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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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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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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779 证券简称:三毛派神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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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相关方 | 交易对方名称 |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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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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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并对本预案及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 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预案及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保 证本预案及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评估或估值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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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甘肃国投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 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甘肃国投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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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向甘肃国投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 的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工程咨询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甘肃国投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三毛集团变更为甘肃 国投,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 构成重组上市。
二、标的资产的预估和定价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相 关资产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和定价方法如下:
标的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为控股型企业,其所拥有的资产全部为 长期股权投资,不具有通过经营自有业务独立获取利润的能力,故被评估单位管 理层无法提供基于其自有业务的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因此标的公司母公司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标的公司下属 8 家全资子公司,其中省建院、水利院、城乡院、土木院、建 设监理、交通监理和乾元公司 7 家全资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招标集团由于所拥有的资产主要也是 长期股权投资,因此招标集团母公司选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招标集团下属 6 家子公司中 4 家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其 余 2 家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预估值为 221,877.30 万元。参照上述预估值,交易双方初步商定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221,877.30 万元。
本预案中标的资产相关预估值数据尚未经正式评估确认和甘肃省国资委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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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案,与最终评估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涉及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一)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前 60 个交易日、前 1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 单位:元/股 | ||
|---|---|---|
|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 交易均价 | 不低于交易均价的90% |
| 前20个交易日 | 12.62 | 11.37 |
| 前60个交易日 | 13.24 | 11.92 |
| 前120个交易日 | 15.41 | 13.87 |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充分考虑双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1.37 元/ 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本次 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现金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二)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11.37 元/股和拟购买资产初步交易 作价 221,877.30 万元计算,本次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 195,142,744 股(不足一 股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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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最终的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的最终成交价为依据,由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现金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为应对资本市场整体波动以及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二级市场股价波动,造成的 上市公司股价涨跌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具体参见本预案“第 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四)发行股份情况” 之“4、调价机制”。
(四)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甘肃国投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中,股份锁定期安 排如下:
1、甘肃国投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因未实现利润承诺而由上市公司回购的情形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甘肃国投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2、锁定期届满时,若甘肃国投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 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则锁定期延长至上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3、本次交易前,甘肃国投及所控制的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自本次交易 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4、股份锁定期限内,甘肃国投及所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票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而新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5、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甘肃国投同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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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执行。
四、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盈利切实可靠,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广 大股东的利益,甘肃国投确认将对工程咨询集团未来利润承诺期的净利润作出承 诺和补偿安排。就利润承诺和补偿安排具体事宜,三毛派神已和甘肃国投签署《业 绩承诺补偿协议》,具体参见本预案“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之“二、本次交易 ” “ ” 的具体方案 之 (六)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甘肃国投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并直接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超过 5%。根据本次交易预估值测算,甘肃国投在交易完成后将成为上 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工程咨询集团未经审计的模拟 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预估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三毛派神 | 标的公司 | 预估作价 | 对应指标占比 |
| 资产总额 | 63,506.20 | 339,248.00 | 221,877.30 | 534.20% |
| 资产净额 | 29,808.45 | 123,908.65 | 221,877.30 | 744.34% |
| 营业收入 | 27,962.05 | 163,581.64 | 585.01% |
注:1、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及资产净额依照 2018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依照 2017 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2、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 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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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取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自上市起至 2002 年,控股股东一直为三毛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甘 肃省国资委。2004 年上市公司控股东变更为开开实业,实际控制人变为上海市 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 年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通过非 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之后,原第二大股东三毛集团持股比例上升,重新成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甘肃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三毛集团变更为甘肃国投,实际控 制人仍为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前后,虽然控股股东发生了变更,但实际控制 人没有变更,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60 个月内,向 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性变化的, 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自 2007 年变更至今已经超过 60 个月,因此根据《重组 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将不构成重组上市。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要求,“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 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人。
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及股票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 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381,583,764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东所持公 司股份为 133,668,081 股、持股比例为 35.03%,不低于 25%。因此,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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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11.37 元/股和拟 购买资产预估作价 221,877.30 万元计算,本次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 195,142,744 股。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 股东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三毛集团 | 28,472,568 | 15.27% | 28,472,568 | 7.46% |
| 甘肃国投 | 24,300,371 | 13.03% | 219,443,115 | 57.51% |
| 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 限责任公司 |
7,681,801 | 4.12% | 7,681,801 | 2.01% |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
6,237,852 | 3.35% | 6,237,852 | 1.63% |
| 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 责任公司 |
5,698,488 | 3.06% | 5,698,488 | 1.49% |
| 赵建平 | 5,000,000 | 2.68% | 5,000,000 | 1.31% |
| 王坚宏 | 2,900,900 | 1.56% | 2,900,900 | 0.76% |
| 奇鹏 | 1,899,073 | 1.02% | 1,899,073 | 0.50% |
| 其他股东 | 104,249,967 | 55.92% | 104,249,967 | 27.32% |
| 总股本 | 186,441,020 | 100.00% | 381,583,764 | 100% |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三毛集团,三毛集团的全资股东为 甘肃国投。甘肃国投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毛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15.27%股份,同时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3.03%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 28.31%。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预估作价,甘肃国投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7.51%股份, 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毛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7.46%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 比例 64.97%。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甘肃国投,实际控制人仍为甘 肃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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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毛精纺呢绒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如全毛礼服 呢、全毛哗叽、全毛凡立丁、毛涤薄花呢等。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工程咨询集团业务领域包括建筑、水利工程、市政工程、 岩土工程等多个行业,并形成包含咨询规划、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程施工、 工程监理等工程咨询全过程的一体化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整合甘肃省内工程咨询行业优质资产,充分提 升自身竞争力,为企业长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 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三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甘肃国投认为,本次重组有利于 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 益,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十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决策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 、上市公司的内部决策
2018 年 8 月 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议案。
2 、交易对方内部决策
2018 年 8 月 6 日,甘肃国投召开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三毛派神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并同意 豁免甘肃国投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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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肃国投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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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甘肃省国资委对评估报告完成备案、并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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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未取得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 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 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 上述风险。
十二、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三毛派神及其董监高作出的重要承诺
|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
| 1 | 三毛派神 | 关于上市公司不存 在《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第 39条规定情形的承 诺函 |
本公司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如下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 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 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 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 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 形。 |
| 2 | 三毛派神; 三毛派神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关于不存在《关于 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暂行规定》第十三 |
1、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2、本公司/本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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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
| 条规定情形的承诺 函 |
3、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 3 | 三毛派神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出 具的说明、承诺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 出具的说明、承诺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出具的说明、承 诺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向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全部文件及 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 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 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4 | 三毛派神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 |
1、三毛派神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 出具的说明、承诺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 息、出具的说明、承诺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出具的说明、 承诺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三毛派神已向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全部文 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 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 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人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5 | 三毛派神董 | 董事、监事、高级 | 一、本人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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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
|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管理人员诚信守法 情况的声明与承诺 |
规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 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所列示的情形。 四、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五、本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 处罚案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并愿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
|
| 6 | 三毛派神 | 关于诚信守法情况 的声明与承诺 |
一、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等的规定,最近三年不存在因经营违法违规受到有关主管 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 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 重大诉讼、仲裁。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各项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 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 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
| 7 | 三毛派神 | 关于与中介机构无 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
就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 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本公司声明和承诺,本公司与为本 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
(二)控股股东三毛集团作出的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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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
| 1 | 三毛集团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对本次重组 的原则性意见 |
本企业作为三毛派神控股股东,认为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 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广大 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企业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
| 2 | 三毛集团 |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的声明 |
本企业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成期 间,本企业不存在通过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毛派 神股份的计划。 |
| 3 | 三毛集团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及相关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 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工程咨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 本企业及相关企业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要经营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亦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给予该等业务或活动任何支持。 三、如本企业及相关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要 经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 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企业 及相关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避免 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并确保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上市公司认定本企业及相关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 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及相关企 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注销有关 企业、将产生竞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纳入上市公司或者转让给 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企业及相关企业不再从事 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 同业竞争;如本企业及相关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因同 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利 益。 五、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 救;同时愿意承担因未履行承诺函所做的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 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 4 | 三毛集团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 |
1、不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 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其关联方优于市场第 三方的权利,或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杜绝本企业及所关联方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 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企业及所关 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企业及其关联方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 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 关联交易,本企业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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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
| (1)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 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 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4、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 企业将对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 赔偿。 |
|||
| 5 | 三毛集团 | 关于保持兰州三毛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性的承诺函 |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 领取薪酬,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 外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保证上市公司 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及领取薪酬。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 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和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本企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 部门,建立独立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 策,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 司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 与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 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建立独立和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独立行使 职权并规范运作。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并与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 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与本企业及本企业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 方面完全分开。 四、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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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
|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 产,且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 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以上 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债务供担保。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 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其他企业。 2、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 中国境内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上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子公司与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并承诺 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社会公众股东 的利益。 |
|||
| 6 | 三毛集团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 |
一、本企业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出 具的说明、承诺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 出具的说明、承诺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出具的说明、承 诺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企业已向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全部文件 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 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 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企业承诺,在本次交易中,如本企业所提供或披露 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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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
| 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 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自愿以锁定股 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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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三毛集团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买卖相关证券, 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 为。 2、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况。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未曾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 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三毛派神及其股 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
| 8 | 三毛集团 | 关于与中介机构无 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
主要内容同本节“(一)上市公司三毛派神及其董监高作 出的重要承诺”之“7、关于与中介机构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
(三)交易对方甘肃国投作出的重要承诺
|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
| 1 | 甘肃国投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
主要内容同本节“(二)控股股东三毛集团作出的重要承 诺”之“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 2 | 甘肃国投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 |
主要内容同本节“(二)控股股东三毛集团作出的重要承 诺”之“4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 3 | 甘肃国投 | 关于保持兰州三毛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性的承诺函 |
主要内容同本节“(二)控股股东三毛集团作出的重要承 诺”之“5关于保持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函” |
| 4 | 甘肃国投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 |
主要内容同本节“(二)控股股东三毛集团作出的重要承 诺”之“6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 5 | 甘肃国投 | 关于持有兰州三毛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函 |
1、本企业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 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因未实现利润承 诺而由上市公司回购的情形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 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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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锁定期届满时,若本企业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 的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则锁定期延长至 上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3、本次交易前,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票自本次交易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4、股份锁定期限内,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前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 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新增加的 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5、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 本企业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 期届满后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 6 | 甘肃国投 | 关于重组涉及标的 公司股权不存在限 制或禁止转让情形 的说明 |
1、工程咨询集团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其注册 资本已足额缴纳,其股东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 逃出资等违反股东义务及责任的行为,并已取得生产经营活动 所需的全部业务许可、批准或资质证书,不存在依据中国法律 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2、本企业合法、有效持有工程咨询集团的股权,股权权 属清晰,享有全部的、唯一的、无争议的、排他的权利,不存 在任何权属纠纷和其他法律纠纷,不存在代第三方持股的情 况,不会出现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本企业所持工程咨询集 团股权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3、本企业所持工程咨询集团股权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 的承诺或安排,未以任何形式向他人进行质押,亦不存在冻结、 查封、拍卖、财产保全等权利受限情形,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 在法律障碍,同时,本企业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 三毛派神名下。 4、工程咨询集团历史上的股权转让或增资等法律行为涉 及的相关主体均已履行完毕相关权利义务,该等行为均不存在 瑕疵或争议,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可能主张持有工程咨询集 团股权的情况或被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况。 5、工程咨询集团及其各下属子公司的设立及历次变更均 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或备案登记,不存在以工程咨询集团所持 下属子公司股权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 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工程咨询集团下属子公司 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 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
| 7 | 甘肃国投 |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的声明 |
主要内容同本节“(二)控股股东三毛集团作出的重要承 诺”之“2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声明” |
| 8 | 甘肃国投 | 关于标的资产自有 土地和房产问题的 承诺函 |
1、本企业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积极办理划拨土 地转为出让土地的手续以及有关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办理相应 产权证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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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若因任何原因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无法使用相 关土地、房产,使其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不利影响的,包括但不 限于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导致无法正常使 用该处房屋或土地,由此产生搬迁、停产等经济损失、或因使 用该等房屋或土地被有权的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者被有关当 事人追索产生的损失,本企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 限于协助安排提供相同或相似条件的房屋和/或土地供相关企 业经营使用等),保障各相关企业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以 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对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此而实际 产生的经济损失或者支出的费用,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
|||
|---|---|---|---|
| 9 | 甘肃国投 | 关于不存在《关于 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暂行规定》第十三 条规定情形的承诺 函 |
主要内容同本节“(一)上市公司三毛派神及其董监高作 出的重要承诺”之“2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 形的承诺函” |
| 10 | 甘肃国投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对本次重组 的原则性意见 |
主要内容同本节“(二)控股股东三毛集团作出的重要承 诺”之“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 11 | 甘肃国投 | 关于诚信守法情况 的声明与承诺 |
一、本企业及本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企业及本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 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 三、本企业及本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 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企业及本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五、本企业及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情形。 七、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 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
| 12 | 甘肃国投 |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诚信守法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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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的声明与承诺 | 情形。 二、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 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五、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所列示的情形。 六、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并愿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
||
|---|---|---|---|
| 13 | 甘肃国投 | 关于甘肃省水利水 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对外 担保事项的承诺函 |
水利院对大禹水电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 关支行之间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为此,本企业承诺,如大禹水电不能依约偿还银行借款, 需水利院承担保证责任时,本企业将在水利院所签保证合同约 定期限内代水利院承担保证责任。 |
| 14 | 甘肃国投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 易的承诺函 |
主要内容同本节“(二)控股股东三毛集团作出的重要承 诺”之“7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 |
| 15 | 甘肃国投 | 关于与中介机构无 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
主要内容同本节“(一)上市公司三毛派神及其董监高作 出的重要承诺”之“7、关于与中介机构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
| 16 | 甘肃国投 | 关于未决诉讼事项 的承诺函 |
甘肃国投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针对工程咨询集团下 属子公司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若因本次交易前工程咨询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任何未 决诉讼/仲裁事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被有权法院、仲裁机 构最终判决/裁决承担相关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 全额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
(四)标的公司工程咨询集团作出的重要承诺
|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
| 1 | 工程咨询集 团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 |
主要内容同本节“(一)上市公司三毛派神及其董监高作 出的重要承诺”之“3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的承诺函” |
| 2 | 工程咨询集 团 |
关于甘肃工程咨询 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和客户、供 |
作为工程咨询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诺, 本人与工程咨询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委 托持股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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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
| 应商不存在委托持 股和关联关系的承 诺函 |
|||
| 3 | 工程咨询集 团 |
关于诚信守法情况 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 尚未了结和正在进行的对本企业及下属子公司持续生产经营 或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以及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近期可预见发生的对本企业及下属子 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或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有重大影响的诉 讼、仲裁以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
| 4 | 工程咨询集 团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 易的承诺函 |
主要内容同本节“(二)控股股东三毛集团作出的重要承 诺”之“7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 |
| 5 | 工程咨询集 团 |
关于与中介机构无 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
主要内容同本节“(一)上市公司三毛派神及其董监高作 出的重要承诺”之“7、关于与中介机构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
十三、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 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 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由公司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通过,并取得独 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并将在股东大 会上由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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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 方式行使表决权。
此外,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 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 利益。
(三)确保购买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对于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 计、评估,确保拟收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独立董事将对本次拟收购 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 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 表明确的意见。
(四)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召集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 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保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保证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经表决 通过的议案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提供便利,本公司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 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 使投票权的权益。
(五)标的资产的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在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标的资产在过渡期 间的损益归属情况。相关过渡期间损益归属情况具体参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 ” “ ” 况 之 三、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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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份锁定的安排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甘肃国投对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出具了承诺,具体参见“重 ” “ ” “ ” 大事项提示 之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之 (四)股份锁定情况 。
(七)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甘肃国投对工程咨询集团业绩出具了承诺,具体参见“第 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六)业绩承诺及补偿 ” 安排 。
(八)关于本次重组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44 元、-0.39 元和-0.19 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分别为-0.44 元、-0.39 元和-0.19 元。
本次并购资产为盈利质量优良的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规 模将扩大。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不低于上年度,不存在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情形。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需在最终的审计、评估结果确定后予 以明确。
十四、股票停复牌安排
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连续停牌。根 据深交所规定,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预案并公告、且完成深交所相关问询函 回复后向交易所申请复牌。复牌后,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停复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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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产权变更均是通过国有资产无 偿划转方式进行,非市场化交易,因此,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上市公司与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前后均属于甘肃国投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十六、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声明保 证本预案中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本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 再次召开董事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经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审计、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评估报告后,标的资 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及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十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中德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经中国证监会 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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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三毛派神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预案的其他内容和与本预 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 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造成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尽管公司已经按 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本次交易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 发生异常波动或股票异常交易,相关方涉嫌公司股票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 取消的风险;
-
2、如果本预案通过董事会审议后 6 个月内公司无法就本次交易的决策发出
-
股东大会通知,本次重组面临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若标的公司出现审计或评估工作不能顺利进展、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不能 顺利办理、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等问题,将可能导致重组无法按期进行;
4、由于取得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 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 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可能需重新调整的风险,提 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 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二、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
1、三毛派神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并同意豁 免甘肃国投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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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甘肃国投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
3、甘肃省国资委对评估报告完成备案、并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在取得上述全部批准前,公司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 性,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 重组存在审批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本次交易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预估值为 221,877.30 万元,工程咨询集 团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123,908.65 万元,增值率为 79.07%,增值幅度较大。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但 本次重组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国家 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等情况,导致出现拟购买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 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造成影响,特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风险。
四、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及标的资产预估值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引用 的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仅供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应以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 告为准。具体经审定的财务数据及评估值,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可能与本预案披露数据不一致,提请投资者关注本预案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及预 估值数据存在调整的风险。
五、上市公司前期亏损弥补前无法分红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4,501.13 万元。本次重 组完成后,尽管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但仍可能存在重组后标的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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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弥补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亏损,重组后上市公司在一定 时间内存在无法分红的风险。
六、标的资产相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风险
标的公司提供工程咨询服务的行业为建筑、水利、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建 设行业,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和相关投资单位。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和城镇化建 设持续稳步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大,形成了工程咨询服务行业稳定且日益扩 大的客户群体。但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受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 如果未来我国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 的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技术服务等 工程咨询服务,业务已涵盖至建筑、水利、交通、市政等领域,在业内具有一定 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由于当前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市 场份额较为分散,提供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数量众多,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全行业 市场化竞争程度较高,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领先地位,维护客户资源,将面 临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三)业务来源地域相对集中风险
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征,标的公司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甘 肃省内。未来如果甘肃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放缓,地区内市场竞争加剧,工程 咨询集团来自甘肃地区的业务收入有可能增速放缓,或者甘肃地区以外业务开展 不达预期,将会对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四)专业人才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优秀的员工素质与公司的发展紧密 相关。随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市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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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将日趋激烈。另外,在标的公司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产业链不断延伸,经营规 模持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拓宽,将对人力资源及其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对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强专业技术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需求更加迫切。开放而竞 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使得核心技术人才面临更多的职业选择,存在人才流失的风 险。尽管标的公司目前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团队,专业人才团队尤其是 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并为其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发展平台,建立了一定的激励 机制,但若人才队伍建设无法满足标的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或者发生核心技 术人员的流失,标的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五)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风险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单位提 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 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 标准。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 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 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 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 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 担监理责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但如果未来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出现 质量问题,将对标的公司的市场信誉或市场地位产生负面影响,标的公司存在因 质量控制失误导致承担质量责任的风险。
(六)土地、房产权属风险
标的公司下属公司的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办理完毕相关权属证书或证载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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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更名手续。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如该类土地、房产未能 如期取得相关权属证书或完成更名手续,将可能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产生一 定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甘肃国投出具了《关于标的资产自有土地和房产问题的承诺 函》,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二 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三) 交易对方甘肃国投作出的重要承诺”。
(七)租赁房产风险
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租赁部分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况。尽管标的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已与出租方就该房产租赁事项签署了租赁协议,若出租方在租赁 协议执行过程中违约或提高租金,可能会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带 来不利影响。此外,部分租赁的房产可能存在一定的权属瑕疵,该等权属瑕疵可 能会影响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租赁房产长期稳定的使用。
(八)拟注入资产未来资质转移、更名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在行业涉及较多资质,为了更好地发挥标的公司的整体优势,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能对相关涉及资产进行业务整合工作。在该项工作中, 可能涉及到多项资质的转移、更名事宜。上述整合工作将可能影响拟注入资产后 续业务的正常开展,存在资质转移、更名的过渡期内经营受限以及因此而遭受损 失的风险,将对重组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九)无法继续享有税收优惠的风险
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以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 改委令第 15 号),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部分下属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有关 税收政策”,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所得税优惠有效期至 2020 年。如将来 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动,上述企业无法继续适用相关所得税优惠税率,将会对重 组后上市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十)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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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 别为 50,255.36 万元、54,271.11 万元和 53,235.1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22.37%、23.30%和 25.40%,占比较大。虽然标的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或 下属的投资公司、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等,资信相对良好,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可 能性较小,但随着标的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金额也保持上升趋势,若 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外部经营环境严重恶化导致影响其偿付能力,工程咨 询集团将面临应收账款部分无法收回的风险。
(十一)资质到期不能延续的风险
我国对工程咨询业务领域的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技 术服务实行资质准入制度。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人员构成、经营年限等 综合因素,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企业的资质等级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同资质 等级的企业可承接项目的规模不同,资质等级亦是客户进行招标时选择中标单位 的重要标准。
由于工程咨询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接项目的规模受到相应资质等级的限 制,因此如果工程咨询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关业务资质到期不能延续,将对其 项目承接能力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资质到期且不能延续的 风险。
(十二)承担保证担保责任风险
大禹水电分别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和 2016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贷款 4,200 万元和 5,800 万元,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 大禹水电尚有本息共计 8,437.81 万元尚未偿还。标的公司子公司水利院对上述借 款承担担保责任。大禹水电以此借款建设的永昌县西大河二级水电站由于规划原 因已被拆除,在大禹水电无力偿还上述借款时,水利院存在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 风险。2018 年 6 月 26 日,大禹水电与永昌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永昌县西大河二 级水电站关停退出整治补偿协议》,永昌县人民政府因永昌县西大河二级水电站 关停事项将补偿大禹水电 18,349.62 万元。故预计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概率较小。
为避免此风险对标的公司造成损失,交易对方已承诺,大禹水电不能依约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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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银行借款,需水利院承担保证责任时,交易对方将在水利院所签保证合同约定 期限内代水利院承担保证责任。
(十三)诉讼风险
标的公司子公司的未决诉讼和仲裁情况参见第四节“二、工程咨询集团的主 要子公司情况”之“(一)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之“7、行政处罚及 未决诉讼”。若将来标的公司子公司因该诉讼和仲裁被有权法院、仲裁机构最终 裁决承担相关责任,将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对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不 利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案件审理进展,以及相关裁决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甘肃国投出具了《关于未决诉讼事项的承诺函》,参见“重 大事项提示”之“十二 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三)交易对方甘 肃国投作出的重要承诺”。
七、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相关风险
(一)收购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工程咨询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 资产规模、人员团队都将显著扩大。由于上市公司和工程咨询集团的行业特点、 经营模式、管理方法等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工程咨询集团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存 续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运营,但是仍需要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 客户资源、人力资源、财务核算、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优化整合。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以及整合后能否达到预期效果, 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等措 施降低该等风险,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二)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不低于承 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管理层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盈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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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可 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标的公司能否适应未来的行业格 局、市场竞争、技术革新、以及项目订单的获取等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标的公司 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尽管《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 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 险,但如果未来标的公司在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将影 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 实现的风险。
(三)业绩承诺补偿无法实施的风险
依据上市公司与甘肃国投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方以其在本 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总对价(包括股份对价以及交易对方所获得的股份在业绩承 诺期内取得的现金分红、送股或转增股份)作为补偿的上限。对于本次交易的股 份对价,虽然锁定期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且交易对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及减值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股份锁定期延长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但是在 股份锁定期内也存在交易对方通过一定程序将未解锁股份质押和设定其他权利 的可能。因此,若标的公司业绩不佳并触发交易对方的补偿义务时,存在交易对 方无法足额履行股份支付补偿义务的可能,若该等不利情形出现,将损害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提请投资者注意。
(四)双主业运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工程咨询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将在毛精纺面料的研发、生产与经营基础上,增加咨询规划、勘察设计、 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工程咨询全过程的一体化服务业务,形成“毛 纺业+工程咨询业务”的业务架构。
由于毛精纺面料的研发、生产与经营与咨询规划、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 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工程咨询业务分属于不同的行业,拥有不同的客户群体、经 营模式和风险属性,若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不能有效满足各项业务的 发展需要,将可能导致部分或全部业务的发展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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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健康发展和整体业绩水平。
(五)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交易前,甘肃国投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8.31%的股份。本次 交易完成后,按照预估值,甘肃国投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将进一步上升至 64.97%。 尽管上市公司建立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及独立董事等一系列制度, 但控股股东仍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影响公司战略和重大决策, 若权利行使不当则可能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甘肃 国投和三毛集团已出具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上市公司亦将不断完善公司 治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保持公司独立性,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限制性股票相关股份支付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不确定的风
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限 制性股票。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当期取 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由于该等股份支 付费用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实 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因此,限制性股票相关股份支付存在对上市公司业绩 影响不确定的风险。
八、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 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国际、国内政 治经济形势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 股票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上市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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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所引用信息或数据不能准确反映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的风
险
本公司于本预案中所引用的与标的资产所在行业、行业地位、竞争格局等相 关信息或数据,均来自独立第三方研究机构、行业权威机构或相关主体的官方网 站。公司不能保证所引用的信息或数据能够准确反映拟置入资产所在行业、技术 或竞争状态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完整阅读本预案的基 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依赖于本预案中所引用的信息和数据,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
(三)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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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司声明 .................................................................................................................................................. 2 交易对方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 4 二、标的资产的预估和定价 .............................................................................................................. 4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 5 四、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7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7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7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8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 8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9 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10 十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决策和批准情况 ........................................................................................ 10 十二、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11 十三、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1 十四、股票停复牌安排 .................................................................................................................... 23 十五、本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4 十六、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 24 十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24 重大风险提示 ........................................................................................................................................ 25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25 二、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 25 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 26 四、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及标的资产预估值调整的风险 ................................................................ 26 五、上市公司前期亏损弥补前无法分红的风险 ............................................................................ 26 六、标的资产相关风险 .................................................................................................................... 27 七、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相关风险 ................................................................................................ 31 八、其他风险 .................................................................................................................................... 33 目录 ........................................................................................................................................................ 35 释义 ........................................................................................................................................................ 38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 .................................................................................................................... 41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 41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43 三、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 49 四、本次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分析 .................................................................................................... 59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66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67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67 八、本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68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9 一、上市公司概况 ............................................................................................................................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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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69 三、公司最近 60 个月控制权变化情况 .......................................................................................... 74 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76 五、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76 六、上市公司未受到证监会立案稽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77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78 一、基本情况 .................................................................................................................................... 78 二、其他事项说明 ............................................................................................................................ 83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86 一、工程咨询集团基本情况 ............................................................................................................ 86 二、工程咨询集团的子公司情况 .................................................................................................... 95 三、主营业务情况 .......................................................................................................................... 208 第五节 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 ........................................................................................ 243 一、标的资产预估作价情况 .......................................................................................................... 243 二、评估假设 .................................................................................................................................. 243 三、评估方法 .................................................................................................................................. 245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 262 一、发行股份概况 .......................................................................................................................... 262 二、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 262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5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265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265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 266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67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68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的影响 .......................................................................................... 270 七、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 270 第八节 风险因素 ................................................................................................................................ 285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 285 二、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 285 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 286 四、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及标的资产预估值调整的风险 .............................................................. 286 五、上市公司前期亏损弥补前无法分红的风险 .......................................................................... 286 六、标的资产相关风险 .................................................................................................................. 287 七、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相关风险 .............................................................................................. 291 八、其他风险 .................................................................................................................................. 293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95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295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 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95 三、上市公司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安排 .................................................................................. 295 四、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各中介机构关于不存在依据《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 298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和为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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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98 六、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 299 七、相关方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299 八、甘肃国投申请豁免履行权益变动报告披露的承诺 .............................................................. 301 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的计划 .............................................................. 302 第十节 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04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04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305 第十一节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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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简称 | 释义 | |
