施镍钴锰锂资源的化学回收和三元前驱体材料的再制造,良好地与公司无锡园区 动力电池回收拆解/梯级利用形成“物理工序(无锡园区)+化学工序(泰兴园区)” 的连锁协同对动力电池和电池废料实施完整的综合回收利用,拉通公司在长三角 “ — — ” 电池回收 原料再造 材料再造 的新能源循环产业链,并提档升级园区的绿 色、安全、创新与智能制造水平,建成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材料低碳产业示范园区、 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材料制造中心、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材料创新中心、世界一流的 循环经济教育示范与工业旅游基地,打造新能源材料低碳发展模式引领、绿色技 术创新驱动、高端人才云集的长江经济带低碳发展示范标杆,为江苏省和泰兴市 的循环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将不断夯实公司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 制造领域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十 四五”突破300亿产值战略目标的实现,助力“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国家 战略的实现。

公司泰兴园区是公司在长三角化工聚集区布局的化学体系园区,当前已经形 成年产10,000吨四氧化三钴和年产2,000吨钴片的制造能力,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 源基地。公司无锡园区是公司在长三角布局的动力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回收基 地与三元正极材料制造基地,目前已经形成年产10,000吨高能量密度三元材料制 造能力和年回收处理5万套退役动力电池的能力,正在新建年回收处理10万辆新 能源汽车与10万吨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等项目。2020年,公司全资下属 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被纳入工信部发布的符合《新能源汽车废 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27家企业名单中,是江苏省唯一入选新 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

泰兴经开区管委会积极配置资源,为公司提供行政服务支持,有利于降低公 司的生产经营成本,促进项目顺利达到预期目标。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在项目具体实施进度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

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 2、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格林美(江苏)与泰兴经开区管委会共同签署的《新

能源材料与配套原料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