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FICG — AGM Information 2026
Apr 24, 2026
52367_rns_2026-04-24_722105bc-8a00-4ef3-b789-ca9381d80a73.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號:3701
FICG
FIC Global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FIC Global, Inc.
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哈,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
目錄
壹、開會程序 ... 1
貳、開會議程 ... 2
一、報告事項 ... 3
二、承認事項 ... 4
三、討論事項 ... 5
四、選舉事項 ... 8
五、其他事項 ... 9
六、臨時動議 ... 9
七、散會 ... 9
參、附件
一、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 10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 13
三、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 14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暨民國114年度財務報表 ... 21
五、民國114年度盈餘分配表 ... 44
六、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45
七、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兼任他公司職務情形 ... 47
肆、附錄
一、公司章程 ... 48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 52
三、董事選舉辦法 ... 55
四、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 56
五、其他說明事項 ... 57
“哈,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你是个小伙子,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選舉事項
七、其他事項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1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股東會開會方式:實體股東會
時間: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00號2樓會議室
一、宣布開會(報告股東及股權代表股份出席總數)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一)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民國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
四、承認事項
(一)承認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民國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討論事項
配合子公司冠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未來申請股票上市(櫃)計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得分次辦理對該子公司釋股作業暨放棄參與該子公司之現金增資計畫案。
六、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
七、其他事項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報告事項
一、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 10~12 頁附件一。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民國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13頁附件二。
三、民國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一)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規定,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含基層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於前述員工酬勞之分派金額內,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給基層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一點五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二)經董事會決議,本公司114年度因無獲利,依公司章程規定,建議不予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四、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一)為強化本公司永續治理制度與對外揭露一致性,並提升ESG評鑑之制度面符合度,擬制定「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請參閱本手冊第14頁附件三。
(二)本守則內容主要參考主管機關已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架構,結合本公司營運特性調整條文,以作為本公司推動永續政策、治理架構、管理機制與資訊揭露之依循,並已經永續發展委員會與董事會決議通過。
3
承認事項
一、承認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委請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經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
(二)茲檢附營業報告書及上述各項財務報表等,請參閱本手冊第 10~12 頁附件一及第 21~43 頁附件四。
(三)敬請 承認。
決議:
二、承認民國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盈餘分配表,擬自114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股利共計新台幣47,308,449元,依本公司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流通在外普通股數236,542,246股計算,每股配發新台幣0.2元。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茲檢附民國114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第44頁附件五。
(二)本案經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嗣後如本公司股份總數有異動,致使配息率發生變動,亦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三)敬請 承認。
決議:
討論事項
配合子公司冠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未來申請股票上市(櫃)計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得分次辦理對該子公司釋股作業暨放棄參與該子公司之現金增資計畫案。 <董事會提>
說明:(一)為協助子公司冠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冠智電子或該子公司)營運發展、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符合申請股票上市(櫃)法令規定且掛牌時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及前開公司之董事、監察人、代表人,暨持有前開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10%之股東,與其關係人總計持有冠智電子之股份不得超過上市(櫃)掛牌時已發行股數之70%,所規劃未來申請股票上市(櫃)之股權分散,擬在維持本公司對該子公司控制力(如本案說明三)之情形下,於計畫上市(櫃)前一次或分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本公司暨關係企業得辦理釋股及/或放棄認購全部或部分股份,並得依下列方式一次或分次處分其所持有冠智電子之部分股份: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及從屬公司(下稱關係企業)擬辦理釋股: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擬一次或分次釋出所持有之部分冠智電子普通股股份,釋股價格應參酌冠智電子當時營運、獲利情形及當時資本市場狀況而定,並按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理。本公司處分該子公司之價格應不低於決議處分日前,該子公司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每股淨值,但如該子公司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除不低於前述之淨值外,另應依當時市價議定之。本公司處分該子公司股份,釋股對象為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本公司暨關係企業員工及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另考量該子公司營運發展、吸引及留任專業人才以達提高經營績效之目的,如本
5
公司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交易相對人將以該子公司員工、本公司暨關係企業員工及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為原則。其實際交易價格、交易相對人之洽定及作業時程等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本公司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該子公司營運情形等訂定之,並按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理。
- 冠智電子於上市(櫃)前一次或分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擬放棄參與並依下列方式洽本公司股東或特定人認購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以降低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持股比例:
(1) 冠智電子現金增資之每股價格應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
(2) 現金增資發行股數除依冠智電子公司章程保留 10~15% 由員工認購以及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與相關法令規定應全數提撥辦理公開發行與承銷外,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放棄認購依持有冠智電子股權比例得優先認購之股數,並促請該子公司在放棄認購股數範圍內以洽特定人認購之方式,對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本公司暨關係企業之員工及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為原則,提出認購要約。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係指可認購該子公司股份時,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且依其所載持股數按比例計算得認購該子公司現增新股股數達壹仟股(含)以上者(屆時本公司股東得依相關辦法辦理拼湊)。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部份,擬統一由冠智電子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二) 冠智電子申請登錄興櫃或上市(櫃)相關作業所需釋股,本公司應依相關法令及上市(櫃)相關規範提撥股票供證券商認購及過額配售等作業程序,提撥股數與價格則
6
依相關法令及上市(櫃)相關規範、當時市場狀況以及營運情形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三)辦理完成上述之釋股、放棄現金增資認購作業後,本公司暨關係企業對冠智電子之直接或間接綜合持股比例,於其上市(櫃)掛牌時仍應不低於 50%,以保持控制力及發揮集團綜效。
(四)提請 討論。
決議:
7
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 <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第八屆董事(含獨立董事)任期於115年6月14日屆滿,依法於115年股東常會提前辦理全面改選。
(二)依公司章程第十六條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五~十一人,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選任之,任期三年。本次選任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4席),新任董事自選舉產生之股東常會會議結束後即就任,任期自民國115年5月27日起至民國118年5月26日止。
(三)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115年3月27日董事會審查通過,相關資料請參閱第45頁附件六。
(四)提請 選舉。
選舉結果:
8
其他事項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董事會提>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為協助本公司順利拓展業務,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或有因兼任其他公司職務而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範圍內,擬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提請同意對本次選任之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相關資料請參閱議事手冊第47頁附件七。
(三)提請 討論。
決議:
臨時動議
散 會
9
【附件一】
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營業損益,主要來自認列大眾集團各轉投資公司之投資損益。本公司為持續提升經營績效與產業競爭力,持續優化投資組合,依各產業特性進行專業分工與整合,並秉持去蕪存菁之原則,強化資源配置效率。
同時,本公司亦持續強化對重要子公司及關係企業之經營管理,落實成本控管與營運效率提升,積極推動開源節流措施,以提升整體獲利能力,並致力為股東創造長期穩定之投資價值。
回顧114年度,受整體產業環境變動及部分轉投資事業營運表現影響,本公司合併營運表現較前一年度下滑,全年合併淨損為新台幣88,869仟元,較113年度合併淨利新台幣26,327仟元轉為虧損。惟本集團各事業體仍持續推進既定發展策略,整體營運體質維持穩健,並持續進行事業結構優化與資源整合,為未來成長奠定基礎。
展望未來,本公司將持續審慎評估投資標的,聚焦具成長潛力與獲利能力之產業,並深化既有投資事業之經營績效,同時強化風險控管機制,以提升整體投資報酬率,朝向穩健成長與永續經營之目標邁進。
茲將113年度與114年度之營運狀況比較彙總如下:
營運狀況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營業收入 | 9,833,198 | 13,101,747 |
| 營業成本 | (8,115,729) | (11,305,707) |
| 營業費用 | (1,731,789) | (1,547,312) |
| 營業利益 | (14,320) | 248,728 |
| 本期淨利 | (110,396) | 246,505 |