|---|---|---|
| 预案、本预案 | 指 |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 摘要、预案摘要 | 指 |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
| 重组报告书、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 指 |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 指 | 三毛派神向甘肃国投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 工程咨询集团100%股权 |
| 上市公司、三毛派神、公司、本公 司 |
指 |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三毛集团 | 指 | 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甘肃省国资委 | 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 交易对方、甘肃国投 | 指 |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公司、工程咨询集团 | 指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 指 | 工程咨询集团100%股权 |
| 省建院 | 指 |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城乡院 | 指 |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水利院 | 指 |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司 |
| 土木院 | 指 |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集团 | 指 | 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乾元公司 | 指 | 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交通监理 | 指 | 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建设监理 | 指 | 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大禹水电 | 指 | 甘肃大禹西大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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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上市公司与甘肃国投于2018年8月6日签署 的《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省国 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 |
|---|---|---|
|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 指 | 上市公司与甘肃国投于2018年8月6日签署 的《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省国 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甘肃工程咨询 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
| 评估基准日、审计基准日 | 指 | 2018年3月31日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 | 指 | 三毛派神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 | 指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律顾问、正天合 | 指 |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
| 审计机构、永拓 | 指 |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资产评估机构、中科华 | 指 |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26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修订)》 |
| 《重组规定》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 |
| 《128号文》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 |
| 《财务顾问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 法》 |
| 《暂行规定》 | 指 |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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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顾问业务指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 (试行)》 |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 币亿元 |
| 报告期 | 指 | 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3月 |
| EPC | 指 | 工程咨询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 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 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住建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交通运输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 甘肃省住建厅 | 指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甘肃省政府 | 指 | 甘肃省人民政府 |
注: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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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 、工程咨询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 提出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进一步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 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要求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核心之一为培育 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 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 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 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 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
本次拟并购标的公司是甘肃省内领先的工程咨询类企业,通过本次交易以及 后续的业务整合,是落实国务院对建筑业发展方向的指导意见。同时,受益于工 程咨询行业的良好发展机遇,完成业务重组后的上市公司能够依托资本、技术和 市场优势,准确把握客户需求,迎来自身良好的发展前景。
2 、并购重组是上市公司实现战略转型的选择
上市公司原有主业为纺织业,受行业周期、技术发展、市场竞争和人力成本 上升等多方面的影响,目前原主营业务的发展面临一定的困难,公司也积极利用 资本平台为公司带来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实现业务的战略转型,实现公司跨越 式发展。
资本市场为并购提供了股份支付等多样化的支付手段,为公司战略转型创造 了有利条件,使公司有能力收购其他具有比较优势的公司。公司本次能够有效借 助资本市场手段,并购具有行业优势、技术优势和竞争实力的跨行业公司,实现 公司经营的转型和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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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次重组是深化国企改革,优化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 意见》(甘发[2016]3 号)精神,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省直部门管理企 业改制脱钩整合重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甘办发[2017]54 号),通过组 建工程咨询集团,在学习借鉴上海、江苏、深圳等地同类企业重组整合经验做法 的基础上,通过本次重组注入上市公司的方式实现资产证券化,是深化国企改革、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的重要举措。
4 、国家政策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兼并重组
近些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措施鼓励企业兼并重组。2010 年 8 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 号),提出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 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 资本市场兼并重组效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提出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 用,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并购支付方 式,尊重企业自主决策,鼓励各类资本公平参与并购,破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 实现公司产权和控制权跨地区、跨所有制顺畅转让。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 、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国企改革目标
通过本次重组,实现甘肃省内工程咨询领域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整合,在更 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实施业务重组,拓展发展空间,为打造全过程、 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专业化、国内一流的工程咨询服务集团奠定基础。
通过重组方式,实现工程咨询集团的整体上市,提高省属国有资产证券化率, 促进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深度充分融合,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2 、实现上市公司的战略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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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工程咨询服务业、纺织业双主业发展的格 局,工程咨询服务业为智力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本次并购能够实现公司经营战略的转型,公司发展跨入新领域。
3 、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为股东持续创造回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规模、收 入规模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水平都将得到大幅度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 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提 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增加对股 东的回报。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中,三毛派神拟向甘肃国投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
(一)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甘肃国投。
(二)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
(三)交易价格
1 、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 经甘肃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截至本预案签署之 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工程咨询集团母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总资 产账面值 123,908.65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 0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 123,908.65 万元, 工程咨询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预评估值为 221,877.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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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估方法的选择
标的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为控股型企业,其所拥有的资产全部为 长期股权投资,不具有通过经营自有业务独立获取利润的能力,故被评估单位管 理层无法提供基于其自有业务的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因此标的公司母公司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标的公司下属 8 家全资子公司,其中省建院、水利院、城乡院、土木院、建 设监理、交通监理和乾元公司 7 家全资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招标集团由于所拥有的资产主要也是 长期股权投资,因此招标集团母公司选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招标集团下属 6 家子公司中 4 家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其 余 2 家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3 、交易作价
根据标的资产预评估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作价为 221,877.30 万元。
本预案中披露的相关数据与最终审计、评估的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相关 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以及其他数据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注意。
(四)发行股份情况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甘肃国投,认购方式为甘肃国投以持有 的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作价认购。
3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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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前 60 个交易日、前 1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 单位:元/股 | ||
|---|---|---|
|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 交易均价 | 不低于交易均价的90% |
| 前20个交易日 | 12.62 | 11.37 |
| 前60个交易日 | 13.24 | 11.92 |
| 前120个交易日 | 15.41 | 13.87 |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充分考虑双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为 11.3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现金分红、配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4 、调价机制
调价机制的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公司的 定价不做调整。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 调整方案,可调价期间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 易获得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前。
( 1 )调价机制触发条件
1)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SZ)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 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 2018 年 3 月 20 日收盘点数涨幅或者跌幅超过 15%;或可调价期间内,证 监会纺织(883114.WI)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3 月 20 日收盘点数涨幅或者跌幅超过 15% ;或可调价期间内,证监会科研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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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030.WI)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 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3 月 20 日收盘点数 涨幅或者跌幅超过 15%。
2)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3 月 20 日收盘价涨幅或者跌幅超过 15%。且
3)上述上市公司股价上涨或者下跌应与深证综指(399106.SZ)或证监会 纺织(883114.WI)或证监会科研技术(883030.WI)收盘点数上涨或者下跌同向 涨跌。
( 2 )调整方案
可调价期间内的任一交易日,若调价机制触发条件满足(即(1)调价机制 触发条件中①、②、③项条件满足),上市公司均有权在该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 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并以可调价期间触发调价条件的交易日 当日作为调价基准日。在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可且仅可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 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调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5 、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11.37 元/股,本次拟向甘肃国投发行 195,142,744 股股票。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按照标的资产初步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本次发 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式为:三毛派神向甘肃国投定向发行股份的发行 数量=甘肃国投持有的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 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最终发行 数量将以三毛派神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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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三毛派神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 之进行调整。
6 、股份锁定安排
甘肃国投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因未实现利润承诺而由上市公司回购的情形除外。本次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甘肃国投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 6 个月。
锁定期届满时,若甘肃国投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 及减值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则锁定期延长至上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本次交易前,甘肃国投及所控制的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自本次交易完成 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份锁定期限内,甘肃国投及所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而新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甘肃国投同意根据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执行。
(五)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工程咨询集团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甘肃 国投承担,亏损部分由甘肃国投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1)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 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确认依据。
(2)上述审计工作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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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审计结果认定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则亏损部分由甘肃国投在《专 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甘肃国投承诺,在过渡期间将对标的资产尽勤勉管理之义务,合理和正常管 理、运营、使用该等资产。
(六)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 、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项下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期限为 3 年,即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甘肃国投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否则甘肃国投应 按照约定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根据标的公司资产评估预估数,甘肃国投承诺标 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净利润数如下:
(1)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20,091.89 万元;
(2)2018 年度与 2019 年度累计实现的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42,389.80 万元;
(3)2018 年度、2019 年度与 2020 年度累计实现的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66,731.15 万元。
2 、业绩承诺补偿的确定
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上市公司均应聘请经上市公司和甘肃国 投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标的资产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 审核报告》确定。
3 、业绩承诺补偿的实施
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甘肃国投应当对三毛派神进行补偿。双方约定,若出现需要 业绩补偿的情况,甘肃国投将以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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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国投应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当期 业绩补偿金额及当期业绩应补偿股份数量:
当期业绩预测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累计己补偿金额;当期业绩预测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业绩预测应补偿金额/ 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经计算当期业绩预测应补偿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按 1 股计算。
三毛派神就当期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由甘肃国投作相应返还,计 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若在承诺年度内三毛派神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甘肃国投持有的股 份数发生变化,则甘肃国投应补偿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上款公式计算的补偿 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七)人员安置
鉴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作 为独立法人的身份不会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将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 动合同,并不因本次交易而导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八)债权债务转移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其原有债权债 务仍继续由其享有和承担。
三、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8 年 8 月 6 日,三毛派神与甘肃国投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中简称为“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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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标的资产
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包括:
标的资产:甘肃国投持有的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工程咨询集团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①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②甘肃省城乡规划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③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④甘肃省 交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⑤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⑥甘肃省招标咨 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⑦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⑧甘肃土木工程 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3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甘肃国投持有的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 权的预估值为 221,877.30 万元。
参考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交易双方初步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221,877.30 万 元。
交易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 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并经甘肃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标的资产的 评估值为依据,由本协议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发行的股份和数量
三毛派神通过向甘肃国投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甘肃国投持有的工程咨 询集团 100%股权,甘肃国投以其合法持有的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全额认购 三毛派神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三毛派神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发行价格为 11.3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三毛派神股票 的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三毛派神股东大会批准。
调价机制的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公司的 定价不做调整。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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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案,可调价期间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 易获得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前。
( 1 )调价机制触发条件
1)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SZ)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 日即 2018 年 3 月 20 日收盘点数涨幅或者跌幅超过 15%;或可调价期间内,证监 会纺织(883114.WI)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3 月 20 日收 盘点数涨幅或者跌幅超过 15%;或可调价期间内,证监会科研技术(883030.WI) 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 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3 月 20 日收盘点数涨幅或者跌幅超 过 15%。且
2)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 少 1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3 月 20 日收盘价涨幅或者跌幅超过 15%。且
3)上述上市公司股价上涨或者下跌应与深证综指(399106.SZ)或证监会纺 织(883114.WI)或证监会科研技术(883030.WI)收盘点数上涨或者下跌同向涨 跌。
( 2 )调整方案
可调价期间内的任一交易日,若调价机制触发条件满足(即(1)调价机制 触发条件中1)、2)、3)项条件满足),上市公司均有权在该日后的 10 个交 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并以可调价期间触发调价条件的交 易日当日作为调价基准日。在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可且仅可对发行价格进行 一次调整。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中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调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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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 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 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按照标的资产初步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本次发 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式为:
三毛派神向甘肃国投定向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甘肃国投持有的工程咨询集 团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结果如 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三毛派神股东大会批准并 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根据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初步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数为 195,142,744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三毛派神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 之进行调整。
5 、锁定期
甘肃国投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因未实现利润承诺而由上市公司回购的情形除外。本次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甘肃国投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 6 个月。
锁定期届满时,若甘肃国投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 及减值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则锁定期延长至上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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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甘肃国投及所控制的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自本次交易完成 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份锁定期限内,甘肃国投及所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而新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甘肃国投同意根据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执行。
6 、本次交易的实施
( 1 )先决条件
本次交易的实施以下列条件全部得以满足为前提:
1)本协议生效。
- 2)本次交易的实施获得一切所需的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或核准。
( 2 )交割履行
交易双方同意于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 6 个月内(或经双方书面议定的较后的 日期),按照本条下述条款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包括:
1)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将三毛派神持有标的资产情况记载于标的公 司章程中;
-
2)向有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标的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公司章程的变
-
更登记/备案手续。
于标的资产交割日后 30 日内,三毛派神应向中登公司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 登记手续,将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在甘肃国投名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甘肃国投应就此向三毛派神提供必要的配合。
双方同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或促使他人签订任何文件, 申请和获得任何有关批准、同意、许可、授权、确认或豁免,按有关程序办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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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有关注册、登记、变更或备案手续)以确保本次交易按本协议全面实施。对本 协议未提及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须完成事项,本协议双方将本着平等、公平 和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
7 、过渡期的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三毛派神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甘肃国投 承担,亏损部分由甘肃国投以现金方式向三毛派神补足。
(1)三毛派神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 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确认依据。
(2)上述审计工作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始。
(3)根据审计结果认定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则亏损部分由甘肃国投在《专 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三毛派神补足。
甘肃国投承诺,在过渡期间将对标的资产尽勤勉管理之义务,合理和正常管 理、运营、使用该等资产。
8 、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和债权债务处理
鉴于本协议转让的标的资产为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作为独立法人的身份不会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将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 劳动合同,并不因本次交易而导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其原有债权债 务仍继续由其享有和承担。
9 、生效、解除、修改及补充
( 1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 下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三毛派神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并同意豁 免甘肃国投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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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甘肃国投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
3)甘肃省国资委对评估报告完成备案、并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 2 )解除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签署后至交割日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 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协议 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如任何一方在过渡期内违反其在本协议及后续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 议》项下做出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则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本 次交易,同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 3 )修改及补充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后续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定,对本协议 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署后方可生效。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8 年 8 月 6 日,三毛派神与甘肃国投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中简称为“本协议”)。
2 、承诺净利润及计算标准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项下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期限为 3 年,即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甘肃国投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否则 甘肃国投应按照本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对三毛派神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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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标的公司资产评估预估数,甘肃国投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净利润 数如下:
- (1)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20,091.89 万元;
(2)2018 年度与 2019 年度累计实现的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42,389.80 万元;
(3)2018 年度、2019 年度与 2020 年度累计实现的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66,731.15 万元。
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三毛派神均应聘请经三毛派神和甘肃国 投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标的资产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 审核报告》确定。
3 、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甘肃国投应当对三毛派神进行补偿。双方约定,若出现需要 业绩补偿的情况,甘肃国投将以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 补偿。
甘肃国投应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当期 业绩补偿金额及当期业绩应补偿股份数量:
当期业绩预测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累计己补偿金额;当期业绩预测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业绩预测应补偿金额/ 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经计算当期业绩预测应补偿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按 1 股计算。
三毛派神就当期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由甘肃国投作相应返还,计 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若在承诺年度内三毛派神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甘肃国投持有的股 份数发生变化,则甘肃国投应补偿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上款公式计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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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4 、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三毛派神将聘请经三毛派神与甘肃国投认可的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 测试报告》,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己补偿金额,则甘肃国投应以本次交 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另行对三毛派神进行补偿。
甘肃国投应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减值 测试应补偿金额和应补偿股份数量:
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 净利润数己支付的补偿额。
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经计 算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按 1 股计算。
三毛派神就当期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由甘肃国投作相应返还,计 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若在承诺年度内三毛派神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甘肃国投持有的股 份数发生变化,则甘肃国投应补偿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上款公式计算的补偿 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5 、补偿措施
在发生本协议第二条或第三条约定的补偿事项时,就股份补偿部分,甘肃国 投应补偿的股份由三毛派神以总价格 1 元对价回购并注销,三毛派神应在业绩 承诺期内各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或《减值测试报告》披露后 15 个交易日内 由董事会审议,并发出召开审议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会议通 知。如果三毛派神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议案,三毛派 神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回购方案。
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确定之日(指当期《专项审核报告》或《减值测试报告》 披露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甘肃国投就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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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分配的权利。
甘肃国投在对三毛派神进行补偿时,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计 算,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甘肃国投承诺,在甘肃国投未按照约定完成本协议项下涉及的业绩补偿义务 前,甘肃国投因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不得解禁,直至甘肃国投己按约定履行了业 绩补偿义务。
6 、补偿数额的上限及调整
在任何情况下,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而发生的补偿以及因标的 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合计不超过甘肃国投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全部股票对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发生本协议签署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 任何客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天灾等自然 灾害,以及战争、骚乱、罢工等社会性事件,导致标的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 经营陷入停顿或市场环境严重恶化,使得标的公司未来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 利润数或利润延迟实现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形式对补偿数额予以 调整。
7 、生效、解除、修改及补充
( 1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并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 ( 2 )解除
-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签署后至交割日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 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协议 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
2)如任何一方在过渡期内违反其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本协议项
-
下做出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则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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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有权要求对方连带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交易费用等实际经济损失。
( 3 )修改及补充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后续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定,对本协议 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署后方可生效。
四、本次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 1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拟并购标的公司是甘肃省内领先的工程咨询类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公司属于“M74 专业技术服务 业”。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标的公司的主 营业务属于商务服务业,系鼓励类产业,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 明确提出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进一步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 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要求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核心之一为 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 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 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 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 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本次交易符合国务院对建筑业发展方向的指导意见。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 2 )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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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集团的主营业务为规划咨询、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工 程监理等工程咨询全过程的一体化服务,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
工程咨询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本次交 易不存在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 3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工程咨询集团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 使用权,除五宗土地正在办理土地权属证书外,其他已经取得土地权属证书。
根据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或承诺:本次重组涉及所有土地、 房产及在建工程均为工程咨询集团的子公司所有,资产产权清晰、完整,权属无 争议、纠纷,无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亦无司法查封等限制条件,部分资 产的相关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之中,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遵守国家关于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 和行政法规规定,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 4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的规定:“垄断行为包括:(一)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 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工程咨询集团100%股权,不涉及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 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以及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 位的行为。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不属于相关市场或同一产业的经营者,不涉及具 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如果参 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并且其 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经营者应当 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本次交易双方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上一会计年 度(2017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7,962.05万元与163,581.64万元,营业收入合计 未超过20亿元,故本次交易无需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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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2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 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 超过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社会公众不包括: 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人。
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 总股本将增至 381,583,764 股,其中甘肃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三毛集团合计持股 247,915,68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64.97%,社会公众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为 133,668,081 股、持股比例为 35.03%,不低于 25%。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3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 并经甘肃省国资委备案后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协商确定。上市公司聘请 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及上市 公司均没有现实和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预估工作符合客观、公 正、独立、科学的原则。因此,资产的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4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资产为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作 为独立法人的身份不会发生变化,根据工程咨询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 资料,以及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权权利完整,权属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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晰,不存在质押、被司法冻结、查封等权利瑕疵,也不存在产权纠纷以及可能被 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潜在争议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其原有债权债 务仍继续由其享有和承担。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 规定。
5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的主要资 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规划咨询、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工 程监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上市公司原有主业主要为毛纺织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形成双主业经营,有利于扩大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有利于上市公司进 行业务转型。
本次重组交易将对三毛派神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等方面产 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6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 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保 持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及交易对方甘肃国投均已出 具相关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 构等方面的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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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7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 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 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 1 )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通过本次交易,三毛派神将实现业务转型,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总资产水平都将得到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 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 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有利于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 2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在毛纺织业务基础上新增工程咨询服务,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甘肃国投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的长 远稳定发展,甘肃国投及三毛集团均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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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以规范关联交易,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 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进行了相关规定, 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工程咨询集团为甘肃国投全资子公司,为三毛派神的 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工程咨询集团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并表范围,本次交易未新 增重大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并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以确保相关关联交易定价的 合理性、公允性和合法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 权益,甘肃国投及三毛集团均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4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 立。本次交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 不利影响。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甘肃国投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保证三毛派神 的独立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关于“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 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证三毛派神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 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甘肃国投及三毛集团均已出具《关于保持兰州三毛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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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2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18)0909 号]。
综上,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
3 、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目录的查询结果及相关 方出具的承诺,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4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 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转让的标的资产为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根据工程咨询集团及 其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以及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本次交易所涉及 的股权权利完整,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被司法冻结、查封等权利瑕疵,也不 存在产权纠纷以及可能被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潜在争议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或者 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双方在已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对 资产过户和交割作出了明确安排,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 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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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三毛派神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 十九条规定的不得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侵害且尚未消除;
-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且尚未解除;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十 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 已经消除或者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 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工程咨询集团未经审计的模拟 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预估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三毛派神 | 标的公司 | 预估作价 | 对应指标占比 |
| 资产总额 | 63,506.20 | 339,248.00 | 221,877.30 | 534.20% |
| 资产净额 | 29,808.45 | 123,908.65 | 221,877.30 | 744.34% |
| 营业收入 | 27,962.05 | 163,581.64 | 585.01% |
注:1、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及资产净额依照 2018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依照 2017 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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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 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取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甘肃国投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并直接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超过 5%。根据本次交易预估值测算,甘肃国投在交易完成后将成为上 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自上市起至 2002 年,控股股东一直为三毛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甘 肃省国资委。2004 年上市公司控股东变更为开开实业,实际控制人变为上海市 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 年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通过非 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之后,原第二大股东三毛集团持股比例上升,重新成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甘肃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三毛集团变更为甘肃国投,实际控 制人仍为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前后,虽然控股股东发生了变更,但实际控制 人没有变更,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60 个月内,向 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性变化的, 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自 2007 年变更至今已经超过 60 个月,因此根据《重组 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将不构成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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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产权变更均是通过国有资产无 偿划转方式进行,非市场化交易,因此,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上市公司与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前后均属于甘肃国投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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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 公司名称 |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简称 | 三毛派神 |
| 股票代码 | 000779 |
| 成立日期 | 1997年5月23日 |
| 注册资本 | 18,644.102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阮英 |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嘉陵江街568号 |
| 办公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嘉陵江街568号 |
| 公司网址 | www.chinapaishen.com |
| 公司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224371505Q |
| 经营范围 | 纺织品,服装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技术开发, 咨询服务,纺织原辅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纺织机械及配 件的批发零售,物业管理,房屋及机械设备的租赁(非融资性), 纺织品、服装的进出口、旅游用品的生产、销售,商品房,中西药 业项目投资。 |
二、上市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上市公司历史沿革
1 、 1997 年公司设立及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
本公司前身为兰州第三毛纺织厂,始建于 1972 年,后经扩建、改造,发展 成为大型国有企业。1995 年 8 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及国家体改委甘政发[1995]86 号文批复,组建为国有独资的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7 年 2 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发[1997]16 号文正式批准,对兰州三毛纺织(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精纺呢绒生产主体部分进行改组,设立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194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195号文批准,本公司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万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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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职工配售450万股)。公司独家发起人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入公司的全部资产总额为21,288.61万元,负债为12,701.85万元,并以其评估后 的主要经营性净资产8,586.76万元,折成5,582万股国有法人股。
1997年5月22日,在兰州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1997年5月23 - 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工商登记号22437150 5,公司正式 成立。公司股票经深交所深证发[1997]195号文审核同意,于1997年5月28日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股权性质 | 所占比例(%) |
|---|---|---|---|
| 三毛集团 | 5,582.00 | 国有法人股 | 55.37 |
| 社会公众股 | 4,500.00 | 流通股 | 44.63 |
| 总股本 | 10,082.00 | 100.00 |
2 、 1998 年配股后的股本结构
1998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实施每 10 股配 3 股的配股方案。本方案经甘肃 省证券委员会以甘证券委发[1998]8 号文同意,并经证监会以证监上字[1998]68 号文批准。配股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股权性质 | 所占比例(%) |
|---|---|---|---|
| 三毛集团 | 5,896.00 | 国有法人股 | 50.20 |
| 社会公众股 | 5,850.00 | 流通股 | 49.80 |
| 总股本 | 11,746.00 | 100.00 |
3 、 1999 年实施股本转增后的股本结构
1999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实施每 10 股转增 2 股的分红方案。转增方案实 施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股权性质 | 所占比例(%) |
|---|---|---|---|
| 三毛集团 | 7,075.20 | 国有法人股 | 50.20 |
| 社会公众股 | 7,020.00 | 流通股 | 4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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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 14,095.20 100.00
4 、 2000 年实施股本转增后的股本结构
2000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实施每 10 股转增 1.5 股的分红方案。转增方案实 施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股权性质 | 所占比例(%) |
|---|---|---|---|
| 三毛集团 | 8,136.48 | 国有法人股 | 50.20 |
| 社会公众股 | 8,073.00 | 流通股 | 49.80 |
| 总股本 | 16,209.48 | 100.00 |
5 、 2000 年实施配股后的股本结构
2000 年 6 月 23 日,本公司实施每 10 股配 3 股的配股方案,社会公众股获 配股票 2,106 万股,国有法人股放弃配股权。本次配股方案经证监会兰州证券监 管特派员办事处签发的兰证监办发字[2000]29 号文同意,并经证监会证监公司字 [2000]67 号文批准。
配股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股权性质 | 所占比例(%) |
|---|---|---|---|
| 三毛集团 | 8,136.48 | 国有法人股 | 44.42 |
| 社会公众股 | 10,179.00 | 流通股 | 55.58 |
| 总股本 | 18,315.48 | 100.00 |
6 、 2004 年控股股东变更
2002 年 12 月 21 日,三毛集团和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 开实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托管协议》,三毛集团将原持有的公 司国有法人股 8,136.48 万股(占总股本的 44.42%)中的 5,128.3344 万股(占总 股本的 28%)协议转让给开开实业,转让价格为每股 4.21 元。2004 年 3 月 24 日,三毛集团与开开实业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每 股转让价格由 4.21 元调整为 4.69 元,转让价款共计 24,051.87 万元。2004 年 5 月 8 日,上述股权转让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286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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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上述股 份转让完成后,开开实业持有公司法人股 5,128.334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三毛集团持有公司 3,008.1456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6.42%,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所占比例(%) |
|---|---|---|
| 开开实业 | 5,128.33 | 28.00 |
| 三毛集团 | 3,008.15 | 16.42 |
| 社会公众股 | 10,179.00 | 55.58 |
| 总股本 | 18,315.48 | 100.00 |
7 、 2007 年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 1 )发行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开开实业和三毛集团以其持有的10,179,000股支付给 公司流通股股东,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股;同时,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 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作为对价,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4,071.60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转增4股,以换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剩余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 2 )对价执行前后股权对照表
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执行前后,公司股份变化如下表:
| 序 号 |
执行对价的股东名称 | 执行对价前 | 执行对价前 | 执行对价后 | 执行对价后 |
|---|---|---|---|---|---|
| 持股数(股) | 比例(%) | 持股数(股) | 比例(%) | ||
| 1 | 开开实业 | 51,283,344 | 28.00 | 44,867,632 | 20.04 |
| 2 | 三毛集团 | 30,081,456 | 16.42 | 26,318,168 | 11.76 |
| 3 | 流通股股东 | 101,790,000 | 55.58 | 152,685,000 | 68.20 |
| 总股本 | 183,154,800 | 100.00 | 223,870,800 | 100.00 |
8 、 2007 年开开实业以股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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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控股股东开开实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五联方圆核字 [2006]第 1037 号),截至 2006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应收开开实业及其他关联 方的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 7,435.25 万元。自占用资金之日起至 2006 年 10 月 23 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 799.30 万元,本息合计 8,234.55 万元。
( 2 )以股抵债的实施
2006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与开开实业签署了《以股抵债协议书》,截至 2006 年 10 月 23 日,本公司应收开开实业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 7,435.25 万元,本息合计 8,234.55 万元。
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此次以股抵债出具了《非国有法人股价值评估 报告》(沪大华资评报[2006]第 214 号)。报告认为,本公司社会法人股于评估基 准日 2006 年 10 月 9 日的公允价值为 2.39 元/股。此次以股抵债价格在参考上述 估值报告的基础上,经过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沟通,以及对部分流通股股东意见 的征询,本公司当前股价的情况最终确定为 2.2 元/股。此次以股抵债股数确定为 开开实业持有的本公司部分非流通股共计 37,429,780 股。
( 3 )股本结构变动
以股抵债实施后,原公司第二大股东三毛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上升为 14.12%,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原公司第一大股东开开实业以股抵债完 成后,持股比例下降为 3.99%,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以股抵债方案实施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项目 | 以股抵债前 (股) |
持股比例 (%) |
股份变动 (股) |
以股抵债后 (股) |
持股比例 (%) |
|---|---|---|---|---|---|
| 开开实业 | 44,867,632 | 20.04 | -37,429,780 | 7,437,852 | 3.99 |
| 三毛集团 | 26,318,168 | 11.76 | - | 26,318,168 | 14.12 |
| 其他公众股东 | 152,685,000 | 68.20 | - | 152,685,000 | 81.89 |
| 总股本 | 223,870,800 | 100.00 | -37,429,780 | 186,441,02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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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07 年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实施后,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公司股本总 数未再发生过变化。
(二)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 排名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1 | 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472,568 | 15.27 |
|
| 2 |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300,371 | 13.03 |
|
| 3 | 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7,681,801 | 4.12 |
|
| 4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6,237,852 | 3.35 |
|
| 5 | 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5,698,488 | 3.06 |
|
| 6 | 赵建平 | 5,000,000 | 2.68 |
|
| 7 | 王坚宏 | 2,900,900 | 1.56 |
|
| 8 | 奇鹏 | 1,899,073 | 1.02 |
|
| 9 | 陈振群 | 1,509,800 | 0.81 |
|
| 10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 长安投资60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
1,156,200 | 0.62 |
|
| 合计 | 84,857,053 | 45.52 |
三、公司最近60个月控制权变化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三毛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 国资委。甘肃省国资委直接及间接持有甘肃国投100%股权。本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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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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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上市起至2002年,控股股东一直为三毛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 资委。2004年公司控股东变更为开开实业,实际控制人变为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通过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 安排之后,原公司第二大股东三毛集团持股比例上升,重新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甘肃省国资委。
上市公司最近60个月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三毛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28,472,568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15.27%,三毛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毛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224368939R |
| 公司类型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嘉陵江街5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阮英 |
| 注册资本 | 42,641.70万元 |
| 成立日期 | 1996年8月12日 |
| 营业期限 | 1996年8月12日至2046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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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国有资产经营,针纺织品,纺织机械,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的 生产、批发零售,仓储、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装鞋帽,羊 经营范围 毛衫。电子产品(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住宿(限分支机构经 营)。市场服务,房屋出租。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甘肃省国资委直接及间接持有甘肃国投100%股权, 甘肃国投持有三毛集团100%股权。甘肃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本公司是集条染复精梳、纺纱、织造、染整为一体全能型综合毛精纺生产 企业,主要从事毛精纺呢绒的生产与销售,产品拥有国际羊毛局纯羊毛及毛混 纺标志执照。公司主要产品为精纺呢绒系列产品,如全毛礼服呢、全毛哗叽、 全毛凡立丁、毛涤薄花呢等。精纺呢绒是用较高支数精梳毛纱织造而成,羊毛 质量较好,织物表面平整光洁,织纹细密清晰,主要用于服装制造行业,少量 用于工业。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结构自上市以来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额 | 62,668.67 | 63,506.20 |
71,751.84 |
72,575.22 |
| 负债总额 | 32,805.24 | 33,697.75 |
49,868.45 |
52,005.97 |
| 所有者权益 | 29,863.43 | 29,808.45 |
21,883.39 |
20,569.25 |
|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
29,863.43 | 29,808.45 |
21,883.39 |
20,569.25 |
| 资产负债率 | 52.35% | 53.06% |
69.50% |
71.66% |
注:2018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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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营业收入 | 6,579.47 | 27,962.05 |
24,889.98 |
20,692.27 |
| 营业利润 | -482.44 | 4,170.87 |
-7,311.86 |
-8,229.19 |
| 利润总额 | 54.98 | 7,925.06 |
1,314.13 |
-7,906.28 |
| 净利润 | 54.98 | 7,925.06 |
1,314.13 |
-7,906.2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
54.98 | 7,925.06 |
1,314.13 |
-7,906.28 |
| 毛利率 | 12.45% | 14.79% |
7.82% |
7.77%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 |
0.003 | 0.43 |
0.07 |
-0.42 |
注:2018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417.31 | 1,293.87 |
2,893.82 |
1,474.6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25.29 | 13,164.13 |
5,620.69 |
-5,982.4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177.95 | -17,166.98 |
