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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 Connecto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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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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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95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收回土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签署收回土地协议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度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连”)与合肥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收回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KN5-1 地块(120 亩)土地的协议》,处置资产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之“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所投资建设的部分资产, 出售金额合计人民币 9,804.2 万元(实际补偿款以工程决算数据为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6)、《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收回土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127)。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进展情况

合肥电连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签订了《关 于收回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KN5-1 地块(120 亩)土地的协议》。双方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签署了上述收回土地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

1、土地出让金及地上附着物

KN5-1 地块土地位于高新区石莲南路与铭传路交口西北角,面积 119950 平 方米(179.93 亩)。

乙方已在 KN5-1 地块开展微型化、高可靠性社评连接器及互连系统研发和 产业化基地项目,目前已建成 4 幢厂房及附属工程,其中 120 亩土地范围内已建 1 幢综合服务楼。经双方协商,委托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所对 KN5-1 地块范围 120 亩土地进行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 告(中瑞评报字【2019】第 001025 号),评估结果:120 亩土地评估价 2924.49 万 元;围墙、道路、排水工程按照实际工程造价计入 2801.9 万元。已建综合服务 楼按照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结果记入 3768.18 万元。总计 9494.57 万元。

2、付款金额及方式

甲方收回乙方名下 KN5-1 地块 120 亩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需补偿乙方 9494.57 万元补偿款,于双方完成土地证变更手续之日起 90 日内甲方支付补偿款 65%(暂定 6171.47 万元)给乙方,待乙方完成综合服务楼的相关验收及移交共 工作后 30 日内,拨付剩余的 3126 万元补偿款,197.1 万元作为已建工程的质保 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且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的 40%(无息),自竣 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且无质量问题支付余下质保金(无息)。

3、甲方指定投资促进局,配合乙方做好剩余 59.93 亩(暂定,实际面积以 国土部门审核为准)土地的证件、管网及其他所需变更工作。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5、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遵守。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 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签订的《关于

收回电连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KN5-1 地块(120 亩)土地的协议》,约定已建综合 服务楼按照完工后实际工程造价暂估计入,经双方协商,同意综合服务楼按照现 状进行决算并共同委托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综合服务楼按照 在建工程进行决算审计。本次交易的对价严格按照专业机构的市场评估价,价格 公允,切实保护了股东的利益。交易对方为政府部门,不存在支付对价方面应付 不付的风险。

2、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低效利用土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加快 公司资金的回笼。转让相关资产所得的所有收入,公司将依法依规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与使用。

  • 3、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指定信息

  • 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