| 本期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88,869) | 26,327 |
獲利能力分析表
| 項目 | 114 年度 | 113 年度 |
|---|---|---|
| 資產報酬率(%) | (0.58) | 2.10 |
| 權益報酬率(%) | (1.69) | 3.57 |
| 營業利益佔實收資本額(%) | (0.61) | 10.52 |
| 稅前淨利佔實收資本比率(%) | (0.35) | 13.19 |
| 純益率(%) | (1.12) | 1.88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0.38) | 0.11 |
| 稀釋每股盈餘(元) | (0.38) | 0.11 |
本公司為落實產業控股及分業經營策略,大眾投控持續以產業資源整合為核心,推動各子公司依其專業分工發展,並強化集團整體協同效益。大眾電腦、三希科技及攸泰科技等重要子公司,於 114 年度持續推動營運優化,在成本控管、營運彈性及產品結構調整等方面均有顯著進展,並穩步推進智慧綠能、資安管理、電子製造服務(EMS)、研發設計、系統整合、工業電腦、光通訊模組等核心業務。
大眾電腦方面,持續推動轉型策略並深化營運調整,在綠能(Green)相關應用上,則以 Honeywell Tridium Niagara 平台為基礎,結合自有人工智慧演算法,持續拓展智慧城市、智慧能源管理、智慧樓宇、智慧零售及智慧交通等應用市場。同時,亦持續深耕強化資安和軟體解決方案與技術生態系整合,以提升整體競爭力。
三希科技方面,持續推動產品結構優化與營運調整,既有電腦相關業務維持穩定,並逐步提升 AI Server、AI PC 及相關產品之布局比重;通訊產品(包含光纖、AI 光傳輸及矽光子)持續成長,光通訊業務已成為集團重要發展主軸之一。同時,公司持續拓展車用電子、工業控制及高精密 SMT 等高附加價值領域,並專注於航太、航海、汽車、半導體及光通訊等高階電子製造服務。並持續關注矽光子(Silicon Photonics)、CPO(Co-Packaged Optics)與 OCS(Optical Circuit Switch)等整合技術發展。未來亦將持續檢視投資與業務組合,以提升整體營運效率與資本運用效益。
攸泰科技方面,持續推動ODM與自有品牌並重之營運綜效模式,並逐步朝兩者利潤貢獻均衡之目標邁進。公司專注於工業電腦(IPC)應用領域。另擴增低軌衛星及無人機產業觸及並持續深耕研發技術,並擴增開發以機器視覺及機器學習為主的人工智慧應用也將為營收再創佳績。另以自有品牌 RuggON 強固型行動裝置為核心,發展強固平板電腦及次世代通訊設備,並持續強化連結技術、垂直市場生態系及供應鏈整合能力。自 113 年度 5 月完成上市後,已進一步強化公司治理與獨立營運能力。
11
整體而言,各轉投資公司將持續因應產業發展趨勢調整產品結構,透過產品整合與資源共享,提升市場競爭力與營運效率;同時藉由集團於銷售、採購、研發、管理及資訊平台之整合優勢,發揮綜效,持續精進整體經營績效。
展望未來,本公司將持續深化投資組合管理,聚焦具成長潛力及策略價值之產業,並強化子公司經營體質與獲利能力,在穩健經營原則下,推動集團長期成長,為股東創造持續且穩定之價值。
董事長:簡民智
經理人:簡民智
會計主管:李宥華
12
【附件二】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柏全會計師及張淑瓊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之議案等,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高添慶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三】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訂定目的)
為使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大眾投控」)實踐企業永續發展,促成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進步,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特訂定本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以下簡稱「本守則」),以資遵循。
本守則作為本公司管理其對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風險與影響之基本原則。
第2條(適用範圍)
本守則適用範圍包括本公司及其集團企業之整體營運活動。
本公司推動永續發展,除符合法令規範外,並應配合國內外永續議題發展趨勢,以提升集團永續競爭優勢,促進員工、社區與社會之生活品質。
第3條(推動原則與重大性)
本公司推動永續發展,應注意利害關係人權益,在追求永續經營與獲利之同時,重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SG)因素,並將其納入管理方針與營運活動。
本公司應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營運相關之ESG議題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第4條(四大構面)
本公司對永續發展之實踐,得依下列原則為之:
- 落實公司治理。
- 發展永續環境。
- 維護社會公益。
- 加強企業永續發展資訊揭露。
第5條(政策、制度與推動計畫)
本公司應考量國內外永續議題之發展趨勢與核心業務之關聯性,以及本公司及集團企業整體營運對利害關係人之影響,訂定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並提股東會報告。
股東提出涉及永續發展之相關議案時,董事會得審酌列為股東會議案。
第二章 落實公司治理
第6條(治理架構與道德標準)
本公司應建置有效之治理架構及道德標準,健全公司治理,並得參照公司治理、誠信經營及道德行為等相關規範或參考範例,建立一致性管理要求。
第7條(董事會職責與授權)
董事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企業實踐永續發展,並隨時檢討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以確保永續發展政策之落實。
董事會於推動永續發展目標時,得充分考量利害關係人利益並包括下列事項:
一、提出永續發展使命或願景,制定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
二、將永續發展納入營運活動與發展方向,並核定具體推動計畫。
三、確保永續發展相關資訊揭露之即時性與正確性。
本公司就營運活動所產生之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應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並向董事會報告,其作業流程與權責應具體明確。
第8條(教育訓練)
本公司得定期舉辦推動永續發展之教育訓練,包括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之永續治理、風險與揭露相關事項。
第9條(推動單位與薪酬連結)
為健全永續發展管理,本公司得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並設置推動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例如:永續發展辦公室),負責永續政策、制度或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與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得訂定合理之薪資報酬政策,以確保薪酬規劃符合組織策略目標及利害關係人利益;員工績效考核制度宜與永續發展政策結合,並設立明確有效之獎懲制度。
第10條(利害關係人溝通)
本公司應本於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辨識利害關係人,並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透過適當溝通方式,瞭解其合理期望與需求,並妥適回應其關切之重要永續議題。
15
第三章 發展永續環境
第 11 條(環境遵循與目標)
本公司應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相關國際準則,適切保護自然環境,並於營運活動及內部管理中致力達成環境永續目標。
第 12 條(能源效率與再生物料)
本公司得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使資源得以永續利用。
第 13 條(環境管理制度)
本公司得依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制度應包括:
一、收集與評估營運活動對自然環境影響之充分且及時資訊。
二、建立可衡量之環境永續目標並定期檢討。
三、訂定具體計畫或行動方案,定期檢討運行成效。
第 14 條(專責人員與訓練)
本公司得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擬訂、推動及維護環境管理制度及行動方案,並定期舉辦管理階層與員工環境教育課程。
第 15 條(永續消費與生態保育)
本公司得考量營運對生態效益之影響,促進永續消費概念,並於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等活動中降低對自然環境、生物及人類之衝擊,包括:
一、減少資源及能源消耗。
二、減少污染物、有毒物及廢棄物排放並妥善處理。
三、增進可回收性與再利用。
四、最大化再生資源之永續使用。
五、延長產品耐久性。
六、增加產品與服務效能。
七、提升海洋或陸域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保育與資源永續利用。
第 16 條(水資源與污染防治)
本公司應妥善與永續利用水資源,訂定管理措施;並應興建與強化相關環境保護處理設施,避免污染水、空氣與土地,採行最佳可行的污染防治與控制技術,以降低對人類健康與環境之不利影響。
16
第17條(氣候風險與溫室氣體)
本公司得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之潛在風險與機會,採取因應措施。
本公司得採用國內外通用標準或指引,執行溫室氣體盤查並予以揭露,範疇應包括:
一、直接排放(本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
二、能源間接排放(購買電力、熱或蒸汽等)。
三、其他間接排放(來自其他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
本公司得統計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制定節能減碳、減量、減水或廢棄物管理政策,並得將碳權取得納入減碳策略規劃。
第四章 維護社會公益
第18條(人權政策與申訴機制)
本公司應遵守相關法規並遵循國際人權公約(如性別平等、工作權及禁止歧視等)。
本公司為履行保障人權之責任,應制定管理政策與程序,包括:
一、提出人權政策或聲明。
二、評估營運活動及內部管理對人權影響並訂定處理程序。
三、定期檢討政策或聲明之實效。
四、涉及人權侵害時,揭露對所涉利害關係人之處理程序。
本公司應遵循國際公認之勞動人權並提供有效申訴機制,確保申訴過程平等透明,並妥適回應。
第19條(勞動權益資訊)
本公司應提供員工資訊,使其了解營運所在地勞動法律及其所享有之權利。
第20條(職安衛)
本公司得提供安全健康之工作環境,提供必要健康與急救設施,並致力降低危害因子以預防職業災害;並得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訓練。
第21條(職涯發展與福利)
本公司得建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並得推動產學合作培育人才。
本公司應訂定合理員工福利措施,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以利招募、留任與激勵,達成永續經營目標。
17
第 22 條(員工溝通與協商)
本公司應建立員工定期溝通對話管道,使員工對經營管理活動與決策享有獲得資訊及表達意見之權利。
本公司應尊重員工代表就工作條件行使協商權力,並提供必要資訊與硬體設施,以促進協商合作;並應以合理方式通知可能對員工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第 22-1 條(公平待客)
本公司對其產品或服務之客戶或消費者,應以公平合理方式對待,包括:訂約公平誠信、注意與忠實義務、廣告招攜真實、商品或服務適合度、告知與揭露、酬金與業績衡平、申訴保障、業務人員專業性等原則,並訂定執行策略與具體措施。
第 23 條(產品責任與行銷倫理)
本公司應對產品與服務負責並重視行銷倫理;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應確保資訊透明性與安全性,制定並公開消費者權益政策,防止損害消費者權益、健康與安全。
第 24 條(品質、隱私與標示)
本公司應依政府法規與產業規範確保產品與服務品質;並就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遵循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不得有欺騙、誤導、詐欺或其他破壞消費者信任之行為。
第 25 條(營運中斷風險與申訴)
本公司應評估並管理可能造成營運中斷之各種風險,降低對消費者與社會之衝擊。
本公司應提供透明且有效之消費者申訴程序,公平即時處理申訴,並遵守個資保護等相關法規,尊重隱私並保護個人資料。
第 26 條(供應商管理)
本公司得評估採購行為對供應來源社區之環境與社會影響,並與供應商合作共同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本公司得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於環保、職安衛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規範,並於商業往來前評估其是否有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避免與本公
18
司社會責任政策牴觸者交易。
本公司與主要供應商簽約時,契約內容得包含遵守雙方社會責任政策,及供應商如違反政策且造成顯著影響時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第27條(社區參與)
本公司應評估經營對社區之影響,並適當聘用營運所在地人力以增進社區認同。
本公司得以投資、商業活動、捐贈、企業志工或公益專業服務等方式投入資源,支持以商業模式解決社會或環境問題之組織,或參與社區發展及教育等活動,以促進社區發展。
第27-1條(文化支持)
本公司得經由捐贈、贊助、投資、採購、策略合作、企業志願技術服務或其他支持模式,持續挹注文化藝術活動或文化創意產業,以促進文化發展。
第五章 加強企業永續發展資訊揭露
第28條(永續資訊揭露)
本公司應依相關法規及公司治理規範辦理資訊公開,並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永續發展資訊,以提升透明度。
本公司揭露之永續發展相關資訊包括:
- 董事會通過之永續政策、制度或管理方針及推動計畫。
- 公司治理、永續環境及社會公益等因素對營運與財務所產生之風險與影響。
- 推動目標、措施及實施績效。
- 主要利害關係人及其關注議題。
- 主要供應商就重大環境與社會議題之管理與績效資訊。
- 其他永續相關資訊。
第29條(永續報告書與第三方確信)
本公司編製永續報告書應採用國際上廣泛認可之準則或指引揭露推動情形,並得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以提高資訊可靠性。其內容應包括:
- 永續政策、制度或管理方針及推動計畫之實施。
- 主要利害關係人及其關注議題。
- 公司於公司治理、永續環境、社會公益及促進經濟發展之績效與檢討。
- 未來改進方向與目標。
19
第六章 附則
第 30 條(檢討與改進)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永續發展相關準則之發展及企業環境之變遷,據以檢討並改進所建置之永續發展制度,以提升推動成效。
第 31 條
本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20
pwc
【附件四】
資誠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5921號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大眾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大眾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大眾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21
pwc
資誠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大眾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大眾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重大併購交易
事項說明
