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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an Pharmaceutical (Group)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an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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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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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 2014-007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投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概况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3 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许可【 2011 】 315 号 ” 文核准,于 2011 年 3 月 22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340.00 万股,共募集资金 1,398,79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1,184,887.56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892,912,887.56 元。该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出具的大信验字 [2011] 第 3-0010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中的子议 案及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并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将投入氨曲南原料药技改扩产项目、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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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钠和磺苄西林钠原料药技改扩产项目、头孢原料药技改扩产项目、庆余堂 GMP 二期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广安凯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抗生素类抗肿瘤类 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等六个项目。
目前氨曲南原料药技改扩产项目、替卡西林钠和磺苄西林钠原料药技改扩产项 目、头孢原料药技改扩产项目、庆余堂 GMP 二期改造项目均已按计划进度建设完 成,广安凯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
二、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情况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2012 年3 月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2 年4 月25 日召 开的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并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氨曲南原料药技改扩产项目”和“头孢原料药技改扩产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620.52 万元用于——广安凯特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 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本项目拟新建抗肿瘤中间体、青霉素中间体、氨曲南中 间体3 条生产线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置,项目计划于2013 年12 月31 日建 设完成。
(二)项目建设情况
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4,594.15 万元,目前已完成了该项目中的氨曲南中间体生产线、青霉 素中间体生产线、项目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和部分辅助生产设置等的工程建设以及设 备采购和安装。但抗肿瘤中间体生产线目前尚在进行车间基础建设,且尚未进行设 备采购。
(三)项目延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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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在项目 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 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调整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三、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影响
(一) 项目延期原因
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是公司近几年来由以抗生素为主 向抗生素与专科类药共同发展的战略布局的延伸,项目的建设主要为配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保证公司新研发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产业链条优势,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产 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因该项目的建设进度与公司在研品种的申报生产进度联系 紧密,根据目前公司抗肿瘤类产品批文的进展情况,为确保项目建设投资的安全, 使得项目建设进度与产品批文进展相匹配,从谨慎、科学、合理投资的角度出发, 公司拟对抗肿瘤中间体生产线建设进度进行调整,项目延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建设 完成。
(二)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和公司 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其进度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经济效益产生直接的不利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的研发、生产、销售能力。本次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 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的长期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 2014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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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项目延期事宜发表了 “ 同意 ” 意见。
本次关于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及延期事 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 展情况而实施的,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抗生素类抗肿瘤类医药中间 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 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将该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延期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做出的谨慎决 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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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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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 3、本保荐机构同意福安药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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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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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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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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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抗生素类抗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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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医药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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