-11,280.87 |
3,972.98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1,114.07 | -2,708.98 |
-2,766.36 |
-534.87 |
注:2018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上市公司未受到证监会立案稽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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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甘肃国投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6654372581 |
| 成立日期 | 2007年11月23日 |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
| 注册资本 | 1,197,056.55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吴万华 |
| 经营范围 | 国有资本(股权)管理和融资业务,产业整合和投资业务,基金 投资和创投业务,上市股权管理和运营业务,有色金属材料的批 发和零售,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等。(凡涉及行政许可或资质经 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 项目除外) |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1 、 2007 年 11 月,设立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重组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 批复》(甘政函[2006]88 号),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甘肃省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更换的批复》(甘政函[2007]87 号),由甘肃省国 资委、甘肃机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甘肃国 投(设立时名称为: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3 月更名为甘 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国投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甘肃省国资委 持股 90%、甘肃机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持股 5%。 根据甘肃宏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甘宏会[2007]051 号),截至 2007 年 8 月 22 日,首期出资 1,000.00 万元已实缴到位,为甘肃省国资委货币出 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余下出资由各股东自甘肃国投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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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足。甘肃国投于 2007 年 11 月 23 日设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2 、 2008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07 年 12 月 19 日,甘肃机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 分别与甘肃省国资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甘肃国投的 5%的 股权转让给甘肃省国资委。
2008 年 11 月 12 日,甘肃国投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甘肃机械实业有限责 任公司和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将各自在甘肃国投拟出资的 250 万元,转让给甘 肃省国资委,出资转让后,甘肃省国资委对甘肃国投出资 5,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 100%。
3 、 2009 年 5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9 年 5 月 31 日,甘肃国投董事会通过《会议决议》(董事会(2009)第 2 号),同意甘肃国投依法将 104.58 亿元资本公积金中的 99.5 亿元转增为公司 资本,同日,甘肃省国资委出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章程的批复》(甘国资规划[2009]169 号),同意对甘肃国投公司章程予 以相应修改。根据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五 联方圆验字[2009]05005 号),截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甘肃国投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 100.00 亿元,实收资本为 99.6 亿元。
4 、 2012 年 11 月,增加实收资本
2012 年 10 月 24 日,甘肃国投董事会通过《会议决议》(甘国投(2012) 董决字第(05)号),同意甘肃国投依法将资本公积 5.59 亿元中的 4,000.00 万 元转增实收资本。2012 年 10 月 24 日,甘肃省国资委出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补足实收资本的批复》,同意本次增加实收资 本行为。根据甘肃金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甘金华验字[2012]第 149 号),截至 2012 年 10 月 26 日止,甘肃国投已将资本公积 4,000.00 万元转 增实收资本。本次增加实收资本后,甘肃国投的实收资本为 1,000,000.00 万元。
5 、 2013 年 12 月,增加注册资本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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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3 年 8 月 1 日,甘肃省国资委出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引进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批复》(甘国资发 产权[2013]211 号),同意甘肃国投引进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战 略投资者,向甘肃国投投资 80 亿元。
2013 年 11 月 20 日,甘肃省国资委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对甘肃国投增资 80 亿元,其中 19.71 亿元计入注册资本,60.29 亿元计入资 本公积。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 字[2013]第 701A004 号),截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甘肃国投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 1,197,056.55 万元,实收资本为 1,197,056.55 万元。
(三)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甘肃国投的主营业务为国有资本的管理与运营、股权投资等,最近三年不存 在重大变化。
(四)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 总资产 | 25,188,665.51 | 25,659,815.96 | |
| 总负债 | 15,732,516.21 | 16,440,826.49 | |
| 净资产 | 9,456,149.30 | 9,218,989.47 | |
|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 6,151,151.68 | 6,197,440.87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 营业总收入 | 22,954,977.60 | 20,286,750.34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0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营业利润 | 122,783.55 | -562,073.86 | |
|---|---|---|---|
| 利润总额 | 153,944.66 | -491,246.37 | |
| 净利润 | 110,506.41 | -484,042.11 | |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2,087.79 | -283,535.70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主要下属公司
截至 2018 年 7 月,甘肃国投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产业分类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业务性质 |
| 一、控股子公司 | |||||
| 1 |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制造类 | 2,294,654.46 | 48.67% | 有色金属冶炼 |
| 2 |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 制造类 | 44,174.80 | 38.77% | 电气设备制造 |
| 3 |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制造类 | 31,404.15 | 77.30% | 电子电气机械及器材 制造 |
| 4 | 兰州兰电电机有限公司 | 制造类 | 10,434.00 | 76.52% | 机电制造 |
| 5 | 天水长城果汁集团有限公司 | 制造类 | 9,000.00 | 46.03% | 果蔬汁加工 |
| 6 | 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 | 制造类 | 6,846.00 | 100.00% | 有机类过氧化物引发 剂等产品生产 |
| 7 | 甘肃省科学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制造类 | 374.00 | 100.00% | 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 等 |
| 8 | 甘肃省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制造类 | 1864.00 | 100.00% | 机电工业新技术研制 等 |
| 9 | 金川控股有限公司 | 投资类 | 167,310.00 | 100.00% | 投资咨询 |
| 10 | 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 | 200,000.00 | 54.00% | 投资管理 |
| 11 | 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 | 投资类 | 68,433.00 | 100.00% | 投资管理 |
| 12 | 甘肃兴陇有色金属新材料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 |
投资类 | 25,000.00 | 58.00% | 投资管理 |
| 13 | 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投资类 | 30,000.00 | 45.00% | 创业投资 |
| 14 | 甘肃兴陇先进装备制造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 |
投资类 | 25,000.00 | 30.00% | 投资管理 |
| 15 | 甘肃省兰州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基 | 投资类 | 25,000.00 | 27.80% | 投资管理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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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金有限公司 | |||||
|---|---|---|---|---|---|
| 16 | 甘肃兴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 | 5,000.00 | 100.00% | 投资管理 |
| 17 | 甘肃兴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 | 3,000.00 | 100.00% | 投资管理 |
| 18 | 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 | 42641.7 | 100.00% | 控股型主体 |
| 19 |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 | 360,000.00 | 100.00% | 投资管理 |
| 20 | 甘肃省兰州新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投资类 | 100,000.00 | 59.00% | 投资管理 |
| 21 | 上海陇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贸易类 | 30,000.00 | 80.00% | 贸易 |
| 22 | 甘肃省皮革塑料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贸易类 | 392.00 | 100.00% | 皮革、塑料的销售等 |
| 23 | 甘肃国投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基建类 | 30,000.00 | 60.00% | 土地、房产、城市基础 设施开发 |
| 24 |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农业类 | 60,000.00 | 100.00% | 农产品种植和加工 |
| 25 | 丝绸之路大数据有限公司 | 信息服务类 | 5,000.00 | 37.00% | 信息服务、计算机应用 |
| 26 | 敦煌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类 | 80,000.00 | 28.75% | 酒店及餐饮 |
| 27 | 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技术研发类 | 3,436.00 | 100.00% | 安全生产及工业科学 技术研发、推广等 |
| 28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咨询类 | 100,000.00 | 100.00% | 工程咨询服务业务 |
| 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 | |||||
| 29 | 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制造类 | 45,600.00 | 19.00% | 机电制造 |
| 30 | 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
制造类 | 236,600.00 | 5.33% | 煤炭开采 |
| 31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制造类 | 49,537.50 | 6.05% | 稀土产品及相关应用 产品的生产、经营 |
| 32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制造类 | 1,439,505.88 | 31.91% | 铁矿石开采加工及冶 炼等 |
| 33 |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制造类 | 18,644.10 | 13.03% | 毛精纺呢绒的生产与 销售 |
| 34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制造类 | 105,150.25 | 6.82% | 石油钻采设备、炼油化 工制造等 |
| 35 | 甘肃省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 |
投资类 | 25,000.00 | 20.00% | 创业投资 |
| 36 | 甘肃省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投资类 | 50,000.00 | 10.00% | 投资管理 |
| 37 | 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有限合伙) | 投资类 | 100,000.00 | 39.80% | 投资管理 |
| 38 | 甘肃省高技术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类 | 20,700.00 | 24.15% | 投资管理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2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39 | 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投资类 | 100,000.00 | 19.00% | 投资管理 |
|---|---|---|---|---|---|
| 40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类 | 632,654.92 | 5.94% | 证券业务 |
| 41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金融类 | 341,819.05 | 43.98% | 信托服务 |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甘肃国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股权控制关系 结构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141 x 1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览
甘肃国投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甘肃省国资委。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甘肃国投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三毛集团的控股股东,故交易对 方甘肃国投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及一致行动人三毛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上市公司现有董事 9 人、高级管理人员 7 人,交易对方甘肃国投及一致行动 人三毛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 4 人,具体情况如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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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阮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1 年 3 月,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曾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成本部部长,甘肃省国资 委统计评价处副处长,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三毛派神董事长,现任甘肃国投副总经理,三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三毛派 神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彦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68 年 9 月,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曾任兰州电机厂铸造车间(四车间)技术员、技术组组长; 兰州电 机有限责任公司铸造事业部副主任; 兰州电机有限责任公司铸造事业部主任、党 支部书记; 兰州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处处长、生产安技处党支部书记; 兰州兰 电电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兰州兰电电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 记、董事。现任三毛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三毛派神董事。
单小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6 年 11 月,中共党 员,硕士研究生。曾任甘肃新东部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供应部部长;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总经济师。现任三毛集团董事、 三毛派神董事、总经理。
符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5 年 6 月,中共党员, 大学专科学历。曾任白银有色金属公司西北铅锌冶炼厂工程师,白银有色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办公室科员,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部经济责 任制考核办公室副科长、科长,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部副主任。 现任甘肃国投规划发展部副部长,三毛集团董事,三毛派神董事。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 涉及诉讼或者仲裁情况及最近五年诚信情况
1、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
2、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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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情形。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5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工程咨询集团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
| 成立日期 | 2018年4月23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MA74EJT06H |
| 法定代表人 | 武浚 |
| 经营范围 | 从事规划咨询、咨询评估、工程设计、检测认证、项目管理、 管理咨询等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营业期限 | 2018年4月23日 至 无固定期限 |
(二)历史沿革
1 、 2018 年 4 月,设立
根据 2017 年 8 月 23 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 的《关于印发<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整合重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 的通知》(甘办发[2017]54 号),甘肃国投拟投资设立工程咨询集团。
2018 年 4 月 11 日,甘肃省国资委作出《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工程咨询 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甘国资发改革[2018]211 号),同意甘肃国投报送 的《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甘肃国投出资设立工程咨询集团,注 册资本 10 亿元,其中货币出资 1 亿元,股权出资 9 亿元。
2018 年 4 月 23 日,工程咨询集团设立,取得了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 业执照》。
2 、 2018 年 7 月,变更出资方式及实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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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8 年 7 月 20 日,甘肃省国资委作出《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甘肃工程 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出资方式的函》(甘国资产权函[2018]315 号), 同意将工程咨询集团出资方式由股权+现金出资,变更为股权出资。
2018 年 7 月,甘肃国投以省建院、水利院、城乡院、建设监理、交通监理、 招标集团共计六家企业股权向工程咨询集团进行出资,并将土木院、乾元公司 两家公司股权划转至工程咨询集团。
2018 年 7 月 30 日,上述八家公司 100%股权工商变更至工程咨询集团名下, 甘肃国投对工程咨询集团的出资到位。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1 、股权结构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甘肃国投持有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为工程咨询 集团的控股股东;甘肃省国资委直接及间接持有甘肃国投 100%股权,为工程咨 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工程咨询集团下属有 8 家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 picture [249 x 30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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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 、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经核查,截至预案签署之日,工程咨询集团《公司章程》未对本次交易涉及 的股权转让约定前置条件。
-
3 、不存在影响工程咨询集团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让渡经营管理权、
-
收益权等)
经核查,截至预案签署之日,不存在影响工程咨询集团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 安排(如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四)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情况(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 )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18 年3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224,632.32 52,174.40 276,806.72 133,201.74 11,104.10 144,305.84 131,610.37 132,500.89 |
|---|---|---|---|
| 209,592.49 | 232,885.05 |
||
| 129,655.50 | 85,019.31 |
||
| 339,248.00 | 317,904.36 |
||
| 194,838.64 | 130,354.84 |
||
| 19,416.36 | 14,912.74 |
||
| 214,255.00 | 145,267.58 |
||
| 123,908.65 | 171,562.64 |
||
| 124,992.99 | 172,636.78 |
( 2 )模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营业收入 | 33,223.64 | 163,581.64 | 162,382.87 |
| 营业成本 | 21,304.37 | 108,060.56 | 105,64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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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 营业利润 | 3,725.81 | 27,743.71 | 31,582.38 |
| 利润总额 | 3,725.81 | 27,743.71 | 31,582.38 |
| 净利润 | 3,710.22 | 21,123.56 | 27,172.2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 |
3,697.34 | 20,927.44 | 26,820.82 |
( 3 )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93.43 | 11,658.75 | 23,386.8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0.90 | -4,902.13 | -1,716.9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30 | -2,802.72 | -2,052.13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811.63 | 3,953.91 | 19,617.77 |
标的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模拟合并经营性现金流量为-1.74 亿元,与实现的 0.37 亿净利润差距较大,主要原因为:工程咨询类企业成本的主要部分为专业人 员薪酬支出,而专业人员薪酬中,年度绩效奖励(标的公司在其模拟合并财务报 告中,按季度根据绩效完成情况预提,并在年终根据最终实现绩效调整)所占比 例较高。年度绩效奖励一般情况下均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实际支付,从而导致标 的公司每年第一季度现金流量显著低于全年平均值及当季度净利润。
( 4 )主要财务指标
| 项 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度 |
2016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度 |
|---|---|---|---|
| 资产负债率 | 63.16% | 45.70% | 52.13% |
| 流动比率(倍) | 1.08 | 1.79 | 1.69 |
| 销售毛利率 | 35.88% | 33.94% | 34.94% |
| 销售净利率 | 11.17% | 12.91% | 16.73% |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3、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
4、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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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 、最近两年及一期盈利情况分析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工程咨询集团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62,382.87 万元、163,581.64 万元及 33,223.64 万元。2017 年营业收入比 2016 年 稍有上升。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工程咨询集团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34.94%,33.94%和 35.88%,毛利率水平较为平稳。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工程咨询集团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分别为 26,820.82 万元,20,927.44 万元和 3,697.34 万元。2017 年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规模较 2016 年下降 21.97%,主要原因系当期管理费用及营业外 支出增加所致。2018 年 1-3 月净利润规模较低是由于受到春节及业主结算周期影 响,第一季度确认收入较少,且受子公司改制调账影响,该阶段确认的成本和费 用较多。
3 、最近两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52 | 11.56 | 2,234.8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3.46 | 1,056.62 | 1,030.1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 净额 |
-145.61 | -2,835.90 | -463.29 | |
|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 合计 |
713.34 | -1,767.72 | 2,801.62 | |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107.12 | -276.93 | 413.29 | |
| 减:少数股东影响数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数 |
606.22 | -1,490.80 | 2,388.33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97.34 | 20,927.44 | 26,820.82 | |
| 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
16.40% | -7.12% | 8.90%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91.13 | 22,418.23 | 24,43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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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工程咨询集团最近两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及营业外支出组成,其他亦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其中营业外支出主 要为子公司省建院个人所得税滞纳金。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工程咨询集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2,388.33 万元,-1,490.80 万元及 606.22 万元。受各 年度营业外收支情况变化影响,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有所波动。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工程咨询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当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分别达 8.90%,-7.12%和 16.40%,对工程咨询 集团整体盈利能力无重大影响。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4,432.49 万元,22,418.23 万元和 3,091.13 万元,变动趋势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前情况基本一致。
综上,工程咨询集团的主要利润来源于工程咨询服务业务,业务利润具有稳 定,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具有良好持续盈利能力。
4 、下属子公司期后减资事项
工程咨询集团部分子公司账面溢余资金较多。经交易双方协商,为了降低上 市公司收购成本,提高标的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甘肃国投 在 2018 年 7 月对拟注入工程咨询集团的部分子公司进行了减资。本次减资对工 程咨询集团净资产的影响,已体现在 2018 年 3 月 31 日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减资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工程咨询集团的子公司情况”中各子公司历 史沿革中相关内容。
(五)主要资产权属状况、质押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 、股权权属情况
甘肃国投合法拥有工程咨询集团 100%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 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或强制执 行措施等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2 、总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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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咨询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工程 咨询集团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42,486.41 | 41.99% |
| 应收票据 | 1,351.53 | 0.40% |
| 应收账款 | 53,235.16 | 15.59% |
| 预付款项 | 172.33 | 0.25% |
| 其他应收款 | 10,460.37 | 3.06% |
| 存货 | 90.11 | 0.03%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96.59 | 0.5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9,592.49 | 61.83%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7,634.23 | 2.26%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333.36 | 4.22% |
| 固定资产 | 76,743.56 | 22.58% |
| 在建工程 | 152.44 | 0.04% |
| 无形资产 | 27,174.76 | 8.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512.42 | 0.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04.74 | 0.9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9,655.50 | 38.17% |
| 资产总计 | 339,248.00 | 100.00% |
( 1 )固定资产情况
根据工程咨询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工程 咨询集团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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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 房屋及建筑物 | 68,667.60 | 1,157.23 | 67,510.37 | 98.31% |
| 机器设备 | 4,098.25 | 1,642.39 | 2,455.86 | 59.92% |
| 运输工具 | 7,966.05 | 4,026.34 | 3,939.72 | 49.46% |
| 电子设备 | 2,854.32 | 1,324.27 | 1,530.05 | 53.60% |
| 办公设备 | 2,375.72 | 1,068.16 | 1,307.56 | 55.04% |
| 合计 | 85,961.95 | 9,218.39 | 76,743.56 | 89.28% |
( 2 )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工程咨询集团母公司无土地使用权。工程咨询集团 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详见本节“二、工程咨询集团的子公司情况”。
( 3 )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工程咨询集团母公司无知识产权。工程咨询集团子 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详见本节“二、工程咨询集团的子公司情况”。
( 4 )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工程咨询集团母公司无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 情况。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情况详见本节“二、 工程咨询集团的子公司情况”。
3 、负债情况
根据工程咨询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工程 咨询集团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15,905.51 | 7.42% |
| 预收款项 | 52,785.73 | 24.6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494.03 | 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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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福利费 | 16.82 | 0.01% |
|---|---|---|
| 应交税费 | 11,638.02 | 5.43% |
| 应付股利 | 2,071.31 | 0.97% |
| 其他应付款 | 99,834.84 | 46.6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20 | 0.0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4,838.64 | 90.94%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882.70 | 0.41% |
| 长期应付款 | 8,706.00 | 4.06% |
| 专项应付款 | 261.66 | 0.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566.00 | 4.4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416.36 | 9.06% |
| 负债合计 | 214,255.00 | 100.00% |
(六)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甘肃国投对工程咨询集团出资已经到位,工程咨询集 团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七)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工程咨询集团母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涉及的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具体请见本节“二、工程咨询集 团的子公司情况”。
(八)最近三年增减资和股权转让进行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
最近三年,工程咨询集团不存在增减资和股权转让的情况。
(九)工程咨询集团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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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集团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 况具体请见本节“二、工程咨询集团的子公司情况”。
(十)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工程咨询集团仍为独立存续的法律主体,工程咨询集团的 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十一)最近两年一期利润分配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成立,成立时间较短,尚无最近两年一 期利润分配情况。
二、工程咨询集团的子公司情况
(一)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81号 |
| 成立日期 | 1993年12月2日 |
| 注册资本 | 59,764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22434462X9 |
| 法定代表人 | 梁建平 |
| 经营范围 | 承担国内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人防工程设 计;城乡规划编制、市政行业设计;工程造价、工程咨询; 以上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 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购销、安装、 施工;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 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物业管理,供热及供热 管网维修,晒图、其它印刷、模型制作;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勘查、设计。建筑工程检测、岩土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和主 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安装检测、建筑节 能检测、建筑幕墙及门窗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 质量检测、建筑智能检测、电梯施工安装检测、公路(桥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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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房屋鉴定;工程测量、不动产测 绘。(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 营业期限 1993 年 12 月 2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2 、历史沿革
( 1 ) 1993 年 12 月,设立
省建院的前身为甘肃省建筑勘察设计院,系 1952 年批准设立的省属事业单 位。
1993 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作出《关于同意甘肃省建筑勘察设计院开展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批复》([1993]外经贸政审函字第 1008 号),同意甘肃 省建筑勘察设计院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
1993 年 6 月 24 日,甘肃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转发外经贸部<关于 同意甘肃省建筑勘察设计院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批复>的函》((93)甘 经贸经字第 490 号),向甘肃省建筑勘察设计院转发了上述批复。
根据 1993 年 11 月 18 日甘肃省建筑勘察设计院《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定,甘肃省建筑勘察设计院国有资产总额 1,462 万元, 国有资本金总额 988 万元。
经甘肃省建筑勘察设计院申请,1993 年 12 月 2 日,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作出《核准登记通知书》(甘工商企准字(93)第 537 号),同意甘肃省建筑 勘察设计院登记注册。甘肃省建筑勘察设计院的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注册 资本为 1,462 万元。
( 2 ) 1995 年 4 月,更名
1995 年 3 月 20 日,甘肃省建设委员会作出《关于省建筑勘察设计院更名 的通知》(甘建人(1995)069 号),甘肃省建筑勘察设计院更名为“甘肃省建筑 ” 设计研究院 。
1995 年 4 月,甘肃省建筑勘察设计院就本次企业更名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 3 ) 2003 年 8 月,改企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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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 7 月 1 日,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向甘肃省建设厅上报《关于甘肃 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为科技型企业的请示》(甘建设研行字(2002)37 号),将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为科技型企业的方案》、《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章 程》及院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改企建制工作的决议上报甘肃省建设 厅,申请改为国有独资企业。
2003 年 2 月 28 日,甘肃省建设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劳动与社会保 障厅作出《关于<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为科技型企业的请示>的批复》(甘建 设[2003]43 号),同意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自 2002 年 7 月 1 日起改为国有独 资企业,注册资本暂按 600 万元申请工商登记。
2003 年 8 月,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就本次改企建制按 600 万元注册资本 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 4 ) 2009 年 7 月,增资
2009 年 3 月 27 日,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向甘肃省住建厅提交《关于我 院拟调整注册资金的请示》(甘设字(2009)18 号),申请将其注册资本从 600 万元调整为 1,000 万元。
2001 年 3 月 15 日,甘肃省财政厅签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同意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依法占有、使用国有资本 963.4 万元。根据该产权登记 证,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国有资产总额 2,172.5 万元,实收资本为 963.4 万元。
2009 年 7 月 13 日,兰州三勤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兰 勤验字[2009]第 005 号),确认截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止,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 院已将盈余公积 365,529.46 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累计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
2009 年 7 月 16 日,甘肃省住建厅作出《关于同意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增资方案的批复》(甘建计[2009]278 号),同意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注册资本 由 6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实收资本由 9,634,470.54 元增加至 1,000 万元, 同意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盈余公积转增 365,529.46 元。
2009 年 7 月 29 日,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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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将注册资本由 600 万元变更为 1000 万元。
( 5 ) 2017 年 11 月,企业改制与股权划转
2017 年 8 月 23 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 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整合重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甘办发 [2017]54 号),要求全面完成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任务。
2017 年 9 月 25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 出具《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清产核资报告》(中兴财光华(甘)审专字[2017] 第 010145 号),对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全部资产、负 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查核实。通过清查核实,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甘肃 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并)资产审定数为 969,615,272.62 元,负债审定数为 371,966,677.35 元,所有者权益审定数为 597,648,595.27 元。
2017 年 11 月 3 日,甘肃省住建厅作出《关于对厅属企业改制脱钩清产核 资结果的批复》(甘建计[2017]477 号),对清产核资结果予以批复。对盘盈的 16 项房屋建筑物、车辆及土地,同意每项按名义金额 1 元入账;准予核销盘亏 及毁损待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105.098349 万元,净值 0.490576 万元。
2017 年 11 月 6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 出具《清产核资审计确认报告》,经审计确认,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已按照清 产核资批复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了账务处理,并编制了清产核资后的 企业会计报表。清产核资后,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并)资产总额 969,610,382.86 元,负债总额 371,966,677.35 元,净资产 597,643,705.51 元,未 分配利润 539,733,944.48 元。
2017 年 11 月 7 日,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了《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司制改制方案》。
2017 年 11 月 8 日,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向甘肃省国资委上报了《关于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司制改制的请示》(甘设字(2017)24 号),拟由全民 所有制改制为公司制企业。
2017 年 11 月 10 日,甘肃省住建厅与甘肃省国资委签署《关于甘肃省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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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研究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甘肃省住建厅将其持有的甘肃省建筑设计 研究院 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产权划转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13 日,甘肃省国资委作出《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省建筑设 计研究院整体改制为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发改革 [2017]383 号),同意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改制后全称 为“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为 59,764 万元(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清产核资审计确认的净资 产),甘肃省国资委持有其 100%股权。
2017 年 11 月 15 日,省建院就上述改制与股权划转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
2018 年 3 月 15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甘肃省建筑设计研 究院公司制改建追溯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606 号), 就省建院进行公司制改制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净资产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进 行整体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评估,甘肃省 建筑设计研究院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价值 56,213.93 万 元,评估值 90,229.01 万元。
( 6 ) 2018 年 4 月,股权划转
2018 年 3 月 7 日,甘肃省国资委作出《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股权划转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的通知》(甘国 资发产权[2018]148 号),将其持有的省建院 100%股权划转至甘肃国投。
2018 年 4 月 3 日,省建院就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省建院 股东变更为甘肃国投。
( 7 ) 2018 年 6 月,减资
2018 年 6 月 29 日,甘肃国投作出《股东决定》,决定省建院减少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减资完成后省建院注册资本由 59,764 万元减少到 4,764 万元。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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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已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省建院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担保。
本次减资目的主要为省建院账面溢余资金较多,为了降低上市公司收购成本, 提高标的资产的净资产收益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进行了减资。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减资正在履行程序中,工商变更还未办理完毕。
( 8 ) 2018 年 7 月,股东变更
2018 年 7 月 20 日,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出资方式的函》(甘国资产权函[2018]315 号),以及甘肃国 投出具的《股东决定》,甘肃国投将省建院股权出资至工程咨询集团。
2018 年 7 月 23 日,省建院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工程咨询集团 100%全资子 公司。
3 、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省建院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公司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甘肃工程 建设监理 有限公司 |
1992年11月 27日 |
甘肃省兰 州市城关 区静宁路 81号 |
4,641万元 | 100% | 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全 部或部分监理、工程招标 代理、工程项目代理、造 价咨询服务、项目管理 (均凭资质证);技术服 务、咨询服务、新产品研 制、推广和应用 |
| 甘肃建研 岩土工程 有限公司 |
1998年11月 23日 |
甘肃省兰 州市城关 区静宁路 81号 |
2,000万元 | 61.50% |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 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 承包贰级、特种专业工程 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 工程检测甲级、岩土工程 检测甲级、地基基础和主 体结构检测甲级、建筑工 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乙 级、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 检测 |
| 兰州时代 建筑艺术 |
1990年3月 12日 |
甘肃省兰 州市城关 |
1,504万元 | 100% | 建筑室内外装饰、城市园 林绿化;建筑装饰工程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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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
区静宁路 81号 |
计;家具、建筑材料、日 用玻璃及制品、工艺美术 品、五金交电、水暖器材、 油漆、涂料的销售 |
|||
|---|---|---|---|---|---|
| 上海天宜 建筑设计 咨询有限 公司 |
2003年1月 10日 |
沪太路315 弄2号9B、 9C、9D室 |
100万元 | 100% | 建筑、景观、城市规划、 室内装潢的设计、咨询, 景观施工管理的咨询,建 筑材料的销售 |
| 甘肃省建 筑勘察设 计工程有 限公司 |
1984年5月 30日 |
甘肃省兰 州市城关 区静宁路 81号 |
309万元 | 100% | 晒图、打字复印、电脑平 面设计服务 |
4 、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105,453.25 | 120,919.99 | 123,212.90 |
| 非流动资产 | 26,992.99 | 24,634.26 | 6,067.13 |
| 资产总计 | 132,446.25 | 145,554.25 | 129,280.03 |
| 流动负债 | 104,093.94 | 59,207.83 | 65,282.09 |
| 非流动负债 | 5,316.76 | 4,916.40 | 1,615.10 |
| 负债合计 | 109,410.70 | 64,124.23 | 66,897.1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
23,035.54 | 81,430.02 | 62,382.8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035.54 | 81,430.02 | 62,382.84 |
(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1,744.69 | 58,354.64 | 61,358.83 |
| 营业成本 | 8,302.25 | 41,289.66 | 42,234.18 |
| 营业利润 | 231.52 | 9,950.97 | 10,933.21 |
| 利润总额 | 84.79 | 6,488.61 | 10,36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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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 净利润 | 69.21 | 4,644.31 | 8,621.5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69.21 | 4,644.31 | 8,621.54 |
( 3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度 |
2016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度 |
| 资产负债率 | 82.61% | 44.06% | 51.75% |
| 流动比率(倍) | 1.01 | 2.04 | 1.89 |
| 销售毛利率 | 29.31% | 29.24% | 31.17% |
| 销售净利率 | 0.59% | 7.96% | 14.05%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销售毛利 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4、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5 、主要资产权属状况、质押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1 )股权权属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合法拥有省建院 100%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或 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 措施等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 2 )总资产情况
根据省建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省建院主要 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75,820.87 | 57.25% |
| 应收票据 | 774.87 | 0.59% |
| 应收账款 | 25,566.20 | 19.30% |
102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其他应收款 | 3,197.75 | 2.41% |
|---|---|---|
| 其他流动资产 | 93.56 | 0.0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5,453.25 | 79.62% |
| 非流动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950.42 | 0.72% |
| 固定资产 | 17,339.55 | 13.09% |
| 在建工程 | 65.45 | 0.05% |
| 无形资产 | 7,730.73 | 5.84%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6.47 | 0.1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0.37 | 0.5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992.99 | 20.38% |
| 资产合计 | 132,446.25 | 100.00% |
1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根据省建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省建院的固 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分别如 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16,101.06 | 191.20 | 15,909.86 | 98.81% |
| 机器设备 | 1,248.89 | 680.75 | 568.15 | 45.49% |
| 运输工具 | 1,518.23 | 822.74 | 695.49 | 45.81% |
| 电子设备 | 561.52 | 411.86 | 149.66 | 26.65% |
| 办公设备 | 52.66 | 36.26 | 16.40 | 31.14% |
| 合计 | 19,482.36 | 2,142.81 | 17,339.55 | 89.00% |
②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情况
103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根据省建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省建院的投 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1,119.96 | 169.54 | 950.42 |
③自有房产具体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省建院及其子公司的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 序 号 |
所有权人 | 产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 1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沪房地闸字 (1999)第 004690号 |
上海市恒丰北路 108弄3号2402室 |
153.34 | 住宅 | 由于省建 院在公司 制改制后 更名,故 正在办理 证载权利 人更名及 产权证书 换发手续 |
| 2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沪房地闸字 (1999)第 004691号 |
上海市恒丰北路 108弄3号2405室 |
102.48 | 住宅 | |
| 3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沪房地闸字 (1999)第 004692号 |
上海市恒丰北路 108弄3号2406室 |
105.21 | 住宅 | |
| 4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沪房地闸字 (1999)第 000960号 |
上海市中华新路 880号203、204、 205 |
115.18 | 职工住宅 | |
| 5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沪房地闸字 (1999)第 000961号 |
上海市中华新路 886号一层 |
111.61 | 职工住宅 | |
| 6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沪房地闸字 (2008)第 006543号 |
上海市沪太路315 弄2号9B室 |
105.83 | 办公 | |
| 7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沪房地闸字 (2008)第 006544号 |
上海市沪太路315 弄2号9C室 |
131.84 | 办公 | |
| 8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沪房地闸字 (2008)第 006540号 |
上海市沪太路315 弄2号9F室 |
108.34 | 办公 | |
| 9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沪房地闸字 (2008)第 006541号 |
上海市沪太路315 弄2号9D室 |
131.84 | 办公 | |
| 10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沪房地闸字 (2008)第 |
上海市沪太路315 弄2号9E室 |
105.83 | 办公 |
104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006542号 | ||||||
|---|---|---|---|---|---|---|
| 11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房权证兰房 (城公)产字 第32264号 |
兰州市城关区鼓 楼巷街道鼓楼巷 11.25-29号 |
21.60 | 住宅 | |
| 12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房权证兰房 (城公)产字 第32264号 |
兰州市城关区鼓 楼巷街道鼓楼巷 11.25-29号 |
115.44 | 住宅 | |
| 13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房权证兰房 (城公)产字 第32264号 |
兰州市城关区鼓 楼巷街道鼓楼巷 11.25-29号 |
54.52 | 住宅 | |
| 14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兰房(城公) 产字第01098 号 |
兰州市城关区鼓 楼巷街道鼓楼巷 40号 |
79.72 | 锅炉门房 | |
| 15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兰房(城公) 产字第01098 号 |
兰州市城关区鼓 楼巷街道鼓楼巷 40号 |
273.80 | 职工活动 中心 |
|
| 16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兰房(城公) 产字第01458 号 |
兰州市城关区鼓 楼巷街道小稍门 外31号 |
3,549.29 | 办公 | |
| 17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61 号-65号 |
1755.04 | 办公 | 已取得大 房产证, 正在办理 房产证分 割及证载 权利人更 名手续 |
| 18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61 号地下-1层 |
254.88 | 库房 | |
| 19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61 号地下-1层 |
384.54 | 库房 | |
| 20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61 号地下-1层 |
11.02 | 库房 | |
| 21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61 号首层 |
21.37 | 办公 | |
| 22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61 号首层 |
118.77 | 办公 | |
| 23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65 号二层 |
10.86 | 办公 | |
| 24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65 号地下-1层 |
87.56 | 库房 | |
| 25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65 号地下-1层 |
119.03 | 库房 | |
| 26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65 号地下-1层 |
13.75 | 库房 | |
| 27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65 号院职工食堂 |
915.78 | 库房 | |
| 28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地下-1层 |
1,156.10 | 库房 | 尚未办理 竣工验收 |
105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29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42.65 | 库房 | 手续,由 于已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 已预转固 |
|---|---|---|---|---|---|---|
| 30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32.14 | 库房 | |
| 31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32.27 | 库房 | |
| 32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43.51 | 库房 | |
| 33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29.95 | 库房 | |
| 34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29.57 | 库房 | |
| 35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23.71 | 库房 | |
| 36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29.74 | 库房 | |
| 37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33.35 | 库房 | |
| 38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36.45 | 库房 | |
| 39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28.75 | 库房 | |
| 40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23.99 | 库房 | |
| 41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29.57 | 库房 | |
| 42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29.95 | 库房 | |
| 43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43.51 | 库房 | |
| 44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32.27 | 库房 | |
| 45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32.14 | 库房 | |
| 46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42.65 | 库房 | |
| 47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4号地下-2层 |
297.35 | 库房 | |
| 48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4号地下-1层 |
317.71 | 库房 | |
| 49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4号首层 |
57.96 | 宿舍 | |
| 50 | 甘肃省建筑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 57.86 | 宿舍 |
106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设计研究院 | 号-4号首层 | |||||
|---|---|---|---|---|---|---|
| 51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54.24 | 配套用房 | |
| 52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7.43 | 配套用房 | |
| 53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76.31 | 单位用房 | |
| 54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18.17 | 单位用房 | |
| 55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11.68 | 单位用房 | |
| 56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16.21 | 单位用房 | |
| 57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13.60 | 单位用房 | |
| 58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1-3号首层 |
17.20 | 单位用房 | |
| 59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4号首层 |
5.85 | 单位用房 | |
| 60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4号首层 |
63.19 | 单位用房 | |
| 61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4号首层 |
130.36 | 单位用房 | |
| 62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 兰州市静宁路81 号三期地下车库 (-1、-2层) |
6,705.72 | 车库 |
注:上述第 17 项房产是投资性房地产,其余为固定资产
上述第 28 至 62 项属于省建院自行建造的三期住宅楼工程项目,所处宗地位 于兰州市静宁路 81 号,土地证号为兰国用(2010)第 C07808 号。该项目已取 得立项批复(甘建计[2008]612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2010-105 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兰规建字第 620100201300209 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620101201406100101)。尽管该项目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但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使用,因而已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 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根据省建院出具的承诺,上述房产实际所有权人为省建院,上述资产产权清 晰、完整,权属无争议、纠纷,无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亦无司法查封等 限制条件,相关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之中,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107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④租赁房产具体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省建院及其子公司的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 承租人 | 出租人 | 面积 (平方米) |
位置 | 租赁期至 | 租金 |
|---|---|---|---|---|---|
| 省建院 | 甘肃陇菀物产有限 公司 |
9,411.67 | 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81号 |
2020年3 月31日 |
94,116.7 元/月 |
| 省建院 | 甘肃创成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
495.01 | 兰州市城关区九州中路 1218 号九洲城一期B 区1#商1、2、3商铺 |
2021年12 月31日 |
16,335 元/月 |
| 省建院 | 黄金河 | 135.88 | 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广 场写字楼2号楼B座11 层2111 |
2019年6 月30日 |
89,680 元/年 |
| 省建院 | 冻建胜 | - |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 金座晟锦豪庭2 号楼2 单元2063室 |
2019年7 月15日 |
31,200 元/年 |
注:上表第 2 项从甘肃创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租赁的商铺租金每年上涨一定幅度,2018 年至 2021 年月租金分别为 16,335 元、17,968.5 元、19,800 元和 21,780 元。
2 )土地使用权
| 序 号 |
证载权利人 | 位置 | 土地证号 | 面积 (平方米) |
类型 | 用途 |
|---|---|---|---|---|---|---|
| 1 | 甘肃省建筑设 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
兰州市城关区 静宁路81号 |
- | 5,161.00 | 出让 | 教育科研 用地 |
| 2 | 甘肃省建筑设 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
兰州市城关区 鼓楼巷40号 |
- | 2,315.70 | 出让 | 行政办公 用地 |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 国有划拨土地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批复》(甘政函[2018]53 号), 省建院等 3 户企业涉及的国有划拨土地,拟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 给甘肃国投。
2018 年 6 月 7 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作出《关于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等三户企业改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甘国土资 利发[2018]23 号),同意将包括上表所示 2 宗地在内的共计 5 宗国有土地以国家 作价出资方式投入甘肃国投,转增国家资本金 8,740 万元。
108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3 )知识产权情况
①专利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省建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如下: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权利人 |
|---|---|---|---|---|---|---|
| 1 | 一种设置黏滞消 能器的结构设计 方法 |
ZL201410526868.5 | 发明 专利 |
2014.10.09 | 2016.08.24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2 | 能获得充足日照 的塔式建筑东向 户型和西向户型 |
ZL201520263670.2 | 实用 新型 |
2015.04.28 | 2015.08.26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3 | 一种环向单肋鼓 形节点 |
ZL201520263695.2 | 实用 新型 |
2015.04.28 | 2015.08.26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4 | 带有绿色玄关的 住宅户型 |
ZL201520263830.3 | 实用 新型 |
2015.04.28 | 2015.08.26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5 | 一种基于太阳能 的地下汽车库机 械通风系统 |
ZL201620385721.3 | 实用 新型 |
2016.05.03 | 2016.09.28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6 | 适用于装配式建 筑的钢板组合剪 力墙与钢梁的连 接节点 |
ZL201720898537.3 | 实用 新型 |
2017.07.24 | 2018.02.06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7 | 太阳能屋顶蓄热 温室供暖系统 |
ZL201720899751.0 | 实用 新型 |
2017.07.24 | 2018.02.23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8 | 一种干作业钻孔 灌注桩用气流式 清底方法 |
ZL201510075032.2 | 发明 专利 |
2015.02.11 | 2018.03.16 | 甘肃建研岩 土工程有限 公司 |
| 9 | 集中电源安全电 压供电的高层住 宅应急照明系统 |
ZL201721422771.5 | 实用 新型 |
2017.10.31 | 2018.05.04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10 | 一种简易节能型 室外道路照明配 电系统 |
ZL201721690091.1 | 实用 新型 |
2017.12.07 | 2018.06.08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11 | 一种基于安防网 的电梯对讲通话 系统 |
ZL201721725924.3 | 实用 新型 |
2017.12.13 | 2018.07.10 | 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 |
| 12 | 干作业钻孔灌注 桩用气流式清底 装置 |
ZL201510073743.6 | 发明 专利 |
2015.02.11 | 2018.07.31 | 甘肃建研岩 土工程有限 公司 |
②软件著作权
109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省建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如下:
| 序 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权利范围 | 首次发表 日期 |
登记日期 | 著作权人 | 取得方式 |
|---|---|---|---|---|---|---|---|
| 1 | 协同设计与管 理系统V1.0 |
2013SR 158010 |
全部权利 | 2012.08.05 | 2013.12.26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原始取得 |
| 2 | 经营管理系统 V1.0 |
2013SR 158241 |
全部权利 | 2012.12.05 | 2013.12.26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原始取得 |
| 3 | 建筑预算管理 系统V1.0 |
2013SR 158405 |
全部权利 | 2013.02.28 | 2013.12.26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原始取得 |
| 4 | 建筑工程资料 管理系统V1.0 |
2013SR 157904 |
全部权利 | 2013.07.25 | 2013.12.26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原始取得 |
| 5 | 门窗热工性能 设计计算软件 V1.0 |
2013SR 156310 |
全部权利 | 2013.10.09 | 2013.12.25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原始取得 |
| 6 | 打印归档系统 V1.0 |
2013SR 157937 |
全部权利 | 2013.10.10 | 2013.12.26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原始取得 |
| 7 | 空间结构模型 转换软件[简 称:MTA]V1.0 |
2015SR 179316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2015.09.15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原始取得 |
| 8 | 空间结构模型 转换系统[简 称: SSMT]V1.0 |
2017SR 369894 |
全部权利 | 未发表 | 2017.07.13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芮佳 |
原始取得 |
4 )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省建院无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 3 )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省建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省建院的主 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110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应付账款 | 4,002.18 | 3.66% |
|---|---|---|
| 预收款项 | 28,088.20 | 25.67%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52.40 | 2.24% |
| 应交税费 | 8,255.08 | 7.55% |
| 其他应付款 | 61,296.08 | 56.0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4,093.94 | 95.14%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1,415.60 | 1.29% |
| 延所得税负债 | 3,901.16 | 3.5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16.76 | 4.86% |
| 负债合计 | 109,410.70 | 100.00% |
6 、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省建院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7 、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
( 1 )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省建院曾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处罚时 间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机关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 容 |
执行 |
|---|---|---|---|---|---|---|
| 1 | 2016年 2月4日 |
甘建稽四罚 决[2016]第 62号 |
甘肃省建 设稽查执 法局 |
在项目施工图审查过程中, 违反《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 定 |
罚款1 万元 |
已缴纳 |
| 2 | 2016年 2月4日 |
甘建稽四罚 决[2016]第 64号 |
甘肃省建 设稽查执 法局 |
在项目施工图审查过程中, 违反《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 定 |
罚款1 万元 |
已缴纳 |
| 3 | 2017年 6月8日 |
(安)安监 罚 [2017]J-008 号 |
兰州市安 宁区安全 生产监督 管理局 |
省建院负责的某项目中分包 商发生一起伤亡事故,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省建 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的规 定 |
罚 款 19 万 元 |
已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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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8月3日出具《关于甘肃省建筑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行政处罚事项的说明》,包括上述披露事故在内的5起事 故皆为一般事故,省建院等4单位在事故中分别负有发包、监理等相关责任,不 是事故主体单位,不负主体责任。事故发生地安监部门已按照相应责任进行了 行政处罚。目前,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已经完毕。
( 2 )未决诉讼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省建院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案件如下表所示:
| 序 号 |
原告/申 请人 |
被告/被申请 人 |
案由 | 案件争点及诉讼请求 | 争议金额 | 案件进展 |
|---|---|---|---|---|---|---|
| 1 | 杨建明 | 甘肃工程建设 监理公司 |
劳动争 议纠纷 |
杨建明认为甘肃工程建 设监理公司与其违法解 除劳动关系,要求省建院 进行相应赔偿和补偿,并 返还其相关证件 |
21.86万元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 院作出(2017)甘0102 民初8114 号民事判决 书,判令甘肃工程建设 监理公司返还原告杨 建明相关证件,但驳回 杨建明其他诉讼请求。 杨建明已上诉,案件已 移送兰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尚未开庭 |
| 2 | 赵为民 | 省建院、甘肃 丽东方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
供用热 力合同 纠纷 |
省建院承担甘肃丽东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负 责物业管理区域的采暖 供热,赵为民在该区域内 经营火锅店。赵为民认为 被告为催缴供暖费而停 止供暖的行为使其遭受 经济损失,要求被告赔偿 其共计197,800元 |
19.78万元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 院作出(2017)甘0102 民初4030 号民事判决 书,判令省建院赔偿原 告赵为民88,000元,驳 回赵为民其他诉讼请 求。省建院已上诉,要 求驳回被上诉人赵为 民的诉讼请求,兰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 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
| 3 | 甘肃科 技培训 学院 |
省建院、城乡 院等 |
建设工 程施工 合同纠 纷 |
甘肃科技培训学院认为 被告在教学楼工程建设 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 应当共同向甘肃科技培 训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各 方就教学楼工程发生质 量问题的原因、各方责任 大小及损失承担存在争 议 |
2,146.15 万 元 |
法院经过五次审判:一 审、上诉二审、发回重 审一审、再上诉、再发 回重审一审,于2017 年11 月9 日兰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2016) 甘01民初21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甘 肃科技培训学院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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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请求。原告甘肃科技培 训学校已上诉至甘肃 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开 庭,尚未判决 |
||||||
|---|---|---|---|---|---|---|
| 4 | 王淳德 | 甘肃工程建设 监理公司 |
劳动争 议纠纷 |
王淳德为甘肃工程建设 监理公司前员工,认为公 司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 系,要求公司补发两个月 工资7,800 元及支付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 偿金48,151.28元 |
5.60万元 | 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 委员会已受理,定于 2018年8月9日开庭审 理 |
针对上述未决诉讼,甘肃国投已经出具承诺:若因本次交易前工程咨询集团 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任何未决诉讼/仲裁事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被有权法院、 仲裁机构最终判决/裁决承担相关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甘肃国投将全额承担 经济补偿责任。
( 3 )个人所得税滞纳金
省建院及其子公司在 2006 年至 2015 年期间存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但未及时代 缴的情形,未及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共计 8,467.48 万元,并因此产生个人所 得税滞纳金 2,642.29 万元。省建院于 2017 年 9 月和 2017 年 10 月补缴前述个人 所得税和滞纳金,并收到兰州市城关区地方税务二局出具的税收缴款书。
由于对科技型企业所享受的技术酬金税收优惠理解不够、使用不当,以及与 税务部门在统计口径与缴税时点认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省建院 2016 年以 前存在个人所得税扣缴不足的情形。省建院需补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3,266.72 万元,并因此产生个人所得税滞纳金 1,340.02 万元。省建院已于 2018 年 6 月和 2018 年 7 月补缴前述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并收到兰州市城关区地方 税务二局出具的税收缴款书。
综上,省建院的个人所得税欠缴问题已得到及时整改,且甘肃省城关区地方 事务二局已出具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省建院能够在主管税务机关按 时申报并缴纳税款。
8 、最近三年增减资和股权转让进行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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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7 年 11 月,省建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2018 年 3 月 15 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司制改建追溯性评估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606 号)。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对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进行整体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甘肃 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净资产账面价值 56,213.93 万元,评估值 90,229.01 万元,评估 增值 34,015.08 万元。