大眾集團於民國 114 年 1 月併購冠智控股有限公司,該併購交易以收購法處理。相關會計政策說明請詳附註四(三十六);該併購交易之會計項目說明請詳附註六(三十)。
此項收購價格分攤係以管理階層委任之外部專家報告為基礎,由於此交易為本年度發生之重大交易事件,故將其列為本年度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與管理當局訪談以了解本次股權交易之目的及評估過程,並覆核董事會之會議記錄、歷次併購洽談文件暨股權交易合約,確認相關決議事項與股權交易合約之內容一致。
- 取得管理階層委任之評價專家所出具之收購價格分攤報告並評估外部專家之獨立性。
- 覆核本交易之會計處理及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22
pwc
資誠
銷貨收入存在性
事項說明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三十四);營業收入會計項目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一)。
大眾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光通訊、車載產品、監控產品及產業電腦之研發、製造及銷售、電腦及伺服器等產品之電子製造生產業務等。因全球科技環境變遷,電子製造生產業務產品線隨之變化,產業電腦業務則易受產品專案週期影響,需致力承接新專案訂單。由於銷貨收入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將大眾集團之銷貨收入存在性列為查核中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評估及測試財務報表期間銷貨交易內部控制流程係按集團所訂之內部控制制度運行。
- 取得並抽樣核對本期銷貨對象之營業收入交易等相關憑證。
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
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及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五(二)及六(五)。
因資訊科技快速變遷,大眾集團面臨產品迅速推陳出新及所屬產業之激烈競爭,可能導致商品價格易受波動或產品去化未若預期,影響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估計結果。由於大眾集團存貨金額重大且項目眾多,管理階層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進行存貨評價之過程涉及主觀判斷,因此本會計師認為該項會計估計對存貨淨變現價值之評估影響重大,故將其列為查核中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23
pwc
資誠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依對大眾集團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採用之政策。
- 檢視管理階層個別辨認之過時存貨明細,核對相關佐證文件。
- 測試個別存貨料號淨變現價值之市價依據,並抽查確認其淨變現價值計算正確。
其他事項 - 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大眾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該等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256,220仟元及291,020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9% 及 2%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新台幣0仟元及0仟元,分別占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0% 及 0% 。該等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115,496仟元及108,862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 1% 及 1%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14,290仟元及6,611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 568% 及 2% 。
其他事項 - 個體財務報告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4年及113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24
pwc
資誠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大眾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大眾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大眾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大眾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25
pwc
資誠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大眾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大眾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26
pwc
資誠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大眾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柏全 林柏全
會計師 張淑瓊 多賀淑遠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00350706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42602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31日
大眾全球投資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公司名單
民國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 產 | 附註 | 114 年 12 月 31 日 | 113 年 12 月 31 日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3,262,919 | 25 | $ | 2,444,233 | 17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六(二) | 374,525 | 3 | 32,160 | - |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六(三)及八 | 55,448 | - | 977,150 | 7 | ||
| 1140 | 合約資產-流動 | 六(二十一) | 7,888 | - | 11,149 | -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六(四)及八 | 255,242 | 2 | 269,232 | 2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四) | 2,850,035 | 21 | 3,705,770 | 26 |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七 | 14,512 | - | 43,699 | 1 | ||
| 1199 | 應收融資租賃款淨額-關係人 | 六(十)及七 | 14,338 | - | 15,578 | -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71,596 | 1 | 40,489 | - | |||
| 121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七 | 5,945 | - | 5,042 | -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33,167 | - | 44,091 | - | |||
| 130X | 存貨 | 六(五) | 2,214,237 | 17 | 2,873,634 | 20 | ||
| 1410 | 預付款項 | 七 | 286,947 | 2 | 702,647 | 5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11,812 | - | 4,735 | -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9,458,611 | 71 | 11,169,609 | 78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六(六) | 8,776 | - | 32,624 | - | ||
| 1535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六(三)及八 | - | - | 10,000 | -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七) | 425,858 | 3 | 428,034 | 3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八)及七 | 1,412,134 | 11 | 850,601 | 6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六(九) | 682,563 | 5 | 537,702 | 4 |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 六(十一)及八 | 865,944 | 6 | 896,851 | 7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三十) | 213,649 | 2 | 28,241 | -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七) | 143,543 | 1 | 180,552 | 1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101,581 | 1 | 62,658 | 1 | |||
| 194K | 長期應收融資租賃款淨額-關係人 | 六(十)及七 | - | - | 13,640 | - | ||
| 1975 |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 六(十六) | 8,173 | - | 6,474 | -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 13,283 | - | 28,776 |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3,875,504 | 29 | 3,076,153 | 22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13,334,115 | 100 | $ 14,245,762 | 100 |
(續次頁)
大眾全球投資
信託投資
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公司第七名股東
民國11月14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額 | % | % | 金額 | % |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十二) | $ 274,283 | 2 | $ 57,767 | 1 |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 六(二) | - | - | 10,932 | -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六(二十一)及七 | 212,280 | 2 | 231,677 | 2 | ||
| 2150 | 應付票據 | 307 | - | 307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1,370,986 | 10 | 2,448,116 | 17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7,607 | - | 8,823 | -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十三) | 917,837 | 7 | 706,943 | 5 | ||
| 2220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七 | 123,589 | 1 | 1,896,478 | 13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14,385 | - | 18,326 | - | |||
| 2250 | 負債準備-流動 | 10,503 | - | 7,241 | -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六(九) | 286,269 | 2 | 252,696 | 2 | ||
| 2310 | 預收款項 | 190,773 | 2 | 620,591 | 4 | |||
| 2320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 六(十四)(十五) | 42,032 | - | 580,125 | 4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13,675 | - | 7,611 |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3,464,526 | 26 | 6,847,633 | 48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五) | 56,695 | - | - | - | ||
| 2550 | 負債準備-非流動 | 154,484 | 1 | 2,770 | -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七) | 147,220 | 1 | 110,036 | 1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六(九) | 383,665 | 3 | 315,198 | 2 | ||
| 2620 |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關係人 | 七 | 2,554,933 | 19 | 378,185 | 3 | ||
| 2670 |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 七 | 60,387 | 1 | 46,379 |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3,357,384 | 25 | 852,568 | 6 | |||
| 2XXX | 負債總計 | 6,821,910 | 51 | 7,700,201 | 54 | |||
| 權益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六(十八)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2,365,422 | 18 | 2,365,266 | 17 | |||
| 資本公積 | 六(十九) | |||||||
| 3200 | 資本公積 | 1,681,927 | 12 | 1,639,600 | 11 | |||
| 保留盈餘 | 六(二十)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37,753 | 1 | 134,195 | 1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342,340 | 3 | 427,552 | 3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518,260 | 4 | 553,793 | 4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 261,954) | ( 2) | ( 342,340) | ( 2)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 4,783,748 | 36 | 4,778,066 | 34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四(三) | 1,728,457 | 13 | 1,767,495 | 12 | ||
