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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SON OPTO — AGM Information 2017
Jun 22, 2017
52349_rns_2017-06-22_260cb795-8a1d-49b0-be40-a46d9c9cedf5.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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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0
~~艾笛~~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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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 7 號2 樓( 壽德大樓) 電話:(02)2361-1300(代表號) ※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位置圖※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 ~ 下午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凡可達台北車站之火車、公車、捷運(M8出口)皆可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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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 5 6 4 號 國內郵簡
平 信 開會通知請即拆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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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 台啟 ※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 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 本股務代理部依法令規定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在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 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其相關資料將依法令之保存期限及規定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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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六年股東常會 V1 出席通知書 時間:中華民國 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 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00號10樓(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教室) (貴股東如親自出席請填此聯,勿填背面委託書)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普通股股數: 親自參加股東常會者請蓋章或簽名 ※股東如欲委託徵求人出席並領取紀念品可於106年5月22日至106年6月15日止至徵求場所領取;(詳第四聯),或於106年6月22日 股東會當天會議結束前會場發放,紀念品恕不郵寄,會後恕不補發,若有不足以同等價值替代之。【紀念品名稱:超商(7-11 )咖啡提貨卡】 印 鑑 卡 填 寫 須 知 委託書使用須知 貴股東惠鑒: 1.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 一、 請核對下列「股東印鑑卡」列印資料、於「印鑑」欄加蓋印鑑(未成年股東除本人印鑑外, 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 另應由父母加蓋雙方印鑑;僅留存任一方印鑑者,應由父母雙方簽立同意書,並檢附身分 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 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 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股東未領有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另免附法定代理人 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身分證影本)一份寄回,以保障您的權益。 2.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 二、 電腦列印之股東印鑑卡內容如有不符或地址變更,敬請於原處自行訂正並加蓋印鑑,並請 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股東自行填寫身分證字號及出生日期,俾憑更改存檔資料。 3.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 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4.其他注意事項請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 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違反委託書使用規 V1 則,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5.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印鑑卡 戶號 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 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 戶名 電話 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6.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 身分證號碼 出生日期 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戶籍地 7.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檢附加蓋印鑑之 指派書。 8.欲出席股東會者請攜帶證明文件。 通訊處 9.委託書格式詳如第五聯。 另檢附身分證影本一份 10.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 ※依交易所92年6月30日台證上字第0920014651號函為保障股東權益,請 貴股東自行填寫身分證字號等股東基本資料。 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依交易所92年6月30日台證上字第0920014651號函為保障股東權益,請 貴股東自行填寫身分證字號等股東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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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06年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股東常會日期 106 年 6 月 22 日
| 第 四 |
序號 |
徵求人 |
徵求場所名稱或所委託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名稱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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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 | 吳建榮 |
1.長龍會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徵求場所(詳右附表)聯絡電話:(02)2388-8750地址:台北市博愛路80號B1(徵求限1,000股(含)以上) |
|
2 |
許正典 |
||
3 |
余晉賢 |
||
4 |
王俐俐 |
- 註: 以上資料係屬彙總資料,股東如須查詢詳細資料請參照本開會通知書 上載明公告日報或證基會網站(http://free.sfi.org.tw/)查詢。
長龍會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徵求點地址 |
徵求點電話 |
徵求點地址 |
徵求點電話 |
|---|---|---|---|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0號B1 |
(02)2388-8750 |
新北市永和區中和路591號(金鴻興鐘錶行) |
(02)2927-0606 |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 |