本次省建院净资产的预估值为 55,242.20 万元,与前次评估价格的降幅为 34,986.81 万元,降幅比例为 38.78%,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选择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省建院进行评估,净 资产预估值分别为 32,556.79 万元和 55,242.20 万元。由于省建院主营业务为建筑 工程相关的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收益相对比较稳定。资产基础法评估只从资产 购建角度反映企业的建设成本,但未对企业的资质、人才储备、客户群、市场占 有情况等进行合理反映。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交易各方更加关注的是企业 的未来盈利能力,故本次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而前次评估目 的为企业改制。两次评估目的不同,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故两次评估结果的差 异较大。
(2)2018 年 6 月 29 日,甘肃国投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对省建院减少 注册资本 55,000 万元,减资完成后省建院注册资本由 59,764 万元减少到 4,764 万元。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已将减资事项考虑在内,省建院在两次评估基准日的 净资产金额变化较大,故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3)在两次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之间,省建院存在资产处置与土地作价出 资事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发生了变化,故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9 、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省建院仍为独立存续的法律主体,省建院的债权债务仍由 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10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及业务资质的情况
( 1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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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省建院自行建造的三期住宅楼工程项目尚未竣工验收。 该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甘建计[2008]612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2010-105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兰规建字第 620100201300209 号)、建筑 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620101201406100101),并已取得兰州市环境监察局就 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兰环建审[2014]-126 号)。
( 2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省建院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
下:
| 序号 | 证书名 称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资质主体 |
|---|---|---|---|---|---|
| 1 | 工程设 计资质 证书 |
建筑行业甲级 | A162001205 | 2020年3月 17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市政行业(给水工 程、热力工程)专 业甲级 |
|||||
| 2 | 工程设 计资质 证书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专项乙级 |
A262001202 | 2019年9月2 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建筑行业(人防工 程)乙级 |
|||||
| 市政行业(道路工 程、环境卫生工程、 排水工程)专业乙 级 |
|||||
| 3 | 施工图 设计文 件审查 机构资 格证书 |
甲级 | 27002 | 2019年3月 31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4 | 工程勘 察资质 证书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 级 |
B162001205 | 2020年6月 17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5 | 建设工 程质量 检测资 质证书 |
岩土工程检测甲级 | 甘建检字第620114号 | 2019年7月 15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 构检测甲级 |
|||||
| 钢结构工程检测 | |||||
|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 质量检测乙级 |
|||||
| 建筑节能检测 | |||||
| 建筑门窗工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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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6 | 工程造 价咨询 甲级资 质证书 |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 甲15026200462 | 2018年12月 31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 7 | 城乡规 划编制 资质证 书 |
乙级 | [甘]城规编(142001)) | 2019年12月 30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8 | 人防工 程设计 资质证 书 |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 防防护设施设计乙 级 |
RFA262000011 | 2020年2月2 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9 | 测绘资 质证书 |
乙级:工程测量、 控制测量、地形测 量、规划测量、建 筑工程测量、变形 形变与精密测量、 市政工程测量、矿 山测量、线路与桥 隧测量;不动产测 绘;地籍测绘 |
乙测咨字62010362 | 2019年10月 31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10 | 勘察单 位资质 等级证 书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乙级勘察单位 |
甘国土资地灾勘资字 第(2009228208) |
2018年12月 31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11 | 设计单 位资质 等级证 书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乙级设计单位 |
甘国土资地灾勘资字 第(2009328206) |
2018年12月 31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12 | 施工单 位资质 等级证 书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乙级施工单位 |
甘国土资地灾勘资字 第(2009428208) |
2018年12月 31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13 | 评估单 位资质 等级证 书 |
地位灾害危险性丙 级评估单位 |
甘国土资地灾勘资字 第(2016128311) |
2019年12月 26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14 | 专项工 程设计 |
房屋鉴定甲级 | 2002-02 | 2021年3月 31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15 | 特种设 备设计 许可证 |
公用热力管道GB2 级及工业管道GC2 级的设计 |
TS1862002-2018 | 2018年12月 30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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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16 | 印刷经 营许可 证 |
其他印刷 | (甘)新出印证字 0200211C号 |
-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 17 | 检验检 测机构 资质认 定证书 |
检验检测 | 162801060322 | 2022年9月 21日 |
甘肃省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 18 | 工程监 理资质 证书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级 |
E1622001289 | 2019年7月 10日 |
甘肃工程 建设监理 公司 |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甲级 |
|||||
| 机电安装工程监理 甲级 |
|||||
| 19 | 工程监 理资质 证书 |
冶炼工程监理乙级 | E262001286 | 2019年6月 18日 |
甘肃工程 建设监理 公司 |
| 公路工程监理乙级 | |||||
| 20 | 人民防 空工程 建设监 理单位 |
甲级 | 国人防建监资字第 (0615)号 |
2021年7月 10日 |
甘肃工程 建设监理 公司 |
| 21 | 建筑业 企业资 质证书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壹级 |
D262002480 | 2021年4月 21日 |
兰州时代 建筑艺术 装饰工程 公司 |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 承包贰级 |
|||||
| 22 | 建筑业 企业资 质证书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地基基 础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 |
D262026508 | 2021年6月 30日 |
甘肃建研 岩土工程 有限公司 |
| 23 | 施工单 位资质 等级证 书 |
地质灾害治理丙级 施工单位 |
甘国土资地灾施资字 第(2016428307) |
2019年12月 26日 |
甘肃建研 岩土工程 有限公司 |
(二)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284号 |
| 成立日期 | 2008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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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注册资本 | 32,855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438002318J |
| 法定代表人 | 马明 |
| 经营范围 |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风电、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工程 咨询及其论证研究;工程勘察、监理、测绘、质量检测;水 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水 资源论证、调查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筑行业工程 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不动产租赁;自有土地房地产开发(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
| 营业期限 | 2008年9月3日 至2058年9月2日 |
2 、历史沿革
( 1 ) 2008 年 9 月,设立
水利院前身始建于 1958 年 6 月,属于事业单位性质。
2008 年 1 月 11 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 究院改企建制方案的批复》(甘政函[2008]7 号),同意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 计研究院(含一、二分院)改制为由甘肃省水利厅作为主管部门的全民所有制企 业法人,同意其向甘肃省工商局提出登记为国有企业法人的设立申请,登记为企 业法人后,甘肃省编办注销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008 年 5 月 26 日,甘肃省财政厅作出《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水利水电勘测 设计研究院资产审核认定申请的批复》(甘财资[2008]21 号),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资产总额为 103,731,572.83 元,负债 总额为 77,275,224.24 元,净资产为 26,456,348.59 元,其中,甘肃省水利水电勘 测设计研究院部资产总额为 60,499,829.57 元,负债总额为 47,358,221.11 元,净 资产为 13,141,608.46 元;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一分院资产总额为 24,884,757.51 元,负债总额为 17,015,124.17 元,净资产为 7,869,633.34 元;甘肃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二分院资产总额为 18,346,985.75 元,负债总额为 12,901,878.96 元,净资产为 5,445,106.7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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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08 年 5 月 26 日,甘肃省财政厅核发《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 登记证》,经财政部门审定,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占用国有资产总额 1,314.16 万元。
2008 年 8 月 20 日,甘肃省水利厅作出《关于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 院改制为企业法人的出资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任职的证明》,同意甘肃省水利水 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上述甘财资(2008)21 号批复核定的净资产 1,314.00 万元 作为其注册资本。
2008 年 9 月 3 日,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注 册成立,注册资本 1,314.00 万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水利厅。
根据 2011 年 1 月 24 日甘肃省财政厅核发的《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经营 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注册资本 1,314.00 万 元,实收资本 1,208 万元。
( 2 ) 2012 年 3 月,增资
2011 年 11 月 3 日,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作出《关于增加院注册 资本金的决定》(甘水电院发[2011]91 号),决定将其注册资本由 1,314.00 万元 增加至 1,600.00 万元。
2012 年 2 月 27 日,甘肃省水利厅作出《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甘 水财务发[2012]91 号),同意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由资本公积转增实 收资本 392.46 万元,转增基准日为 2011 年 11 月 30 日,原实收资本为 1,207.54 万元,转增后的实收资本为 1,6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甘肃省水利水电勘 测设计研究院的注册资本为 1,600.00 万元。
根据 2012 年 3 月 15 日财政部门审定的 2012 年度产权变动情况,甘肃省水 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的实收资本为 1,600.00 万元。
2012 年 3 月 16 日,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就本次增资申请工商变 更登记。
( 3 ) 2017 年 11 月,企业改制与股权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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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7 年 8 月 23 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 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整合重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甘办发 [2017]54 号),要求全面完成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任务。
2017 年 9 月 13 日,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甘肃省水利水电勘 测设计研究院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合并)》(甘励安会审字[2017]第 499 号), 对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全部资产、负债及所 有者权益进行清查核实。
2017 年 9 月 30 日,甘肃省水利厅作出《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对甘肃省水利 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清产核资报废报损的批复》(甘水财务发[2017]315 号), 对资产总额损失 3,047,964.77 元同意核销,并核减未分配利润 3,407,964.77 元。
清产核资后,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合并)资产总额 589,854,041.97 元,负债总额 261,296,018.84 元,净资产 328,558,023.13 元,未 分配利润 235,607,079.62 元。
2017 年 9 月 22 日,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召开七届三次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 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17 年 10 月,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向甘肃省国资委上报了《关 于上报<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和<甘肃省水利 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请示》(甘水电院发[2017]80 号), 拟由全民所有制改制为公司制企业。
2017 年 11 月 10 日,甘肃省水利厅与甘肃省国资委签署《关于甘肃省水利 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甘肃省水利厅将其持有的甘肃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00%国有产权划转至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产权划转 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13 日,甘肃省国资委作出《关于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 究院整体改制为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甘国 资发改革[2017]387 号),同意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整体改制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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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责任公司,改制后全称为“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 32,855.00 万元(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清产核资审计确认的净资产),甘肃省国资委持有其 100% 股权。
2017 年 11 月 14 日,水利院就上述企业改制与股权划转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2018年3月15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公司制改建追溯性评估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608号),就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 计研究院进行公司制改建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净资产在2017年6月30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追溯评估。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进行整体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评估,得出甘 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 下:账面价值27,755.83万元,评估值47,742.79万元,评估增值19,876.70万元。
( 4 ) 2018 年 3 月,股权划转
2018 年 3 月 7 日,甘肃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将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 公司等企业国有股权划转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甘国资 发产权[2018]148 号),将其持有的水利院 100%股权划转甘肃国投。
2018 年 3 月 22 日,水利院就上述股权划转事宜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 5 ) 2018 年 6 月,减资
2018 年 6 月 29 日,甘肃国投出具的《股东决定》,决定水利院减少注册资 本 8,692.79 万元,减资完成后水利院注册资本由 32,855.00 万元减少到 24,162.21 万元。水利院已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水利院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本次减资目的主要为以下原因:
1)水利院账面溢余资金较多,为了降低上市公司收购成本,提高标的资产 的净资产收益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进行了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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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 年 12 月,水利院公司制改制时,将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清 产核资审计确认的所有者权益 32,855.00 万元(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3,692.79 万元) 确认为水利院注册资本,少数股东权益不应确认为水利院注册资本,改制过程中 存在瑕疵,故应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减资正在履行程序中,工商变更还未办理完毕。
( 6 ) 2018 年 7 月,股东变更
2018 年 7 月 20 日,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出资方式的函》(甘国资产权函[2018]315 号),以及甘肃国 投出具的《股东决定》,甘肃国投将水利院股权出资至工程咨询集团。
2018 年 7 月 23 日,水利院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工程咨询集团 100%全资子 公司。
3 、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水利院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公司名 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 例 |
经营范围 |
|---|---|---|---|---|---|
| 甘肃甘 兰水利 水电勘 测设计 院有限 责任公 司 |
1995年10 月19日 |
甘肃省兰 州市城关 区张掖路 29号 |
1,193.72 | 100.00% |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咨询服 务、物资采购与供应、设备采购与 供应(以上各项范围法律法规及国 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 经营;需取得其他行政部门审批的 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
| 甘肃森 华水保 设计咨 询有限 责任公 司 |
2014年12 月03日 |
甘肃省兰 州市城关 区白银路 165号2楼 |
1,000.00 | 100.00% |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咨询、评估(凭 资质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 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 测;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水土保持 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 理、环境监理监测、水资源论证、 防洪影响评价、项目咨询、招标代 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现场监 督、工程施工监理、水工设备监造; 水土保持技术培训、服务;水土资 源的开发利用,苗木草籽推广应用; 农林行业农业生态保护工程(水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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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持,废弃物处理工艺)主导工艺 (丙级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 专业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和相 关技术管理服务;水土保持技术开 发,转让,咨询及服务;林业专业 机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
|||||
|---|---|---|---|---|---|
| 甘肃信 创水利 水电工 程质量 检测有 限公司 |
2016年11 月30日 |
甘肃省兰 州市城关 区平凉路 589号 |
1,000.00 | 100.00% | 承担各类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 的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质量 检测业务。(以上凭资质证经营) |
4 、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 流动资产 | 35,061.29 | 33,420.28 | 34,442.01 |
| 非流动资产 | 35,780.53 | 10,096.99 | 4,803.14 |
| 资产总计 | 70,841.82 | 43,517.27 | 39,245.15 |
| 流动负债 | 38,304.90 | 22,216.67 | 23,183.05 |
| 非流动负债 | 8,276.03 | 5,811.25 | 6,698.78 |
| 负债合计 | 46,580.93 | 28,027.93 | 29,881.8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260.88 | 15,489.34 | 9,363.3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260.88 | 15,489.34 | 9,363.31 |
(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营业收入 | 7,198.76 | 34,768.53 | 34,059.42 |
| 营业成本 | 4,293.01 | 21,682.89 | 21,241.19 |
| 营业利润 | 1,550.98 | 6,206.70 | 5,71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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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 利润总额 | 1,550.98 | 7,177.47 | 5,829.98 |
| 净利润 | 1,297.67 | 6,046.56 | 4,944.7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 |
1,297.67 | 6,046.56 | 4,944.78 |
( 3 )主要财务指标
| 项 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度 |
2016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度 |
|---|---|---|---|
| 资产负债率 | 65.75% | 64.41% | 76.14% |
| 流动比率(倍) | 0.92 | 1.50 | 1.49 |
| 销售毛利率 | 40.36% | 37.64% | 37.63% |
| 销售净利率 | 18.03% | 17.39% | 14.52%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销售毛利 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4、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5 、主要资产权属状况、质押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1 )股权权属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合法拥有水利院 100%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或 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 措施等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 2 )总资产情况
根据水利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水利院主要 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0,533.66 | 28.99% |
| 应收票据 | 65.26 | 0.09% |
| 应收账款 | 9,821.48 | 1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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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账款 | 7.89 | 0.01% |
|---|---|---|
| 其他应收款 | 3,698.40 | 5.22% |
| 其他流动资产 | 934.60 | 1.32% |
| 流动资产合计 | 35,061.29 | 49.49%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7,499.54 | 10.59%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27.39 | 3.00% |
| 固定资产 | 9,168.86 | 12.94% |
| 在建工程 | 59.42 | 0.08% |
| 无形资产 | 15,565.34 | 21.97% |
| 长期待摊费用 | 85.78 | 0.1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4.21 | 1.8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780.53 | 50.51% |
| 资产合计 | 70,841.82 | 100.00% |
1 )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根据水利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水利院的固 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5,663.64 | 206.70 | 5,456.94 | 96.35% |
| 机器设备 | 2,186.74 | 681.31 | 1,505.43 | 68.84% |
| 运输工具 | 2,681.19 | 1,307.56 | 1,373.63 | 51.23% |
| 电子设备 | 1,046.60 | 540.91 | 505.69 | 48.32% |
| 办公设备 | 700.70 | 388.82 | 311.87 | 44.51% |
| 其他 | 25.85 | 10.55 | 15.30 | 59.20% |
| 合计 | 12,304.71 | 3,135.85 | 9,168.86 | 74.52% |
②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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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水利院的投 资性房地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
| 房屋及建筑物 | 2,848.81 | 721.43 | 2,127.39 |
③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水利院及其子公司的自有房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况 如下:
| 序 号 |
所有权人 | 产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 米) |
用途 |
|---|---|---|---|---|---|
| 1 | 水利院 | 甘(2018)兰州市不 动产权第0025292号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 平凉路284号1层001室 |
886.78 | 其他 |
| 2 | 水利院 | 甘(2018)兰州市不 动产权第0025290号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 平凉路284号2层001室 |
908.13 | 其他 |
| 3 | 水利院 | 甘(2018)兰州市不 动产权第0025298号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 平凉路284号4层001室 |
908.13 | 其他 |
| 4 | 水利院 | 甘(2018)兰州市不 动产权第0025293号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 平凉路284号5层001室 |
764.35 | 其他 |
| 5 | 水利院 | 甘(2018)兰州市不 动产权第0025296号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 平凉路284号6层001室 |
908.13 | 其他 |
| 6 | 水利院 | 甘(2018)兰州市不 动产权第0025271号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 平凉路284号 |
91.2 | 其他 |
| 7 | 水利院 | 甘(2018)兰州市不 动产权第0025300号 |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街道 排洪南路258-264号-1层001 室 |
708.00 | 其他 |
| 8 | 水利院 | 甘(2018)张掖市不 动产权0003074号 |
北环路2-18号 | 7,213.44 | 其他 |
| 9 | 水利院 | 陇房权证文字第 43769号 |
陇西县文峰镇开发区药都路 8号 |
647.15 | 营业 |
| 10 | 水利院 | 甘(2018)陇西县不 动产权第0000454号 |
陇西县文峰经济开发区药都 路 |
5,122.12 | 商业服 务 |
| 11 | 甘肃省绿 华生态工 程咨询有 限责任公 司 |
房权证兰房(城股) 产字第83053号 |
城关区拱星墩街道东岗东路 1371号 |
894.00 | 办公 |
| 12 | 甘肃省三 木水土保 |
房权证兰房(城公) 产字第121534号 |
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白银路 165号 |
658.78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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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持咨询评 估中心有 限责任公 司
-
注:1、上述第 8 至第 10 项为投资性房地产;
-
2、甘肃省绿华生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三木水土保持咨询评估中心有
-
限责任公司为甘肃森华水保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系水利院二级子公司。
④租赁房产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水利院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 承租人 | 出租人 | 面积 (平方米) |
位置 | 租赁期至 | 租金 |
|---|---|---|---|---|---|
| 甘肃甘兰水利 水电勘测设计 院有限责任公 司 |
甘肃省水务 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1,456.24 |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 路29号商用(办公) 楼南侧第一层至第 二层 |
2018.9.30 | 122.32万元/ 年 |
2 )土地使用权
| 序 号 |
证载权 利人 |
位置 | 土地证号 | 面积 (平方 米) |
类型 | 用途 |
|---|---|---|---|---|---|---|
| 1 | 水利院 | 北环路2-18号 | 甘(2018)张掖市不 动产权第0003074号 |
9,530.38 | 出让 | 科教用地 |
| 2 | 水利院 | 城关区鱼儿沟 19号 |
甘(2018)兰州市不 动产权0029905号 |
16,659.36 | 出让 | 办公用地、 城镇住宅 用地 |
| 3 | 水利院 | 陇西县文峰镇 安家门村 |
- | 45,040.66 | 出让 | 科教用地 |
| 4 | 水利院 | 兰州市城关区 平凉路308号 |
- | 1,502.34 | 出让 | 办公用地 |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 国有划拨土地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批复》(甘政函[2018]53 号), 省建院等 3 户企业涉及的国有划拨土地,拟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 给甘肃国投。
2018 年 6 月 7 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作出《关于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等三户企业改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甘国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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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利发[2018]23 号),同意将包括上表所示 2 宗尚未办理土地证的土地在内的共计 5 宗国有土地以国家作价出资方式投入甘肃国投,转增国家资本金 8,740 万元。
3 )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水利院及其子公司无知识产权。
4 )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预案签署之日,水利院无任何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 合同名 称 |
担保人 | 债权人 | 债务人 | 最高余额 (万元) |
担保事项 | 担保期限 |
|---|---|---|---|---|---|---|
| 最高额 保证合 同 |
水利院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兰州城 关分行 |
大禹水 电 |
11,000.00 | 债权人自2014 年9 月 10日起至2016年9月 9日止,与债务人办理 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 成的债权 |
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
| 最高额 保证合 同 |
水利院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兰州城 关分行 |
大禹水 电 |
13,500.00 | 债权人自2016 年6 月 1 日起至2018 年5 月 31 日止,与债务人办 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 形成的债权 |
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
大禹水电分别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和 2016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贷款 4,200 万元和 5,800 万元,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 大禹水电尚有本息共计 8,437.81 万元尚未偿还。根据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标 的公司子公司水利院对上述借款承担担保责任。
大禹水电以此借款建设的永昌县西大河二级水电站由于规划原因已被拆除, 在大禹水电无力偿还上述借款时,水利院存在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风险。2018 年 6 月 26 日,大禹水电与永昌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永昌县西大河二级水电站关 停退出整治补偿协议》,永昌县人民政府因永昌县西大河二级水电站关停事项将 补偿大禹水电 18,349.62 万元。故预计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概率较小。
( 3 )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水利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水利院的主 要负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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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10,369.25 | 22.26% |
| 预收款项 | 12,294.18 | 26.39%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26.90 | 8.43% |
| 应交税费 | 363.69 | 0.78% |
| 应付股利 | 677.97 | 1.46% |
| 其他应付款 | 10,672.92 | 22.91%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304.90 | 82.23%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5,982.30 | 12.8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01 | 0.02% |
| 专项应付款 | 2,286.72 | 4.9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276.03 | 17.77% |
| 负债合计 | 46,580.93 | 100.00% |
7 、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水利院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8 、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
( 1 )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水利院未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 2 )未决诉讼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水利院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案件。
9 、最近三年增减资和股权转让进行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
2017 年 12 月,水利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2018 年 3 月 15 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公司制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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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追溯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608 号),对水利院公司 制改制所涉及的净资产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在评估 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水利院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 27,755.83 万元,采用资 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为 47,742.79 万元,评估增值 19,876.70 万元,增值率 71.61%。本次水利院净资产的预估值为 49,887.87 万元,与前次评估价格的涨幅 为 2,255.34 万元,涨幅比例 4.73%,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选择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水利院进行评估,净 资产预估值为 32,615.32 万元和 49,887.87 万元。由于水利院主营业务为水利水电 工程相关的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收益相对比较稳定。资产基础法评估只从资产 购建角度反映企业的建设成本,但未对企业的资质、人才储备、客户群、市场占 有情况等进行合理反映。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交易各方更加关注的是企业 的未来盈利能力,故本次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两次评估结果 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故两次评估结果的差异较大。
(2)2018 年 6 月 29 日,根据甘肃国投出具的《股东决定》,决定对水利 院减少注册资本 8,692.79 万元,减资完成后水利院注册资本由 32,855.00 万元减 少到 24,162.21 万元,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已将减资事项考虑在内,故水利院在 两次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金额变化较大,故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3)在两次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之间,水利院存在资产处置与土地作价出 资事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发生了变化,故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10 、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水利院仍为独立存续的法律主体,水利院的债权债务仍由 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11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及业务资质的情况
( 1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水利院的科研设计基地项目已取得《城关区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的通知》(城发改备[2017]8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2017-027 号),该项目尚未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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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2 )资质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水利院已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资质主 体 |
|---|---|---|---|---|---|
| 1 | 工程设计资质证 书 |
电力行业(风力 发电、新能源发 电)专业乙级; 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乙级;市 政行业(给水工 程)专业丙级 |
A262001374 | 2021年1月26 日 |
水利院 |
| 2 | 测绘资质证书 | 甲级 | 甲测资字 6200085 |
2019年12月31 日 |
水利院 |
| 3 | 测绘资质证书 | 乙级 | 乙测资字 62010982 |
2019年10月31 日 |
水利院 |
| 4 | 评估单位资质等 级证书 |
丙级 | 甘国土资地灾评 资字第 (2016128309) 号 |
2019年3月21 日 |
水利院 |
| 5 | 水利工程建设监 理资质 |
水利工程施工 监理甲级、水土 保持工程施工 监理乙级、水利 工程建设环境 保护监理 |
水建监资字第 19980091号 |
2020年11月21 日 |
水利院 |
| 6 | 工程勘察资质证 书 |
工程勘察综合 类甲级 |
B162001377 | 2020年6月17 日 |
水利院 |
| 7 | 工程设计资质证 书 |
水利行业甲级; 电力行业(水利 发电)(含抽水 蓄能、潮汐)专 业甲级 |
A162001377 | 2019年11月17 日 |
水利院 |
| 8 | 检验检测机构资 质认定证书 |
- | 162801080227 | 2022年6月1日 | 甘肃省 信创水 利水电 工程质 量检测 有限公 司 |
| 9 | 水利工程质量检 测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 |
岩土工程甲级、 混凝土工程甲 级、承担各类水 |
水质检资字第 20100031号 |
2019年7月28 日 |
甘肃省 信创水 利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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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利工程(含一级 堤防)的岩土工 程类、混凝土工 程质量检测业 务 |
工程质 量检测 有限公 司 |
||||
|---|---|---|---|---|---|
| 10 | 水利工程建设监 理资质 |
水利工程施工 监理甲级、水土 保持工程施工 监理甲级、水利 工程建设环境 保护监理 |
水建监资字第 20151779号 |
2019年11月6 日 |
甘肃森 华水保 设计咨 询有限 责任公 司 |
| 11 | 工程勘察资质证 书 |
劳务类(工程钻 探、凿井) |
B262001374 | 2020年7月1日 | 水利院 |
(三)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56号 |
| 成立日期 | 1994年8月23日 |
| 注册资本 | 15,49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4380009968 |
| 法定代表人 | 卢海涛 |
| 经营范围 | 城乡规划编制、土地规划编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 工程、劳务类(工程钻探))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 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工程咨询(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工程造价咨 询、工程测绘、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 道路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房屋鉴定、建设工程项目代 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检测、旅游规划、建设 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材料、装饰材 料、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依法需批准项目,经有关部门批 准方可开展经营) |
| 营业期限 | 1994年8月23日至 无固定期限 |
2 、历史沿革
( 1 ) 1994 年 8 月,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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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院前身为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985年5月11日,甘肃省编制委 员会作出《关于成立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的通知》(甘编(1985)040 号),同意将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所和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有关标准设计研 究部分合并,改称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隶属当时的甘肃省城乡建设环 境保护厅,属事业单位性质。
根据1994年3月31日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定,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国有资产总额和实收资 本为500万元。
1994年5月12日,甘肃第四会计师事务所就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资金 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资金验证报告》(甘四会验字(1994)第152号),经 验证:截至1994年5月12日,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拥有注册资本500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430万元,流动资金70万元。
1994年8月23日,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注册成立, 注册资本500万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主管部门为甘肃省建设委员会。
( 2 ) 2009 年 3 月,增资
2008年12月26日,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作出《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 决议》(甘规院[2008]70号),决定将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600万元,用 资本公积70万元、盈余公积30万元,合计1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2009年2月18日,甘肃鸿达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甘 鸿会验字[2009]第002号),确认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已将资本公积70万 元、盈余公积30万元,合计1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变更为600万元。
2009年2月24日,甘肃省建设厅作出《关于同意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增资方案的批复》(甘建函[2009]21号),同意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增 加注册资本1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600万元。
2009年3月23日,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申请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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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017 年 11 月,企业改制与股权划转
2017年8月23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直 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整合重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甘办发[2017]54 号),要求全面完成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任务。
2017年9月15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出具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甘) 审专字[2017]第02047号),对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截至2017年6月30日 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查核实。通过清查核实,如经清产核资核 实批复后,截至2017年6月30日,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合并)资产审定 数为385,269,627.76元,负债审定数为230,450,456.52元,所有者权益审定数为 154,819,171.24元。
2017年10月26日,甘肃省住建厅作出《关于对厅属企业改制脱钩清产核资 结果的批复》(甘建计[2017]459号),对清产核资结果予以批复:对清查出盘 亏的固定资产2项,净值30,868.21元,符合规定,准予报废;对清查出的应收账 款损失84,000.00元,因不符合损失认定规定,不予批复。
2017年10月27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出 具《关于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补充说明》, 根据上述批复结果,经账务调整处理后,截至2017年6月30日,甘肃省城乡规划 设计研究院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为385,353,627.76元,负债总额230,450,456.52 元,所有者权益154,903,171.24元。
2017年10月10日,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了《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全民所有制公司制改制方案》。
2017年10月11日,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向甘肃省国资委上报了《关 于上报<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全民所有制公司制改制方案>和<甘肃省城 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甘规院(2017)96号),拟由全民 所有制改制为公司制企业。
2017年11月10日,甘肃省住建厅与甘肃省国资委签署《关于甘肃省城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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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设计研究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甘肃省住建厅将其持有的甘肃省城乡 规划设计研究院100%国有产权划转至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产权划转以2017年6 月30日为基准日。
2017年11月13日,甘肃省国资委作出《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省城乡规划 设计研究院整体改制为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批复》(甘国资 发改革[2017]384号),同意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 改制后全称为“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定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15,490万元(201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清产核资审 计确认的净资产),甘肃省国资委持有其100%股权。
2017年11月15日,城乡院就上述改制与股权划转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8年3月15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 究院公司制改建追溯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606号), 就城乡院进行公司制改制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净资产在2017年6月30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追溯评估。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 整体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核实,甘肃省城乡 规划设计研究院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5,601.63万元, 评估值19,795.33万元。
( 4 ) 2018 年 3 月,股权划转
2018年3月7日,甘肃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将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等企业国有股权划转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甘国 资发产权[2018]148号),将其持有的城乡院100%股权划转至甘肃国投。
2018年3月26日,城乡院就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城乡院股 东变更为甘肃国投。
( 5 ) 2018 年 6 月,减资
2018 年 6 月 29 日,甘肃国投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城乡院减少注册资本 7,600 万元,减资完成后城乡院注册资本由 15,490 万元减少至 7,890 万元。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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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已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城乡院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担保。
本次减资原因主要为城乡院账面溢余资金较多,为了降低上市公司收购成本, 提高标的资产的净资产收益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进行减资。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减资程序正在履行中,工商变更还未办理完毕。
( 6 ) 2018 年 7 月,股东变更
2018 年 7 月 20 日,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出资方式的函》(甘国资产权函[2018]315 号)以及甘肃国投 出具的《股东决定》,甘肃国投将城乡院股权出资至工程咨询集团。
2018年7月23日,城乡院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工程咨询集团100%全资子公 司。
3 、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城乡院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公司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甘肃万源园林 绿化工程有限 公司 |
2008年2 月27日 |
兰州市城 关区五泉 路47号 |
1,000万元 | 100% | 园林绿化及其小品工 程设计及施工(以上凭 资质证经营);园林苗 木、水电器材的批发 和零售 |
| 甘肃天宇装饰 设计工程有限 公司 |
1993年 10月23 日 |
兰州市五 泉路41号 |
395万元 | 100% | 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 1500 万元以下建筑 (包括车、船、飞机) 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的 设计和施工 |
4 、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22,169.92 | 26,767.85 | 23,87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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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 非流动资产 | 21,086.37 | 17,584.58 | 16,028.37 |
| 资产总计 | 43,256.29 | 44,352.43 | 39,907.72 |
| 流动负债 | 25,609.97 | 22,132.07 | 21,205.91 |
| 非流动负债 | 682.85 | 248.70 | 289.30 |
| 负债合计 | 26,292.82 | 22,380.77 | 21,495.2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
16,814.51 | 21,819.42 | 18,269.0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963.47 | 21,971.66 | 18,412.51 |
(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营业收入 | 4,759.16 | 21,553.22 | 19,913.09 |
| 营业成本 | 3,455.22 | 14,184.32 | 14,162.98 |
| 营业利润 | 556.70 | 4,654.54 | 3,729.91 |
| 利润总额 | 556.70 | 4,652.25 | 3,733.41 |
| 净利润 | 427.56 | 3,951.48 | 3,193.5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430.84 | 3,942.73 | 3,199.08 |
( 3 )主要财务指标
| 项 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度 |
2016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度 |
|---|---|---|---|
| 资产负债率 | 60.78% | 50.46% | 53.86% |
| 流动比率(倍) | 0.87 | 1.21 | 1.13 |
| 销售毛利率 | 27.40% | 34.19% | 28.88% |
| 销售净利率 | 8.98% | 18.33% | 16.04% |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销售毛利 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4、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5 、主要资产权属状况、质押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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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股权权属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合法拥有城乡院 100%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或 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 措施等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 2 )总资产情况
根据城乡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城乡院主要 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8,518.83 | 42.81% |
| 应收账款 | 2,498.89 | 5.78% |
| 其他应收款 | 927.77 | 2.14%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4.43 | 0.5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169.92 | 51.25% |
| 非流动资产: | ||
| 固定资产 | 20,718.62 | 47.90% |
| 无形资产 | 262.88 | 0.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4.87 | 0.2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086.37 | 48.75% |
| 资产总计 | 43,256.29 | 100.00% |
1)固定资产情况
根据城乡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城乡院的固 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19,518.63 | 336.25 | 19,182.38 | 9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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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工具 | 1,217.53 | 535.29 | 682.24 | 56.03% |
|---|---|---|---|---|
| 电子设备 | 596.54 | 136.18 | 460.36 | 77.17% |
| 办公设备 | 414.56 | 20.92 | 393.64 | 94.95% |
| 合计 | 21,747.27 | 1,028.64 | 20,718.62 | 95.27% |
①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城乡院及其子公司的的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 序 号 |
所有权人 | 产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
| 1 | 城乡院 | 甘(2018)兰州市不 动产权第0027222号 |
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五 泉路47号 |
3,261.47 | 办公 |
| 2 | 城乡院 | 甘(2018)兰州市不 动产权第0027246号 |
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五 泉路47号 |
72.00 | 办公 |
| 3 | 城乡院 | 甘(2018)兰州市不 动产权第0027243号 |
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五 泉路47号 |
38.00 | 其他 |
| 4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1层 |
252.12 | 商铺 |
| 5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2层 |
519.59 | 商铺 |
| 6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3层 |
519.59 | 商铺 |
| 7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4层 |
1,302.48 | 办公 |
| 8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5层 |
1,289.18 | 办公 |
| 9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6层 |
398.92 | 办公 |
| 10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7层 |
398.90 | 办公 |
| 11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8层 |
398.90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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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9层 |
398.90 | 办公 |
|---|---|---|---|---|---|
| 13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10层 |
398.90 | 办公 |
| 14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11层 |
398.90 | 办公 |
| 15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12层 |
398.90 | 办公 |
| 16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13层 |
398.90 | 办公 |
| 17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14层 |
398.90 | 办公 |
| 18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15层 |
398.90 | 办公 |
| 19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16层 |
398.90 | 办公 |
| 20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17层 |
398.90 | 办公 |
| 21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18层 |
398.90 | 办公 |
| 22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19层 |
398.90 | 办公 |
| 23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20层 |
398.90 | 办公 |
| 24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21层 |
398.90 | 办公 |
| 25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22层 |
398.90 | 办公 |
| 26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 398.90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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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23层 |
|||||
|---|---|---|---|---|---|
| 27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号(陇能家园B区17号 楼)24层 |
398.90 | 办公 |
| 28 | 城乡院 | - | 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安宁 科教城9层 |
941.90 | 办公 |
2015 年 4 月 21 日,城乡院与甘肃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购入科教城专家公寓楼第 9 层共计 941.90 平方米,并已支付购房款。科教城专 家公寓楼项目在 2014 年完成项目建设并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目前已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单位甘肃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办理规划 验收合格证,并将在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2017 年 7 月 18 日,城乡院与甘肃电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24 份 《商品房购买合同》,购入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56 号(陇能家园 B 区 17 号楼)1-24 层共计 11,462.08 平方米,并已支付购房款。陇能家园 B 区在 2017 年完成项目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目前已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单位甘肃电投房 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并将在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后 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根据城乡院出具的承诺,上述房产实际所有权人为城乡院,上述资产产权清 晰、完整,权属无争议、纠纷,无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亦无司法查封等 限制条件,相关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之中,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②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城乡院及其子公司的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 承租人 | 出租人 | 面积 (平方米) |
位置 | 租赁期至 | 租金 |
|---|---|---|---|---|---|
| 城乡院 | 甘肃陇能物 业管理有限 公司 |
2,000 |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 路56号甘肃电投陇能家 园B区17#楼地下人防层 兼车库场地 |
2027.12.31 | 42.4万元 /年 |
2)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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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城乡院及其子公司无土地使用权。
3)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城乡院及其子公司无知识产权。
- 4)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城乡院无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 3 )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城乡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城乡院的主 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133.2 | 0.51% |
| 预收款项 | 7,684.66 | 29.23% |
| 应付职工薪酬 | 4,620.57 | 17.57% |
| 应交税费 | 226.7 | 0.86% |
| 应付股利 | 985.71 | 3.75% |
| 其他应付款 | 11,959.12 | 45.48%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609.97 | 97.40%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257.1 | 0.9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5.75 | 1.6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2.85 | 2.60% |
| 负债合计 | 26,292.82 | 100.00% |
6 、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城乡院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7 、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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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城乡院曾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机关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
| 2017年6 月13日 |
嘉安监行罚 字[2017]第 17号 |
嘉峪关市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局 |
浙江建业幕墙装饰有限公 司某商品住宅楼装饰装修 项目中发生了高处坠落的 伤亡事故。城乡院作为本 项目监理单位,对本起事 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
罚款20万 元 |
已缴纳 |
嘉峪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 2018 年 5 月 7 日出具证明,除上述披露的 违法处罚情形外,城乡院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因违反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方面的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 2018 年 8 月 3 日出具《关于甘肃省建筑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4 户企业行政处罚事项的说明》,包括上述披露事故在内的 5 起事故皆为一般事故,城乡院等 4 单位在事故中分别负有发包、监理等相关责 任,不是事故主体单位,不负主体责任。事故发生地安监部门已按照相应责任 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已经完毕。
( 2 )未决诉讼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城乡院正在进行中的诉讼情况详见本节 “二、工程 咨询集团的子公司情况”之“(一)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 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2)未决诉讼”。
8 、最近三年增减资和股权转让进行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
2017 年 11 月,城乡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2018 年 3 月 15 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司制改建追溯 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606 号)。该次评估采用资产 基础法对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整体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净资产账面值为 15,601.63 万元,评估值
143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19,795.33 万元,评估增值 4,193.70 万元。
本次城乡院净资产的预估值为 36,555.00 万元,与前次评估价格的涨幅为 16,759.67 万元,涨幅比例为 84.66%。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选择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城乡院进行评估,净 资产预估值为 19,632.74 万元和 36,555.00 万元。由于城乡院主营业务为城乡规 划编制及工程勘察,收益相对比较稳定。资产基础法评估只从资产购建角度反 映企业的建设成本,但未对企业的资质、人才储备、客户群、市场占有情况等 进行合理反映。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交易各方更加关注的是企业的未来 盈利能力,故本次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两次评估结果采用 的评估方法不同,故两次评估结果的差异较大。
(2)2018 年 6 月 29 日,根据甘肃国投出具的《股东决定》,决定对城乡 院减少注册资本 7,600 万元,减资完成后城乡院注册资本由 15,490 万元减少至 7,890 万元,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已将减资事项考虑在内,城乡院在两次评估基 准日的净资产金额变化较大,故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3)在两次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之间,城乡院存在资产处置事项,纳入评 估范围的资产发生了变化,故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9 、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城乡院仍为独立存续的法律主体,城乡院的债权债务仍由 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10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及业务资质的情况
( 1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城乡院无主要在建项目。
( 2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城乡院已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 序 号 |
证书名称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资质主体 |
|---|---|---|---|---|---|
| 1 | 城乡规划编 制资质证书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甲级 |
[建]城规编 (141269) |
2019年6月30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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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工程设计资 质证书 |
建筑(建筑)专业 甲级 |
A162001213 | 2020年3月17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 3 | 工程设计资 质证书 |
市政行业专业乙级 (道路工程、给排 水、热力工程) |
A262001210 | 2019年8月4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专项乙级 |
|||||
| 4 | 工程勘察资 质证书 |
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 |
B162001213 | 2020年6月17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5 | 工程勘察资 质证书 |
工程勘察专业类 (工程测量)丙级 |
B262001210 | 2020年7月1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乙级 |
|||||
| 劳务类(工程钻探) | |||||
| 6 | 工程监理资 质证书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级 |
E162001213 | 2019年8月26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7 | 工程监理资 质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级 |
E262001210 | 2020年7月27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公路工程监理丙级 | |||||
| 8 | 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机 构资格证书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机构资格甲级 |
27013 | 2019年3月31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9 | 土地规划机 构等级证书 |
土地规划甲级 | 93008 | 2018年10月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10 | 测绘资质证 书 |
测绘乙级资质 | 乙测资字 62010682 |
2019年10月31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11 | 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乙级 资质证书 |
工程造价咨询乙级 | 乙 160662010063 |
2019年12月31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12 | 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机构 |
岩土工程检测乙级 | 甘建检字第 6201193号 |
2021年2月2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13 | 专项工程设 计证书 |
房屋鉴定(民用建 筑)乙级 |
2008-02(临) | -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14 | 人民防空工 程建设监理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监理丙级 |
甘人防建监资 字第(043)号 |
2019年12月1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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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单位资质等 级证书 |
有限公司 | ||||
|---|---|---|---|---|---|
| 15 | 旅游规划设 计资质证书 |
旅游规划设计丙级 | 旅规丙字 02-2006 |
2019年12月5 日 |
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
| 16 | 建筑业企业 资质证书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 |
D262022744 | 2021年6月27 日 |
甘肃天宇装饰 设计工程公司 |
(四)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飞雁街118号1-19层 |
| 成立日期 | 2014年3月3日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0950564364 |
| 法定代表人 | 乔祯林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和股权管理;资产运营和资本运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 投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接受委托开展国际、国内招标业务,组织各类与投资活 动、建设项目相关的招标、咨询、造价、评估、技术服务;(上述 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省国资委授权的其它业 务。 |
| 营业期限 | 2014年3月3日至 无固定期限 |
2 、历史沿革
( 1 ) 2014 年 3 月,设立
2013 年 6 月 9 日,甘肃省国资委向甘肃省人民政府报送《关于呈请批准省 机械设备成套局所属企业改制重组方案的请示》(甘国资发[2013]123 号),拟 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成立后,将原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所属 6 户企业实行剥离,合 并组建集团公司,移交甘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能并进行监管。
2013 年 8 月 19 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省设备成套局所属企业改制 重组方案的批复》(甘政函[2013]108 号)文件,同意组建招标集团,并通过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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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产和股权划转方式,将原甘肃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所属甘肃省招标中心、甘肃金安 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甘肃省建设项目咨询中心、甘肃宏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 司、甘肃谨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 户企业 变更为招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招标集团为省属国有独资企业,甘肃省政府授权 甘肃省国资委对招标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实施考核监管。
2014 年 3 月 2 日,招标集团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了公司登记(备 案)申请书,申请公司设立登记。申请登记公司名称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招标集团设立时的股东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 2 )招标集团的股权移交至甘肃省国资委
2014 年 10 月 22 日,甘肃省国资委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签署了《甘肃 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移交协议》,鉴于招标集团已经正式挂牌成立,运 行基本顺畅,资产、人员关系已经理顺,具备移交条件。按照甘肃省委、甘肃省 政府明确的“在理顺资产、人员关系后,由甘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要求, 签署移交协议,股东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移交至甘肃省国资委。
本次移交后,招标集团股东变更为甘肃省国资委,但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 3 ) 2017 年 7 月,实缴出资及验资
为履行对招标集团的出资义务,2017 年 7 月 20 日,甘肃省机械设备成套局 将甘肃省建设项目咨询中心的出资人变更至招标集团。2017 年 10 月 12 日,甘 肃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将甘肃省招标中心的出资人变更至招标集团。
2018 年 5 月 10 日,甘肃广合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对用以向招标集团出资 的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甘肃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拟以甘肃省招标中心净资 产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甘广合评报字(2018)第 012 号)和《甘肃省机械设 备成套局拟以甘肃省建设项目咨询中心净资产出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甘广合 评报字(2018)第 013 号)。上述报告是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甘 肃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拟以甘肃省招标中心、甘肃省建设项目咨询中心的净资产出 资为评估目的,对上述两个企业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后其净资产合计
147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30,604.87 万元,其中评估后的甘肃省招标中心净资产 26,273.79 万元,甘肃省建 设项目咨询中心净资产 4,331.08 万元。
2018 年 5 月 18 日,甘肃广合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甘 广合会验[2018]第 002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招标集团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5,000 万元整,为甘肃省招标中心、 甘肃省建设项目咨询中心 100%的股权。
( 4 ) 2018 年 4 月,股权划转
2018 年 3 月 20 日,根据甘肃省国资委《关于将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甘国资发产权 [2018]181 号),甘肃省国资委将其所持招标集团 100%股权划转给甘肃国投。
2018 年 4 月 12 日,招标集团办理了工商变更,股东变更为甘肃国投,成为 甘肃国投 100%全资子公司。
( 5 ) 2018 年 6 月,减资
2018 年 6 月 29 日,根据甘肃国投出具的《股东决定》,决定对招标集团减 少注册资本 4,800 万元,减资完成后招标集团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减少到 200 万元。招标集团已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招标 集团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本次减资目的主要为招标集团账面溢余资金较多,为了降低上市公司收购成 本,提高标的资产的净资产收益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进行了减资。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减资正在履行程序中,减资工商变更还未办理完毕。 ( 6 ) 2018 年 7 月,股东变更
2018 年 7 月 20 日,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出资方式的函》(甘国资产权函[2018]315 号),以及甘肃国 投出具的《股东决定》,甘肃国投将招标集团股权出资至工程咨询集团。
2018年7月30日,招标集团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工程咨询集团100%全资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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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招标集团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公司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 比例 |