| 3XXX | 權益總計 | 6,512,205 | 49 | 6,545,561 | 46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九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13,334,115 | 100 | $ 14,245,762 | 10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簡民智
經理人:簡民智
會計主管:李宥華
方程球大
環球投資
及公司及子公司
合資顧問財經股表
民國114年12月31日
期初資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項目 | 附註 | 114 | 年 | 度 | 113 | 年 | 度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二十一)及七 | $ | 9,833,198 | 100 | $ | 13,101,747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五)(二十六)及七 | 8,115,729 | (82) | 11,305,707 | (86) | ||
| 5900 | 營業毛利 | 1,717,469 | 18 | 1,796,040 | 14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六)及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519,141) | (5) | ( | 504,732) | (4)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623,705) | (7) | ( | 525,909) | (4)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571,071) | (6) | ( | 535,595) | (4)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十二(二) | ( | 17,872) | - | 18,924 |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1,731,789) | (18) | ( | 1,547,312) | (12) | |
| 6900 | 營業(損失)利益 | ( | 14,320) | - | 248,728 | 2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二) | 52,260 | - | 60,158 | -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二十三) | ||||||
| (三十)及七 | 258,641 | 3 | 42,514 | -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二十四) | ( | 294,789) | (3) | 63,207 | -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二十五)及七 | ( | 37,675) | - | ( | 34,683) | - |
| 7055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 | - | ( | 27,165) | -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六(七) | 27,648 | - | ( | 40,861) |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6,085 | - | 63,170 | - | |||
| 7900 | 稅前(淨損)淨利 | ( | 8,235) | - | 311,898 | 2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二十七) | ( | 102,161) | (1) | ( | 65,393) | - |
| 8200 | 本期(淨損)淨利 | ($ | 110,396) | (1) | $ | 246,505 | 2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六(十六) | $ | 1,538 | - | $ | 10,812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六(六) | ( | 4,549) | - | ( | 1,217) | - |
| 832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604 | - | 501 | -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2,407) | - | 10,096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8,939 | 1 | 149,424 | 1 | |||
| 8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650) | - | 13,717 |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110,289 | 1 | 163,141 | 1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利益之稅後淨額 | $ | 107,882 | 1 | $ | 173,237 | 1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失)利益總額 | ($ | 2,514) | - | $ | 419,742 | 3 |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88,869) | (1) | $ | 26,327 | -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 | 21,527) | - | 220,178 | 2 | ||
| ($ | 110,396) | (1) | $ | 246,505 | 2 | |||
| 綜合利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10,504 | - | $ | 120,792 | 1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 | 13,018) | - | 298,950 | 2 | ||
| ($ | 2,514) | - | $ | 419,742 | 3 | |||
| 每股(虧損)盈餘 | 六(二十八) | |||||||
| 9750 |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 ($ | 0.38) | $ | 0.11 | |||
| 9850 | 轉轉每股(虧損)盈餘 | ($ | 0.38) | $ | 0.11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簡民智
民國
經理人:簡民智
會計主管:李宥華
方程碟大限股比亞大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国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 | 註 | 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 | 特別股 | 股 | 股 | 股 | 其他 | |||||||
|---|---|---|---|---|---|---|---|---|---|---|---|---|---|---|---|---|
| 派 | 留 | 盈 | 餘 | 其他 | 權益 | |||||||||||
| 總結 | 股 | 股 | 股 | 股 | 股 | |||||||||||
| 113 | 年度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2,346,758 | $ 1,090,188 | $ 100,986 | $ 379,890 | $ 763,384 | ($ 442,429) | $ 14,877 |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26,327 | - | -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11,008 | 84,412 | ( 955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37,335 | 84,412 | ( 955 ) | |||||||||
|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二十)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33,209 | - | ( 33,209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47,662 | ( 47,662 )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 | ( 164,300 ) | - | ( 164,300 )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六(十七)(十九)(二十九) | - | 486,193 | - | - | - | - | 486,193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六(十八)(十九) | 18,508 | 18,033 | - | - | - | - | 36,541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六(十九) | - | 45,186 | - | - | - | - | 45,186 | ||||||||
|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 | - | -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 六(六) | |||||||||||||||
| 具 | - | - | - | - | ( 1,755 ) | - | 1,755 |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2,365,266 | $ 1,639,600 | $ 134,195 | $ 427,552 | $ 553,793 | ($ 358,017 ) | $ 15,677 | |||||||||
| 114 | 年度 | |||||||||||||||
| 114年1月1日餘額 | $ 2,365,266 | $ 1,639,600 | $ 134,195 | $ 427,552 | $ 553,793 | ($ 358,017 ) | $ 15,677 | |||||||||
| 本期淨損 | - | - | - | - | ( 88,869 ) | - | ( 88,869 )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1,536 | 101,860 | ( 4,023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 87,333 ) | 101,860 | ( 4,023 ) | |||||||||
|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二十)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3,558 | - | ( 3,558 ) | - |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 85,212 ) | 85,212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 | ( 47,305 ) | - | ( 47,305 )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六(十七)(十九) | - | 6,840 | - | - | - | - | 6,840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六(十八)(十九) | 156 | 834 | - | - | - | - | 990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六(十九) | - | 34,653 | - | - | - | - | 34,653 | ||||||||
|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 | - | -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 六(六) | |||||||||||||||
| 具 | - | - | - | - | 17,451 | - | ( 17,451 ) | |||||||||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2,365,422 | $ 1,681,927 | $ 137,753 | $ 342,340 | $ 518,260 | ($ 256,157 ) | $ 5,797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簡民智
國
經理人:簡民智
會計主管:李宥華
大眾全球投資標準化保險單元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 12月31日
民國114年度 12月28日 至 12月31日
同份買主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 113年1月1日 | |||
|---|---|---|---|---|---|
| 至12月31日 | 31日 | 至12月31日 | 31日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損)淨利 | ($) | 8,235) | $ | 311,898 | |
| 調整項目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六(二十六) | 568,370 | 529,501 | ||
| 攤銷費用 | 六(二十六) | 14,854 | 12,395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17,872 | 8,241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損失 | 六(二十四) |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五) | 4,406) | 5,710 | ||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三) | 37,675 | 34,683 | ||
| 股份處減 | 六(二十四) | 52,260) | ( | 60,158) |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六(十七)(二十六) | 874) | ( | 1,016)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六(七) | ( | 27,648) | 40,861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六(二十四) | ( | 2,610) | ( | 1,292)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 22 | 115 | |||
| 處分投資利益 | 六(二十四) | ( | 1,401) | -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六(七)(二十四) | 48,631 | 9,118 | ||
| 沖銷逾期應付款利益 | 六(二十三) | ( | 223) | ( | 1,069) |
| 廉價購買利益 | 六(二十三)(三十) | ( | 214,955) | - | |
| 租賃修改損失(利益) | 六(九)(二十四) | 6,110 | ( | 748) | |
| 債務清償損失 | 六(二十四) | 10,627 | - | ||
| 提列訴訟負債準備損失 | 六(二十四) | 147,609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利益 | 六(二十四) | ( | 3,638) | - | |
