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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 Technology Co.,Ltd. M&A Activity 2020

Jul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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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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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杭州伯坦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坦科技”)100% 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 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 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

1、上市公司本次收购伯坦科技 100%股权的事项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配套资金融资项目 不涉及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已在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 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伯坦科技 100%股权,拟转让股权的聂亮等 9 名股东 合法拥有伯坦科技 100%的所有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转移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伯坦科技 100%的股权。上市公司在人

  • 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

4、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 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发挥 业务协同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