经营范围 |
|---|---|---|---|---|---|
| 甘肃省招 标中心有 限公司 |
2000年5 月31日 |
甘肃省 兰州市 城关区 飞雁街 118号 1-19层 |
3,700 | 100% |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基本建设,技 改项目,企、事业、医疗单位大宗 物资、药品的招标采购;接受委托 开展国际、国内招标业务,组织各 类与投资活动、建设项目相关的招 标、咨询、评估、技术服务;租赁 服务;国际金融组织委托的项目招 标代理业务。 |
| 甘肃省建 设项目咨 询中心 |
1992年 12月15 日 |
甘肃省 兰州市 城关区 高新飞 雁街118 号 |
1,000 | 100% | 工程设计,工程咨询,项目咨询评 估,项目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工程项目管理;安全评价,安全标 准化评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 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清洁生产审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 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 复方案、矿山储量年报、水土保持 方案编制;安全、环境等应急救援 预案编审;招投标咨询,招标代理,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国际招标业务 代理,国际金融组织委托的项目招 标代理业务;资产运营和资本运营; 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五金交电、 建筑装饰材料、电子产品、计算机 及配件、消防器材、保安器材、日 用化学品、仪表仪器、有色金属、 矿产品、化工产品、汽车配件、农 副产品、百货、化妆品、办公用品、 办公设备及耗材、工艺品、图书、 文体用品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 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机电设备 进出口贸易;打字、复印、广告制 作;教育培训、教育信息咨询、文 化教育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科 技研发,技术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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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金安 建设工程 招标有限 公司 |
2002年9 月11日 |
甘肃省 兰州市 城关区 飞雁街 118号 13层 |
210 | 100% | 工程建设项目及相关设备、材料采 购的招标代理(凭资质证代理);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国际 金融组织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业 务。 |
|---|---|---|---|---|---|
| 甘肃宏实 房地产经 纪有限公 司 |
2002年9 月18日 |
甘肃省 兰州市 城关区 甘肃省 兰州市 城关区 飞雁街 118号 12楼 |
50 | 100% | 房地产信息服务,房地产租赁及买 卖代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劳 保用品、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物 业管理;代办房屋所有权证;打字、 复印、制作标出;机电设备进出品 贸易。 |
| 甘肃谨丰 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 |
2008年6 月6日 |
甘肃省 兰州市 城关区 高新飞 雁街118 号陇星 大厦东 楼11层 |
100 | 40% | 编制工程预算、工程决算、招标标 底、投标报价、审核工程预算、决 算、造价咨询服务。 |
| 甘肃成兴 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
2012年6 月28日 |
兰州市 城关区 雁滩 608-2号 610、612 室 |
500 | 92% (间 接)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咨询服 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智能化工程; 光电一体化;通讯工程;环保工程; 工业控制软件开发;机电设备(不 含小轿车)、办公设备、电子产品(不 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新材料(电 子信息材料、复合材料、环保材料)、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零 售。 |
4 、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18,283.18 | 19,406.99 | 15,888.98 |
| 非流动资产 | 22,232.32 | 17,299.15 | 18,21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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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项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总计 | 40,515.50 | 36,706.14 | 34,099.64 |
| 流动负债 | 13,632.08 | 10,156.91 | 8,824.99 |
| 非流动负债 | 785.23 | - | - |
| 负债合计 | 14,417.31 | 10,156.91 | 8,824.9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
25,738.78 | 26,193.79 | 24,915.6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098.19 | 26,549.22 | 25,274.66 |
(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729.49 | 11,170.65 | 12,115.13 |
| 营业成本 | 879.93 | 6,658.77 | 5,507.58 |
| 营业利润 | 252.56 | 1,852.26 | 5,397.43 |
| 利润总额 | 239.13 | 1,796.33 | 5,402.40 |
| 净利润 | 189.27 | 1,507.48 | 4,647.7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182.62 | 1,511.07 | 4,468.26 |
( 3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度 |
2016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度 |
|---|---|---|---|
| 资产负债率 | 35.58% | 27.67% | 25.88% |
| 流动比率(倍) | 1.34 | 1.91 | 1.80 |
| 销售毛利率 | 49.12% | 40.39% | 54.54% |
| 销售净利率 | 10.94% | 13.49% | 38.36%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销售毛利 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4、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5 、主要资产权属状况、质押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1 )股权权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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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工程咨询集团合法拥有招标集团 100%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 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或强制执 行措施等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 2 )总资产情况
根据招标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招标集团 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6,137.41 | 39.83% |
| 应收账款 | 806.81 | 1.99% |
| 预付款项 | 0.07 | 0.00% |
| 其他应收款 | 971.47 | 2.40% |
| 存货 | 14.48 | 0.04%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2.94 | 0.87% |
| 流动资产小计 | 18,283.18 | 45.13% |
| 非流动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6,543.21 | 16.15% |
| 固定资产 | 15,542.85 | 38.36% |
| 无形资产 | 42.29 | 0.1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96 | 0.26% |
| 非流动资产小计 | 22,232.32 | 54.87% |
| 资产合计 | 40,515.50 | 100.00% |
1)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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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招标集团 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和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分 别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15,255.80 | 181.16 | 15,074.64 | 98.81% |
| 运输工具 | 558.97 | 216.66 | 342.30 | 61.24% |
| 电子设备 | 88.58 | 50.18 | 38.40 | 43.35% |
| 办公设备 | 178.57 | 91.07 | 87.50 | 49.00% |
| 合计 | 16,081.93 | 539.07 | 15,542.85 | 96.65% |
②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根据招标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招标集团 的投资性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 投资性房地产 | 6,621.85 | 78.63 | 6,543.21 |
③自有房产具体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自有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所有权人 | 产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
| 1 | 甘肃省招标中 心有限公司 |
甘(2018)嘉峪 关市不动产权 第0006819号 |
嘉峪关市新华城苑1 栋1-1301号 |
142.40 | 住宅 |
| 2 | 甘肃省招标中 心有限公司 |
甘(2018)嘉峪 关市不动产权 第0006817号 |
嘉峪关市新华城苑1 栋1-1302号 |
142.07 | 住宅 |
| 3 | 甘肃省招标中 心有限公司 |
甘(2018)嘉峪 关市不动产权 第0006818号 |
嘉峪关市新华城苑1 栋1-1303号 |
143.44 | 住宅 |
| 4 | 甘肃省招标中 心有限公司 |
- | 兰州市城关区兰州陇 星新能源大厦7-10轴 |
14,906.86 | 办公 |
153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东楼)1层-19层 | |||||
|---|---|---|---|---|---|
| 5 | 甘肃省建设项 目咨询中心有 限公司 |
甘(2018)兰州 市不动产权第 0027210号 |
兰州市城关区团结新 村街道定西南路438 号第3单元13层1301 室 |
943.60 | 办公 |
未办理产权证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兰州市城关区兰州陇星新能源大厦 7-10 轴(东楼)1-19 层为甘肃省招标中 心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从兰州陇星沃尔凯采暖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购置的办 公场所,其中 1-3 层、8-9 层为投资性房地产,4-7 层、10-19 层为固定资产。
根据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证明》,甘 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购置的上述房产,为兰州陇星沃尔凯采暖设备制造集团有 限公司开发,该房产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房产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根据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上述房产实际所有权人为甘肃省 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上述资产产权清晰、完整,权属无争议、纠纷,无抵押权、 地役权等他项权利,亦无司法查封等限制条件,相关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之中,不 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无土地使用权。 3)知识产权情况 ①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如下:
| 序 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权利范围 | 首次发表 日期 |
登记日期 | 著作权人 | 取得方式 |
|---|---|---|---|---|---|---|---|
| 1 | 成兴电子招投标 系统软件V1.0 |
2012SR098 077 |
全部权利 | 2012.08.05 | 2012.10.18 | 甘肃成兴信 息科技有限 公司 |
原始取得 |
| 2 | 成兴招投标保证 金管理系统V1.0 |
2016SR119 422 |
全部权利 | 2016.02.20 | 2016.05.26 | 甘肃成兴信 息科技有限 |
原始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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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公司 | |||||||
|---|---|---|---|---|---|---|---|
| 3 | 成兴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监察系统 V1.0 |
2016SR116 746 |
全部权利 | 2016.02.22 | 2016.05.24 | 甘肃成兴信 息科技有限 公司 |
原始取得 |
| 4 | 成兴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公共服务 平台V1.0 |
2016SR113 377 |
全部权利 | 2016.02.26 | 2016.05.21 | 甘肃成兴信 息科技有限 公司 |
原始取得 |
| 5 | 成兴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共享和诚 信记录平台V1.0 |
2016SR114 228 |
全部权利 | 2016.03.18 | 2016.05.21 | 甘肃成兴信 息科技有限 公司 |
原始取得 |
| 6 | 成兴公共资源交 易主体管理系统 V1.0 |
2016SR119 297 |
全部权利 | 2016.01.15 | 2016.05.26 | 甘肃成兴信 息科技有限 公司 |
原始取得 |
| 7 | 成兴公共资源交 易数据统计分析 系统V1.0 |
2016SR117 264 |
全部权利 | 2016.04.25 | 2016.05.24 | 甘肃成兴信 息科技有限 公司 |
原始取得 |
| 8 | 成兴评标专家库 管理系统软件 V1.0 |
2012SR097 399 |
全部权利 | 2012.07.30 | 2012.10.16 | 甘肃成兴信 息科技有限 公司 |
原始取得 |
4)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招标集团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 3 )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招标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招标集团 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135.51 | 0.94% |
| 预收款项 | 18.30 | 0.1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7.35 | 1.65% |
| 应交税费 | 285.94 | 1.98% |
| 应付股利 | 289.93 | 2.01% |
| 其他应付款 | 12,665.05 | 8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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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流动负债合计 | 13,632.08 | 94.55% |
|---|---|---|
| 非流动负债: | - | 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5.23 | 5.4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85.23 | 5.45% |
| 负债合计 | 14,417.31 | 100.00% |
6 、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招标集团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 7 、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
( 1 )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招标集团子公司甘肃宏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 况如下:
| 序 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机关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执 行 |
|---|---|---|---|---|---|---|
| 1 | 2016年12 月07日 |
兰城国税静 简罚(2016) 157号 |
兰州市城关区 国家税务局静 宁路税务分局 |
未按规定保存、报送 开具发票的数据 |
罚 款 1,000元 |
已 缴 纳 |
除此外,招标集团及子公司未受到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 2 )未决诉讼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 案件。
8 、最近三年增减资和股权转让进行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
最近三年,招标集团不存在增减资和股权转让相关的资产评估情况。
9 、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招标集团仍为独立存续的法律主体,招标集团债权债务仍
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
10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及业务资质的情况
-
( 1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无在建项目。
-
( 2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招标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
-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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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资质主体 |
|---|---|---|---|---|---|
| 1 | 信息系统集成 及服务四级资 质 |
四级 | XZ4620020162919 | 2020-12-30 | 甘肃成兴 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
| 2 | 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甲级资质 证书 |
甲级 | 甲001862003962 | 2021-03-06 | 甘肃谨丰 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 |
(五)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1188号 |
| 成立日期 | 1987年7月2日 |
| 注册资本 | 7,991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100MA71NNBL0N |
| 法定代表人 | 章海峰 |
| 经营范围 | 建筑科学技术研究与咨询;建筑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岩 土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 筑工程安装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及门窗工程检测、 建筑智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公路(桥梁)工程 检测(甲级)、水利工程检测、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检测;特种专 业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甲级);工程咨询(建筑材料、建筑)(甲级);房屋鉴定(甲 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无损检测专业承包(叁级);工程勘察专业 类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乙级、劳务类;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 程项目代建(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建材行业(水泥工 程、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节能 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 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工程咨询(建 筑材料、建筑)(乙级);工程咨询(有色冶金、岩土工程)(丙级)。 |
| 营业期限 | 1987年7月2日 至 无固定期限 |
2 、历史沿革
( 1 ) 1987 年 7 月,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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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1987 年 7 月 2 日,兰州市经济委员会作出《关于对成立“兰州有色金属建 筑研究所岩土、防腐工程公司的批复”》(兰经协[1987]第 151 号),同意兰州有 色金属建筑研究所成立“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所岩土、防腐工程公司”,企业 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资产 40 万元,自有流动资金 20 万元。
1987 年 6 月 16 日,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所向兰州市工商局出具《工商 企业开业登记资金信用证明》,证明经省建委批准设立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所 岩土、防腐工程公司由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所拨款或投资 60 万元,其中货币 20 万元,设备 40 万元。
1987 年 7 月 9 日,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关于对兰州有色金属建筑 研究所申请“岩土、防腐工程公司”开业登记的批复》(兰工商企管[87]087 号), 对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所申请办理“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所岩土、防腐工 程公司”开业登记予以核准,注册资金为 60 万元。
( 2 ) 1993 年 4 月,更名
1993 年 4 月 3 日,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所岩土、防腐工程公司更名为兰 州有色建筑研究院特种工程总公司。
( 3 ) 1998 年 1 月,更名和增资
1998 年 1 月 4 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兰州公司作出《关于同意兰州有色金 属建筑研究院进行企业法人注册的批复》(兰色办[1998]3 号),同意兰州有色金 属建筑研究院(原为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所)利用原有名称、资产、人员及 资质进行企业法人注册或更名。
1998 年 1 月 14 日,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向兰州市工商局高新技术开 发区分局提交《关于企业法人变更的申请报告》(兰建院字[1998]第 02 号),申 请将“兰州有色建筑研究院特种工程总公司”更名为“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 院”。
1998 年 1 月 23 日,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向兰州市工商局高新技术开 发区分局提交申请,原兰州有色建筑研究院特种工程总公司注册资金 627 万元 为其全部经营性资产,因变更企业名称为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申请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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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全部资产作为注册资金。
1998 年 1 月 24 日,兰州审计事务所对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截止 1997 年 12 月 31 日的注册资本、投入资本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兰审事高验字[1998]第 013 号)。经审验,截止 1997 年 12 月 31 日,兰州有 色金属建筑研究院增加投入资本 451 万元,变更后的投入资本总额为 1078 万元, 均为实收资本。
1998 年 1 月,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就本次更名和增资申请工商变更登 记。
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注册资本由 627 万元增加至 1,078 万元,而增资 之前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 60 万元,注册资本从 60 万元增加至 627 万元没有 相应的工商登记资料,存在一定的瑕疵。2017 年改制时,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 究院对其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并以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工商登记,上述 瑕疵不会导致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注册资本不实。
( 4 ) 2004 年 7 月,企业名称变更
2003 年 3 月 5 日,甘肃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更名 的通知》(甘建人[2003]49 号),同意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更名为甘肃土木 工程科学研究院。
2004 年 7 月,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就本次更名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5 ) 2017 年 11 月,企业改制与股权划转
2017 年 8 月 23 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 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整合重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甘办发 [2017]54 号),要求全面完成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任务。
2017 年 9 月 15 日,甘肃华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甘肃土木 工程科学研究院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甘华会鉴字[2017]第 001 号), 对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所占的国有资产及相关债务 进行核实及专项财务审计。经审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甘肃土木工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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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学研究院(合并主体)的资产总计 206,616,763.45 元,负债总计 126,792,729.31 元,净资产总计 79,824,034.14 元。
2017 年 9 月 28 日,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了《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草案)》和《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院公司制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草案)》。
2017 年 9 月 29 日,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向甘肃省国资委上报《关于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的请示》(甘土木字 [2017]60 号)。
2017 年 10 月 26 日,甘肃省住建厅作出《关于对厅属企业改制脱钩清产核 资结果的批复》(甘建计[2017]458 号),对清产核资结果予以批复:对盘盈的现 金 4.32 元、存货 10.085773 元同意每项先按名义金额 1 元入账;损失事项(机 器设备 14 项,原值 6.184 万元,净值 0.894942 万元;盘亏电子设备 5 项,原值 3.9065 万元,净值 0.155355 万元)符合损失认定规定,准予核销;其他资产损 失证据不够充分,不完全符合损失认定规定,不予批复。
2017 年 10 月 28 日,甘肃华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 究院清产核资审计确认补充说明》,对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所占有的国有资产及相关债务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甘肃土木工程科学 研究院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计 206,707,135.53 元,负债总计 126,792,729.31 元,净资产总计 79,914,406.22 元。
2017 年 11 月 10 日,甘肃省住建厅与甘肃省国资委签订《关于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约定,甘肃省住建厅将其持有的甘 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 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产权划转 的基准日设定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1 月 13 日,甘肃省国资委作出《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土木工程 科学研究院整体改制为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批复》(甘国资发改 革[2017]386 号),同意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改制后 全称为“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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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为准),注册资本为 7,991 万元,甘肃省国资委持有其 100%股权。
2017 年 11 月 15 日,土木院就上述改制与股权划转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
2018 年 3 月 15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就土木院进行公司制改制 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净资产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 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607 号)。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 础法对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进行整体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 为最终评估结论。经核实,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8,595.89 万元,评估值 19,302.41 万元。
( 6 ) 2018 年 5 月,股权划转
2018 年 3 月 7 日,甘肃省国资委下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股权划转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通知》(甘国资发产权[2018]148 号),将其持有的土木院 100%股权划转至甘 肃国投。
2018年5月16日,土木院就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土木院股 东变更为甘肃国投。
( 7 ) 2018 年 6 月,减资
2018 年 6 月 29 日,根据甘肃国投出具的《股东决定》,决定土木院减少注 册资本 1,600 万元,减资完成后土木院注册资本由 7,991 万元减少到 6,391 万元。 土木院已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土木院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担保。
本次减资原因主要为土木院账面溢余资金较多,为了降低上市公司收购成本, 提高标的资产的净资产收益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进行减资。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减资程序正在履行中,工商变更还未办理完毕。
( 8 ) 2018 年 7 月,股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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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8 年 7 月 20 日,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出资方式的函》(甘国资产权函[2018]315 号),以及甘肃国 投出具的《股东决定》,甘肃国投将土木院股权划转至工程咨询集团。
2018年7月18日,土木院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工程咨询集团100%全资子公 司。
3 、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土木院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公司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兰州金建工程 建设监理公司 |
1992年11 月18日 |
兰州市城 关区段家 滩路1188 号 |
426.26万 元 |
100%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 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 术咨询业务);工程招标 代理 |
4 、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12,765.43 | 14,162.36 | 12,769.03 |
| 非流动资产 | 10,437.40 | 1,929.73 | 1,649.08 |
| 资产总计 | 23,202.83 | 16,092.09 | 14,418.12 |
| 流动负债 | 6,890.64 | 7,929.44 | 8,504.39 |
| 非流动负债 | 2,848.23 | 2,356.90 | 2,452.52 |
| 负债合计 | 9,738.87 | 10,286.35 | 10,956.9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
13,463.96 | 5,805.74 | 3,461.2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463.96 | 5,805.74 | 3,461.20 |
(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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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3,470.20 | 16,511.08 | 16,446.94 |
| 营业成本 | 2,095.96 | 11,772.09 | 11,510.58 |
| 营业利润 | 346.80 | 1,389.58 | 1,811.54 |
| 利润总额 | 1,262.27 | 2,366.16 | 2,827.26 |
| 净利润 | 1,077.91 | 2,005.56 | 2,400.6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1,077.91 | 2,005.56 | 2,400.64 |
( 3 )主要财务指标
| 项 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度 |
2016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度 |
|---|---|---|---|
| 资产负债率 | 41.97% | 63.92% | 75.99% |
| 流动比率(倍) | 1.85 | 1.79 | 1.50 |
| 销售毛利率 | 39.60% | 28.70% | 30.01% |
| 销售净利率 | 31.06% | 12.15% | 14.60%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销售毛利 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4、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5 、主要资产权属状况、质押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1 )股权权属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合法拥有土木院 100%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或 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 措施等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 2 )总资产情况
根据土木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土木院主要 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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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货币资金 | 5,577.77 | 24.04% |
|---|---|---|
| 应收票据 | 511.40 | 2.20% |
| 应收账款 | 5,646.53 | 24.34% |
| 预付款项 | 163.40 | 0.70% |
| 其他应收款 | 864.42 | 3.73% |
| 存货 | 1.92 | 0.0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765.43 | 55.02%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4.69 | 0.58% |
| 固定资产 | 7,059.93 | 30.43% |
| 无形资产 | 2,662.95 | 11.48%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5 | 0.0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8.08 | 2.4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437.40 | 44.98% |
| 资产总计 | 23,202.83 | 100.00% |
1)固定资产情况
根据土木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土木院的固 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6,338.80 | 124.82 | 6,213.98 | 98.03% |
| 机器设备 | 662.62 | 280.33 | 382.29 | 57.69% |
| 运输工具 | 852.41 | 522.46 | 329.95 | 38.71% |
| 电子设备 | 239.20 | 105.48 | 133.71 | 55.90% |
| 合计 | 8,093.03 | 1,033.09 | 7,059.93 | 87.23% |
①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土木院及其子公司的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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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序 号 |
所有权人 | 产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
| 1 | 兰州有色金属 建筑研究院 |
穗房地证字第 0512003号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夏港大道931号206房 |
73.52 | 住宅楼 |
| 2 | 甘肃土木工程 科学研究院 |
兰房权证(城关区) 字第189647号 |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 街道段家滩1188号 |
6,738.02 | 其他 |
上述 2 项为土木院自有房产,改制后的证载权利人更名换证程序正在进行之 中,新产权证书尚未取得。
根据土木院出具的承诺,上述房产实际所有权人为土木院,上述资产产权清 晰、完整,权属无争议、纠纷,无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亦无司法查封等 限制条件,相关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之中,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②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土木院及其子公司的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 承租人 | 出租人 | 面积 (平方米) |
位置 | 租赁期至 | 租金 |
|---|---|---|---|---|---|
| 土木院 | 郑建军 | 52.00 |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1204号 2号楼3单元402室 |
2018.12.31 | 1,800元/月 |
| 土木院 | 任永生 | 52.00 |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1208号 2号楼5单元501室 |
2018.12.31 | 1,580元/月 |
| 土木院 | 付冰婷 | 89.49 |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1226号 4号楼3单元101室 |
2018.12.31 | 2,330元/月 |
| 土木院 | 赵英 | 52.00 |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1196号 1号楼4单元202室 |
2018.12.31 | 1,580元/月 |
| 土木院 | 邢淑红 | 38.00 |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1190号 1号楼1单元301室 |
2018.12.31 | 1,340元/月 |
2)土地使用权
| 序 号 |
证载权利人 | 位置 | 土地证号 | 面积 (平方米) |
性质 | 用途 |
|---|---|---|---|---|---|---|
| 1 | 土木院 | 段家滩420号 | - | 3,471.60 | 出让 | 科研、设计 |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三户企 业国有划拨土地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批复》(甘政函[2018]53号), 省建院等3户企业涉及的国有划拨土地,拟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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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给甘肃国投。
2018年6月7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作出《关于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等三户企业改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甘国土资 利发[2018]23号),同意将包括上表所示1宗地在内的共计5宗国有土地以国家作 价出资方式投入甘肃国投,转增国家资本金8,740万元。目前,土地划拨转出让 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3)知识产权情况
① 商标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土木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如下:
| 序 号 |
商标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 | 注册公 告日期 |
有效期 | 注册人 | 商标状 态 |
|---|---|---|---|---|---|---|---|
| 1 | 4274704 | 核定服务项目(第 42类) 技术研究;工程; 城市规划;环境保 护咨询、建筑咨询; 质量检测;材料测 试、地质勘查、室 内装饰设计、质量 评估 |
2008.03. 14 |
2008.03.14- 2028.03.13 |
甘肃土木 工程科学 研究院 |
续展注 册有效 期内 |
|
| 2 | 4274705 | 核定使用商品(第 19类) 混凝土;水泥;混 凝土建筑构件;耐 火材料;路面辅料; 防水卷材料;涂层 (建筑材料);非金 属建筑涂面材料 |
2007.12. 28 |
2007.12.28- 2027.12.27 |
甘肃土木 工程科学 研究院 |
续展注 册有效 期内 |
② 专利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土木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如下: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 日 |
权利人 |
|---|---|---|---|---|---|---|
| 1 | 水泥混凝土自约束 收缩应力测试方法 |
ZL200810063858.7 | 发明 专利 |
2008.01.16 | 2011.04.13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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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 日 |
权利人 |
|---|---|---|---|---|---|---|
| 院 | ||||||
| 2 | 一种天然火山灰蒸 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及其制备方法 |
ZL200910117515.9 | 发明 专利 |
2009.10.15 | 2013.06.05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3 | 有机复合纳米直径 纤蛇纹石纤维钢筋 混凝土阻锈剂、制 备方法及应用 |
ZL201110271403.6 | 发明 专利 |
2011.09.05 | 2012.07.25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4 | 有机复合纳米直径 闪石纤维钢筋混凝 土阻锈剂、制备方 法及其应用 |
ZL201110271375.8 | 实用 新型 |
2011.09.05 | 2012.05.25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兰州大 学 |
| 5 | 有机复合纳米直径 纤蛇纹石纤维钢筋 混凝土阻锈剂、制 备方法及应用 |
ZL201110271404.0 | 实用 新型 |
2011.09.05 | 2012.05.23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兰州大 学 |
| 6 | 一种沥青混凝土改 性剂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210278470.5 | 发明 专利 |
2012.08.07 | 2014.03.05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7 | 一种土壤源热泵竖 直埋管钻孔回填材 料 |
ZL201310721127.8 | 发明 专利 |
2013.12.24 | 2016.01.20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8 | 粉煤灰激活剂及其 应用粉煤灰激活剂 制备的低成本水泥 |
ZL201510876856.X | 发明 专利 |
2015.12.03 | 2017.07.21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9 | 一种喷旋叠加多点 来料再循环型分解 炉 |
ZL201510490197.6 | 发明 专利 |
2015.08.11 | 2018.02.09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10 | 一种喷旋叠加多点 来料再循环型分解 炉 |
ZL201520601904.X | 实用 新型 |
2015.08.11 | 2015.12.09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11 | 一种大温交叉料流 预热预分解系统 |
ZL201520601024.2 | 实用 新型 |
2015.08.11 | 2015.12.02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12 | 一种大温差交叉料 流预热分解系统及 其方法 |
ZL201510490125.1 | 发明 专利 |
2015.08.11 | 2018.02.27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13 | 一种砌体结构中墙 体的钢圈梁加固结 构 |
ZL201020104449.X | 实用 新型 |
2010.01.25 | 2010.11.24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167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 日 |
权利人 |
|---|---|---|---|---|---|---|
| 14 | 一种新型方圆变换 管 |
ZL201220124630.6 | 实用 新型 |
2012.03.29 | 2012.10.17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15 | 一种改性沥青混合 料路面 |
ZL201220387305.9 | 实用 新型 |
2012.08.07 | 2013.04.10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16 | 一种地下岩土体热 物性测试装置 |
ZL201320863452.3 | 实用 新型 |
2013.12.24 | 2014.07.02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17 | 一种复合测温功能 的新型地埋管 |
ZL201320863431.1 | 实用 新型 |
2013.12.24 | 2014.07.02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18 | 用于水泥分解炉物 料一次分离和再循 环的热工装置 |
ZL201420762594.5 | 实用 新型 |
2014.12.08 | 2015.04.08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19 | 一种新型防堵式 180°弯头 |
ZL201420762908.1 | 实用 新型 |
2014.12.08 | 2015.04.15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 20 | 一种蜗旋式管道转 弯装置 |
ZL201420762869.5 | 实用 新型 |
2014.12.08 | 2015.04.29 | 甘肃土木工 程科学研究 院 |
4 )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土木院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 3 )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土木院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土木院的主 要负债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331.80 | 3.41% |
| 预收款项 | 2,347.03 | 24.10% |
| 应付职工薪酬 | 692.62 | 7.11% |
| 其中:应付工资 | 371.45 | 3.81% |
168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应付福利费 | 16.82 | 0.17% |
|---|---|---|
| 应交税费 | 1,614.08 | 16.57% |
| 其他应付款 | 1,905.11 | 19.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6,890.64 | 70.75%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1,011.50 | 10.39% |
| 专项应付款 | 249.15 | 2.5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87.58 | 16.3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48.23 | 29.25% |
| 负债合计 | 9,738.87 | 100.00% |
6 、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土木院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7 、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
( 1 )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土木院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如下: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机 关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 容 |
执行情 况 |
|---|---|---|---|---|---|
| 2018年4 月12日 |
(城)安监罚 [2018]3011号 |
安全生 产监督 管理部 门 |
兰州市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一 标段工程于2017年11月9日发 生一起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土木 院子公司兰州金建工程建设监 理公司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对 本起事故负有安全监理失察之 责。 |
罚款2 万元 |
已缴纳 |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8月3日出具《关于甘肃省建筑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行政处罚事项的说明》,包括上述披露事故在内的5起事 故皆为一般事故,兰州金建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等4单位在事故中分别负有发包、 监理等相关责任,不是事故主体单位,不负主体责任。事故发生地安监部门已 按照相应责任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已经完毕。
169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2 )未决诉讼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土木院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案件如下表所示:
| 序 号 |
原告/申 请人 |
被告/被 申请人 |
案由 | 案件争点及诉 讼请求 |
争议金额 | 案件进展 |
|---|---|---|---|---|---|---|
| 1 | 李建邦、 尚白芝 |
土木院、 兰州有色 建筑新技 术实业开 发公司 |
劳动 争议 |
李建邦、尚白 芝要求土木院 支付工资、医 疗费、双倍工 资、奖金奖励、 生活困难补助 费等 |
47.4万元 | 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 员裁决书[兰劳人仲裁字 (2018)第27号]:土木院支 付丧葬补助金7,352元,生活 困难补助费11,060 元,共计 18,412 元。原告不服仲裁裁 决,起诉至法院。 |
| 2 | 胥中练 | 土木院 | 劳动 争议 |
原告要求被告 承担保险公司 赔偿款之外的 其他赔偿事宜 |
原告所列具体 金额不明确 |
该案定于2018年8月14日仲 裁庭开庭。 |
| 3 | 兰州市 城关区 兰海综 合楼业 主委员 会 |
土木院、 魏秦 |
合同 纠纷 |
原告要求解除 双方签订的维 修协议并支付 违约金、出具 已收款额发票 |
17.3万元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 院于2018年5月18日审查认 为兰州市城关区兰海综合楼 业主委员会不具备诉讼主体 资格,裁定:驳回原告兰州市 城关区兰海综合楼业主委员 会的起诉。原告不服,于2018 年5月28日向兰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上诉。 |
针对上述未决诉讼,甘肃国投已经出具承诺:若因本次交易前工程咨询集 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任何未决诉讼/仲裁事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被有权法院、 仲裁机构最终判决/裁决承担相关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甘肃国投将全额承担 经济补偿责任。
8 、最近三年增减资和股权转让进行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
2017 年 11 月,土木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2018 年 3 月 15 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就土木院进行公司制改建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净资 产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8]第 607 号)。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甘肃土木工程科学 研究院进行整体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 究院净资产账面值为 8,595.89 万元,评估值 19,302.41 万元,评估增值 10,706.52
170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万元。
本次土木院净资产的预估值为 18,033.15 万元,比前次评估价格下降 1,269.26 万元,降幅为 6.58%,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选择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土木院进行评估,净 资产预估值为 16,921.91 万元和 18,033.15 万元。由于土木院主营业务为建筑科 学技术研究与咨询及工程检测,收益相对比较稳定。资产基础法评估只从资产 购建角度反映企业的建设成本,但未对企业的资质、人才储备、客户群、市场 占有情况等进行合理反映。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交易各方更加关注的是 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故本次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两次评 估结果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故两次评估结果有所差异;
(2)2018 年 6 月 29 日,甘肃国投出具《股东决定》,决定对土木院减少 注册资本 1,600 万元,减资完成后土木院注册资本由 7,991 万元减少至 6,391 万 元。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已将减资事项考虑在内,因此土木院在两次评估基准 日的净资产金额变化较大,故评估结果有所差异。
(3)在两次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之间,土木院存在资产处置与土地作价出 资事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发生了变化,故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9 、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土木院仍为独立存续的法律主体,土木院的债权债务仍由 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10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及业务资质的情况
( 1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土木院无主要在建项目。
( 2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土木院已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 序 号 |
证书名称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资质主体 |
|---|---|---|---|---|---|
| 1 | 工程勘察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甲级 |
B162001553-6/4 | 2020年6 月17日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 地质乙级、工程测量 |
B262001550-4/3 | 2020年7 月1日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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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乙级;劳务类(工程 钻探) |
|||||
|---|---|---|---|---|---|
| 2 | 工程设计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 |
A162001553-6/5 | 2021年2 月2日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建材行业(新型建筑 材料工程、水泥工程) 专业乙级;风景园林 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A262001550-4/1 | 2019年12 月11日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 3 | 安全性鉴 定 |
房屋鉴定甲级 | 2012-01 | -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4 | 建筑业 | 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 包资质 |
D262014034 | 2022年12 月22日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 5 | 工程检测 | 工程质量检测综合类 甲级(十三大项) |
甘建检字第6201004 号 |
2018年12 月25日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6 | 工程监理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 级 |
E162000245-4/1 | 2018年12 月31日 |
兰州金建工程建 设监理公司 |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 级 |
E262000242-4/1 | 2019年7 月30日 |
兰州金建工程建 设监理公司 |
||
| 7 | 工程造价 咨询 |
工程造价咨询乙级 | 乙150562010090 | 2018年12 月31日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8 | 地质灾害 治理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 级勘察单位 |
甘国土资地灾设资字 第(2011228301)号 |
2020月1 月21日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 级施工单位 |
甘国土资地灾设资字 第(2011428311)号 |
2020月1 月21日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 级设计单位 |
甘国土资地灾设资字 第(2011328303)号 |
2020月1 月21日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丙 级评估单位 |
甘国土资地灾设资字 第(011128301)号 |
2020月1 月21日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
| 9 | 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 认定 |
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 172801060450 | 2023年3 月14日 |
甘肃土木工程科 学研究院 |
(六)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72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公司类型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 |
| 成立日期 | 1992年12月2日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224338369K |
| 法定代表人 | 董宏瑞 |
| 经营范围 | 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代理, 工程试验检测,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 工程机械及试验仪器销售,房屋租赁等。 |
| 营业期限 | 1992年12月2日 至2022年12月01日 |
2 、历史沿革
( 1 ) 1992 年,设立
1992 年 6 月 10 日,甘肃省建设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甘肃省建筑勘察设计 院等五单位成立“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的批复》(甘建发[1992]148 号),同意甘 肃省交通厅成立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992 年 7 月 8 日,甘肃省交通厅下发《关于成立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 公司的通知》(甘交人[1992]50 号),同意成立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隶属于甘肃省交通厅管理。
1992 年 11 月 25 日,甘肃省审计事务所出具《关于资金验证的报告》(甘 审事验字[1992]第 196 号),验证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注册资金 100 万 元,其中固定资金 80 万元,流动资金 20 万元,均由甘肃省交通厅拨入。
1992 年 12 月 2 日,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 100 万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 2 ) 1995 年 3 月,增资
1995 年 3 月 13 日,甘肃省第二审计事务所受托对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 公司截至 199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有关资本进行验证,并出 具了《资本验证报告》(甘审二所验字[1995]第 046 号)。经验证,甘肃省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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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资产总额为 370 万元,负债总额为 95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275 万元,均为实收资本。
同日,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向甘肃省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将其注 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275 万元。
( 3 ) 1998 年 3 月,增资
1998 年 3 月 25 日,甘肃中信审计事务所受托对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 司截至 1997 年 12 月 31 日止所有者权益及其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 性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甘中审验字[1998]157 号)。甘肃省交通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原实收资本 275 万元,在 1997 年由原执行的公路养护会计制 度转换为执行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过程中,因账务调整,增加实收资本 231,401.67 元,截至 1997 年 12 月 31 日,增加后实收资本为 2,981,401.67 元。
同日,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将其注册资 本由 275 万元增加至 298 万元。
( 4 ) 2005 年 9 月,增资
2005 年 6 月 17 日,甘肃励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甘励会评报字[2005]第 023 号),以 2005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甘肃 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名下位于兰州市甘南路中段的 275.15 平方米三间商铺 房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 3,614,100 元。
2005 年 7 月 19 日,甘肃省交通厅下发《关于对甘肃励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 司评估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注册资金进行确认的函》(甘交财函 [2005]57 号),确认了甘肃励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评估结论,并同意将 购置房产评估增值的 2,307,100 元增加实收资本,增加后,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 监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5,287,100 元。
2005 年 9 月 8 日,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作出《关于增加注册资金 的决定》(甘交监发[2005]第 22 号),决定将位于甘南路中段商铺评估增加值 2,307,100 元作为实收资本,用于增加注册资本金,使注册资金总额达到 5,288,501.6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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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05 年 9 月 8 日,甘肃金诚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对甘肃省交通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截至 2005 年 9 月 8 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验资报告》(甘金诚验字[2005]025 号)。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9 月 8 日, 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折合为 2,307,100 元,出资方 式为实物,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5,288,501.67 元。
2005 年 9 月 22 日,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就本次增资申请工商变更 登记,注册资本由 298 万元增加至 529 万元。
本次增资将单项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符合《公司 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监理在 2017 年进行改制时,以改制评估报告中确认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4,757.69 万元进行改制, 其中以净资产中的未分配利润 4,711,498.33 元转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剩余 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转增后注册资本从 529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因此,虽 然本次增资不符合相关规定,但是 2017 年企业改制时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增 加注册资本,改制后交通监理不存在虚增注册资本的情形。
( 5 ) 2017 年,企业改制
2016 年 6 月 3 日,甘肃金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 公司 2016 年 4 月清产核资报告》(甘金华审字[2016]第 388 号),对甘肃省交 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进行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 计。经审计,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资产总额审 定数为 41,449,335.91 元,负债总额审定数为 11,548,176.91 元,所有者权益审定 数为 29,901,159.00 元。
2016 年 6 月 8 日,甘肃正昊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 理公司 2016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甘正昊评报字[2016]第 106 号),对甘肃省 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 告,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资产账面值 4,144.93 万元,评估值 5,912.51 万元;负债账面值 1,154.82 万元,评估值 1,154.82 万元; 净资产账面值 2,990.11 万元,评估值 4,757.6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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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6 年 6 月 30 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作出《关于确认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 监理公司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结果的批复》(甘交财[2016]105 号),对于甘肃 金华会计师事务所、甘肃正昊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2016 年 7 月 8 日,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了《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
2016 年 7 月 21 日,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作出《关于报请审批甘肃 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企业改制方案的请示》(甘交监发[2016]87 号),将改 制方案报送至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此后,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作出《关于上报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等单位企业改制方案的请示》(甘交建 司[2016]271 号),将改制方案上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16 年 12 月 22 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作出《关于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 理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甘交政法[2016]61 号),同意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 理公司改制方案,改制后企业名称为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工商 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净资产总额 4,757.69 万元,剩余净 资产全部进入改制后新公司),出资人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出资比例 100%。
2016 年 12 月 22 日,甘肃嘉益会计师事务所对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 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甘嘉会验字[2016]第 09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止,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 4,711,498.33 元转增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017 年 1 月 24 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作出《关于变更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等单位出资人的函》(甘交政法[2017]2 号),将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 理公司出资人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省交建集团”)。
2017 年 2 月 4 日,省交建集团下发《关于确认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 司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结果的批复》(甘交建董[2017]11 号),同意甘肃金华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产核资审计结果及甘肃正昊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结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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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日,省交建集团作出《关于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甘 交建董[2017]12 号),原则同意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的改制方案,改制 后企业名称为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净资产总额 4,757.9 万元,剩余净资产按照资本公积全部 计入改制后公司),出资人为省交建集团,出资比例 100%。
2017 年 2 月 10 日,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就本次改制事宜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从 529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
( 6 ) 2018 年 3 月,股权划转
2017 年 11 月 16 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国资委、省交建集团签署 《关于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省交建集团将持有的交通监理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甘肃 省国资委。
2018 年 3 月 7 日,甘肃省国资委作出《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甘肃省交通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股权划 转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甘国资发产权[2018]143 号), 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将省交建集团所持有的交通监理 100%股权划转 至甘肃国投。
2018 年 3 月 20 日,甘肃国投与省交建集团签署《关于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 监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省交建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交通监理 100%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甘肃国投。
2018 年 3 月 26 日,交通监理就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出资人变更为甘肃国投。
( 7 ) 2018 年 7 月,股东变更
2018 年 7 月 20 日,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出资方式的函》(甘国资产权函[2018]315 号),以及甘肃国 投出具的《股东决定》,甘肃国投将交通监理股权出资至工程咨询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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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8 年 7 月 30 日,交通监理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工程咨询集团 100%全资 子公司。
3 、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交通监理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公司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 甘肃华强 工程试验 检测有限 责任公司 |
2006年3月 28日 |
甘肃省兰 州市安宁 区安宁堡 富民村路6 号 |
210万元 | 100% | 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交 通安全设施的检测(以上 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 甘肃华顺 交通科技 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 |
2004年10 月14日 |
兰州市城 关区和平 路49号 |
400万元 | 75% | 工程技术咨询;招标代 理、工程监理(以上项目 凭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 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 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 经营;需取得其他行政部 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 方可经营) |
4 、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5,813.35 | 6,418.13 | 5,007.30 |
| 非流动资产 | 4,293.13 | 4,327.66 | 772.10 |
| 资产总计 | 10,106.47 | 10,745.79 | 5,779.39 |
| 流动负债 | 1,283.51 | 2,377.81 | 1,353.63 |
| 非流动负债 | 938.69 | 966.34 | 43.40 |
| 负债合计 | 2,222.21 | 3,344.15 | 1,397.0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
7,308.29 | 6,835.17 | 3,994.3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884.27 | 7,401.64 | 4,38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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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营业收入 | 2,760.18 | 12,768.88 | 11,084.99 |
| 营业成本 | 1,463.09 | 7,850.03 | 7,128.75 |
| 营业利润 | 631.28 | 2,387.30 | 2,396.23 |
| 利润总额 | 589.38 | 2,226.76 | 2,391.45 |
| 净利润 | 483.39 | 1,884.65 | 2,026.6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
473.88 | 1,693.68 | 1,849.19 |
( 3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度 |
2016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度 |
| 资产负债率 | 21.99% | 31.12% | 24.17% |
| 流动比率(倍) | 4.53 | 2.70 | 3.70 |
| 销售毛利率 | 46.99% | 38.52% | 35.69% |
| 销售净利率 | 17.51% | 14.76% | 18.28%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销售毛利 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4、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5 、主要资产权属状况、质押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1 )股权权属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合法拥有交通监理 100%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 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或强制执 行措施等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 2 )总资产情况
根据交通监理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交通监理 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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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777.92 | 17.59% |
| 应收账款 | 3,455.30 | 34.19% |
| 预付账款 | 0.98 | 0.01% |
| 其他应收款 | 501.75 | 4.96% |
| 存货 | 70.69 | 0.70% |
| 其他流动资产 | 6.72 | 0.07% |
| 流动资产合计 | 5,813.35 | 57.52% |
| 非流动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51.93 | 10.41% |
| 固定资产 | 3,039.97 | 30.08% |
| 无形资产 | 15.97 | 0.16% |
| 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 | 110.48 | 1.0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77 | 0.7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93.13 | 42.48% |
| 资产合计 | 10,106.47 | 100.00% |
1)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根据交通监理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交通监理 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2,232.72 | 83.78 | 2,148.94 | 96.25% |
| 运输工具 | 538.03 | 223.91 | 314.13 | 58.38% |
| 电子设备 | 138.46 | 12.21 | 126.24 | 91.18% |
| 办公设备 | 343.61 | 106.50 | 237.11 | 6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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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524.89 | 311.34 | 213.55 | 40.68% |
|---|---|---|---|---|
| 合计 | 3,777.71 | 737.74 | 3,039.97 | 80.47% |
②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情况
根据交通监理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交通监理 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1,122.06 | 70.13 | 1,051.93 |
③自有房产具体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交通监理及其子公司的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 序 号 |
所有权人 | 产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
| 1 | 甘肃省交通建 设监理有限公 司 |
甘(2018)兰州 市不动产权第 0025795号 |
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街道甘南路619-621 号第1层001室 |
275.15 | 营业 |
| 2 | 甘肃省交通建 设监理有限公 司 |
甘(2018)兰州 市不动产权第 0025827号 |
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街道陈家湾子28号第 2单元3层302室 |
57.62 | 住宅 |
| 3 | 甘肃省交通建 设监理有限公 司 |
- | 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 村127号元富大厦7-8 层 |
1,815.02 | 办公 |
注:上述第 1 项房产是投资性房地产,其余为固定资产
2017 年 3 月 22 日,交通监理与兰州市元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元富房地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入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 127 号元 富大厦 7-8 层共计 1,815.02 平方米的商品房。前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兰州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交通监理已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完毕相应购 房款,前述房屋也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交付使用。根据合同约定,出卖人元富 房地产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540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中需由出卖人提供的 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目前相关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
根据交通监理出具的承诺,上述房产实际所有权人为交通监理,上述资产
181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产权清晰、完整,权属无争议、纠纷,无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亦无司 法查封等限制条件,相关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之中,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④租赁房产具体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交通监理及其子公司的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 承租人 | 出租人 | 面积 (平方米) |
位置 | 租赁期至 | 租金 |
|---|---|---|---|---|---|
| 交通监理 | 甘肃省兰州 市国家税务 局 |
837.99 | 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224号 |
- | 无偿 |
| 甘肃华强工程 试验检测有限 责任公司 |
甘肃陇原文 化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 |
387.3 | 甘肃陇原文化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金华苑小区铺 面二楼 |
2020年4 月3日 |
162,666 元/年 |
| 甘肃华强工程 试验检测有限 责任公司 |
朱家斌 | 1,200 | 兰州市安宁堡富民路6 号 |
2018年10 月31日 |
11,600 元/月 |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交通监理及其子公司无土地使用权。
3)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交通监理及其子公司无知识产权。
4)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①资产抵押及质押情况
2017 年 4 月 28 日,交通监理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银 行”)签订《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兰银借字 2017 年第 101872017000071 号), 兰州银行作为贷款人,向交通监理发放贷款 1,092 万元用于购买位于兰州市城关 区和平路 125 号 7-8 层的房屋,交通监理将前述房屋抵押给兰州银行。
- ② 对外担保情况
交通监理作为保证人,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与债权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甘肃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为甘肃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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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自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期间为交通监理控股子公司甘肃华顺 交通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授信业务而产生的全部债权。根据《最高额保证 合同》,前述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 1,200 万元为限,其中 本金以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为限。
( 3 )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交通监理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交通监理 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95.97 | 4.32% |
| 预收款项 | 440.49 | 19.82%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48 | 1.91% |
| 应交税费 | 156.09 | 7.02% |
| 其他应付款 | 439.28 | 19.7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20 | 4.9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3.51 | 57.76%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882.70 | 39.72% |
| 长期应付款 | 39.50 | 1.7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49 | 0.7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38.69 | 42.24% |
| 负债合计 | 2,222.21 | 100.00% |
6 、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交通监理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7 、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
( 1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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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交通监理未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 2 )未决诉讼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交通监理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案件。