| 與資產有關之政府補助收入攤銷數 | ( | 6,148) | ( | 2,961)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515 | 60,829 | |||
| 合約資產 | ( | 2,126) | ( | 5,662) | |
| 應收票據 | 22,230 | ( | 88,382) | ||
| 應收帳款 | 972,086 | ( | 705,538)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9,187 | ( | 8,465) | ||
| 其他應收款 | ( | 26,067) | 19,510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 903) | 3,072 | ||
| 存貨 | 796,535 | ( | 178,044) | ||
| 預付款項 | 436,918 | ( | 636,246) | ||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 | 7,077) | ( | 2,892)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合約負債 | ( | 18,744) | ( | 53,049) | |
| 應付帳款 | ( | 1,276,756) | 575,374 |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1,216) | 305 | ||
| 其他應付款 | ( | 16,096) | 62,456 | ||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11,882 | 5,147 | |||
| 負債準備 | 1,519 | ( | 383) | ||
| 預收款項 | ( | 450,470) | 618,859 | ||
| 其他流動負債 | 11,785 | ( | 1,963)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160) | 4,241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1,022,388 | 594,317 | |||
| 收取之利息 | 52,700 | 59,652 | |||
| 收取之股利 | 8,710 | 12,581 | |||
| 支付之利息 | ( | 32,179) | ( | 22,599)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44,946) | ( | 147,277)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006,673 | 496,674 |
(續次頁)
32
大眾全球投資標
合併
114年1月1日
全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全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六(六) | $ 19,299 | $ 4,249 |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15,713 ) | ( 938,675 ) |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947,439 | 52,790 |
|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369,168 ) | - |
|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30,207 | - |
| 對子公司之收購(扣除取得之現金) | 六(三十) | ( 184,141 ) | - |
| 處分子公司淨現金影響數 | | ( 6,962 ) |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三十一) | ( 582,876 ) | ( 495,693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7,227 | 2,588 |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 ( 34,415 ) | 6,072 |
| 取得無形資產 | | ( 21,648 ) | ( 6,447 ) |
| 因合併產生之現金流入 | 六(三十) | 103,337 | - |
| 取得使用權資產 | | ( 35,675 ) | - |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六(十一) | ( 3,499 ) | ( 3,316 ) |
| 應收租賃款減少 | | 14,880 | 12,641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 1,085 ) | ( 23,175 ) |
| 收到與資產有關之政府補助款 | | 21,048 | 5,625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11,745 ) | ( 1,383,341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短期借款增加 | 六(三十二) | 204,153 | 21,238 |
| 賣回可轉換公司債 | 六(三十二) | ( 579,723 ) | - |
| 償還公司債 | 六(三十二) | - | ( 100 ) |
| 舉借長期借款 | 六(三十二) | 69,298 |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六(三十二) | 2,453 | 4,132 |
| 應付關係企業融資款減少 | 六(三十二) | - | ( 152,786 ) |
|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關係人增加 | 六(三十二) | 620,000 | 170,000 |
|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關係人減少 | 六(三十二) | ( 140,712 ) | -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三十二) | ( 292,761 ) | ( 262,573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二十) | ( 47,305 ) | ( 164,300 ) |
|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 六(二十九) | ( 28,440 ) | 785,391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 ( 193,037 ) | 401,002 |
| 匯率變動影響數 | | 116,795 | 146,951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 818,686 | ( 338,714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2,444,233 | 2,782,947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3,262,919 | $ 2,444,233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簡民智
民航
有控球大
公司及子公司
大眾全球投資標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經理人:簡民智
國際
會計主管:李宥華
育玄
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5942號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眾投控」)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大眾投控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大眾投控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大眾投控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34
pwc
資誠
大眾投控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評價
有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及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二)及六(四)。
民國114年12月31日大眾投控持有之子公司,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為新台幣5,531,973仟元,占資產總額達 99%,對大眾投控個體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將該等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之評價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並將該等公司之關鍵查核事項-重大併購交易、銷貨收入存在性及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列為大眾投控查核最為重要事項。
重大併購交易
事項說明
大眾集團於民國114年1月併購冠智控股有限公司,該併購交易以收購法處理。相關會計政策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三十六);該併購交易之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三十)。
此項收購價格分攤係以管理階層委任之外部專家報告為基礎,由於此交易為本年度發生之重大交易事件,故將其列為本年度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與管理當局訪談以了解本次股權交易之目的及評估過程,並覆核董事會之會議記錄、歷次併購洽談文件暨股權交易合約,確認相關決議事項與股權交易合約之內容一致。
- 取得管理階層委任之評價專家所出具之收購價格分攤報告並評估外部專家之獨立性。
- 覆核本交易之會計處理及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35
pwc
資誠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銷貨收入存在性
事項說明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三十四);營業收入會計項目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一)。
大眾投控之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光通訊、車載產品、監控產品及產業電腦之研發、製造及銷售、電腦及伺服器等產品之電子製造生產業務等。因全球科技環境變遷,電子製造生產業務產品線隨之變化,產業電腦業務則易受產品專案週期影響,需致力承接新專案訂單。由於銷貨收入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將大眾投控之子公司之銷貨收入存在性列為查核中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評估及測試財務報表期間銷貨交易內部控制流程係按大眾投控之子公司所訂之內部控制制度運行。
- 取得並抽樣核對本期銷貨對象之營業收入交易等相關憑證。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
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及會計項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五(二)及六(五)。
因資訊科技快速變遷,大眾投控之子公司面臨產品迅速推陳出新及所屬產業之激烈競爭,可能導致商品價格易受波動或產品去化未若預期,影響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估計結果。由於大眾投控之子公司存貨金額重大且項目眾多,管理階層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進行存貨評價之過程涉及主觀判斷,因此本會計師認為該項會計估計對存貨淨變現價值之評估影響重大,故將其列為查核中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36
pwc
資誠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依對大眾投控之子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採用之政策。
- 檢視管理階層個別辨認之過時存貨明細,核對相關佐證文件。
- 測試個別存貨料號淨變現價值之市價依據,並抽查確認其淨變現價值計算正確。
其他事項 - 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大眾投控個體財務報表之部分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對前述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524,126仟元及517,011仟元,分別占資產總額之 9% 及 9%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前述公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9,745仟元及4,018仟元,分別占綜合損益之 93% 及 3%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大眾投控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大眾投控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大眾投控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37
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大眾投控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大眾投控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大眾投控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38
pwc
資誠
- 對於大眾投控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大眾投控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柏全 林柏全
會計師 張淑瓊 易漱遠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00350706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42602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31日
有控球大限股股份有限公司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1月15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產 | 附註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額 | % | %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52,022 | 1 | $ | 60,672 | 1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六(三) | ||||||
| - | - | 40,000 | 1 |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七 | 514 | - | 515 | -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115 | - | 78 | -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465 | - | 442 | -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53,116 | 1 | 101,707 | 2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四)及七 | 5,531,973 | 99 | 5,468,562 | 98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9 | - | 31 | - | |||
