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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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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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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4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1-028),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 市方案的议案》《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 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 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 力的议案》《关于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 案》《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分拆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关于无偿许可江西 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6 日,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与关联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公 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 丰源”)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提议将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分拆所 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格林美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 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 益的议案》《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关于江西格林循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分拆目 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分拆 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关于无偿许可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公司注册商标的议案》与 2021 年 4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调整与关联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普 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丰源持有公司股份 474,529,720 股,持股比例:9.92%。公司董事会认为汇丰源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 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新增《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 上市方案的议案》《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 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 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 能力的议案》《关于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 议案》《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分拆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关于无偿许可江 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与关联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临时提案外,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 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 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

  • 7、出席对象:

(1)凡2021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 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7、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8、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 案》;

10、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 市方案的议案》;

11、审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12、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 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 权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 议案》;

16、审议《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 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19、审议《关于确认本次分拆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20、审议《关于无偿许可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注册商标 的议案》;

2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2、审议《关于调整与关联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第1至7项提案已经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8项提案已经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9至20项提案已经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21、22项提案已经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5、8至2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第9至20项提案,欧阳铭志先生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以下1-22项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9.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议案》
10.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0.01 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0.02 发行数量
10.03 发行对象
10.04 发行方式
10.05 发行上市时间
10.06 定价方式
10.07 承销方式
10.08 承销费用
10.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10 上市地
10.11 决议有效期
10.12 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0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
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12.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
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13.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
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14.00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15.00 《关于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
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16.00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7.00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分析的议案》
1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19.00 《关于确认本次分拆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20.00 《关于无偿许可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公司注册商标的议案》
2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2.00 《关于调整与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

  •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 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5月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系人:欧阳铭志、程青民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 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 4、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 提议函》。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

  • 林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和9:30至11:30和下 午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表示以下1-22项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9.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10.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0.01 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0.02 发行数量
10.03 发行对象
10.04 发行方式
10.05 发行上市时间
10.06 定价方式
10.07 承销方式
10.08 承销费用
10.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10 上市地
10.11 决议有效期
10.12 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0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
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
案》
12.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
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13.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
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14.00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15.00 《关于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
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16.00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7.00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
行性分析的议案》
1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19.00 《关于确认本次分拆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20.00 《关于无偿许可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议案》
2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2.00 《关于调整与关联方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

“ ” “ ” “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 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 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