8 、最近三年增减资和股权转让进行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
2017 年 2 月,交通监理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2016 年 6 月 8 日, 甘肃正昊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016 企业价值评 估报告》(甘正昊评报字[2016]第 106 号)。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甘肃省 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进行整体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30 日,甘肃省 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净资产账面值 2,990.11 万元,评估值 4,757.69 万元,评估 增值 1,767.58 万元。
本次交通监理净资产的预估值为 15,480.44 万元,与前次评估价格的涨幅为 10,722.75 万元,涨幅比例为 225.38%,具体原因如下:
本次选择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交通监理进行评估,净资产 预估值分别为 10,696.28 万元和 15,480.44 万元。由于交通监理主营业务为公路工 程监理,收益相对比较稳定。资产基础法评估只从资产购建角度反映企业的建设 成本,但未对企业的资质、人才储备、客户群、市场占有情况等进行合理反映。 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交易各方更加关注的是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故本次 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而前次评估目的为企业改制,两次评估 目的不同,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故两次评估结果的差异较大。
9 、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交通监理仍为独立存续的法律主体,交通监理的债权债务 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10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及业务资质的情况
( 1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交通监理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 关报批事项。
( 2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交通监理已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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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证书名称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资质主体 |
|---|---|---|---|---|---|
| 1 | 交通建设 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 等级证书 |
公路工程甲级 | 交监公甲第 139-2006号 |
2018年11月14 日 |
甘肃省交通 工程建设监 理有限公司 |
| 2 | 交通建设 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 等级证书 |
特殊独立大桥专项 | 交监公桥第 098-2014号 |
2018年10月10 日 |
甘肃省交通 工程建设监 理有限公司 |
| 3 | 交通建设 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 等级证书 |
特殊独立隧道专项 | 交监公隧第 003-2010号 |
2018年11月14 日 |
甘肃省交通 工程建设监 理有限公司 |
| 4 | 交通建设 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 等级证书 |
公路机电工程专项 | 交监公机第 047-2015号 |
2019年3月16 日 |
甘肃省交通 工程建设监 理有限公司 |
| 5 | 工程监理 资质证书 |
公路工程监理甲级 | E162000447 | 2019年4月24 日 |
甘肃省交通 工程建设监 理有限公司 |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甲级 |
|||||
| 6 | 工程监理 资质证书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级 |
E262000444 | 2019年4月24 日 |
甘肃省交通 工程建设监 理有限公司 |
| 7 | 交通建设 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 等级证书 |
公路工程甲级 | 交监公甲第 291-2007号 |
2020年1月27 日 |
甘肃华顺交 通科技咨询 有限责任公 司 |
| 8 | 交通建设 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 等级证书 |
特殊独立隧道专项 | 交监公隧第 075-2017号 |
2021年4月16 日 |
甘肃华顺交 通科技咨询 有限责任公 司 |
| 9 | 公路水运 工程试验 检测机构 等级证书 |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 | 甘GJC乙001 | 2022年2月25 日 |
甘肃华强工 程试验检测 有限责任公 司 |
| 10 | 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 认定证书 |
- | 162801070381 | 2022年12月13 日 |
甘肃华强工 程试验检测 有限责任公 司 |
(七)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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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3001号20楼 |
| 成立日期 | 1993年5月27日 |
| 注册资本 | 6,343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000224342560F |
| 法定代表人 | 魏和中 |
| 经营范围 | 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建设咨询、本系统业务培训、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经营)。 |
| 营业期限 | 1993年5月27日 至 无固定期限 |
2 、历史沿革
( 1 ) 1993 年 5 月,设立
1993 年 3 月 29 日,甘肃省建设委员会作出《关于成立“甘肃省工程建设监 理总公司”的批复》(甘建发[1993]121 号),同意成立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总公 司,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1993 年 4 月 30 日,甘肃第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金验证报告》(甘三会 字[1993]第 081 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93)甘建造价便字 第 036 号的证明和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甘建总材便字第 118 号文的拨款通知 等资料,经审验,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总公司实有固定资本 50 万元以及流动资 金 50 万元,共有注册资本 100 万元。
1993 年 5 月 20 日,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核准登记通知书》(甘工 商企准字[1993]第 301 号),同意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登记注册,经济性质为全 民所有制,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1993 年 5 月 27 日,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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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06 年 10 月 11 日和 2014 年 1 月 16 日,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和甘肃省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分别出具说明,在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设立时,甘肃省 建筑工程总公司和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作为股东应注入资金实际未注 入,同意退出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股东。
针对公司设立时 50 万元货币资金的出资瑕疵,甘肃省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于 2003 年 1 月 20 日向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拨款 50 万元资金,计入实收资本。 针对 50 万元固定资产的出资瑕疵,建设监理已于 2018 年 6 月启动相应减资程 序。
( 2 ) 2009 年 2 月,增资
2008 年 12 月 26 日,甘肃省建设厅出具《关于同意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增 资方案的批复》(甘建函[2008]184 号),同意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将未分配利润 中的 2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 万元。
2008 年 12 月 22 日,兰州三勤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兰 勤验字[2008]第 003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10 月 31 日止,甘肃省建设监 理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833,786.15 元,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已将其中 200 万元 转增股本,转增后的注册资本 300 万元,累计实收资本 300 万元。
2009 年 2 月,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就上述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此 次变更后,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的股东为甘肃省建设厅。
( 3 ) 2017 年 11 月,企业改制与股权划拨
2017 年 8 月 23 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 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整合重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甘办发 [2017]54 号),要求全面完成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任务。
2017 年 9 月 15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 出具《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 2017 年清产核资报告》(中兴财光华(甘)审专字 [2017]第 01039 号),对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全部资产、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清查核实。根据该清产核资报告,通过清查核实,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资产审定数为 80,115,420.96 元,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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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债审定数为 16,669,488.05 元,所有者权益审定数为 63,445,932.91 元。
2017 年 10 月 26 日,甘肃省住建厅作出《关于对厅属企业改制脱钩清产核 资结果的批复》(甘建计[2017]461 号),对清产核资结果予以批复:对盘盈的机 器设备 0.88 万元,同意记入企业资产;同时准予核销固定资产 3 项,净值 2.19 万元;其余债权类挂账项目证据不够充分,不完全符合损失认定规定,不予批 复。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 根据前述清产核资批复文件进行了账务处理并编制了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 表。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资产审定数为 80,601,293.68 元,负债审定数为 17,169,488.05 元,所有者权益审定数为 63,431,805.63 元。
2017 年 9 月 17 日,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草案)》。
2017 年 10 月 20 日,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向甘肃省国资委上报了《关于甘 肃省建设监理公司公司制改制的请示》(省监理[2017]88 号),拟由全民所有制 改制为公司制企业。
2017 年 11 月 10 日,甘肃省住建厅与甘肃省国资委签署《关于甘肃省建设 监理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甘肃省住建厅将其持有的甘肃省建设监理公 司 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产权划转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13 日,甘肃省国资委作出《关于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整体改 制为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甘国资发改革[2017]385 号),同意 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改制后全称为“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 责任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 6,343 万元(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清产核资审计确认的净资产),甘肃省国资委持有其 100% 股权。
2017 年 11 月 15 日,建设监理就上述改制与股权划转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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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8 年 3 月 15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甘肃省建设监理有 限责任公司公司制改建追溯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605 号),就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建设监理进行整体评估,并选用资 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评估,建设监理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价值 6,343.17 万元,评估值 11,138.22 万元。
( 4 ) 2018 年 3 月,股权划转
2018 年 3 月 7 日,甘肃省国资委作出《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甘肃省城乡规 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股权划转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的通知》(甘国 资发产权[2018]148 号),将其持有的建设监理 100%股权划转至甘肃国投。
2018 年 3 月 26 日,建设监理就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完成工商变更,股东变 更为甘肃国投。
( 5 ) 2018 年 6 月,减资
2018 年 6 月 29 日,甘肃国投出具的《股东决定》,决定建设监理减少注册 资本 350 万元,减资完成后建设监理注册资本由 6,343 万元减少到 5,993 万元。 建设监理已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建设监理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本次减资主要出于以下原因:
1、建设监理账面溢余资金较多,为了降低上市公司收购成本,提高标的资 产的净资产收益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进行了减资;
2、1993 年公司设立时原股东甘肃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50 万元出资未实际 缴纳到位,出资存在瑕疵,故需减少该 50 万元注册资本。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减资正在履行程序中,减资工商变更还未办理完毕。
( 6 ) 2018 年 7 月,股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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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8 年 7 月 20 日,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出资方式的函》(甘国资产权函[2018]315 号),以及甘肃国 投出具的《股东决定》,甘肃国投将建设监理股权出资至工程咨询集团。
2018 年 7 月 30 日,建设监理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工程咨询集团 100%全资 子公司。
3 、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建设监理无下属子公司。
4 、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
| 流动资产 | 5,473.36 | 7,358.69 | 5,163.43 | |
| 非流动资产 | 7,727.32 | 7,953.28 | 4,222.38 | |
| 资产总计 | 13,200.68 | 15,311.97 | 9,385.81 | |
| 流动负债 | 3,945.76 | 5,704.30 | 4,242.69 | |
| 非流动负债 | 535.40 | 568.12 | 5.00 | |
| 负债合计 | 4,481.16 | 6,272.41 | 4,247.69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
8,719.51 | 9,039.56 | 5,138.12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719.51 | 9,039.56 | 5,138.12 |
(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1,261.70 | 7,069.98 | 6,476.88 | |
| 营业成本 | 683.64 | 4,048.75 | 3,532.69 | |
| 营业利润 | 76.42 | 1,061.23 | 1,276.63 | |
| 利润总额 | 76.42 | 1,039.17 | 1,30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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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 净利润 | 97.65 | 879.57 | 1,101.3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97.65 | 879.57 | 1,101.34 |
( 3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度 |
2016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度 |
| 资产负债率 | 33.95% | 40.96% | 45.26% |
| 流动比率(倍) | 1.39 | 1.29 | 1.22 |
| 销售毛利率 | 45.82% | 42.73% | 45.46% |
| 销售净利率 | 7.74% | 12.44% | 17.00%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销售毛利 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4、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5 、主要资产权属状况、质押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1 )股权权属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合法拥有建设监理 100%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 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或强制执 行措施等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 2 )总资产情况
根据建设监理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建设监理主要 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889.88 | 14.32% |
| 应收账款 | 3,100.47 | 23.49% |
| 其他应收款 | 295.65 |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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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 | 3.02 | 0.02%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4.34 | 1.40% |
| 流动资产合计 | 5,473.36 | 41.46% |
| 非流动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3,660.40 | 27.73% |
| 固定资产 | 2,885.49 | 21.86% |
| 在建工程 | 27.57 | 0.21% |
| 无形资产 | 894.61 | 6.78%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7.95 | 1.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30 | 0.6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727.32 | 58.54% |
| 资产合计 | 13,200.68 | 100.00% |
1)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根据建设监理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建设监理的固 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 房屋及建筑物 | 2,663.84 | 23.74 | 2,640.10 | 99.11% |
| 运输工具 | 405.69 | 246.76 | 158.93 | 39.18% |
| 电子设备 | 91.42 | 39.75 | 51.67 | 56.52% |
| 办公设备 | 113.84 | 79.06 | 34.79 | 30.56% |
| 合计 | 3,274.79 | 389.30 | 2,885.49 | 88.11% |
②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情况
根据建设监理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建设监理的投 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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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
| 房屋及建筑物 | 3,810.89 | 150.49 | 3,660.40 |
③自有房产具体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建设监理的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 序 号 |
所有权人 | 产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
| 1 | 甘肃省建设监 理有限责任公 司 |
- | 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 路3001 号科教城专 家公寓楼20-24层 |
4,709.5 | 办公 |
| 2 | 甘肃省建设监 理有限责任公 司 |
甘(2018)嘉峪 关市不动产权 第007100号 |
嘉峪关市新华城苑1 号楼1-1401号 |
142.40 | 住宅 |
| 3 | 甘肃省建设监 理有限责任公 司 |
甘(2018)嘉峪 关市不动产权 第007099号 |
嘉峪关市新华城苑1 号楼1-1402号 |
142.07 | 住宅 |
| 4 | 甘肃省建设监 理有限责任公 司 |
甘(2018)嘉峪 关市不动产权 第007098号 |
嘉峪关市新华城苑1 号楼1-1403号 |
143.44 | 住宅 |
注:上述第 1 项房产第 22-24 层对外租赁,是投资性房地产;其余为固定资产
2012 年 10 月 22 日和 2014 年 8 月 26 日,建设监理与甘肃省城市建设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定向销售协议书》,购入科教城专家公寓楼 20-24 层共计 4,709.50 平方米,并已支付购房款。科教城专家公寓楼项目在 2014 年完 成项目建设并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目前已投入使用。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并将在取 得规划验收合格证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根据建设监理出具的承诺,上述房产实际所有权人为建设监理,上述资产产 权清晰、完整,权属无争议、纠纷,无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亦无司法查 封等限制条件,相关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之中,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④租赁房产具体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建设监理的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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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 | 出租人 | 面积 (平方米) |
位置 | 租赁期至 | 租金 |
|---|---|---|---|---|---|
| 建设监 理 |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协会 |
367.5 | 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 路3001号科教城专家 公寓楼13层 |
2020年2 月28日 |
242,550 元/年 |
建设监理向开发商购入科教城专家公寓楼 20-24 层,其中 20 层和 21 层自用, 22 层、23 层和 24 层对外租赁。后建设监理办公空间紧张,但因为已和其他方签 署租赁协议对外出租 22-24 层且租赁协议尚未终止,因而建设监理向甘肃省建设 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租入同楼 13 层用于办公。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建设监理无土地使用权。 3)知识产权情况
①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建设监理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如下:
| 序 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权利范围 | 首次发表 日期 |
登记日期 | 著作权 人 |
取得方 式 |
|---|---|---|---|---|---|---|---|
| 1 | 信息化管理 系统V1.0 |
2017SR370318 | 全部权利 | 2017.05.10 | 2017.07.13 | 甘肃省 建设监 理公 司;华 勤春、 李燕燕 |
原始取 得 |
4 )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建设监理无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 3 )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建设监理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建设监理的主 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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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 | ||
|---|---|---|
| 应付账款 | 837.59 | 18.69% |
| 预收款项 | 1,879.86 | 41.95%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1.72 | 11.64% |
| 应交税费 | 142.33 | 3.18% |
| 应付股利 | 117.70 | 2.63% |
| 其他应付款 | 446.56 | 9.97% |
| 流动负债合计 | 3,945.76 | 88.05% |
| 非流动负债: | ||
| 专项应付款 | 5.50 | 0.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29.90 | 11.8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5.40 | 11.95% |
| 负债合计 | 4,481.16 | 100.00% |
6 、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建设监理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7 、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
( 1 )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建设监理曾两次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机关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执 行 |
|---|---|---|---|---|---|---|
| 1 | 2017年8 月29日 |
(城)安监罚 [2017]3038号 |
兰州市城 关区安全 生产监督 管理局 |
建设监理作为监理单位 的某项目发生了一起生 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 建设监理作为工程项目 监理单位,对本起事故 负有安全监理失察之责 |
罚款2.8 万元 |
已 缴 纳 |
| 2 | 2017年11 月21日 |
(城)安监罚 [2017]3065号 |
兰州市城 关区安全 生产监督 管理局 |
建设监理作为监理单位 的某项目发生了一起生 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 建设监理作为工程项目 |
罚款3万 元 |
已 缴 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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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对本起事故 负有安全监理失察之 责。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8月3日出具《关于甘肃省建筑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行政处罚事项的说明》,包括上述披露事故在内的5起事 故皆为一般事故,建设监理等4单位在事故中分别负有发包、监理等相关责任, 不是事故主体单位,不负主体责任。事故发生地安监部门已按照相应责任进行 了行政处罚。目前,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已经完毕。
( 2 )未决诉讼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建设监理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案件。 8 、最近三年增减资和股权转让进行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
2017 年 11 月,建设监理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2018 年 3 月 15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制改建 追溯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605 号)。该次评估采用 资产基础法对建设监理进行整体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建设监 理净资产账面价值 6,343.17 万元,评估值 11,138.22 万元,评估增值 4,795.05 万 元。
本次建设监理净资产的预估值为 15,650.28 万元,与前次评估价格的涨幅为 10,855.23 万元,涨幅比例为 226.38%,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选择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建设监理进行评估, 净资产预估值分别为 8,434.98 万元和 15,650.28 万元。由于建设监理主营业务为 工程建设监理,收益相对比较稳定。资产基础法评估只从资产购建角度反映企业 的建设成本,但未对企业的资质、人才储备、客户群、市场占有情况等进行合理 反映。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交易各方更加关注的是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 故本次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而前次评估目的为企业改制,两 次评估结果采用的评估目的不同,故两次评估结果的差异较大。
(2)2018 年 6 月 29 日,根据甘肃国投出具的《股东决定》,决定对建设 监理减少注册资本 350 万元,减资完成后建设监理注册资本由 6343 万元减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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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5993 万元。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已将减资事项考虑在内,建设监理在两次评估 基准日的净资产金额变化较大,故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3)在两次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之间,建设监理存在资产处置事项,纳入 评估范围的资产发生了变化,故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9 、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建设监理仍为独立存续的法律主体,建设监理的债权债务 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10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及业务资质的情况
-
( 1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建设监理无主要在建项目。
-
( 2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建设监理已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资质主体 |
|---|---|---|---|---|---|
| 1 | 工程监理 资质证书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级、化工石油工程 监理甲级、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甲级、机电 安装工程监理甲级 |
E162000761 | 2019年7月10 日 |
甘肃省建设 监理有限责 任公司 |
| 2 | 工程监理 资质证书 |
冶炼工程监理乙级、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乙级 |
E262000768 | 2023年2月5 日 |
甘肃省建设 监理公司 |
| 3 | 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 乙级资质 证书 |
乙级 | 乙 179362010099 |
2020年12月29 日 |
甘肃省建设 监理公司 |
| 4 | 人民防空 工程建设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证书 |
乙级 | 甘人防建监资 字第(015)号 |
2020年3月1 日 |
甘肃省建设 监理公司 |
| 5 | 涉密信息 系统集成 资质证书 |
乙级;业务种类:工 程监理 |
JC381600201 | 2019年8月24 日 |
甘肃省建设 监理公司 |
(八)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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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1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226号第15层001室 |
| 成立日期 | 2005年7月19日 |
| 注册资本 | 6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102773443356E |
| 法定代表人 | 杨海龙 |
| 经营范围 |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咨询评估;规划咨询,政策 研究,建设模式、融资方式研究;工程测设;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营业期限 | 2005年7月19日 至2025年7月18日 |
2 、历史沿革
( 1 ) 2005 年 7 月,设立
乾元公司前身为兰州乾元交通规划咨询技术服务部。
2005 年 6 月 30 日,甘肃省公路网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路网办”)出具 《企业注册资本信用证明书》,证明兰州乾元交通规划咨询技术服务部实有资金 5 万元,系路网办工会投入。
2005 年 7 月 6 日,甘肃信瑞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兰州乾元交通规划咨询 技术服务部(筹)截至 2005 年 7 月 6 日止申请登记的运营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甘信瑞验字(2005)第 006 号)。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7 月 6 日,兰州乾元交通规划咨询技术服务部已收到股东缴纳的运营资本合 计 5 万元,全部由路网办工会出资。
2005 年 7 月 19 日,兰州乾元交通规划咨询技术服务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 准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5 万元,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 2 ) 2006 年 5 月,增资
2006 年 5 月 9 日,路网办工会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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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甘公规会[2006]3 号),同意兰州乾元交通规划咨询技术服务部增加注册资本 45 万元。
2006 年 5 月 18 日,甘肃天德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兰州乾元交通规 划咨询技术服务部截至 2006 年 5 月 17 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作出《验资报告》(甘天会验字[2006]531 号)。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5 月 17 日,兰州乾元交通规划咨询技术服务部已收到路网办工会委员会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合计 45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06 年 5 月 30 日,兰州乾元交通规划咨询技术服务部就本次增资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
( 3 ) 2006 年 11 月,更名
2006 年 11 月 8 日,路网办工会委员会作出《关于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 围的通知》(甘公规工[2006]6 号),决定将兰州乾元交通规划咨询技术服务部名 “ ” 称变更为 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 。
( 4 ) 2008 年 11 月,增资
2008 年 11 月 14 日,路网办工会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的批 复》(甘公规会[2008]1 号),同意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增加注册资本 50 万元。
2008 年 11 月 25 日,甘肃金正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兰州乾元交通规 划设计咨询中心截至 2008 年 11 月 25 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验资报告》(金正验字(0811)140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11 月 25 日,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已收到路网办工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 计 50 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2008 年 12 月 1 日,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就本次增资申请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
( 5 ) 2014 年 9 月,增资
2014 年 9 月 10 日,路网办工会委员会作出《关于办理兰州乾元交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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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设计咨询中心有关变更手续的通知》(甘公规会[2014]7 号),要求兰州乾元交通 规划设计咨询中心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200 万元。
2014 年 8 月 28 日,甘肃中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甘中锋验字 [2014]第 007 号),对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截至 2014 年 8 月 20 日新 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14 年 8 月 20 日,兰州乾 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已将未分配利润 1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转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后,累计注册资本 2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 万元。
2014 年 9 月,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就本次增资申请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
( 6 ) 2016 年 3 月,事企剥离及企业改制
2016 年 3 月 1 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网规 划办公室事企剥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交政法[2016]11 号),通知要求将兰州 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的资产、人员、资质和债权债务从路网办整体剥离, 移交交建集团管理,路网办与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解除隶属关系。
2016 年 3 月 16 日,甘肃广合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兰州乾元交通规划咨 询中心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的财务状况进行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并出具 《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甘广合会审[2016]第 068 号)。经审计,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兰州乾元交通规划咨询中心资产总额审定数为 15,813,610.10 元,负债总额审定数为 3,672,699.10 元,所有者权益审定数为 12,140,911.00 元。
2016 年 5 月 27 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作出《关于确认兰州乾元交通规划 设计咨询中心清产核资结果的批复》(甘交财[2016]81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审计调整后,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资产总额 15,813,610.10 元,负债总额 3,672,699.10 元,净资产 12,140,911.00 元,注册资本 2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9 日,路网办与省交建集团签署《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 询中心移交协议书》,路网办以 2016 年 2 月 29 日为基准日向省交建集团整体移 交了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的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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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7 年 1 月 5 日,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召开职工大会,审议通 过《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改制方案》。
2017 年 1 月 19 日,省交建集团作出《关于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 心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决定》(甘交建司函[2017]23 号),决定兰州乾元交通规划 设计咨询中心拟增加注册资本 400 万元,由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未 分配利润转增,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
2017 年 1 月 20 日,省交建集团作出《关于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 心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甘交建董[2017]3 号),同意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 询中心启动实施公司制改制工作和改制方案。改制后企业名称为兰州乾元交通 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注册资本 600 万元,出资 人为省交建集团,出资比例 100%。
2017 年 2 月 9 日,甘肃黄海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甘黄 海验字[2017]第 003 号),对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截至 2017 年 2 月 9 日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2 月 9 日,兰州 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已将未分配利润 4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 600 万元,实收资本 600 万元。
2017 年 2 月,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就本次改制申请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
2018 年 7 月 26 日,甘肃正宇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就乾元公司进行公司 制改建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净资产在 2016 年 2 月 29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追溯 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报字(2018)第 55 号)。该次评估采用资产 基础法对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进行整体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 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核实,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在评估基 准日 2016 年 2 月 29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1,214.09 万元,评估值 1,867.94 万元。
( 7 ) 2017 年 3 月,股权划转
2017 年 11 月 16 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国资委、省交建集团签署 《关于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2017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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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月 30 日为基准日,省交建集团将其持有的乾元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甘肃 省国资委。
2018 年 3 月 7 日,甘肃省国资委作出《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甘肃省交通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兰州乾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股权划转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甘国资发产权[2018]143 号),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将省交建集团所持乾元公司 100%股权划转至甘肃国 投。
2018 年 3 月 20 日,省交建集团、甘肃国投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 议》,省交建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乾元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甘肃国投。
2018 年 3 月,乾元公司就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出资 人变更为甘肃国投。
( 8 ) 2018 年 6 月,减资
2018 年 6 月 29 日,甘肃国投出具《股东决定》,决定乾元公司减少注册资 本 450 万元,减资完成后乾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 万元减少至 150 万元。乾元公 司已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乾元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担保。
本次减资原因主要为乾元公司账面溢余资金较多,为了降低上市公司收购成 本,提高标的资产的净资产收益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进行减资。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减资程序正在履行中,工商变更还未办理完毕。 ( 9 ) 2018 年 7 月,股东变更
2018 年 7 月 20 日,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甘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出资方式的函》(甘国资产权函[2018]315 号),以及甘肃国 投出具的《股东决定》,甘肃国投将乾元公司股权划转至工程咨询集团。
2018年7月20日,乾元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工程咨询集团100%全资子 公司。
3 、下属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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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乾元公司无下属子公司。
4 、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4,572.72 | 4,430.77 | 4,269.32 |
| 非流动资产 | 1,097.17 | 1,193.66 | 421.54 |
| 资产总计 | 5,669.89 | 5,624.43 | 4,690.86 |
| 流动负债 | 1,077.83 | 629.81 | 604.99 |
| 非流动负债 | 31.93 | 45.03 | - |
| 负债合计 | 1,109.76 | 674.83 | 604.9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
4,560.12 | 4,949.60 | 4,085.8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60.12 | 4,949.60 | 4,085.87 |
(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299.45 | 1,384.66 | 927.60 |
| 营业成本 | 131.26 | 574.06 | 325.45 |
| 营业利润 | 71.27 | 241.13 | 320.53 |
| 利润总额 | 71.20 | 240.32 | 284.69 |
| 净利润 | 47.43 | 203.95 | 235.9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47.43 | 203.95 | 235.99 |
( 3 )主要财务指标
| 项 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度 |
2016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度 |
|---|---|---|---|
| 资产负债率 | 19.57% | 12.00% | 12.90% |
| 流动比率(倍) | 4.24 | 7.04 | 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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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项 目 | 2018 年3 月31 日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度 |
2016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度 |
|---|---|---|---|
| 销售毛利率 | 56.17% | 58.54% | 64.91% |
| 销售净利率 | 15.84% | 14.73% | 25.44%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销售毛利 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4、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5 、主要资产权属状况、质押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1 )股权权属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合法拥有乾元公司 100%的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 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或强制执 行措施等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 2 )总资产情况
根据乾元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乾元公司主要 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230.07 | 39.33% |
| 应收账款 | 2,339.49 | 41.26% |
| 其他应收款 | 3.16 | 0.06% |
| 流动资产合计 | 4,572.72 | 80.65% |
| 非流动资产: | ||
| 固定资产 | 979.99 | 17.2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7.18 | 2.0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97.17 | 19.35% |
| 资产总计 | 5,669.89 | 100.00% |
1)固定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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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乾元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乾元公司的固 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893.10 | 9.58 | 883.52 | 98.93% |
| 运输工具 | 194.00 | 151.40 | 42.60 | 21.96% |
| 办公设备 | 113.06 | 59.18 | 53.88 | 47.66% |
| 合计 | 1,200.16 | 220.17 | 979.99 | 81.65% |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乾元公司的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 序 号 |
所有权人 | 产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
| 1 | 乾元公司 | 甘(2018)兰州 市不动产权第 0006897号 |
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 街道民主西路226号 第15层001室 |
796.31 | 证载营业 用途,现状 作办公用 |
| 2 | 乾元公司 | 甘(2018)兰州 市不动产权第 0006895号 |
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 道闵家桥106号第3 单元1层102室 |
117.82 | 证载住宅 用途,现状 作档案室 |
2 )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乾元公司无土地使用权。
3 )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乾元公司无知识产权。
4 )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乾元公司无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 3 )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乾元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乾元公司的主 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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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
| 流动负债: | ||
| 预收款项 | 33.00 | 2.97% |
| 应交税费 | 594.11 | 53.53% |
| 其他应付款 | 450.72 | 40.6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77.83 | 97.12% |
| 非流动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93 | 2.8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93 | 2.88% |
| 负债合计 | 1,110.57 | 100.00% |
6 、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乾元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7 、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
( 1 )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乾元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机关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执 行 |
|---|---|---|---|---|---|---|
| 1 | 2017年3 月6日 |
兰城地税一 武简罚 [2017]36号 |
兰州市城 关区地方 税务一局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 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 |
罚款500 元 |
已 缴 纳 |
( 2 )未决诉讼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乾元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案件。
8 、最近三年增减资和股权转让进行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
2017 年 2 月,乾元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2018 年 7 月 26 日,甘肃正宇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就乾元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建之经济行为所 涉及的净资产在 2016 年 2 月 29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并出具《资产 评估报告》(评报字(2018)第 55 号)。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兰州乾元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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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进行整体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2 月 29 日,兰州乾 元交通规划设计咨询中心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1,214.09 万元,评估值 1,867.94 万 元,评估增值 653.85 万元。
本次乾元公司净资产的预估值为 5,056.83 万元,与前次评估价格的涨幅为 3,188.89 万元,涨幅比例为 170.72%,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选择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乾元公司进行评估, 净资产预估值为 5,013.60 万元和 5,056.83 万元。由于乾元公司主营业务为交通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咨询评估,以及规划咨询、政策研究、建设模 式、融资方式研究;工程测设等相关技术服务,收益相对比较稳定。资产基础 法评估只从资产购建角度反映企业的建设成本,但未对企业的资质、人才储备、 客户群、市场占有情况等进行合理反映。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交易各方 更加关注的是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故本次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 结论。两次评估结果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故两次评估结果的差异较大。
(2)2018 年 6 月 29 日,甘肃国投出具《股东决定》,决定对乾元公司减 少注册资本 450 万元,减资完成后乾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 万元减少至 150 万 元,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已将减资事项考虑在内。
9 、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乾元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律主体,乾元公司的债权债务 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10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及业务资质的情况
- ( 1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乾元公司无主要在建项目。
( 2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乾元公司已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 序 号 |
证书名称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资质主体 |
|---|---|---|---|---|---|
| 1 | 工程设计资 质证书 |
公路行业(公路) 专业乙级 |
A162002135 | 2023年3月2日 | 乾元公司 |
| 2 | 工程勘察资 质证书 |
工程勘察专业类 (工程测量)乙级 |
B262002132 | 2020年1月19 日 |
乾元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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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情况
(一)工程咨询集团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 、工程咨询集团所处行业
工程咨询集团所处的行业为工程咨询服务行业。根据 2012 年修订的《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工程咨询集团的主营业务属于“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中的“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工程咨询集团主营 ” 业务属于“M748 工程技术行业 。
工程技术行业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和规划管理。具体所 从事的业务(包括规划编制与咨询、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 工程勘查设计、招标代理、工程和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属于《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本)》中的鼓励类产业。
2 、行业主管部门与协会
( 1 )发改委
国家或地方发改委负责全国或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投资规划,对工 程咨询企业进入市场的资格审批、查验和资质的认可。
( 2 )住建部
住建部及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资 质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
( 3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及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监理、 试验检测等资质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
( 4 )行业管理协会
工程咨询服务行业拥有诸多全国或地方协会组织,主要负责制定技术标准、 发布行业信息、进行资质评审、开展学术交流、出版专业期刊、评选优秀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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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工作。
行业管理协会主要包括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公路 勘察设计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建设监 理协会、各省省勘察设计协会、各省工程咨询协会等。
3 、资质与资格
企业资质:包括规划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监理资质、 试验检测资质、工程咨询资质等。工程咨询集团拥有工程咨询服务行业较为完 整的资质,可以在工程咨询产业链上开展多领域的综合业务与服务。
( 1 )行业资质
本行业各业务类型的资质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资质类别 | 行业的资质管理制度 | 各资质等级的业务范围 |
|---|---|---|
| 规划资质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资质管理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令第12 号)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甲级城乡规划编制 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 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 项规划的编制; (三)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
| 工程设计 资质 |
《工程设计资质标 准》(2007)、《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 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号)、《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 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号) |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 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 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 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 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和各专项 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其他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专 业)及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甲级资质可承担本行业(专业) 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乙级资质只能承担本行业(专 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 |
| 工程勘察 资质 |
《工程勘察资质标 准》 (建市[2013]9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资质管理规定》(建 设部令第160 号)、 |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 察劳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 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和工程测量三个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 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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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 见》(建市[2007]202 号) |
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 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取得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 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本专业资 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乙 级资质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乙级及以下规模的 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的工 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
|
|---|---|---|
| 工程监理 资质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管理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8号)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综合资 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 为若干工程类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 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综合资质可以承担 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甲级可承担相应 专业工程类别的工程监理业务,其规模不限;专业乙级可承担相应 专业工程类别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监理业务;专业丙级 只能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
| 工程监理 资质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 通部令2004 年第5 号)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专业划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 个专业。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 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水运 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水运机电工程 专项。公路甲级监理企业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一、二、三类公路工 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监理业务,规模不限;水运乙级监理可在 全国从事中、小型水运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
| 试验检测 资质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 检测管理办法》(交 通部令2005 年第12 号)、《公路水运工 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 标准》及《公路水运 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 定程序》(交质监发 [2008]274号)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 业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公路工程综合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 公路工程专项类分为交通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分为 材料类和结构类。水运工程材料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水运工 程结构类设甲、乙二个等级。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 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在证书注明的项目范围内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 可以作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
( 2 )个人资质
国家对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实行注册执业资格制度,主要包括注册 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 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各专业从业人员通过国家组织的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 在相应的主管部门注册,按执业范围开展工作,接受定期培训教育,以保持其 执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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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工程咨询集团所从事的工程咨询服务行业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 规和部门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公路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 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目前,与本行业及工程咨询集团发展相关的主要政策如下:
| 时间 | 颁布单位 | 政策法规名称 | 重要内容 |
|---|---|---|---|
| 2015.2 | 财政部 | 《关于市政公用领域 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 通知》 |
通过市政公用领域开展PPP项目推介,推动建立健全费 价机制、运营补贴、合同约束、信息公开、过程监管、 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改革配套制度机制,实现合作双方风 险分担、权益融合、有限追索。 |
| 2015.5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 管理办法》 |
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工程管 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公路建设的具 体需要,细化代建单位的要求。鼓励符合代建条件的公 路建设管理单位及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进 入代建市场,开展代建工作。 |
| 2015.5 | 财政部国土资 源部、住房城 乡建设部、中 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 局、银监会 |
《关于运用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 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 设和运营管理的通 知》 |
通过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政府与社会资本 各自优势,把政府的政策意图、住房保障目标和社会资本 的运营效率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企业建房、居民租房、政 府补贴、社会管理”的新型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 理模式,有效提高公共租赁住房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
| 2015.6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 总承包管理办法》 |
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融合,提高公路工程设计 施工质量,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依据有关行政法规,制 定本办法。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 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工程的 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 实施的承发包方式。 |
| 2015.8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 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 见》 |
明确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基本原则,文件明确要求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 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管线安全水平和 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 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
| 2015.9 | 国务院 | 《关于推进海绵城市 | 核心目标:将城市中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围绕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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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的指导意见》 | 个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 以上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 80%以上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 |
||
|---|---|---|---|
| 2016.2 | 国务院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 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的若干意见》 |
提出提高城市设计水平,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通过城 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 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 貌。 |
| 2016.3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 |
提出建设和谐宜居城市,加快新型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加速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同时健全住房 供应体系,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 健康发展。 |
| 2016.5 | 住建部 |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 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 意见》 |
提出了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 度,提升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和水平,加强推进工程总 承包发展的组织和实施等四方面的意见 |
| 2016.8 | 住建部 |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 “十三五”规划纲要》 |
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 健康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措施。是指导住房城 乡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 |
| 2016.9 | 交通运输部 |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 划纲要》 |
从总体要求、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积极推进新 型城镇化、努力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创新区域协调 发展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 |
| 2016.9 | 住建部 | 《2016-2020年建筑信 息化发展纲要》 |
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的发展目标,部 署了包括企业信息化、行业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专项信 息技术应用、信息化标准四方面的主要任务。 |
| 2016.10 | 财政部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 办法》 |
明确PPP项目政府财政管理要求、细化财政部门职责和 工作流程、鼓励社会资本发挥技术优势、调动社会资本 的参与积极性、强化项目的公开透明要求等五方面。 |
| 2016.5 | 住建部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 承包发展的若干意 见》 |
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提升企 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和水平、加强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组 织和实施等方面。 |
| 2017.2 | 国务院 | 《办公厅关于促进建 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 意见》 |
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适用、经济、 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 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升级,促 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打造“中 国建造”品牌。 |
| 2017.2 | 国务院 | 《“十三五”现代综合 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 划》 |
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 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基本实 现交通运输现代化。 |
(三)工程咨询集团的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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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营业务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的主营业务为工程咨询,根据国家发改委 2010 年制定的《工 程咨询业 2010-2015 年发展规划纲要》:“工程咨询是以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 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投资建设 项目决策与实施全过程提供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规划编制 与咨询、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和 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
工程咨询集团整合了包括省建院、水利院、城乡院、招标集团、土木院、建 设监理、交通监理和乾元公司八家子公司,其业务领域包括了建筑、水利工程、 市政工程、岩土工程等多个行业,并形成包含规划咨询、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工程咨询全过程的一体化服务。
( 1 )规划咨询
规划咨询为工程咨询的最初阶段,工程咨询集团的规划咨询业务主要为城乡 规划。城乡规划是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 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 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侧重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城市风 貌统筹、经济产业园区规划、特色小镇规划设计、战略规划、区域规划及专项规 划、风景旅游规划等。
工程咨询集团的设计规划咨询业务还包括部分前期咨询业务如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设计咨询、评估咨询、项目后评价,以及战略政策研究、专题专项 研究、科研开发、技术推广、专业软件开发等。
( 2 )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为工程咨询集团的核心业务。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 确保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质量安全的重要前提。工程勘察业务分初步勘察、详 细勘察、施工勘察,涉及市政、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利和能源等行业,包括工程 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试验、检测和监 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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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集团的设计业务主要涉及建筑、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多个领 域。设计主要是根据业主方的需求,运用工程技术理论,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对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程进行综合性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 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活动。
( 3 )工程施工
工程咨询集团的工程施工主要为特种工程施工,涵盖地基基础加固施工,主 体结构加固施工及建筑结构体系加固施工。地基基础加固施工包含静压桩加固施 工、灌注桩托换加固施工、灰土挤密桩加固施工、高压旋喷桩施工、裂损基础注 浆加固、加大基础底面积法施工等。主体结构、构件(梁、板、柱、墙)加固施 工包含增大截面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绕丝加固法、粘贴 - 碳纤维布加固法、外加预应力加固法、钢绞线网片 聚合物砂浆加固法、剪力墙 及楼板开洞改造,构件延展与接长、构件缺陷修复及补强、节点核心区承载力加 固、扶梯改造、电梯改造等施工。建筑结构体系加固施工包含增设剪力墙加固法、 新增侧向支撑加固、老旧建筑的改造、建筑物顶升、纠偏等。
( 4 )工程监理
工程咨询集团的工程监理业务主要为建筑、交通、水利水电等行业的工程监 理业务。主要为受客户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 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 5 )技术服务
工程咨询集团的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招标代理、试验检测、施工图审查等。 1)招标代理
工程咨询集团的招标代理业务主要为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 工程咨询集团的子公司招标集团为甘肃省内最主要的招标代理机构。
2)试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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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规范、规程,对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等 进行试验检测活动。
工程试验检测贯穿于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养护、维修等各个环 节,从设计初期的地质勘察到施工建设再延伸到使用中的监控养护,均离不开试 验检测。试验检测是工程建设中进行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控制的重要手段。通 过试验检测,可以合理地选择原材料、优化原材料的组合、提高工程质量、降低 建设成本、节约工程造价;可以确定工程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验证施工与设计 的一致性、及时发现并消除工程质量隐患,为保证工程质量奠定基础;可以为分 析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提供佐证,为实事求是地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3)施工图审查
审查业务属于整个工程建设行业产业链的中游,上游为项目立项咨询阶段、 设计阶段,下游为项目招投标、施工阶段,施工图审查制度就是为了保证上游 行业和下游行业的有机关联。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后必须经过审查才能在项目 中使用,保证了设计的质量安全,而施工单位必须拿到审查合格证书才可以办 理开工许可证。
国家对建设行业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规定了 所有施工图必须经过审查才可以使用。所以,审查单位在承担审查业务的同时 也带有一定的行业监督职能,这也产生了施工图审查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一 般由项目业主上门委托审查,提交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审查单位与项目业主 签订合同开始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交当地住建局备案。
2 、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的主要业务
| 主体 | 主要业务 |
|---|---|
| 省建院 | 建筑行业中建筑、人防工程及市政行业中热力、给水、排水、环境卫生、 道路等工程的设计、勘察、监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岩 土工程及装饰装修园林景观专项工程施工总包等;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 规划,侧重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城市风貌统筹、经济产业园区规 划、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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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院 |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及咨询、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民用建筑设计、 新能源规划设计;岩土施工等。 |
|---|---|
| 城乡院 | 城乡规划编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 工程监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咨询(建筑)等 |
| 招标集团 | 招标代理为主,覆盖前期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冶金、 建材行业工程设计,安全评价,节能评估,国际国内工程、货物、服务招 标采购,生产能力核定,造价审核,预决算审计于一体的项目建设全过程 中介服务产业链 |
| 土木院 | 检测鉴定及加固施工、岩土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特种施工总承包 |
| 交通监理 | 以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代建(项目管理)为主,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房 屋建筑工程监理、公路工程咨询、试验检测、招标代理、竣工资料编制等 业务为辅 |
| 建设监理 | 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建设咨询、业务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招标代 理等业务 |
| 乾元公司 | 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咨询评估工作,以及交通建设项 目工程测设和相关技术服务,其中包括: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 研究、咨询评估、规划咨询、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价、节能评估等 |
(五)工程咨询集团的业务模式与流程
1 、主要产品的业务流程
工程咨询集团的主营业务为规划咨询、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工 程监理等工程咨询全过程的一体化服务。