| 1780 | 無形資產 | - | - | 611 |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5,532,092 | 99 | 5,469,204 | 98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 5,585,208 | 100 | $ | 5,570,911 | 100 | |
| 負債及權益 | ||||||||
| 流動負債 |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 六(二) | ||||||
| $ | - | - | $ | 10,932 | -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五) | 14,525 | - | 14,399 | - | ||
| 2220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 七 | 23 | - | 12,991 | -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3,496 | - | 4,346 | - | |||
| 2320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 六(六) | 27,859 | 1 | 580,125 | 11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161 | - | 52 |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46,064 | 1 | 622,845 | 11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十七) | 9,396 | - | - | - | ||
| 2620 |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關係人 | 七 | 746,000 | 13 | 170,000 | 3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755,396 | 13 | 170,000 | 3 | |||
| 2XXX | 負債總計 | 801,460 | 14 | 792,845 | 14 | |||
| 權益 | ||||||||
| 股本 | 六(八)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2,365,422 | 42 | 2,365,266 | 42 | |||
| 資本公積 | 六(九) | |||||||
| 3200 | 資本公積 | 1,681,927 | 31 | 1,639,600 | 30 | |||
| 保留盈餘 | 六(十)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37,753 | 3 | 134,195 | 2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342,340 | 6 | 427,552 | 8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518,260 | 9 | 553,793 | 10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 | 261,954) | (5) | ( | 342,340) | (6) | |
| 3XXX | 權益總計 | 4,783,748 | 86 | 4,778,066 | 86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九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5,585,208 | 100 | $ | 5,570,911 | 100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簡民智
民航
經理人:簡民智
會計主管:李宥華
大眾全球投資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入股票決入股表
民國114年度11月1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項目 | 附註 | 114 | 年 | 度 | 113 | 年 | 度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四)(十一)及 七 | $ | 4,255 | 100 | $ | 57,825 | 100 |
| 營業費用 | 六(十六)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19,093) | (449) | ( | 17,247) | (30)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19,093) | (449) | ( | 17,247) | (30) | |
| 6900 | 營業(損失)利益 | ( | 14,838) | (349) | 40,578 | 70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六(十二)及七 | 2,214 | 52 | 4,452 | 8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三)及七 | 1,329 | 31 | 13,613 | 23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四) | ( | 62,739) | (1474) | ( | 13,456) | (23)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十五)及七 | ( | 7,921) | (186) | ( | 12,672) | (22)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 | 67,117) | (1577) | ( | 8,063) | (14) | |
| 7900 | 稅前(淨損)淨利 | ( | 81,955) | (1926) | 32,515 | 56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十七) | ( | 6,914) | (163) | ( | 6,188) | (10) |
| 8200 | 本期(淨損)淨利 | ($ | 88,869) | (2089) | $ | 26,327 | 46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3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2,487) | (58) | $ | 10,053 | 17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 | 2,487) | (58) | 10,053 | 17 | ||
| 8361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0,514 | 2597 | 70,744 | 122 | ||||
| 838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654) | (203) | 13,668 | 24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101,860 | 2394 | 84,412 | 146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99,373 | 2336 | $ | 94,465 | 163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10,504 | 247 | $ | 120,792 | 209 | |
| 每股(虧損)盈餘 | 六(十八) | |||||||
| 9750 |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 ($ | 0.38) | $ | 0.11 | |||
| 9850 | 稀釋每股(虧損)盈餘 | ($ | 0.38) | $ | 0.11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簡民智
民語
經理人:簡民智
民語
會計主管:李宥華
青空
方按球大限股投股
人事业
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
| 附 | 註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國外營運機構之兌換基額 | 總結 | 總結 | ||||
|---|---|---|---|---|---|---|---|---|---|---|---|---|
| 總結 | 總結 | 總結 | 總結 | 總結 | ||||||||
| 113年度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2,346,758 | $ 1,090,188 | $ 100,986 | $ 379,890 | $ 763,384 | ($ 442,429) | $ 14,877 | $ 4,253,654 |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26,327 | - | - | 26,327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11,008 | 84,412 | ( 955 ) | 94,465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37,335 | 84,412 | ( 955 ) | 120,792 | ||||
| 112年度盈餘指握及分配: | 六(十)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33,209 | - | ( 33,209 ) | -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47,662 | ( 47,662 ) | -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 | ( 164,300 ) | - | - | ( 164,300 )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六(九) | - | 486,193 | - | - | - | - | - | 486,193 | |||
| 可轉換公司借轉換 | 六(八)(九) | 18,508 | 18,033 | - | - | - | - | - | 36,541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六(九) | - | 45,186 | - | - | - | - | - | 45,186 | |||
| 被投資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 | - | ( 1,755 ) | - | 1,755 | - |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2,365,266 | $ 1,639,600 | $ 134,195 | $ 427,552 | $ 553,793 | ($ 358,017 ) | $ 15,677 | $ 4,778,066 | ||||
| 114年度 | ||||||||||||
| 114年1月1日餘額 | $ 2,365,266 | $ 1,639,600 | $ 134,195 | $ 427,552 | $ 553,793 | ($ 358,017 ) | $ 15,677 | $ 4,778,066 | ||||
| 本期淨損 | - | - | - | - | ( 88,869 ) | - | - | ( 88,869 )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1,536 | 101,860 | ( 4,023 ) | 99,373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 87,333 ) | 101,860 | ( 4,023 ) | 10,504 | ||||
| 113年度盈餘指握及分配: | 六(十)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3,558 | - | ( 3,558 ) | - | - | -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 85,212 ) | 85,212 | - |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 | - | ( 47,305 ) | - | - | ( 47,305 )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六(九) | - | 6,840 | - | - | - | - | - | 6,840 | |||
| 可轉換公司借轉換 | 六(八)(九) | 156 | 834 | - | - | - | - | - | 990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六(九) | - | 34,653 | - | - | - | - | - | 34,653 | |||
| 被投資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 | - | 17,451 | - | ( 17,451 ) | - | ||||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2,365,422 | $ 1,681,927 | $ 137,753 | $ 342,340 | $ 518,260 | ($ 256,157 ) | ($ 5,797 ) | $ 4,783,748 |
董事長:簡民智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簡民智
42
會計主管:李宥華
有控球大
大眾全球投資控制協會分有限公司
個體股份有限公司董表
民國114年度12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損)淨利 | ($ 81,955) | $ 32,515 |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六(十六) | 29 | 12 |
| 攤銷費用 | 六(十六) | 611 | 667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淨損失 | 六(二)(十四) | ||
| 利息費用 | 六(十五) | 1,514 | 5,914 |
| 利息負入 | 六(十二) | 7,921 | 12,672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六(四)(十一) | 2,214) | ( 4,452)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六(四)(十四) | 17,173 | ( 35,982) |
| 債務清償損失 | 六(六)(十四) | 48,631 | 9,118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10,627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 | - | |
| 其他應收款 | 16 | ( 2)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 306 | |
| 其他流動資產 | ( 247)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其他應付款 | 124 | ( 10,678) | |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 13,872) | - | |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109 | 6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 ( 11,532) | 10,096 | |
| 收取之利息 | 2,161 | 4,398 | |
| 收取之股利 | 21,687 | 41,608 | |
