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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zhou Yihao New Materials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Nov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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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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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1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18日 (星期一)15: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 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

  •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5
3.01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3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4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3.05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3.00(3.01-3.05)需逐项表决,提案 3.00 下的子议案 3.01 为特别提案,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提案2.00是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9:0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 3、登记地点、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LIU LEI

联系电话:0797-8339625

传真:0797-83341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41000

5、其他事项:

  • (1)本次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 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4)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操作 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 1、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76

2、投票简称:逸豪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5
3.01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3.02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3.03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
3.04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议案》
3.05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3 年12 月18 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

  • 30—11:30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12 月18 日(星期一)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

  •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赣州 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 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
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3.01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3.03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3.04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
案》
3.05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案》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 目里划“√”,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或两 种以上意见,否则该表决票作废;

  •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

  • 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委托日期:

附件3: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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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 年12 月14 日16:30 之前以信函、邮件或传真 方式送达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