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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ptolink Technology Inc.,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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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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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度述职报告

(邵怀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谨慎、忠实、勤勉尽责,依法履职,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0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 次,股东大会4 次,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7 次, 并列席股东大会3 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0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 就报告期内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20 年3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2、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预计2020年并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 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0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4、2020 年7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2020 年半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0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聘请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确定原则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6、2020 年12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7、2020 年12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 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 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 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 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 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规定 的工作范围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 参考。本人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一)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行 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 格等进行审核,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表独立建议,审核被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 和条件,对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1 年度,本人将进一步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更 多地了解股东的意见、建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自己的责任。

独立董事(签字):邵怀宗 2021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