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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joyor Technology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Dec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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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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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2021 年12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11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11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11 月3 日至2021 年11 月15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2021 年11 月16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11 月19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11 月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1 年11 月19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47 名激励对象授予1472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12 月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后股票期权登记前,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失去激励 资格,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72 万份调整为1447 万份, 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00 万份调整为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12 月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数量的议案》,将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25 万份调整为300 万份,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1447 万份保持不变,授予总量 由1772 万份调整为1747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预留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325 万份调整为3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1447 万份保持不变,授予总量由1772 万份调整为1747 万份。

根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合法、 有效,同意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期权授予 数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 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授予期权数量。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的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 要授权,其关于本次调整的决议合法有效。

  • 七、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