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EMI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Feb 25, 2016

52168_rns_2016-02-25_724122e9-0aa7-49fb-8df6-93ff53cd0495.html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4 東森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2/25 發言時間 16:34:13
發言人 鄭應娜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55-7565
主旨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擬發行禮券(禮物卡)並與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之禮券(禮物卡)互為保證案。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2/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2/25
2.公司名稱: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綜合持股57.96%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為提供消費者更多元之服務,
增加消費者對公司所屬通路之黏著度,以提昇公司業績,擬在新台幣參億元之
額度內發行禮券(禮物卡)。
二、按「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二條規定,
禮券發行人應採第一項至第五項方式中之一提供消費者期間至少一年之履約保證;
基此,本公司之子公司「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擬採同條第二項之履約保證機制與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相互連帶保證。有關保證之規定,
將依公司章程第三條之二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法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經105/02/25董事會決議通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擬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有關禮券(禮物卡)面額、發行日、
銷售價格及互為保證合約內容議定等,擬請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2)本案擬於相關辦法通過股東常會後始生效執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