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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Feb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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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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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8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578,088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995.04元,扣除本次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50,618.8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751,049,37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永证验字(2023)第210028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31,655.91 30,100.00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6,091.34 15,900.00
3 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30,516.12 30,000.00
合计 78,263.37 76,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 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55,902,186.32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为55,902,186.3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301,000,000.00 55,902,186.32 55,902,186.32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59,000,000.00 - -
3 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300,000,000.00 - -
合计 760,000,000.00 55,902,186.32 55,902,186.32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并公告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上述"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自2022年8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议案之日至2023年11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8,950,618.81元(不含税)。

截 至 2023年 11月 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508,092.53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60,922.7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募集资金直接扣除或支付金额(不含税)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拟置换金额(不含税)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8,254,716.98 8,254,716.98 - -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235,849.05 - 235,849.05 235,849.05
3 律师费用 188,679.24 - 188,679.24 141,509.43
4 证券登记费 83,564.24 - 83,564.24 83,564.24
5 印花税 187,809.30 - - -
合计 8,950,618.81 8,254,716.98 508,092.53 460,922.72

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包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前公司以自筹资金 支付的律师费用47,169.81元(不含税),按照相关规定不纳入本次拟置换金额。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 额 为 55,902,186.32元 , 置 换 预 先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金 额 为 460,922.72元,合计金额为56,363,109.04元。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6,363,109.04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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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 次置换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4)第31001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12月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 年11月2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1.《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鉴证报告》;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