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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ed Photonics (Hangzhou),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55211_rns_2021-04-28_8e5cf37c-e3b0-4fb2-ab1b-57bd0f6d3e1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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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 ( 杭州 )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 年度审计机构。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一 致同意将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
二、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 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
三、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 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
刘维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伟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徐亚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