| 支付之利息 | ( 2,547) | ( 421)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4,121) | ( 13,244)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5,648 | 42,437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40,000) | |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40,000 | -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四) | ( 3,153) |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117) | ( 25)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36,730 | ( 40,025)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償還公司債 | 六(二十) | - | ( 100) |
| 賣回可轉換公司債 | 六(二十) | ( 579,723) | - |
| 應付關係企業融資款增加 | 六(二十) | 620,000 | 170,000 |
| 應付關係企業融資款減少 | 六(二十) | ( 44,000) |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 | ( 47,305) | ( 164,300)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 51,028) | 5,600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 8,650) | 8,012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0,672 | 52,660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52,022 | $ 60,672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簡民智
民銷
經理人:簡民智
投資
會計主管:李宥華
宜泰
【附件五】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588,141,951 |
|---|---|
| 本年度稅後淨損 | (88,869,606) |
|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 1,537,763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17,450,518 |
| 本年度稅後淨損加計本期稅後淨損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 (69,881,325) |
| 加: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80,385,608 |
| 可供分配盈餘 | 598,646,234 |
| 分配項目: | |
| 股東紅利-現金(每股0.2元) | (47,308,449)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551,337,785 |
註:有關本次盈餘分配,優先以114年度盈餘分配。
董事長:簡民智
經理人:簡民智
會計主管:李宥華
44
【附件六】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候選人類別 | 被提名人姓名 | 性別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持有股數 (股) |
|---|---|---|---|---|---|---|
| 董事 | 佳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簡民智 | 男 |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電機工程碩士 |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 |||
| 攸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
| 三希科技集團 副董事長 |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 | |||||
| 攸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
| 三希科技集團 副董事長 | 45,723,836 | |||||
| 董事 | 財團法人王楊嬌 | |||||
| 愛主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 ||||||
| 代表人:李開天 | 男 | 維吉尼亞理工暨州立大學環境工程博士 | 樂活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
| 董事長 |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樂活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35,292,065 | |||||
| 董事 | 財團法人王楊嬌 | |||||
| 愛主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 ||||||
| 代表人:吳順意 | 男 | 萬能工專電子工程科 | 龍眾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
| 董事長 |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龍眾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
| 坤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 ||||||
| 龍眾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35,292,065 | |||||
| 獨立董事 | 王政偉 | 男 | 中華福音神學院道學碩士 | |||
| 淡江大學會計系 | 利河伯聖教會 執行牧師 | |||||
| 台北靈糧堂 區牧 | ||||||
| 士林靈糧堂 區牧 | ||||||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
| 天母豐盛靈糧堂 牧師 | 0 | |||||
| 獨立董事 | 許瀝心 | 女 | 美國西北大學法學碩士 | 屏東/基隆地方法院 法官 | ||
| 萬國法律事務所 助理合夥律師 | ||||||
| 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務長 |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務長/永續長 | |||||
| 三商美邦人壽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 ||||||
| 南港國際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南港國際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法蘭摩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有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 董事 | ||||||
| 東聯互動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
|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新高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財團法人臺灣名人賽高爾夫運動振興基金會 董事 | 0 |
| 候選人類別 | 被提名人姓名 | 性別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持有股數 (股) |
|---|---|---|---|---|---|---|
| 獨立董事 | 陳頌恩 | 男 | B.Sc., University of Manitoba | Chairman, J.P. Morgan Securities (Taiwan) Limited Vice-President, Yuanta Securities Director, Deutsche Bank Vice-President, CLSA Securities Project Manager, ASUSTeK Computer Inc. | 無 | 0 |
| 獨立董事 | 郭惠玲 | 女 | 實踐大學會計學系 | |||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肄業 | 天下雜誌股份有限公司 公關經理 | |||||
| 臺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競選總部 | ||||||
| 立法院/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主任 | 台灣創生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 | 0 |
註:以上被提名人之資格條件,業經本公司 115 年 3 月 27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46
【附件七】
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兼任他公司職務情形
| 候選人類別 | 候選人姓名 | 兼任他公司名稱及所擔任職務 |
|---|---|---|
| 董事 | 佳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簡民智 | 大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
| 睿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
| 豐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
| 智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攸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
| 國王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訊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
| 董事 | 財團法人王楊嬌愛主社 | |
| 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 ||
| 代表人:李開天 | 大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 |
| 樂活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
| 坤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 ||
| 龍眾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董事 | 財團法人王楊嬌愛主社 | |
| 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 ||
| 代表人:吳順意 | 大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龍眾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
| 獨立董事 | 王政偉 | 天母豐盛靈糧堂 牧師 |
| 獨立董事 | 許瀝心 |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務長/永續長 |
| 三商美邦人壽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 ||
| 南港國際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南港國際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法蘭摩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有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 董事 | ||
| 東聯互動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
|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新高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 財團法人臺灣名人賽高爾夫運動振興基金會 董事 | ||
| 獨立董事 | 郭惠玲 | 台灣創生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 |
47
【附錄一】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依照企業併購法、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英文名稱為「FIC Global, Inc.」。)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項目:
一、H201010一般投資業
二、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 本公司因業務或被投資事業之需要,得對外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其辦法授權董事會另訂之。
第四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必要時得經董事會之決議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
第五條 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處理。
第二章 股份
第六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佰伍拾億元,分為貳拾伍億股,得分次發行,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發行。
前項股份總數保留壹拾億股供本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之可認購股份數額用。
第六條之一 本公司依法收買庫藏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第七條 刪除。
第七條之一 刪除。
第七條之二 刪除。
第八條 刪除。
第九條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依此項規定發行之股份,應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第十條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股票,由代表公司董事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
第十一條 股份之轉讓對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
48
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其期間以開會日或基準日起算。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二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依法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股東會之召集通知經相對人同意時,得以電子方式為之。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本公司召開股東會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舉行。採行視訊會議應符合之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相關規定,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十四條 本公司各股東,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五條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電子方式為行使表決權的管道之一,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有關其行使之相關事宜,悉依現行法令之規定辦理。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
