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AD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4, 2023

55823_rns_2023-04-24_02f817c1-d029-43cd-851a-a05a8fda6c1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兆成)

本人作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 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 次和股东大会2 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期内召开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任期内召开股
东大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7 7 0 0 2 2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亲自出席董事会7 次及股东大会2 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 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购买资产、改聘年报审计机 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 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 对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2022 年3 月07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4 月27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提名周江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提名刘继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 年度薪酬方
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6 月14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8 月29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10 月28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实施方式和实
施内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同意 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 年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2022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 次,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参与会议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 次,本人担任第 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会议1 次。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对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议,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 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与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 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 1、本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本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 年的履职情况,2023 年本人将继续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任兆成 2023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