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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9
Aug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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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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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9 月 8 日-2019 年 9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9 月 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 年 9 月 8 日 15:00-2019 年 9 月 9 日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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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9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28 号深圳马哥孛罗好 日子酒店 7 楼夏威夷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 ||
| 的栏目可以投票 |
三、提案编码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以下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0 |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 年 9 月 3 日(星期二)9:00-11:30、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详见附件 2),以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3 日 17:00。
(4)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9 楼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9 楼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48,信函请注明"第一创业证 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 "第一创业证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755-2383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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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附件 3。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 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2、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 30 分钟到达。
3、会务常设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755-23838868;传真:0755-23838877;邮箱:[email protected]。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普通股/优先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可以投票 | |||||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以下 | |||||
| 100 | 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0 |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 的议案 | √ |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户卡号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传真 | ||
| 备注: | |||
| 法人股东单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
| 年月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会议回执,应于2019年9月3日(星期二)17:00之前现场送 达公司或以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公司。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回执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 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附件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 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7",投票简称为"一 创投票"。
2、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 候选人投 0 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对候选人C投X3票 | X3票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9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 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