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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SIVE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Sep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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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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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4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9 月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9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 指南第9 号—股权激励》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1 年3 月9 日至2021 年9 月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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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 年9 月9 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 期间,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中买卖股票的人员已记录且备 案,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决策讨论等阶段内 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控制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登记 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共计24 人。其中,谢雪柳、何澜的配偶因不熟悉相关监管政策,在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 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少量股票的行为。根据其本 人签署的书面声明,上述股票交易,系其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 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谢雪柳、何澜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除上述两人外的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筹 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 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 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 号—股权激 励》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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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的书面声明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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