前項議事錄之製作與分發,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辦理。
第四章 董事及監察人
第十六條 本公司設董事五~十一人,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其資格、提名方式與其他應遵循事項悉依照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第十六條之一 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提名方式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第十六條之二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之成員負責執行公司
49
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審計委員會成立之日同時廢除監察人。
第十七條 董事會由董事組成,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董事會之召集通知,得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為之。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應親自出席,但得由其他董事代理。董事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時,應於每次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董事如以視訊畫面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十八條 刪除。
第十九條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本公司董事薪資,除本章程第二十四條所定董事酬勞外,每年不問盈虧,得在新台幣貳仟萬元總額範圍內,授權由董事會自行訂定給付標準。本公司董事出席本公司會議時,每人每次出席費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獨立董事每人每次出席費新台幣伍仟元。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董事得兼任子公司董事或監察人。
第五章 經理人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設經理人若干人,並得因業務需要,設置技術、法律、會計、財務專家為顧問。其委任、解任及報酬,悉依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二十三條 本公司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會計年度。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等各項表冊,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第二十四條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含基層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於前述員工酬勞之分派金額內,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給基層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一點五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
50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第二十四條之一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為考量資金需求及強化財務結構,並適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股利政策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分派,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分派股利總額之1%%。
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及董事會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企業併購法、公司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五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十八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二年六月十九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九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六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簡民智
【附錄二】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訂定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五日修訂第8、14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十八日修訂第20條條文
一、本公司股東會議依本規則行之。
二、本規則所稱之股東係指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本人及股東所委託出席之代理人。
三、股東(或其代理人)於出席股東會時,應在「簽到簿」簽到或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藉憑計算股權。
四、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主席即宣佈開會,如已逾開會時間而出席股份總數不足法定數額時,主席得宣佈延長之。經延長兩次(第一次延長時間為二十分鐘、第二次延長時間為十分鐘)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規定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進行前項假決議時,如出席股東所代表之股份總數已足法定數額時,主席得隨時宣告正式開會,並將已作成之假決議提請大會追認。
五、(一)股東會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於股東辦理報到後,主席宣佈開會前分發出席股東或其代理人。開會悉依照議程所排定之程序進行,但必要時,得經股東會之決議變更之。
(二)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三)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佈散會。依議事規則程序召開之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六、出席股東發言時,須先以發言條填明股東姓名、出席證號碼及發言要點,由主席定其發言之先後。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股東發言時,非經主席許可者,對同一議案之發言不得超過二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七、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政府或法人股東
52
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八、刪除。
九、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十、非為議案不予討論或表決。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十一、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份,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記錄。
十二、議案之表決,除法令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同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相同。
十三、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十四、刪除。
十五、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十六、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其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十七、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告休息。
十八、會議進行時,如遇空襲警報演習,即暫停開會,各自疏散,俟警報解除一小時後繼續開會。
十九、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載「糾察員」字樣臂章。
二十、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及決議方法,並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與出席股東之簽到簿或簽到卡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
二十一、股東會因故無法於通知時日召開,或會議中無法繼續進行議程時,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前項延期或續行集會,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關於召集程序之規
53
定。
二十二、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十三、本規則訂立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經本公司發起人會議或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54
【附錄三】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舉辦法
一、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依本辦法辦理之。
二、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於股東會行之。
三、本公司董事之選舉,均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四、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採用累積投票制,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不滿一權者不予計算。
五、本公司董事依公司章程規定之名額,由得選舉權數多者依次當選,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者,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六、刪除。
七、選舉票由公司製發,應按出席證號碼編號並加填其選舉權數。
八、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具股東身分之監票員及計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
九、投票箱由公司製備之,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十、選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姓名,並得加註股東戶號,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選票之「被選舉人」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十一、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 不用本辦法所規定選舉票者。
(二) 空白之選舉票投入票箱者。
(三) 字跡模糊無法辨認者。
(四) 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無法辨認或與股東名簿不符者。
(五) 除填被選舉人之姓名及股東戶號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六) 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與其他股東相同,而未註明股東戶號以資識別者。
十二、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及計票,由監票員在旁監視,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佈。
十三、當選之董事由公司董事會於股東會結束後,分別寄發當選通知書。
十四、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五、本辦法訂立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經本公司發起人會議或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七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九日
55
【附錄四】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一、已發行股票種類及總股數:普通股計236,542,246股。
二、全體董事法定最低應持有股數:12,000,000股。
三、持股情形如下:
截至本年度股東會停止過戶日:115年3月29日
| 職稱 | 姓名或法人名稱 | 持有股數 | |
|---|---|---|---|
| 普通股股數 | 比率(%) | ||
| 董事長 | 佳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簡民智 | 45,723,836 | 19.32 | |
| 董事 | 財團法人王楊嬌愛主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 ||
| 代表人:吳順意 | 35,292,065 | 14.91 | |
| 董事 | 財團法人王楊嬌愛主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 ||
| 代表人:李開天 | 35,292,065 | 14.91 | |
| 獨立董事 | 高添慶 | 0 | 0 |
| 獨立董事 | 陳民本 | 0 | 0 |
| 獨立董事 | 王政偉 | 0 | 0 |
| 獨立董事 | 許瀝心 | 0 | 0 |
| 合計 | 81,015,901 | 34.24 |
【附錄五】
其他說明事項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提名相關事宜: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二、提案內容: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
提名內容: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且提名之候選人名額不得超過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超過應選名額者,即不列入本次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三、本公司依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自民國115年3月20日起至民國115年3月30日止(掛號郵寄者以寄達為憑)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
四、本公司並未接獲任何股東提案、提名。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