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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Sep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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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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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甘肃工程咨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 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运作》的 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 观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 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 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 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 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 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 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 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
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七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 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 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 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 险。
第九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 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 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 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 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十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 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 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 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 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 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 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 和组织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
第十三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 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相关人员,对
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子公司、职 能部门的提问,各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办公室进行回复内容的起草,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 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公司董事 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 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办公室 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