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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Sunner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Nov 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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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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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2-06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的背景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 年11 月8 日与欧 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喜中国”)签订了《欧圣实业(福建) 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双方拟在福建省政和县共同投资设立“欧圣实业(福 建)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 称“合资公司”),建设完整且独立的年产6,000 万羽肉鸡工程及配套项目。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4.5 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7 亿元人民币,其中 公司认缴的原始出资额为3.57 亿元人民币,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占注册资本 的51%;欧喜中国认缴的原始出资额为3.4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金),以货 币方式认缴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9%。除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外,此次投资所需 的其他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

为了维护并扩大公司、欧喜中国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以 下简称“建行南平分行”)已有的合作关系,保障合资公司项目建设及经营活动 的资金来源,经三方协商一致,本着长期合作、互相支持、共谋发展的原则,三 方愿意就公司与欧喜中国合作投资的政和项目结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于 2012 年11 月8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相关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2 年11 月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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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公司与欧喜中国、建行南平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三方当事人

甲方:欧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89 号齐来大厦5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DAVID G. McDONALD

乙方: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

法定代表人:傅光明

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住所:南平市东山路2 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明

(二)合作原则

甲方、乙方视丙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选择丙方为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的政 和项目的金融业务的主办银行之一。

丙方将甲方、乙方视为其重要客户之一,全力支持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的政 和项目的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丙方制度允许的前提下,利用其 在金融领域的综合优势和整体实力优先为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的政和项目提供全 方位的优质、高效、优惠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

(三)三方应遵守并履行的约定

1、整体授信服务

丙方在2013 年度对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的政和项目在项目建设及经营活动 方面意向性提供捌亿元人民币的整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适用范围包括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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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产品。 在与甲方、乙方的友好合作过程中,丙方将根据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的政和项目 的经营发展状况和具体资金需求,在三方协商的基础上向其提供新的授信额度, 以满足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的政和项目的生产经营、投资和并购的资金和其他信 用需求,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价格、担保方式、贷款手续等方面的优惠和 便利,持续并积极支持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的政和项目的发展。

2、优惠的服务价格

丙方将根据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的政和项目的经营情况,给予其优惠的利率 或费率,丙方承诺其为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的政和项目提供的利率和费率原则上 不高于丙方及其分支机构为同等信用级别企业提供的优惠价格。

3、甲方、乙方将丙方作为双方合作投资的政和项目的重要融资银行之一

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的政和项目在各方面的融资需求,应根据实际需要积极 选择丙方提供的整体综合授信额度,丙方将在协议规定的意向性整体综合授信额 度内优先提供融资安排。对丙方提供融资支持的项目资金结算,甲、乙双方合作 投资的政和项目将优先选择通过丙方办理。

(四)其他相关约定

本协议为甲、乙、丙三方结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框架性文件,丙方为 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的政和项目提供具体金融服务时应经丙方按其业务流程审批 同意并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协议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叁年。到期若三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展期叁年, 展期次数不限。任何一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一 个月书面通知其他两方,三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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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欧喜中国此次拟在福建省政和县投资的“年产6,000 万羽肉鸡工程及 配套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4.5 亿元人民币,其中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7 亿元人民币,投资所需的其他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本协议的签订,有效地 保障了该项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有利于该项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合资公司设立后,本协议项下丙方为合资公司提供具体金融服务的具体业务 合同应经合资公司按其内部决策程序审议批准后,由合资公司与丙方另行签署, 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如该项具体金融服务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合资公司还应当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 才能与丙方签订具体业务合同。

五、相关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此次在福建省政和县的投资能够顺利、高效地实施,公司董事会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协议框架下一切有关的具 体业务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权自公司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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