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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y 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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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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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4 東森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5/06 發言時間 15:35:16
發言人 鄭應娜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55-7565
主旨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東森通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公告增資 廣州森視購物有限公司乙案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2/05/0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廣州森視購物有限公司美金110萬元之出資額
2.事實發生日:102/5/6~102/5/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美金110萬元出資額
每單位價格:標的公司為有限公司,故不適用每單位交易價格
交易總金額:美金110萬元,折合新台幣為32,417,000元(匯率29.47)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廣州森視購物有限公司為東森通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直間接
100%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應廣州森視購物有限公司辦理
清算註銷前所需之資金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本案係現金增資案,
取得廣州森視購物有限公司新出資額,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本案係現金增資取得新出資額,故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經東森通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於2013年5月6日所召開
之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東森通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於2013年5月6日所召開
之董事會決議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交易數量:美金110萬元出資額
交易總金額:美金110萬元,折合新台幣為32,417,000元
(匯率29.47)
持有比例:直間接持有100%,無權利受限情形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有價證券投資佔總資產之比例:26.79%
有價證券投資佔股東權益之比例:-35.54%
營運資金為港幣-24,023,373元,折合新台幣為-91,149,482元
(匯率3.7942)(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因應森視公司辦理清算註銷前所需之資金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2年5月6日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民國102年5月6日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1.總交易金額單位為新台幣
2.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或每股交易金額:
因交易為有限公司性質,故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