( 1 )规划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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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主要包括概念方案编制、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根 据业主方实际需求,具体工作内容会进行调整。规划编制首先需要收集相关项目 的地理数据,根据项目的地理特点、土地性质进行定位分析。具体规划编制时, 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交通、河流、道路、景观等各方面的协调性与功能性,形成 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 2 )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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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后,对项目各项活动配置充分的资源,任命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 人,选派合适人员组建项目团队,按照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和业主需求,执行设计 文件的设计、校对、审核、审定工作;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和应用软件,配备 良好的支持性服务系统,建立并管理好符合设计活动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环 境。
2)项目策划
项目立项后,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编制设计大纲,确定项目各阶段划分、 设计要求与设计进度规划,确定设计原则和技术措施,进行设计评审、验证等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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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相关安排,分析项目风险,制定风险规避措施与应对计划等。设计大纲还应 明确规定设计项目实施中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安排,以确保各部门间、 各专业间职责分明、沟通顺畅且高效。设计大纲应随设计、工程建设进程的变化 而做出必要的调整和修订,使设计大纲遵循实际。
3)阶段设计
设计一般包括 3 个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不同行业、不同规模项目的设计工作流程存在一定差异,但均需遵循相关工作规 程,依照程序进行设计、复核、审查、绘制、质量审查等工作,经第三方审图机 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提交给业主及施工单位,由设计方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 位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阶段设计的关键环节包括:
①确定技术重点和原则
根据该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 确定该阶段的技术重点和原则。项目负责人会同相关人员在各阶段开始前完成设 计大纲细化(或变更)工作。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分派给工作执行人,开展工作。 ②设计
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根据设计大纲的要求进行计算和细部设计。项目负 责人负责组织各项目人员确定项目的设计输入内容,并对设计输入的要求、来源 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评价。项目的设计输入包括:a、合同或业主的产品要 求;b、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的社会要求;c、各专业设计的有关标准、规范;d、 供方提供的工程技术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e、设计基础资料;f、以前类似设计 文件和信息;g、设计所必需的其他要求,如设计条件等。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 织对设计输入的适宜性进行评审和确认,确保设计输入的各项要求完整、清楚。
③复核
复核人员对细部设计进行数据准确性检查。对设计原图上数字进行复核。 ④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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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员对照设计大纲检查,确保设计大纲的要点、方案等得到贯彻和执行。 审核人员需要对设计图纸和计算书进行核查,重要的计算则变换方法进行核算。 设计审核人员对审核结果及跟踪措施进行记录并保存。
⑤绘制
绘制人员通过审核人员审定的设计大纲、审定参数等,绘制出设计图。 ⑥质量审查
根据项目划分的阶段,分阶段进行阶段成果质量评审,针对评审结果项目负 责人组织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直到项目结束。项目质量审查由专业负责人、技 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对设计方案和成果进行审查。
3)项目交付收尾阶段
①晒图、签字、盖章
工程咨询集团的设计输出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文件、设 计图纸、设计说明、分析报告、计算书等各类文件。项目经过各阶段的质量审查 及和业主进行沟通后,最终形成出版文件,经各级人员签字后,提交技术质量管 理部门盖章。
②提交业主、外部审查
项目的成果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按规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业主,办理交 接手续。成果提交业主后按业主要求,准备相关汇报材料,接受业主组织的审查。 ③施工现场服务和项目收尾
项目成果经业主审查后,如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则必须重新执行阶段设计过 程。项目服务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根据业主要求,按工程建设要求安排现场服务代 表,以便贯彻项目成果并及时弥补成果缺陷。
( 3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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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签署监理合同
业务公司与业主签署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2)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依据合同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 理员等组成。
- 3)编制监理规划
总监理工程师依据项目设计文件组织编写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以指导具 体的监理工作。
- 4)实施目标控制及监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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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信息
管理,以及各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任务。
- 5)组织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各分项分部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 6)审查竣工资料、组织相关单位预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竣工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预验
收,验收合格后报送建设单位。
- 7)参加单位工程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
- 8)提交监理资料
最后提交监理资料,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 9)缺陷责任期监理
工程完工后,项目监理机构要动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4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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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签订后,由负责实施该项目的公司进行方案策划,组织专 业人员成立项目部,配备相应的物力和财力资源,并委任项目负责人负责所有项 目活动,包括人员组织、设备调遣、材料采购,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施工准备等。 项目部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技术标准、质量控制规定、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进 行工程施工流程的控制与管理。
同时,项目公司建立和实施科学严格的经营稽核制度,加强工程成本核算工 作,提高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力度,根据业主批准核实的工程量 清单及实际施工进度、基础数据和设计变更,对工程项目的成本预测、完工稽核、 经济运行进行监督。
现场施工完成后,项目公司组织工序复核、分部分项工程自查,在达到合同 要求并经业主确认后办理工程竣工手续;业主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项 目公司在保修期内负责回访、维保。
( 5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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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审图、试验检测、招标代理等,与工程咨询相关,贯穿于 工程咨询全产业链的各个阶段。具体项目因业务不同,流程会有一定程度的区别, 根据业主的需求进行确定。
2 、营运模式
( 1 )业务承接模式
工程咨询集团各业务主体承接业务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 标)和客户直接委托两种方式。
1)招投标模式
招投标模式是工程设计行业较为通行的业务承接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 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 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 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工程咨询集团为甘肃省内最主要的工程咨询类企业,具备了强有力的资源整 合能力,能通过多方快速、广泛地收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信息,在第一时间 获悉客户的需求。
获取项目信息后,工程咨询集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同时研究、分 析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在此基础上开展项目评审,综合考虑客户要求、设计 费用、设计周期、分包服务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是否承接该项目。内部评审通过 后,工程咨询集团各业务主体将结合项目具体内容与业务部门的人员配置,指派 符合项目要求的业务部门组织洽谈及投标工作。
2)客户直接委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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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属于前述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且甲方不要求招投标的项目,工 程咨询集团各业务主体在取得客户提供的项目信息,完成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并 通过项目评审后,直接接受客户的委托,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
( 2 )服务模式
工程咨询集团按照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或单独的 咨询规划、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服务。具体服务模式如 下:
1)工程咨询一体化模式
工程咨询一体化模式包括前期(咨询规划等)、中期(勘察设计)、后期(工 程施工、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到运营期(试验检测、养护管理、加固改造等) 工程咨询全产业链式的服务。
2)单一环节业务模式
单一环节业务模式指开展工程咨询产业链中的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施 工、工程监理、各项技术服务等单一环节的服务。
( 3 )采购模式
工程咨询集团的对外采购包括商品采购和服务采购。
商品采购指工程咨询集团基于业务开展需要,对纸张、办公用品、电子计算 机及各种辅助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讯系统、图形输出设备等商品进行采购, 上述商品市场均充足供应。
服务采购主要指工程咨询集团依据项目需求,向外单位采购劳务服务。
(六)报告期主要业务收入情况
1 、主要服务分类收入及构成
工程咨询集团的业务范围涵盖规划咨询、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程施工、 工程监理及其他。报告期内,工程咨询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划分的构成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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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主营业务 | 2018 年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规划咨询 | 5,450.94 | 16.70% | 26,742.90 | 16.52% | 31,752.17 | 19.73% |
| 勘察设计 | 11,639.55 | 35.66% | 61,178.48 | 37.78% | 60,864.49 | 37.82% |
| 技术服务 | 3,594.40 | 11.01% | 28,406.80 | 17.54% | 22,633.51 | 14.06% |
| 工程施工 | 5,237.50 | 16.05% | 23,540.10 | 14.54% | 25,226.15 | 15.67% |
| 工程监理 | 5,908.13 | 18.10% | 17,289.32 | 10.68% | 15,939.49 | 9.90% |
| 其他 | 807.91 | 2.48% | 4,771.30 | 2.95% | 4,520.44 | 2.81% |
| 合计 | 32,638.44 | 100.00% | 161,928.89 | 100.00% | 160,936.26 | 100.00% |
2 、主要产品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日常经营活动主要为客户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因此,能源消耗 主要为日常办公的水、电消耗,供应方为地方水务公司、电力公司等。工程咨询 集团不存在大规模能源消耗。
(七)工程咨询集团质量控制情况
1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下属子公司重视和加强质量管理,建立了符合业务需求的管理 体系程序文件,规定了质量体系的范围、质量职责和对质量体系的过程控制要求, 从机制和制度上保证了服务质量。工程咨询集团下属子公司的主要质量控制标准 如下表所示: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适用范围 |
|---|---|---|
| GB/T 19001-2008-ISO9001 : 2008 |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建筑工 程设计、风景园林及建材行业设计、工程咨 询、工程质量检测与鉴定、建筑物的诊断及 治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 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人防工程监理、公 路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勘察设计、 测绘、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
| GB/T 19001-2016/ISO |
《质量管理体系 | 建筑工程设计和岩土工程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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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1:2015 要求》
2 、质量管理执行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质量手册》、 《程序文件》及《管理制度汇编》等多层次的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以控 制各产品、服务的质量。
3 、质量纠纷情况
截至预案签署之日,工程咨询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质量纠纷参见“第四节 交 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工程咨询集团的子公司情况”之“(一)甘肃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之“7、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中相关内容。
(八)业务技术水平与研发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设计能力、新型技术的研发应用能力以 及工程咨询行业一体化产业链的协同能力等方面。
工程咨询集团下属子公司完成的,具有行业影响力,并能体现公司技术水平 和研发能力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 、规划能力
( 1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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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敦煌水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水利院与十余家 科学院所共同开展研究并出具了《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 规划的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全面加强流域水权制度建设;二是加强党河灌区和疏 勒河干流灌区节水改造;三是科学实施引哈济党工程,有效补充敦煌水资源;四 是实施月牙泉恢复补水工程;五是实施敦煌市地下水源地置换工程;六是实施党 河下游河道和疏勒河河道恢复和归束工程,确保生态输水;七是加强区域水土保 持和水源涵养,加强西湖、苏干胡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和保护;八是实施桥子湿 地生态引水工程。同时,截至 2016 年,水利院已完成了党河灌区和疏勒河干流 灌区节水改造和党河、疏勒河河道恢复与归束工程勘察设计;引哈济党工程项目 建议书、可研设计和敦煌市地下水源地置换工程初步设计。
( 2 )兰州市北拓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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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城乡院于 2007 年出具了《兰州市北拓空间发展战略规 划》,规划主要包括对兰州市空间拓展的方向和时序进行了分析和比较,确定城 区向北拓展符合国家的土地政策,摆脱了兰州市城区两山夹一川的空间限制,拓 展空间巨大。研究分析了城区北拓情况下兰州市的城市综合交通问题、城市基础 设施问题,并研究了北拓的原则、土地使用的原则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等。
- ( 3 )汶川地震甘肃省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 2008-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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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发生于 2008 年 5 月 12 日 14 点 28 分,震强为里氏 8.0 级,工程 咨询集团子公司城乡院作为主要参与方,参与制定了《汶川地震甘肃省灾后重建 城镇体系规划》,该规划在深入分析灾区灾情特点的基础上,根据灾区的地震灾 害影响条件、地质灾害影响条件、资源环境承载力条件、区位条件、资源条件, 参照国外发达地区的恢复重建历程,制定了突出重点,分层次推进战略;生态优 先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特色竞争战略;分区发展战略;跨越战略等五大战略。 对灾区城镇今后的发展采取了不同导向,同时科学地提出来关于灾区城镇体系规 划调整的原则。本规划还从实际出发,对灾区的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区域交通 设施、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多个方面的恢复重建,提出了建设的原 则、目标和标准,并对恢复重建的费用进行了估算,为甘肃省的灾后恢复重建提 供了重大依据,解决了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
2 、设计能力
工程咨询集团根据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度身定制优秀设计产品,在专项建筑 设计、复杂结构设计、规划设计、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建筑装饰和风景园林、 绿色建筑、岩土工程设计等多个专业领域完成了众多甘肃省内重大工程项目的设 计方案。
( 1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航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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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航站区位于兰州新区的西南角。2030 年规 划机场内用地 27,119.00 亩。2045 年规划机场内用地约 35,600.00 亩。2030 年规 划用地在 T1、T2 航站楼的东侧,为不规则形状用地 2030 年机场总建筑面积为 690,100.00 ㎡,其中航站楼为 366,100.00 ㎡,综合交通枢纽面积 56100 ㎡,停车 楼为 268,000 ㎡。2045 年机场总建筑面积为 1,016,900.00 ㎡,其中航站楼为 572,900.00 ㎡,综合交通枢纽为 56,100.00 ㎡,停车楼为 388,000.00 ㎡。
( 2 )兰州体育馆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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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体育馆提升改造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西侧,地理位 置非常优越,属于兰州市市中心地标性建筑。本方案根据甘肃的特有文化,取九曲 黄河与敦煌飞天飘逸的曲线形态,进行抽象提炼,最终将其运用在表皮肌理中,不 仅丰富了建筑的形态,而且加强了人们的感官体验。同时,通过灯光的颜色,强弱变 化,更进一步强化了兰州体育馆作为城市标志性建筑的重要地位。并通过建筑表 皮的立体化形象,来体现建筑的独特魅力,同时展现兰州的文化与韵味。项目为改 造项目,功能空间与改造形体相结合,比赛馆部分新增培训与配套用房,练习馆新 增一层训练大厅以及部分办公用房。
( 3 )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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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72 x 2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工程包括景电一期工程、景电二期工程以及景电二期 向民勤调水工程,工程整体规划,分期建设,设计提水流量 28.6 m³/S,加大流 量 33 m³/S,最高扬程 712m,装机容量 25.97kW,兴建泵站 43 座,以流量大、 “ ” 扬程高,多梯级而被誉为 中华之最 。
景电一期工程 1969 年开工,1971 年 10 月上水,1974 年全部建成。设计流 量 10.6 m³/S,加大流量 12 m³/S,总扬程 472m,设计年提水量 1.48 亿 m³,建成 泵站 13 座,装机容量 6.7 万 Kw,灌溉面积 30.6 万亩。
景电二期工程 1984 年 7 月开工,1987 年 10 月上水,1999 年竣工验收,设 计提水量 18 m³/S,加大流量 21 m³/S,总扬程 712m,设计年提水量 2.66 亿 m³, 建成泵站 30 座,装机容量 19.27 万 kw,灌溉面积 52.05 万亩。
景电二期延伸向民勤调水工程,是利用景电二期工程的灌溉间隙和空闲容量 向民勤调水,以缓解民勤水资源枯竭,土地沙化,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应急工程。 工程设计流量 6m³/S,年调水量 6100 万 m³,恢复灌溉面积 15.2 万亩,工程源于 1995 年 11 月开工建设,2000 年 9 月基本建成,2000 年 11 月 8 日通过了甘肃省 水利厅主持的阶段验收,2001 年 3 月 5 日开始向民勤输水。
3 、施工能力
( 1 )嘉峪关财富金茂大厦切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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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财富金茂大厦因功能改变需做结构改造,原楼体 1-6 层圆弧造型需 拆除后增设钢结构,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土木院对原结构进行静力切割。
( 2 )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设计加固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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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拉萨分行设备超过荷载值,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土木院对楼板采用 碳纤维加固、梁进行粘钢加固、柱进行包钢加固。
-
4 、监理能力
-
( 1 )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甘肃段
==> picture [373 x 2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东起湖北十堰市,西至甘肃天水市,连接湖北、陕西、 甘肃三省,总里程约750公里。其中甘肃段跨越陇南、天水两市,途径陇南市徽 县、成县、西和县、礼县以及天水市秦州区,主线长度188.704Km,连接线 34.776Km,在天水市境内全长25.46Km,总投资近26亿元。十堰至天水高速公 路(甘肃段)建设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福州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横向联络 线的重要组成路段,是甘肃与陕西、四川、湖北经济交流合作的主要纽带。该 项目于2011年度开工建设,2015年10月1日建成通车,由此彻底打通了天水南部 出口。
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交通监理共监理该项目四个施工合同段,总监理长度 23.39km。2017年2月,十堰至天水国家高速公路甘肃段徽县(大石碑)至天水 公路建设项目获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
- ( 2 )成县至武都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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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73 x 2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成县至武都高速公路是甘肃“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起点位于陇南市成 县纸坊镇府城村,与十天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位于武都区城郊乡黄家坝村,接 已建成的武罐高速公路,路线全长89.932公里,总投资120多亿元,是国家高速 公路网G8513平凉至绵阳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川陕渝连接西北地区 的快速通道。
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交通监理共监理该项目两个施工合同段,总监理长度 60.254km。2016年2月,甘肃省平凉-武都地方高速公路(S15)成县至武都段平 洛河2号特大桥被评为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
( 3 )青兰高速公路雷家角(陕甘界)至西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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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72 x 2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青兰高速公路雷家角(陕甘界)至西峰段起庆阳市合水县太白镇雷家角, 接陕西省已经建成的G22青兰高速公路陕西壶口至雷家角段,是国家高速G22 青兰高速的组成路段,总投资为88.97亿元,路线全长126.512公里。2010年10 月27日开建,2013年11月20日正式试通车运营。
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交通监理共监理该项目庆阳段两个施工合同段,总监 理长度16.8km。2014年3月,交通运输部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予我单 位监理的甘肃省雷家角(陕甘界)至西峰高速公路为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 称号;2015年3月,青岛至兰州国家高速公路雷家角(陕甘界)至西峰段被评为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
( 4 )兰州至郎木寺高速公路临夏至合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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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至郎木寺高速公路临夏至合作段起点位于临夏市尕杨家,顺接康(家 崖)临(夏)高速公路终点,终点至合作南。路线全长98.65公里,总投资88.89 亿元。临合高速公路是是G213线(兰州至景洪)的组成部分和西部大通道兰州 至磨憨口岸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甘南藏区第一条高速公路。
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交通监理共监理该项目合作市境内合同段,总监理长 度27.389km。2016年2月,兰州至郎木寺高速公路(S2)临夏至合作段建设项目 被评为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
( 5 )金武高速公路延伸段金昌至阿拉善右旗(甘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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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武高速公路延伸段金昌至阿拉善右旗(甘蒙界)公路主线起点位于金昌 东,在金武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东侧以枢纽立交与其相接,路线终点位于甘蒙 交界的小山子,与内蒙古自治区规划的巴丹吉林至金昌(蒙甘界)一级公路顺 接。路线全长49.837Km,总投资约29.34亿元。2013年7月开工建设,2015年10 月正式通车运营。
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交通监理下属子公司华顺公司监理,总监理长度 25.261km。2017年2月,金武高速公路延伸段金昌至阿拉善右旗(甘蒙界)建设 项目被评为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2018年初,金武高速公路延伸段金昌至 阿拉善右旗(甘蒙界)公路建设项目荣获全国公路交通行业最高工程质量奖— —李春奖。
5 、获奖情况
作为甘肃省内最有影响力的工程咨询企业之一,工程咨询集团下属子公司 常年在行业各大权威机构举办的项目评选中屡获殊荣,近年来,工程咨询集团 各子公司获奖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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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获奖公司 | 获奖 |
|---|---|---|
| 1 | 城乡院 | 2016年第十四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奖 |
| 2 | 城乡院 | 2013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类)三等奖 |
| 3 | 城乡院 | 2017年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二等奖 |
| 4 | 城乡院 | 2015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三等奖 |
| 5 | 城乡院 | 2014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 |
| 6 | 城乡院 | 2017年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 |
| 7 | 城乡院 | 2017年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 |
| 8 | 城乡院 | 2017年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三等奖 |
| 9 | 建设监理 | 2017年“鲁班奖” |
| 10 | 建设监理 | 2016年“飞天金奖” |
| 11 | 建设监理 | 2017年“詹天佑奖” |
| 12 | 建设监理 | 2017-2018年度“飞天金奖” |
| 13 | 建设监理 | 2016年“飞天奖” |
| 14 | 建设监理 | 2015年“飞天奖” |
| 15 | 建设监理 | 2017甘肃十佳卓越建筑企业 |
| 16 | 交通监理 |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 |
| 17 | 交通监理 | 全国公路交通优质工程(李春)奖 |
| 18 | 交通监理 |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 |
| 19 | 交通监理 | 优良工程 |
| 20 | 交通监理 | 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二等奖 |
| 21 | 乾元公司 | 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优秀奖 |
| 22 | 乾元公司 |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
| 23 | 乾元公司 | 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 |
| 24 | 乾元公司 | 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二等奖 |
| 25 | 乾元公司 | 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三等奖 |
| 26 | 水利院 | 2015年度甘肃省水利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
| 27 | 水利院 | 2015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岩土工程)二等奖 |
| 28 | 水利院 | 2015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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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水利院 | 2015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三等奖 |
|---|---|---|
| 30 | 水利院 | 2015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小型项目)二等奖 |
| 31 | 水利院 | 2015年度甘肃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
| 32 | 水利院 | 2015年度甘肃省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 |
| 33 | 水利院 | 2015年度甘肃省工程咨询成果奖三等奖 |
| 34 | 水利院 | 2015年度甘肃省工程咨询成果奖二等奖 |
| 35 | 水利院 | 2016年度甘肃省水利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
| 36 | 水利院 | 2016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 |
| 37 | 水利院 | 2016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二等奖 |
| 38 | 水利院 | 2016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三等奖 |
| 39 | 水利院 | 2016年度甘肃省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优秀工程类)银奖 |
| 40 | 水利院 | 2016年度甘肃省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 |
| 41 | 水利院 | 2017年度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 |
| 42 | 水利院 | 2017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 |
| 43 | 水利院 | 2017年度甘肃省测绘学会科学技术(优秀工程)奖银奖 |
| 44 | 水利院 | 2017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
| 45 | 省建院 | 2015年度十三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 46 | 省建院 | 第九届全国优秀建筑结构设计奖 |
| 47 | 省建院 | 2015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抗震防灾类) |
| 48 | 省建院 | 2015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 |
| 49 | 省建院 | 2015年度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
| 50 | 省建院 | 2015年度鲁班奖 |
| 51 | 省建院 | 2015年度飞天奖 |
| 52 | 省建院 | 2016年度中国建筑学会优秀专业设计奖 |
| 53 | 省建院 | 2016年度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
| 54 | 省建院 | 2016年度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 |
| 55 | 省建院 | 2016年度飞天金奖 |
| 56 | 省建院 | 2017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三等奖 |
| 57 | 省建院 | 2017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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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 省建院 | 2017年度中国建筑学会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双年展铜奖 |
|---|---|---|
| 59 | 省建院 | 2017年度中国建筑学会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双年展铜奖 |
| 60 | 省建院 | 2017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 |
| 61 | 省建院 | 2017年度中国钢结构金奖 |
| 62 | 省建院 | 2017年度全国建筑业绿色建造暨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奖 |
| 63 | 省建院 | 2017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 |
| 64 | 省建院 | 2017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三等奖 |
| 65 | 省建院 | 2017年度甘肃省优秀咨询奖一等奖 |
| 66 | 省建院 | 2017年度甘肃省优秀咨询奖二等奖 |
| 67 | 省建院 | 2017年度甘肃省优秀咨询奖三等奖 |
| 68 | 省建院 | 2017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 |
| 69 | 招标集团 | 2016年度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金奖 |
| 70 | 招标集团 | 2016年度中国行业信息化最佳产品奖 |
| 71 | 招标集团 | 2017年度全省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成绩突出奖 |
6 、产业整合和服务集成
工程咨询集团以勘察设计为核心,向业务链两端纵向延伸,能够提供全过 程服务实现全产业链服务集成;向多行业横向扩张,能够实现多领域产业整合 协同。
产业链纵向延伸方面,工程咨询集团未来将通过对工程咨询各环节资源的 整合和集成,充分发挥全过程一体化服务优势,将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和 高水平的设计能力相结合,既有利于发挥公司的设计主业优势,又能够帮助建 设方达到缩短工期、降低投资的目的。
多行业横向扩张方面,工程咨询集团全过程服务涵盖了建筑、水利、市政 和交通等多个行业,各行业、各业务板块优势互补、协同带动发展的同时,各 板块突破了原有市场增速的制约,放大了增长空间,实现了工程咨询集团内部 各领域相关知识与经验的集成、资源的共享。
(九)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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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
工程咨询集团所从事的工程咨询行业具有“轻资产、重人才”的技术密集型 特征,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工程咨询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仍高度重视安全 生产,并已制定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制度文件。
2 、环境保护情况
工程咨询集团是技术服务型企业,主要产品是文字性材料或图纸,整个服务 和制作过程不涉及使用对环境有影响的设备和材料,也不对环境排放涉及国家规 定的有害物质、噪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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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
评估机构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进行评 估。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仅披露预估值, 与最终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可能存在差 异。本次交易具体评估值将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出 具并经甘肃省国资委进行备案的结果为准,本次交易价格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最终资产评估结果及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一、标的资产预估作价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工程咨询集团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123,908.65 万 元,预估值约为 221,877.30 万元,增值约 97,968.65 万元,增值率约为 79.07%。
参照上述预估值,交易双方初步商定标的资产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的交 易对价为 221,877.30 万元。
二、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 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 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 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 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 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 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 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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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假设:是将被评估单位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做 出的评估假定。即被评估单位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 目标持续经营下去。被评估单位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被评估单位合 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二)收益法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 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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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
3、假设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企业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5、假设企业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 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 时方向保持一致;
-
7、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9、假设企业预测年度现金流为期末产生;
-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
11、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影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 估结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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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简介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 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适用的条件是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存 在足够多的类似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案例。
收益法是将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依一定折现率折成现值确定资产价 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适用的条件是与被评估资产相对应的收益和成本能够比 较准确的量化。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适用的条件是企业资产负债表能客观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对企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能选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1 、标的公司母公司选用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 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 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评 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标的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为控股型企业,其所拥有的资产全部 为长期股权投资,不具有通过经营自有业务独立获取利润的能力,故被评估单 位管理层无法提供基于其自有业务的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因此标的公司 母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 、标的公司各子公司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标的公司下属 8 家全资子公司,其中省建院、水利院、城乡院、土木院、 建设监理、交通监理和乾元公司 7 家全资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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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招标集团由于所拥有的资产 主要也是长期股权投资,因此招标集团母公司选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招标 集团下属 6 家子公司中 4 家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选用收益法的 评估结果,其余 2 家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三)具体评估方法介绍
1 、资产基础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说明如下:
( 1 )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1)货币资金
对现金进行库存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和现金出入库记录,推断确认基准日 账面值的准确性,以核实后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对银行存款,在核实银行对账单余额和银行余额调节表以及银行账户回函 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对其他货币资金核查其账面金额,以核实后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2)应收票据
评估人员核查销售合同、库存票据、应收票据备查簿等资料,企业应收票 据全部为无息票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通过核实原始凭证,了解应收、预付和其他应收款项的业务内容、发生时 间,核实账面余额的数值,通过账龄分析并结合企业应收款项的实际状况,对 所能形成相应资产的权益和收回可行性进行分析判断。具体为:在执行上述程 序后,首先对应收、预付和其他应收款项进行个别认定;在个别认定的基础上,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依据认定的账龄分析原则,判断可能形成的坏账损失,最 终确认评估结果。
4)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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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是指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 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存货具体项目为发出商品、在库周转 材料和在用周转材料。
评估人员根据各类存货的特点及企业经营现状,采用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 进行评估。
①发出商品
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成本,企业按照实际成 本实际成本进行核算。评估人员首先对商品明细账进行了审查及必要的分析, 并检查其发生时的原始单据及相关的协议、合同等资料,了解其合法性、合理 性、真实性。
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减去销售税金、销售费用、所得税和适 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评估单价
评估单价=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 所得税率-净利润折减率)
式中: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销售收入
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
销售所得税率=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
净利润折减率=净利润折减额/销售收入
(净利润折减额=净利润×r)
r 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 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其中 r 对于畅销产品为 0,一般销售产品为 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
②在用周转材料
按清查盘点结果分类,将同种低值易耗品的现行购置或制造价格加上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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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费用得出重置价值,再根据实际状况确定综合成新率,相乘后得出低值 易耗品的评估值。
③在库周转材料
对于库存时间短、流动性强、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在库周转材料,以核实 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库存时间长、流动性差、市场价格变化大的在 库周转材料按基准日有效的公开市场价格加上正常的进货费用确定评估值。
5)其他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通过了解具体的业务内容,查阅了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其他相 关的财务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最终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 定评估值。
( 2 )关于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先查阅长期投资协议、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核实长 期投资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及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等后确定其评估值。 对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资料确定评估价值。 对全资及控股的长期投资,则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资产评估后按股权比例确 定评估值。
2)投资性房地产
引用兰州新方圆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及甘 肃新方圆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房产估价结果报告》。
3)房屋建筑物
引用兰州新方圆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及甘 肃新方圆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房产估价结果报告》。
4)设备类资产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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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等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绝版和停产的部 分设备,如车辆和电子设备等,可按市场法进行评估作价。设备类资产评估值 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均为国产设备。
I、重置成本的确定。
I-1 通用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设备类资产的重置成本,在设备购置价的基础上,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 用状态下的各种费用(包括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和资金成本等)综合确定。
通用设备类资产重置成本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其它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 的增值税。
其中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
I-1-1 设备购置价(又称设备费)的确定
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或参照《2018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 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含增值税)。
I-1-2 运杂费的确定
主要依据:①设备运输距离;②包装箱体积;③重量吨位;④价值;⑤所用交通 工具等分别计算取定。
I-1-3 安装调试费的确定
根据《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综合确 定。若合同价不包含安装、调试费用,根据决算资料统计实际安装调试费用, 剔出其中非正常因素造成的不合理费用后,合理确定其费用;合同中若包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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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费用,则不再重复计算。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I-1-4 基础费的确定
参考《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甘肃省建设 工程费用定额》中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其费用;若设备基础费已经含在土建工 程中则在设备评估中不予考虑。
I-1-5 其他费用的确定
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费、 环境影响评估费等,参照《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 所属项目建设的投资规模确定。具体计算时,视项目投资大小、复杂程度、设 备性质、是否为成套设备等具体情况分别计取全部或部分。
I-1-6 资金成本的确定
对一般设备是按合理建设工期计算其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是依据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利率,根据建设工期不同分别计取合理建设 期的贷款利息,并假设建设资金均匀投入,对于价值量较小或安装建设周期较 短的资产不计算此项费用。
假设资金投入是在合理的建设期内均匀投入的,则: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其他费用)×贷款利 率×建设工期×50%
I-1-7 可抵扣增值税确定
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对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进行 抵扣。
公式为:
可抵扣的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设备购置价/1.17×17%+(运杂费+安装 调试费+基础费)/1.11×11%+(其他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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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 车辆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汽车商情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 估基准日的车辆价格,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及甘肃省或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计取车辆购置税、牌照手续费等资本化费用, 确定其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现行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手续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现行含税购置价×[1+10%/(1+17%)]+牌照手续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式中:10%为车辆购置税税率,17%为增值税税率。
I-2-1 购置价的确定: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 其它费用依据车辆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确定。
I-2-2 车辆购置税的确定:
根据 2001 年国务院第 294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 有关规定。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10%
其中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I-2-3 牌照手续费的确定:根据车辆所在地相关规定,按该类费用的内容及 金额确定。
对生产年代久远或车型已经绝版停产,且已无类似车型可替代的车辆,则 参照近期二手车市场行情及价格确定评估值。
I-3 电子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电子商情网》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 日的电子设备价格,一般条件下,供应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调试,其重置成 本为:
重置成本=购置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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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成新率的确定
Ⅱ-1 机器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价值量较大设备或生产线的成新率,分别采用年限法与现场勘察法,测算 其年限成新率 N1 和勘察成新率 N2,加权平均求得其成新率 N,即:
N=N1×40%+N2×60%
N1=(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N2—勘察成新率。评估人员采用现场技术状态勘察,通过评价打分来获取。
对实际已使用年限超过经济使用年限的价值量较大的设备的成新率,需判 断估计其尚可使用年限,在此基础上计算成新率 N,即:
N=[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即可。
Ⅱ-2 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 令,商务部 2012 年第 12 号的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按两者孰 低的方法取其较低者为理论成新率:
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许可最高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许可最高行驶里程 ×100%
评估人员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若勘察结果确定的成新率与按上述 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时,则进行适当的调整。如按市场法评估车辆,则 无须计算成新率。
Ⅱ-3 电子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电子设备的成新率一般按年限法计算,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理论成新率=(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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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核实中如果发现计算的成新率不符合实际使用状况,应以勘查成新率 为准,电子设备勘查成新率的获取可参照机器设备勘查成新率之获取方法。如 按市场法评估电子设备,则无须计算成新率。
Ⅲ、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对于无法使用报废的设备和车辆,根据其可变现净残值来确定其评估值。 5)在建工程
省建院引用兰州新方圆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水利院在建工程为拟建鱼儿沟办公楼项目的前期手续费,项目尚未动工,以核 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建设监理在建工程为建设监理与其他企业合作研发 的系统,系纯费用类在建项目,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6)生物性资产
与其他资产相似,生物资产评估方法同样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 基本方法,但在具体运用中需考虑生物资产的特殊性。
根据评估对象的自身特点、品种、树龄,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市场 法评估公式如下:
V=K×KP×P×M
式中:V-生物资产评估值;K-质量调整系数;KP-市场价格调整系数;P单位市场价格;M-数量(重量、体积)。
7)无形资产
- ①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引用甘肃新方圆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结果报告》。
- ②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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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无形资产为企业通过外购取得的办公管理类软件及企业自主研发的专 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企业自主设计的商标权以及企业通过注册形成的域名。
对不同类型的其他无形资产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具体为:
A、对于企业的外购的软件,评估人员在取得技术转让合同、购买发票的 基础上,调查软件取得成本及技术的使用情况,由于外购软件的剩余价值用摊 销后的账面值较为客观,因此以账面摊余价值作为评估值。
B、对于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评估人员取得专利权证书, 调查专利权年费缴纳情况,了解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在企业承揽项目中的运 用情况,因此本次将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统一为一个专利技术包,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首先预测委估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对应的产品在未来的经济年限内各年 的收入,乘以适当的委估专利技术在收入中的分成率,再用适当的资金机会成 本(即折现率)对每年的分成收益进行折现,得出委估专利技术的评估现值,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 picture [104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其中:P-专利及专有技术评估值;
==> picture [9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Ri-专利及专有技术对应设计每年产生的收入;
i-收益期限;
r-折现率。
C、对于自主设计的商标权,评估人员取得商标权证书,了解了商标权的 成本构成,因该等商标申请注册相对简单,为一种设计标识,不直接产生收益, 故本次对商标权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依据商标权无形资产形成过程中所需投 入的各种成本费用的重置价值确定商标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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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基本公式如下:
P=C1+C2
式中:P-评估值;
C1-设计成本;
C2-代理成本。
D、对于企业通过注册形成的域名,申请注册相对简单,对企业不直接产 生收益,故采用成本法评估。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注册成本+剩余有效期使用成本
其中:注册成本是指注册域名要花费的成本,剩余有效期使用成本是指为 了让域名能有效使用而花费的成本。
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还享有的资产和权力价值 作为评估值,对于基准日后已无对应权利、价值或已经在其他资产中考虑的项 目直接评估为零。对基准日后尚存对应权利或价值的待摊费用项目,按原始发 生额和尚存受益期限与总摊销期限的比例确定。
评估人员通过了解相关的合同及付款凭证,预计摊销年限、已使用年限和 剩余摊销年限,核实了其发生金额及入账的摊销原值,最终以账面值确认评估 值。
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 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3 )负债
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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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非 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项负债申报明细表,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 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 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2 、收益法
( 1 )收益法模型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根据被评估单位经营方式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 型。
企业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 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
企业价值=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单独评估的长 期股权投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价值-付息债务
有息债务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
其中: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 picture [187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企业未来第 i 年预期自由现金流量;
Fn:永续期自由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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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折现率;
i:收益期计算年;
n:预测期。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 资金增加额
( 2 )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企业的现金流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现金流分为 明确的预测期间的现金流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预测期到企业生产经 营稳定年度。拟整合重组后的工程咨询集团各子公司成立至今,经营情况良好, 无特殊情况表明其未来难以持续经营。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规划及其所处行业 的特点,预测期按 5 年 1 期确定,预测至 2023 年末。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 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差,按照通常惯例,评估人 员将企业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
( 3 )收益期限的确定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 产的使用年限、企业生产经营期限及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 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评 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 4 )净现金流的确定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自由现金流的计算公式如下: 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 追加额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 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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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 金流,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WACC=Ke×E/(D+E)+Kd×D/(D+E)×(1-T)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公式: Ke=rf+β×MRP +rc
其中:rf-无风险报酬率;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 6 )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主要包括溢余现金等,采用成本法对其确认。
( 7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 业自由现金流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 8 )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采用成本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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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确认。
(四)本次预评估作价的公允性分析
1 、标的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
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预估值为 221,877.30 万元,根据其未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如下:
| 预估值 (万元) |
2017 年模 拟净利润 (万元) |
2018 年承 诺净利润 (万元) |
2018.3.31 归母净资 产(万元) |
静态市盈 率 (2017A) |
动态市盈 率 (2018E) |
三年平均 承诺净利 润市盈率 |
市净率 (2018.3.31) |
|---|---|---|---|---|---|---|---|
| 221,877.30 | 20,927.44 | 20,091.89 | 123,908.65 | 10.60 | 11.04 | 9.97 | 1.79 |
-
注:1、市盈率(2017A)=预估值/2017 年度模拟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市盈率(2018E)=预估值/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
-
3、市净率=预估值/标的公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
4、三年平均承诺净利润市盈率=预估值/2018 年度、2019 年和 2020 年三年平均承诺净
-
利润。
2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结合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特点,选取 Wind 资讯调查和咨询服务指数 27 家企 业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27 家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平 均值为 50.96 倍,中值为 41.74 倍,市净率(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总市值/2018 年 3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净资产)平均值为 4.78 倍,中值为 3.52 倍。剔除静态 市盈率 50 倍以上的 10 家上市公司后,静态市盈率 50 倍以内的 17 家上市公司 静态市盈率平均值为 29.73 倍,中值为 28.13 倍,市净率平均值为 2.93 倍,中 值为 2.83 倍。具体如下:
| 序号 | 代码 | 证券简称 | 静态市盈率PE | 市净率PB |
|---|---|---|---|---|
| 1 | 603018.SH | 中设集团 | 16.76 | 2.25 |
| 2 | 002883.SZ | 中设股份 | 49.36 | 6.18 |
| 3 | 002738.SZ | 中矿资源 | 76.27 | 6.14 |
| 4 | 603017.SH | 中衡设计 | 17.19 | 1.50 |
| 5 | 603860.SH | 中公高科 | 43.93 | 3.67 |
| 6 | 300712.SZ | 永福股份 | 36.15 | 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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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300008.SZ | 天海防务 | 28.13 | 1.74 |
|---|---|---|---|---|
| 8 | 300284.SZ | 苏交科 | 13.84 | 1.72 |
| 9 | 300732.SZ | 设研院 | 22.80 | 3.32 |
| 10 | 603357.SH | 设计总院 | 22.30 | 3.36 |
| 11 | 300492.SZ | 山鼎设计 | 91.99 | 6.00 |
| 12 | 300384.SZ | 三联虹普 | 74.65 | 4.11 |
| 13 | 300500.SZ | 启迪设计 | 47.06 | 2.83 |
| 14 | 603458.SH | 勘设股份 | 16.09 | 2.63 |
| 15 | 000711.SZ | 京蓝科技 | 30.36 | 2.11 |
| 16 | 300668.SZ | 杰恩设计 | 50.97 | 7.90 |
| 17 | 603183.SH | 建研院 | 41.74 | 4.22 |
| 18 | 300675.SZ | 建科院 | 132.95 | 11.55 |
| 19 | 600629.SH | 华建集团 | 20.11 | 2.03 |
| 20 | 300012.SZ | 华测检测 | 71.06 | 3.86 |
| 21 | 603909.SH | 合诚股份 | 52.74 | 5.16 |
| 22 | 300746.SZ | 汉嘉设计 | 119.14 | 11.80 |
| 23 | 300649.SZ | 杭州园林 | 108.72 | 11.47 |
| 24 | 603060.SH | 国检集团 | 25.46 | 3.52 |
| 25 | 300215.SZ | 电科院 | 35.68 | 2.25 |
| 26 | 300635.SZ | 达安股份 | 38.52 | 3.27 |
| 27 | 300688.SZ | 创业黑马 | 91.84 | 11.38 |
| 平均值 | 50.96 | 4.78 | ||
| 中值 | 41.74 | 3.52 | ||
| 剔除静态市盈率50 倍以上的10 家上市公司后 平均值 |
29.73 | 2.93 | ||
| 剔除静态市盈率50 倍以上的10 家上市公司后 中值 |
28.13 | 2.83 | ||
| 标的公司 | 10.60 | 1.79 |
-
注:1、资料来源:wind 资讯
-
2、静态市盈率=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总市值/2017 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3、市净率=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总市值/2018 年 3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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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预估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和市净率分别为 10.60 倍和 1.79 倍,低
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和中值。
综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预评估值及作价情况总体合理。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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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概况
本次交易中三毛派神拟向甘肃国投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工程咨询集团 100% 股权。
二、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及 合理性分析
1 、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
2 、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具体请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之“二、本次 交易的具体方案”之“(四)发行股份情况”之“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上市地点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 1.00 元。本次新增对价股份将于深交所上市交易。
(三)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11.37 元/股和拟购买资产预估作价 221,877.30 万元计算,本次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 195,142,744 股。发行股份数 量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 | 交易价格(万元) | 股份数量(股) |
|---|---|---|---|
| 甘肃国投 | 工程咨询集团100%股权 | 221,877.30 | 195,142,744 |
| 合计 | 221,877.30 | 195,142,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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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足一股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交易最终的发行数量将以标的资产的最终成交价为依据,由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现金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四)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为应对资本市场整体波动以及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二级市场股价波动造成的 上市公司股价涨跌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价格调整方案的生 效条件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价格调整方案具体请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之“三、本次交易相关 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之“4、 发行的股份和数量”。
(五)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交易中,股份锁定期安排具体请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之“三、 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 容”之“5、锁定期”。
(六)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11.37 元/股和拟 购买资产预估作价 221,877.30 万元计算,本次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 195,142,744 股。根据 2018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 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 股东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三毛集团 | 28,472,568 | 15.27% | 28,472,568 | 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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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国投 | 24,300,371 | 13.03% | 219,443,115 | 57.51% |
|---|---|---|---|---|
| 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 |
7,681,801 | 4.12% | 7,681,801 | 2.01% |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
6,237,852 | 3.35% | 6,237,852 | 1.63% |
| 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 限责任公司 |
5,698,488 | 3.06% | 5,698,488 | 1.49% |
| 赵建平 | 5,000,000 | 2.68% | 5,000,000 | 1.31% |
| 王坚宏 | 2,900,900 | 1.56% | 2,900,900 | 0.76% |
| 奇鹏 | 1,899,073 | 1.02% | 1,899,073 | 0.50% |
| 陈振群 | 1,509,800 | 0.81% | 1,509,800 | 0.40% |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长安信托-长 安投资607 号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156,200 | 0.62% | 1,156,200 | 0.30% |
| 其他股东 | 101,583,967 | 54.49% | 101,583,967 | 26.62% |
| 总股本 | 186,441,020 | 100.00% | 381,583,764 | 100.00% |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三毛集团,三毛集团的全资股东为 甘肃国投。甘肃国投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毛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15.27%股份,同时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3.03%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 28.31%。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预估作价,甘肃国投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7.51%股份, 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毛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7.46%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 比例 64.97%。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甘肃国投,实际控制人仍为甘 肃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七)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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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毛精纺呢绒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如全毛礼 服呢、全毛哗叽、全毛凡立丁、毛涤薄花呢等。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工程咨询集团业务领域包括建筑、水利工程、市政工 程、岩土工程等多个行业,并形成包含规划咨询、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程 施工、工程监理等工程咨询全过程的一体化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整合甘肃省内工程咨询行业优质资产,充分 提升自身竞争力,为企业长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11.37 元/股和拟 购买资产预估作价 221,877.30 万元计算,本次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 195,142,744 股。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 股东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三毛集团 | 28,472,568 | 15.27% | 28,472,568 | 7.46% |
| 甘肃国投 | 24,300,371 | 13.03% | 219,443,115 | 57.51% |
| 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 限责任公司 |
7,681,801 | 4.12% | 7,681,801 | 2.01% |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
6,237,852 | 3.35% | 6,237,852 | 1.63% |
| 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 责任公司 |
5,698,488 | 3.06% | 5,698,488 | 1.49% |
| 赵建平 | 5,000,000 | 2.68% | 5,000,000 | 1.31% |
| 王坚宏 | 2,900,900 | 1.56% | 2,900,900 | 0.76% |
| 奇鹏 | 1,899,073 | 1.02% | 1,899,073 | 0.50% |
| 其他股东 | 104,249,967 | 55.92% | 104,249,967 | 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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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 186,441,020 100.00% 381,583,764 1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三毛集团,三毛集团的全资股东为 甘肃国投。甘肃国投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毛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15.27%股份,同时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3.03%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 28.31%。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预估作价,甘肃国投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7.51%股份, 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毛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7.46%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 比例 64.97%。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甘肃国投,实际控制人仍为甘 肃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6 年、2017 年的主要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年度/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度/2016 年12 月31 日 |
| 总资产 | 63,506.20 | 71,751.84 |
| 净资产 | 29,808.45 | 21,883.39 |
| 营业收入 | 27,962.05 | 24,889.98 |
| 营业利润 | 4,170.87 | -29.16 |
| 净利润 | 7,925.07 | 1,314.13 |
|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 11,684.89 | 8,620.65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 | -3,759.82 | -7,306.52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 升,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定量分析,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审 计结果和资产评估结果为准。上市公司将在本预案公告后尽快完成审计、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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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以规范关联交易,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进行了相关规 定,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依据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甘肃国投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并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超过 5%。根据本次交易预估值测算,甘肃国投在交易完成后将成为 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工程咨询集团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并表范围,本次交易未新 增重大关联交易。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关 联交易情况进行准确定量分析,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审计结果为准。上市公司将在 预案公告后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并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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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以确保相关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公允 性和合法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 法权益,甘肃国投和三毛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 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与上市公司达成交 易的优先权利;
2、杜绝本公司及关联方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公司及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公司及关联方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 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保证:
(1)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 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行为。
4、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公司将对前述行为 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从事毛精纺呢绒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与其控股股东三 毛集团、甘肃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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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业将包括毛精纺呢绒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以及 工程咨询两大业务板块,与其控股股东三毛集团、甘肃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同时,为避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与上 市公司所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甘肃 国投和三毛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相关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工程咨询集团及 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及相关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 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工程咨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本公司及相关企业 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亦 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 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给予该等业务或活动任何支持。
