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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Aug 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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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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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3-05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 8 月30 日(星期五)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 号太平 洋保险大厦11 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 名,其中7 名 董事亲自出席会议,余丽董事、李国军董事委托雷杰董事出席会议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3 名监事和2 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杰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2 年年度 股东大会修订的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一条重新修订,具体如下:

第二百零一条原文为:

公司控股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 以上时,其推选的 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2。 原拟修订为:

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 以上时,其推选的 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2。

拟重新修订为:

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 以上时,其推选的 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核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规模、期限、利率 以及展期和利率调整

1、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4 亿元(含44亿元),可一次或分次发行。

2、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期限均不超过5年(含 5年)。

3、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利率依期限不同分为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借入和/或发行情况 具体确定。

4、展期和利率调整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如需展期或利率调整,根 据监管规定,须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 (二)借入和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借入和/或募集资金拟 用于补充公司净资本和营运资金。

  • (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 (四)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授权事项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证券公 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 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 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 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具体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借入和/或发行规模、期限、利率、时机、分期安 排等与借入和/或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 2、就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事宜向有关监管部

  • 门、机构办理申报、核准、备案、登记及上市等相关事项;

    • 3、如监管部门对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政策发生变

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借入次级 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和/或发行次级债券有关的其他具体 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业务管理、风 险监控的相关规定条件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 董事会同意:

1、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各商业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具体期限和授信额度以各商业银行批复为准;

2、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在各商业银行授信额度内具体运用,年 度运用综合授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0%,授权公司董 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 3、本项决议的有效期至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司自营资产申请质押贷款的议案》

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条件下,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董事会同意:

1、以公司自营分公司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 换债券作为质物为商业银行信用业务或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 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 2、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办理资产抵(质)押担保的具体事宜,

  •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