三、如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发生同业 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 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公司及相关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 竞争的业务或注销有关企业、将产生竞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纳入上市公司或者转 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如本公司及相关企业 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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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愿意承担 因未履行承诺函所做的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 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6 年末、2017 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9.50%和 53.06%。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规模、资产负债率预计 有所增加。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无法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 结构的影响做详细定量分析,以上结论仅依据标的资产历史数据估计;待审计 工作完成后,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就相关事项进行详细分析。
七、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发展概况
1 、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工程咨询行业可为建设工程提供从投资决策到建设实施及运营维护全 过程、专业化的智力服务。包括规划咨询、勘察设计、试验检测、工程监理和 项目管理等。工程咨询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 先导产业,对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保证投资建设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 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工程咨询服务业是以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 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投资建 设项目决策与实施全过程提供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行业。
早期工程咨询行业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区域、行业和专业壁垒,大部分勘察 设计业务在国家各系统内形成垄断局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体制 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一些原来属于“垄断”系统的单位逐 步推行了改制和改革,使得行业内原先存在的垄断和壁垒被逐渐打破,参与市 场竞争的主体开始迅速增多,参与主体的形式也逐渐多元化,行业市场化程度 明显提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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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国家经济社会进入 “新常态”阶段,工程咨询产业化、工程咨询单位市场化步伐明显加快,行业规 模显著扩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工程咨询服务行 业的地域性特征也大为减弱,跨区域经营愈发普遍。与此同时,行业竞争愈发 激烈,行业市场集中度不高。根据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6-2022 年中国工程设 计咨询服务市场供需预测及发展趋势研究报告》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布 的财务数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占比均较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19 号),一是要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 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 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同时,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 的其他专业业务。二是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 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 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 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 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一带一路” 建设及生态环境建设等都将有利于交通、市政、建筑等行业的发展,未来工程 咨询集团所处的工程咨询服务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 、工程咨询服务行业特点
( 1 )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化、城镇化推动了行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行 业,交通运输行业在新常态下正呈现出新的特点。从运输生产增速看,交通运 输生产增速在向 5%-7%左右的中高速增长转变。从运输结构变化看,高附加值 运输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高端出行需求增长较快。从固定资产投资看,交通 运输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高增速,对稳增长作用依然重要。交通运输部《关于 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开创“四个交通”发展新局 面,即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的发展,努力开拓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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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综合交通是核心,智慧交通是关键,绿色交通 是引领,平安交通是基础,“四个交通”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推进 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的有机体系。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指 导下,交通科技项目得到专项安排,同时加大公路网的建设、升级、改造,促 进交通发展转型。
中央在“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要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要拓展区域发展空间,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 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为引领,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 向经济轴带。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 大城市群,形成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等城市 群。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双重转型的新阶段,预计城镇化率年均提 高 0.8-1.0 个百分点,到 2015 年达到 52%左右,到 2030 年达到 65%左右。城市 化、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将大力推动工程咨询服务行业的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建议还提出,要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实施重大公共 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加快完善水利、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通用航空、 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防洪防涝等设施建设;实施 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随着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大幅提升,市政公用设施 建设也进入快车道,市政工程在未来仍将保持较高的景气度,而处于市政工程 产业链中的各个领域都将受益,市政工程咨询在城市规划发展研究、城市道路、 地下管网、城市给排水、景观设计、交通节能减排、公共智能交通方面将获得 更大的发展空间。
( 2 )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较低,毛利率相对较高
工程咨询服务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毛利率较高,人均效益好,发展 前景广阔,给工程咨询集团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同时,国内的工程咨询服务 行业集中度较低,单个企业的市场份额均不高,行业内尚未出现能够主导国内 市场格局的规模化企业。未来随着行业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分化,具备较 强技术创新水平、设计质量以及综合特色服务能力的行业优质企业,将通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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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竞争、并购重组等手段逐渐获得竞争优势,并且保持较为稳定的毛利率,实 现规模和效益的扩张。
( 3 )具有技术密集型的特征,对人才需求较大
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是典型的轻资产、重人才、高附 加值的服务类企业。工程咨询业务是技术人员运用智慧和经验,融合各类技术, 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人才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业人员增速 相对不足,尤其高端人才较为缺乏,已经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 吸引和培养人才,打造一支稳定、优秀的设计团队是工程咨询企业共同关注的 问题。
3 、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 1 )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 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 确“十三五”时期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推进完善市 场机制,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保障勘察设计质量,引导企业转型发展,加强行 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住建部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明确了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并提出工程 勘察设计行业“十三五”发展的六项基本原则、九大发展目标、八项主要任务和 政策措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还明确,要完善机制,创 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法规制度,以加强企业资质和个人执 业资格动态监管为手段,以推进工程担保、保险和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 勘察设计市场运行体系。要创新发展,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要适应新常态,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健全符合市场化需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和 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增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运作能力, 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好地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行业协会要深化改革, 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主动适应协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增强“提供服务、反 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能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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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装配式建筑和 BIM 两大技术的应用
装配式建筑区分于传统的建筑方式,是将建筑所需要的墙体、叠合板等 PC 构件在工厂按标准生产好后,直接运输至现场进行施工装配,实现了从“建造” 到“制造”的转变。与传统现场浇筑的生产方式相比,装配式建筑具有提高施 工质量和效率、环境友好、缩短工期、提高施工安全等优势;BIM 是以建筑工 程项目的各项信息数据作为基础,建立起三维的建筑模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 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这一模型既包括建筑物的信息模型,同时又包 括建筑工程管理行为的模型,可以通过信息的共享和传递将两者结合,为设计 团队和施工团队提供协同工作的基础,从而提高施工效率、节约成本、缩短工 期,有效实现建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由于装配式建筑将标准化的 PC 构件在 工厂生产,然后运输到施工现场装配,因此从建筑设计的初始阶段即需要考虑 构件的生产、安装、维护等,并在设计过程中与结构、设备、电气、内装等紧 密沟通,进行全过程的一体化思考,在装配式建筑设计中应用 BIM 技术,可将 设计方案、制造需求、安装需求集成在 BIM 模型中,从而在建造前统筹考虑各 种要求,提前消除实际制造、安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此外,通过建立装 配式建筑的 BIM 构件库,还可模拟工厂加工,以“预制构件模型”的方式进行 系统集成和表达。通过 BIM 技术的应用,装配式建筑整合建筑全产业链,实现 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化集成。这两大技术的应用有效的解决了工程勘察设计 行业在施工效率、质量安全、成本控制方面的痛点。
( 3 )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收入占比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从行业发展历程来看,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总需求因相关建造施工行业对 工程设计的认知度、重视度的提高而不断上升,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收入占当 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例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4 、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 1 )行业法规制度不够健全,市场秩序尚不规范
行业法律环境和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满足行业发展需要。 随着工程总承包业务占全行业业务结构的比重不断增加,行业诸多政策法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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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照设计、施工、造价、招标代理等各成体系而制定的,没有工程总承包的 法律地位和配套政策,无法清晰界定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责任和权利。因此,健 全工程总承包等新型业务模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是工程咨询企业大 力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必要保障。此外,国内部分区域对于异地机构开展业 务的资质备案条件不断扩大,严重困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跨区域开展业务。
( 2 )行业技术标准管理亟需加强
工程咨询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是实现行业发展的 关键因素。我国在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工作尚存在一定问题。标准规范的编制 部门繁多,缺乏协调,难以统一;标准规范的修订滞后于新技术发展及国际水 平,且新老标准衔接交替较为混乱;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的国际化程度不高,影 响我国勘察设计企业在国家市场的竞争。
( 3 )科研创新力度不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尚不健全
工程咨询在国家经济建设和创新体系中的先导性和关键性地位未得到足够 重视,国家在行业层面对科研创新的政策扶持和引导不够充分,国家的科技研 发经费主要用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少量用于企业,对工程设计企业基本没 有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工程设计企业在科研创新方面的积极性。另外, 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工程设计行业知识产权的概念过于简单和笼统,行业内知识 产权保护的强制性规范较少,对于侵权现象缺少必要的监管机制,专有技术的 认定、使用和交易缺乏相应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致使企业缺乏技术投入和科技 研发的动力。
(二)行业壁垒
1 、资质壁垒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工程咨 询企业可以开展的业务,与其取得的资质等级有关。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 资质、工程监理资质等分为甲级、乙级、丙级或者丁级等资质等级,企业取得 相应的资质,才能开展相应等级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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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技术及人才壁垒
工程咨询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专业技术人才是企业的核心要素。开展 工程咨询服务业务需要掌握建筑学、土木工程学、系统工程学、人文艺术、经 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因此,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存在一定的技术及人才壁垒, 缺乏多学科、高水平、有经验、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同时,根据《勘察设计 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我国对工程咨询服务行业的企业实施个人注册职业管理体系,必须要取得 相应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才能以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的名义从事工 程勘察设计、咨询管理等相关业务活动。因此,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开展并扩大 业务规模,需要较多具有执业资格的人才储备。
(三)上下游情况
1 、行业产业链
工程咨询行业与上下游产业的供应关系为:工程咨询企业从上游行业采购 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系统软件等产品,以及图文打印等服务,利用上述 产品和服务,形成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的规划设计文件。下游行业根据相 关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最终形成设施实体。
2 、工程咨询行业与上下游的关系
工程咨询企业日常办公及研究工具、设计所需专业基础材料供应市场化程 度高,不存在依赖特定供应商的情形,与上游产业不存在紧密关联;工程咨询 行业对下游设施建设行业具有较强的依附性。未来,随之宏观经济平稳增长和 城镇化水平提升,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仍将保持一定的规模,将有利于工程 咨询行业发展。
(四)行业竞争格局
1 、主要竞争对手
在现有业务领域中,工程咨询集团的竞争对手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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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家级设计企业
国家级设计企业的特点是在全国工程咨询服务领域内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 和影响力。国家级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企业 | 简要情况 |
|---|---|---|
| 1 | 中国建设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 27.08亿元。其中,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以其全部骨干企业、资质和主营业务注入 股份公司,持有股份公司85%股份,为其控股股东。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由原建 设部四家直属的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和城市建设研究院于2000年组建,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中央直属设计公司。 该设计院业务涵盖了前期咨询、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 专业承包、环评和节能评价等领域,基本形成了建筑设计、城市建设规划、城市市 政、建筑标准、建设信息、工程咨询、室内装饰、园林绿化、住宅研发等一体化的 产业构架,其标志性工程主要有北京火车站、奥运会鸟巢、首都博物馆等。 |
| 2 | 中国公路工程 咨询集团有限 公司 |
前身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为交通部直属企业,现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7.5亿元,持有勘察综合甲级、公路行业、市政行 业(部分方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公路工程咨询甲级等资质,业 务涵盖公路、市政、铁路、建筑、电子工程、环境工程、测绘、信息化等行业和领 域,在公路建设行业居领导地位,为工程建设领域技术和实力较为领先的综合性服 务提供商。 |
| 3 | 中国市政工程 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创建于1959年,是一家跨地区跨行业的 大型设计单位,拥有市政公用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水利行业(城 市防洪)甲级、公路行业(公路工程)甲级、风景园林专项甲级、压力管道设计许 可证等工程设计资质,拥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外商投资企业 城市规划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外咨询、 规划、设计、监理、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可承担给水、排水、燃气、热 力、道路、公路、桥隧、环境卫生、风景园林、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和工业与民用 建筑、防洪等工程设计业务,亦可承担咨询、监理、项目管理等技术服务业务,以 及城乡规划和总承包业务。 |
| 4 | 中国电建集团 西北勘测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 司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院”)成立于1950 年,经过多年的市场和业务拓展,西北院已由传统的水电勘测设计院转型发展成为 集勘测设计、工程总承包、投资运营于一体的科技型工程公司。 |
| 5 | 中国电力工程 顾问集团西北 电力设计院有 限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6年10月,是具有工程 设计综合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测绘等 十余种甲级资质的大型国有工程公司,致力于高端咨询规划、工程勘察设计、工程 总承包等业务领域。 |
( 2 )地方级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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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设计院较国家级设计企业相比一般规模比较小,优势是专注于固定地 域范围内相对稳定的业务领域,拥有相对稳固的人脉关系和市场资源,并具有 一定的地缘优势。各地方性设计院皆为标的公司在其区域内开展业务的主要竞 争对手。地方级主要设计院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企业 | 简要情况 |
|---|---|---|
| 1 | 苏交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78 年成立的隶属于江苏省交通厅的江苏省交通 科学研究所。主营业务为交通工程咨询与工程承包业务,主要提供交通项目前 期咨询及科研,道路、桥梁、铁路与轨道交通、岩土与隧道工程、水运工程与 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试验检测、监理、相关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 及其他承包业务等服务,为交通工程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
| 2 | 汉嘉设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民营建筑设计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建 筑设计及其相关业务,根据客户的要求完成建筑工程相关的规划、建筑、室内 外装饰、园林景观、市政、智能化、幕墙、泛光照明、岩土工程等全程化设计 服务,重点是国内外品牌房地产公司的商业地产及住宅开发项目、政府投资类 项目以及保障性住宅项目。 |
| 3 | 贵州省交通规划 勘察设计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以贵州省为主,辐射全国, 涉足海外,为公路、市政、建筑、水运等行业提供全过程专业技术服务。主营 业务为工程咨询与工程承包,主要提供公路、桥梁、隧道、岩土、机电、市政、 建筑、港口与航道等领域的勘察、设计、咨询、试验检测、监理、施工、总承 包等工程技术服务。 |
| 4 | 山鼎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 |
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建筑工程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包括项 目前期咨询、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服务。 公司业务涵盖各类住宅、城市综合体、公共建筑、规划、景观、室内设计等设 计类别。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可从 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设计总承包业务、项目管理及相关技术 与管理服务,提供全流程的设计服务。2010年及之后,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西安山鼎及北京山鼎,并在上海、深圳设立了子公司,逐步推进全国化市 场战略。 |
2 、竞争优势
( 1 )工程咨询集团具有区域工程咨询行业领先优势
工程咨询集团是甘肃省内资质最齐全的工程咨询企业,众多的、跨行业的 资质为工程咨询集团的业务获得了广泛的准入门槛,可以承接建筑、交通、水 利、市政等方面的大型工程项目。
( 2 )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获得全国、省部级优秀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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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各成员单位在规划、咨询、勘察、设计、监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和较强的技术实力,先后获得众多国家及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 工程咨询和科技进步奖,其中宝鸡至天水高速公路麦积山隧道被交通运输部评 为“建国六十周年公路交通工程勘察设计经典工程”。在 2017 年度全国勘察设 计企业 500 强榜单中,包括工程咨询集团子公司水利院以及省建院。
( 3 )具有覆盖多领域、全产业链的资质优势
资质是工程咨询企业开展业务的前提,也是企业创新发展成果的体现,更 是企业健康长久发展的实力保障。
在工程勘察领域,工程咨询集团具备较高的资质水平。有 4 家成员单位拥 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岩土工程专业拥有甲级资质,在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专业拥有乙级资质。
在工程设计领域,工程咨询集团整体资质水平较高。有 2 家成员单位具备 行业甲级资质,4 家单位拥有专业甲级资质,同时集团内乙级资质和丙级资质 也较多。
在工程施工领域,工程咨询集团具在专业承包序列中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 包资质。此外,还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
在工程监理领域,工程咨询集团的资质较齐全且等级较高。在房屋建筑工 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等六个行业具备行业甲级资质,在冶炼工程具有行业乙级资质。同时,集团还 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特殊独立隧道、特殊独立大桥、公路机电工程等方面拥 有专项资质。
在其他领域方面,城乡规划领域,有 1 家子公司具备甲级资质,1 家具备 乙级资质。工程测绘领域,有 2 家拥有甲级资质,1 家拥有乙级资质。建设工 程施工图审查领域,有 2 家子公司拥有甲级资质。
(五)行业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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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拥有资质和主要专业领域的不同,国内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的经营模式 分为专业性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和综合性工程咨询企业两种类型。
1 、专业性工程咨询企业
专业性工程咨询企业是指具有单个或多个专业领域工程技术服务相关资质 的工程企业。专业性工程咨询行业服务企业基于对细分市场和自身专业定位的 了解,向专业领域纵深发展。其规模大小和员工人数不一,能够独立完成某一 行业的工程咨询服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几项服务,或是承担政府和业主委托 项目建设的某一环节,包括资源和建设条件调研评价、建设方案选择和技术经 济评估论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路、建筑、市政、景观等单一领域的设 计、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监理等。
2 、综合性工程咨询行业企业
综合性工程咨询行业企业多为大型的工程咨询公司或工程公司,取得工程 咨询行业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接相关行业的全部工程咨询服务业务,跨地域、 跨行业、跨专业发展经营。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其服务范围可以包 括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即从项目投资前期工作开始直至建成投产(或交付使 用)为止,实行工程总承包。
总之,未来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将呈现集成化、一体化、专业化、特色化、 综合型的特点。一是服务全产业链化,从规划、策划、设计到施工、运维等环 节提供全产业链服务,为业主做运营咨询、参与过程管理等;二是高端化发展, 在保持传统业务的基础上推动精细化发展,在单一业务领域做深,同时向综合 业务集成服务商转变;三是发挥资本的带动作用,尝试产业链延伸、横向拓展, 为业务转型延伸与调整进行布局。
(六)工程咨询服务行业的发展趋势
当前,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态势正逐步向专业化、一体化、综合化方向转 型,发展前景亦进入“新常态”。面临新的商业生态环境,新的发展形势,企业 的发展模式,也将从勘察设计+产业、资本、互联网等路径来综合考虑。根据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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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业发展特点,重新架构企业业务逻辑,产业思维是核心,打通全产业链是 关键。
“ ” “ ” “ 从行业环境来看,国家经济迈入稳步增长, 一带一路 、 区域性规划 、 城 市建设”等政策层出不穷,提出“十三五”时期绿色、协调、创新、共享、开放发 展,带来了发展路径与要素改变,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但也面临巨大挑战。
新形势下,企业的主营业务由传统的勘察设计、咨询业务向覆盖工程建设 产业链全过程的设计、咨询、项目管理、总承包等多元模式升级;行业的市场 格局从条块分割向一体化转变;企业核心能力向技术、管理、资本运作等综合 能力转变。同时,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等市场空间巨大,城市建设与管理进 入 2.0 时代,带来了城市发展形态新要求,带来了城市交通新体系,能源与资 源开发利用新理念。
1 、交通工程咨询行业服务行业仍将保持增长趋势
近年来,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势头,促进了工程 咨询服务行业的发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从 2004 年的 7.05 万亿元增加 到 2015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55.16 万亿元,年均增长率 21%。其中,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为 4.91 万亿元,建筑业 4,895 亿元,其中,铁路、公路、 水路固定资产投资 2.67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5.5%,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 4.7%。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5.56 万亿元。
公路历年来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体,并呈逐年增加的态势,特别是从 2009 年开始,公路投资占比均在 86%以上。公路作为地面交通系统的主要组成 部分,未来这一趋势有望得以延续。随着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不少 先期建成路段由于设计标准较低,已无法适应当前大交通量通行要求,需要通 过改建、扩建、提升路面等级等措施进行完善,交通工程咨询业务需求在公路 改扩建领域较为广阔。
国家发改委提出 2015 年将积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包括中西 部铁路、城际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和普通国道“瓶颈路段”、内河高等 级航道、新建干线机场等新开工重大项目相关工作。“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也提 出,要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加快完善 水利、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通用航空、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网络;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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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城市公共交通、防洪防涝等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在深度 城镇化的背景下,城市趋于集约化发展,带来对土地利用的综合考量,大力发 展以地铁为代表的公共交通,是高效利用土地的唯一选择。由于城市轨道交通 可以有效解决城市拥堵、减少城市污染,轨道交通行业近年来投资力度较大、 建设速度迅猛。随着深度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交通压力的增大,预计城市 轨道交通的实际发展将继续提速。
由此可见,未来国家将继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交通行业的固定资 产投资额度。工程咨询行业将把握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增长的机会, 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前景。
2 、市政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双重转型的新阶段。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 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我国 2013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 53.7%, 这表明中国已经结束了以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时代,开始进入以城市型社会为 主体的新的城市时代。这意味着中国城镇化已经进行到中期阶段,所有的城市 在未来 20 年内仍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 确立了城镇化建设质量型发展方向,将进一步扩大内需,带来城市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住宅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等巨大投资需求,为工程咨询行 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创造新的机遇。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建设涉及大量市政基础业务,包括城市规划、发 展战略规划研究、城市道路、管网规划、景观设计、环境治理、节能减排、解 决城市公共交通拥堵、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智能交通综合解决方案等。随着城 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必然导致原有的老城负荷度越来越大, 很多大、中城市的空间格局也正发生巨大变化。城市发展模式、空间格局的变 化需要快速、便捷的骨架路网体系来支撑和引导城市的发展。因此,随着我国 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断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加快,科技水平整体提 升,工程咨询行业将继续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迎来新的市场 机会。
同时,“强化设计服务广泛应用,打造美丽城乡宜居城市”也将进一步落实。 以设计为突破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广建筑设计服务应用,聚焦城市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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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环境规划、市政工程规划、园林绿化、现代商业街区、商务中心、公共空间 艺术、居民小区等重点领域,从生活效率、社会效益以及艺术情怀等方面提高 城市居住水平;全面提高村镇建设规划水平,以特色产业、地域结构、传统文 化等因素引发设计灵感,促进美丽城乡建设。
3 、工程总承包业务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用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模式。为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 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设计和施工质量,节约资源,控制工程造价,探索适合我 国国情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2006 年 12 月 14 日交通运输部下 发了《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广东、河 北、福建、陕西和北京等五个省市开展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试点工作。 2015 年 6 月 19 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10 号),正式在全国推广设计施工总承包。根据住 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 号文), 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将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施 工资质的企业,也可以与施工单位联合共同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2017 年 2 月 24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 提出要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 行工程总承包。以设计为龙头,以 EPC+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是下一步总承包推 行的重点模式,设计企业将成为项目控制投资、工期、质量的牵头单位。
未来,在公路市政建筑等行业勘察设计和项目管理等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竞 争优势的企业,将有能力在公路市政建筑建设项目中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给 公司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业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增加了公 司勘察设计业务,另一方面也能发挥公司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优势,从而达到对 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造价、工期等方面全面负责。集团未来作为一家在甘 肃省内具有极强竞争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工程咨询集 团,将抓住机遇,建立产业链思维,推进工程总承包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和抗风险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4 、与资本市场更紧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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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关 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 号)等工程咨询行 业政策密集出台,全国各地方都在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推进国企混改、上市,一 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各类资本市场,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等。其中 2017 年,工程咨询行业有 9 家公司在 A 股首发上市,高于以往年度平均水平。
同时,资本市场带来的利好正逐步帮助各工程咨询类企业迅速发展。如华 建集团在 2015 年借壳上市,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甲级建筑设 计院之一;苏交科从 2012 年上市至今进行了十余起并购,公司业务从成立之初 的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拓展到道路、桥梁、市政、建筑、环境、水运、 航空、轨道交通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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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三毛派神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预案的其他内容和与本 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 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造成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尽管公司已经按 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本次交易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 价发生异常波动或股票异常交易,相关方涉嫌公司股票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 止或取消的风险;
-
2、如果本预案通过董事会审议后 6 个月内公司无法就本次交易的决策发出
-
股东大会通知,本次重组面临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若标的公司出现审计或评估工作不能顺利进展、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不能 顺利办理、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等问题,将可能导致重组无法按期进行;
4、由于取得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 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 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 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可能需重新调整的风险, 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 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二、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
1、三毛派神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并同意豁 免甘肃国投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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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肃国投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
3、甘肃省国资委对评估报告完成备案、并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在取得上述全部批准前,公司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通过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存在不 确定性,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 本次重组存在审批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本次交易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预估值为 221,877.30 万元,工程咨询集 团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123,908.65 万元,增值率为 79.07%,增值幅度较大。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 但本次重组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 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等情况,导致出现拟购买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情况不 符的情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造成影响,特提请投资者关注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风险。
四、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及标的资产预估值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引 用的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仅供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应 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为准。具体经审定的财务数据及评估值,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 予以披露,可能与本预案披露数据不一致,提请投资者关注本预案披露的相关 财务数据及预估值数据存在调整的风险。
五、上市公司前期亏损弥补前无法分红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4,501.13 万元。本次 重组完成后,尽管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但仍可能存在重组后标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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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经营业绩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弥补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亏损,重组后上市公司 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无法分红的风险。
六、标的资产相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风险
标的公司提供工程咨询服务的行业为建筑、水利、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 建设行业,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和相关投资单位。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和城镇 化建设持续稳步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大,形成了工程咨询服务行业稳定且 日益扩大的客户群体。但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受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的 影响较大,如果未来我国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 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技术服务 等工程咨询服务,业务已涵盖至建筑、水利、交通、市政等领域,在业内具有 一定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由于当前工程咨询服务 行业市场份额较为分散,提供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数量众多,随着经济增速放缓, 全行业市场化竞争程度较高,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领先地位,维护客户资 源,将面临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三)业务来源地域相对集中风险
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征,标的公司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 甘肃省内。未来如果甘肃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放缓,地区内市场竞争加剧, 工程咨询集团来自甘肃地区的业务收入有可能增速放缓,或者甘肃地区以外业 务开展不达预期,将会对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四)专业人才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优秀的员工素质与公司的发展紧 密相关。随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市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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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也将日趋激烈。另外,在标的公司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产业链不断延伸, 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拓宽,将对人力资源及其管理能力提出更高 的要求,对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强专业技术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需求更加迫切。 开放而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使得核心技术人才面临更多的职业选择,存在人 才流失的风险。尽管标的公司目前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团队,专业人 才团队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并为其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发展平台,建 立了一定的激励机制,但若人才队伍建设无法满足标的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 求或者发生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标的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五)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风险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勘察单位、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必须 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 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单位应当根 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 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 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 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 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但如果未来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出 现质量问题,将对标的公司的市场信誉或市场地位产生负面影响,标的公司存 在因质量控制失误导致承担质量责任的风险。
(六)土地、房产权属风险
标的公司下属公司的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办理完毕相关权属证书或证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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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人更名手续。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如该类土地、房产 未能如期取得相关权属证书或完成更名手续,将可能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甘肃国投出具了《关于标的资产自有土地和房产问题的承 诺函》,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二 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 “(三)交易对方甘肃国投作出的重要承诺”。
(七)租赁房产风险
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租赁部分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况。尽管标的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与出租方就该房产租赁事项签署了租赁协议,若出租方在 租赁协议执行过程中违约或提高租金,可能会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生产 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此外,部分租赁的房产可能存在一定的权属瑕疵,该等权 属瑕疵可能会影响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租赁房产长期稳定的使用。
(八)拟注入资产未来资质转移、更名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在行业涉及较多资质,为了更好地发挥标的公司的整体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能对相关涉及资产进行业务整合工作。在该项工 作中,可能涉及到多项资质的转移、更名事宜。上述整合工作将可能影响拟注 入资产后续业务的正常开展,存在资质转移、更名的过渡期内经营受限以及因 此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将对重组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九)无法继续享有税收优惠的风险
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以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发改委令第 15 号),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部分下属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 有关税收政策”,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所得税优惠有效期至 2020 年。 如将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动,上述企业无法继续适用相关所得税优惠税率, 将会对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十)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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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 别为 50,255.36 万元、54,271.11 万元和 53,235.1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22.37%、23.30%和 25.40%,占比较大。虽然标的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 或下属的投资公司、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等,资信相对良好,应收账款不能回收 的可能性较小,但随着标的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金额也保持上升趋 势,若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外部经营环境严重恶化导致影响其偿付能力, 工程咨询集团将面临应收账款部分无法收回的风险。
(十一)资质到期不能延续的风险
我国对工程咨询业务领域的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 技术服务实行资质准入制度。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人员构成、经营年 限等综合因素,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企业的资质等级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不 同资质等级的企业可承接项目的规模不同,资质等级亦是客户进行招标时选择 中标单位的重要标准。
由于工程咨询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接项目的规模受到相应资质等级的限 制,因此如果工程咨询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关业务资质到期不能延续,将对 其项目承接能力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资质到期且不能延 续的风险。
(十二)承担保证担保责任风险
大禹水电分别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和 2016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贷款 4,200 万元和 5,800 万元,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 大禹水电尚有本息共计 8,437.81 万元尚未偿还。标的公司子公司水利院对上述 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大禹水电以此借款建设的永昌县西大河二级水电站由于规 划原因已被拆除,在大禹水电无力偿还上述借款时,水利院存在承担保证担保 责任的风险。2018 年 6 月 26 日,大禹水电与永昌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永昌县 西大河二级水电站关停退出整治补偿协议》,永昌县人民政府因永昌县西大河二 级水电站关停事项将补偿大禹水电 18,349.62 万元。故预计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概 率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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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此风险对标的公司造成损失,交易对方已承诺,大禹水电不能依约 偿还银行借款,需水利院承担保证责任时,交易对方将在水利院所签保证合同 约定期限内代水利院承担保证责任。
(十三)诉讼风险
标的公司子公司的未决诉讼和仲裁情况参见第四节“二、工程咨询集团的 主要子公司情况”之“(一)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之“7、行政处 罚及未决诉讼”。若将来标的公司子公司因该诉讼和仲裁被有权法院、仲裁机构 最终裁决承担相关责任,将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对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利润水平 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案件审理进展,以及相关裁决对公司未来 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甘肃国投出具了《关于未决诉讼事项的承诺函》,参见“重 大事项提示”之“十二 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三)交易对方 甘肃国投作出的重要承诺”。
七、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相关风险
(一)收购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工程咨询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 的资产规模、人员团队都将显著扩大。由于上市公司和工程咨询集团的行业特 点、经营模式、管理方法等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工程咨询集团仍将保持其经营 实体存续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运营,但是仍需要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战 略规划、客户资源、人力资源、财务核算、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优 化整合。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以及整合后能否达到预期效果, 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等 措施降低该等风险,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二)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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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不低于 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管理层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盈利 承诺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 变化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标的公司能否适应未来 的行业格局、市场竞争、技术革新、以及项目订单的获取等存在不确定性。如 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尽管《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 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标的公司在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 期的情况,则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标 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三)业绩承诺补偿无法实施的风险
依据上市公司与甘肃国投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方以其在本 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总对价(包括股份对价以及交易对方所获得的股份在业绩 承诺期内取得的现金分红、送股或转增股份)作为补偿的上限。对于本次交易 的股份对价,虽然锁定期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且交易对方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股份锁定期延长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但是在股份锁定期内也存在交易对方通过一定程序将未解锁股份质押和设定其 他权利的可能。因此,若标的公司业绩不佳并触发交易对方的补偿义务时,存 在交易对方无法足额履行股份支付补偿义务的可能,若该等不利情形出现,将 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提请投资者注意。
(四)双主业运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工程咨询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将在毛精纺面料的研发、生产与经营基础上,增加咨询规划、勘察设 计、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工程咨询全过程的一体化服务业务,形 成“毛纺业+工程咨询业务”的业务架构。
由于毛精纺面料的研发、生产与经营与咨询规划、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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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工程咨询业务分属于不同的行业,拥有不同的客户群体、 经营模式和风险属性,若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不能有效满足各项业 务的发展需要,将可能导致部分或全部业务的发展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上 市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和整体业绩水平。
(五)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交易前,甘肃国投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8.31%的股份。本次 交易完成后,按照预估值,甘肃国投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将进一步上升至 64.97%。尽管上市公司建立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及独立董事等一 系列制度,但控股股东仍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影响公司战略 和重大决策,若权利行使不当则可能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 不利影响。甘肃国投和三毛集团已出具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上市公司 亦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保持公 司独立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限制性股票相关股份支付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不确定的 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 限制性股票。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当 期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由于该等 股份支付费用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考核指标完成 情况、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因此,限制性股票相关股份支付存在对上 市公司业绩影响不确定的风险。
八、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 求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国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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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治经济形势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 因此,股票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 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所引用信息或数据不能准确反映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的 风险
本公司于本预案中所引用的与标的资产所在行业、行业地位、竞争格局等 相关信息或数据,均来自独立第三方研究机构、行业权威机构或相关主体的官 方网站。公司不能保证所引用的信息或数据能够准确反映拟置入资产所在行业、 技术或竞争状态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完整阅读本预 案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依赖于本预案中所引用的信息和数据,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 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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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 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三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甘肃国投已出具《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认为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原则性 同意本次重组。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 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 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声明》,主 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成期间,本公司不存在 通过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毛派神股份的计划。”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 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
三、上市公司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安排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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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 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 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由公司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通过,并取得独 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并将在股东大 会上由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 方式行使表决权。
此外,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 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 利益。
(三)确保购买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对于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 计、评估,确保拟收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独立董事将对本次拟收购 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 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 表明确的意见。
(四)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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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召集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 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保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保证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经表决 通过的议案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提供便利,本公司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 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 使投票权的权益。
(五)标的资产的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在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标的资产在过渡期 间的损益归属情况。相关过渡期间损益归属情况具体参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 ” “ ” 况 之 三、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
(六)股份锁定的安排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甘肃国投对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出具了承诺,具体参见“重 ” “ ” “ ” 大事项提示 之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之 (四)股份锁定情况 。
(七)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甘肃国投对工程咨询集团业绩出具了承诺,具体参见“第 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六)业绩承诺及补偿 ” 安排 。
(八)关于本次重组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44 元、-0.39 元和-0.19 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收益分别为-0.44 元、-0.39 元和-0.19 元。
本次并购资产为盈利质量优良的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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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将扩大。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不低于上年度,不存在导致公司即期回 报被摊薄的情形。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需在最终的审计、评估 结果确定后予以明确。
四、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各中介机构关于不存 在依据《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 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 36 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和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除本预案已经披露的水利院为大禹水电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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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的重大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2016 年 11 月 11 日分别召开公司五届三十次董 事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资 产的议案》,公司拟以评估价为基准起拍价,公开拍卖公司位于兰州市西固区玉 门街 486 号的五宗地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 59,902.20 ㎡(合 89.85 亩)。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委托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公开挂 牌交易的方式出售该土地使用权,经确认网络竞拍产生的最终买受人为三毛集团, 竞拍成交价格为 49,538.80 万元。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按规定与三毛集团签订 了《产权交易合同》。截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已收到本次交易的全部价款 总计 49,538.80 万元。公司于 8 月 23 日收到三毛集团关于取得上述五宗土地过户 登记不动产权证的告知函,至此,该项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及交割手续已办理完 毕。
除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购 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七、相关方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连续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
本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8 年 3 月 21 日开市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根据《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公司 A 股股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 易日(2018 年 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 深证综指(399106.SZ)和证监会纺织指数(883114.WI)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 情况如下:
| 日期 | 三毛派神 (元/股) |
深证综指 (399106.SZ) |
证监会纺织指数 (883114.WI) |
|---|---|---|---|
| 2018年2月14日收盘价 | 11.31 | 1,739.15 | 1,740.37 |
| 2018年3月20日收盘价 | 13.47 | 1,872.33 | 1,85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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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涨跌幅 | 19.10% | 7.66% | 6.51% |
|---|---|---|---|
| 剔除大盘因素后累计涨幅 | 11.44% | ||
| 剔除同行业因素后累计涨幅 | 12.59% |
本公司 A 股股票价格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19.10%,剔除深证 综指(399106.SZ)涨幅 7.66%后,累计涨幅为 11.44%;剔除证监会纺织指数 (883114.WI)涨幅 6.51%后,累计涨幅为 12.59%。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因素 影响,本公司 A 股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未超过 20%,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二)相关方买卖公司股票交易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自 2018 年 3 月 21 日停牌后,立即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 工作,并及时向深交所上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128 号文》以及深交所的相关要求,三毛派神、交 易对方及其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 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 的成年子女,以下合称自查范围内人员)就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6 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128 号文》等有关规定,交易各方对本次重组停 牌前 6 个月,即 2017 年 9 月 20 日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人 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以下简称“相关人员”)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以及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在上述自查期 间内,存在如下买卖三毛派神股票的情形:
甘肃国投在自查期间内存在增持行为,增持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 日,增持数量 6,273,800 股,占比 3.37%。由于甘肃国投及其一致行动 人三毛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较低,为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增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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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控制力,防范二级市场“举牌”风险,甘肃国投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向甘肃省 国资委提出增持股票的请示。2017 年 5 月 9 日,甘肃省国资委下发《省政府国 资委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批复》(甘国资发改组[2017]147 号),同意进行股票增持。甘肃国投最近 六个月的增持行为是履行甘肃省国资委的批复,增持数量符合要求。
2018 年 3 月 7 日和 2018 年 3 月 12 日,为统一进行国有资产的管理,甘肃 省国资委下发通知,将省建院、城乡院、水利院等 28 家企业的国有股权划转至 甘肃国投统一管理。
2018 年 3 月 12 日,为进行产业整合,实现资产证券化,甘肃国投开始筹划 工程咨询类企业的资产重组。
综上,甘肃国投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决策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9 日,最后一笔 增持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 增持的决策和执行时间均早于开始筹划本次资产重组的时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增持股票的情况。
八、甘肃国投申请豁免履行权益变动报告披露的承诺
甘肃国投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公告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在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 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 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 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近年来,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虽然有所增长,但是依然无法摆脱主营业务亏损的局面,2015 年至 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8,229.19 万元、-7,306.52 万元、 -3,759.83 万元,经营压力仍然较大。
有鉴于此,上市公司迫切需要扭转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局面,打造新的利润 增长点,拓展多元化经营,逐步实现经营战略转型。鉴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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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面临的现状,继续履行上述说明承诺,已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甘肃国投申请豁免履行权益变动报告披露的承诺,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 甘肃国投持有的工程咨询集团 100%股权,收购工程咨询相关资产,并以此为契 机,逐步实现公司经营战略转型,将工程咨询业务作为公司未来主要发展方向, 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和盈利状况将彻底得以改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包括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的计划
(一)股权激励实施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倡导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及子 公司核心管理者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吸引与保留优秀人才,促进公司业务高效 整合,确保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股权激励实施时间
股权激励草案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予以制定、审议并公告实施。
(三)股权激励方式和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所采用的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具体股票数量待公司重组完成后确定。
- 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股份支付》进行相关账务 处理。
(四)激励计划制定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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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与省 国资委进行预沟通;
董事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激励计划在获得省 国资委审核批准后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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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三毛派神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并基于独立立场就本次重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 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相关各方签订的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 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议案时予 以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作价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 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合理、定价依据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司为本次交易目的聘请的审计机构具有审计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等 相关专业资质,审计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本次交易对象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 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
-
公司为本次交易目的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评估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等 相关专业资质,评估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本次交易对象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 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第六届 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充分考虑双方利益,确定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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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 90% ,即 11.37 元 / 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 如有现金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 格将做相应调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拟定的发行 价格调整方案明确、具体、可操作。公司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 争力,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 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本人对《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相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
-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人同意 待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再次召开会议对本次交 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届时本人将就对本次交易再次发表独立意见。”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三毛派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规定》、《26 号准 则》、《财务顾问管理办法》和《财务顾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预案等信息披露文件的 审慎核查,并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经过充 分沟通后认为:
1、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 组规定》、《26 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基本条件。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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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按交易合同约定进行过户或转移不存在 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 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鉴于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编制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并再次提交董事会讨论,届时财务顾问将根据《重组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出具独 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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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评估或估值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 事保证本预案及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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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 英 单小东 符 磊
李彦学 刘光靓 柳 雷
方文彬 张海英 马建兵
全体监事签名:
魏永辉 都宝君 宋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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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单小东 杨素文 梁西山
柳雷 谭小毅 李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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