0980-137-008 |
新北市土城區裕生路83巷21號(樂利國小旁) |
(02)2265-5723 |
台北市中正區懷寧街62號(八芳早餐店) |
0935-295-623 |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118號(弘爺漢堡店)稅捐處正對面 |
(02)2982-4289 |
14 |
2211 |
22212 |
22244 |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0巷號(南機場食物銀行隔壁) |
(0)339-39 |
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5巷3弄號(台北富邦銀行隔壁巷) |
(0)99-78 |
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31巷1號老哥水煎包(ESTEL家具旁) |
(02)2708-6046 |
新竹市東區西大路97巷8號(牛肉麵巷內) |
(03)526-8892 |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48號-Toffee服飾(民生松江路口) |
(02)2542-9368 |
苗栗市福星里10鄰福園街72號1樓(永發茶廠旁) |
(037)276-045 |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5號1樓(統一證正對面) |
0958-327-999 |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214號(萬利市場對面7-11巷口進入) |
(03)494-9706 |
台北市大安區延吉街116號(服飾店) |
(02)8771-3691 |
桃園市中山東路83-85號(春日路遠傳對面) |
(03)332-4887 |
台北巿信義區永吉路180巷14號(鴻睿商行) |
(02)2763-2710 |
桃園市蘆竹區忠孝西路62號1樓(士強電腦) |
(03)352-5855 |
台北市士林區德行東路99號(新夏理髮) |
(02)2831-7286 |
台中市北區英才路184號1樓-陳素菡(大麵羹斜對面) |
(04)2203-9343 |
台北市北投區裕民六路90巷1弄20號(近石牌捷運站2號出口富邦證券後面) |
(02)2827-3035 |
台中市大雅區民生路一段133巷19號(國泰世華銀巷子進入) |
(04)2560-3566 |
台北市內湖區金湖路2號(內湖捷運站2號出口旁) |
0906-651-277 |
嘉義市西區忠義街123號(近中山路口第三家) |
(05)222-2705 |
台北市文山區景文街41號(Clare服飾店) |
0920-506-888 |
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一段45巷5號(東門圓環阿明清粥旁) |
(06)214-1371 |
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29號(柯達照相館-中影店) |
(02)2256-1049 |
高雄市三民區重慶街46號(後火車站中國信託後方) |
(07)311-8641 |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185號(柯達美琪店) |
(02)2913-3480 |
高雄市鳳山區三誠路13號(近五甲廟、福誠高中) |
(07)823-0388 |
全省徵求點請參照公司網站 http://www.clco.com.tw/location.php
| 第 五 聯 委 託 書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 替) 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 0 6 年6 月2 2 日舉行之 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 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105年度決算表冊案: (1) ○承認(2) ○反對(3) ○棄權 2.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 (1) ○承認(2) ○反對(3) ○棄權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1) ○贊成(2) ○反對(3) ○棄權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1) ○贊成(2) ○反對(3) ○棄權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1) ○贊成(2) ○反對(3) ○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 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 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 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 0 6 年 月 日 此 致 |
第 五 聯 委 託 書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 替) 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 0 6 年6 月2 2 日舉行之 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 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105年度決算表冊案: (1) ○承認(2) ○反對(3) ○棄權 2.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 (1) ○承認(2) ○反對(3) ○棄權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1) ○贊成(2) ○反對(3) ○棄權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1) ○贊成(2) ○反對(3) ○棄權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1) ○贊成(2) ○反對(3) ○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 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 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 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 0 6 年 月 日 此 致 |
第 五 聯 委 託 書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 替) 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 0 6 年6 月2 2 日舉行之 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 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105年度決算表冊案: (1) ○承認(2) ○反對(3) ○棄權 2.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 (1) ○承認(2) ○反對(3) ○棄權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1) ○贊成(2) ○反對(3) ○棄權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1) ○贊成(2) ○反對(3) ○棄權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1) ○贊成(2) ○反對(3) ○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 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 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 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 0 6 年 月 日 此 致 |
106- V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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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 託 書 |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委託人(股東) | 編 號 | |||||||
| 股東戶號 | 持有股數 | 簽名或蓋章 | ||||||||
|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 替) 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 0 6 年6 月2 2 日舉行之 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 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105年度決算表冊案: (1) ○承認(2) ○反對(3) ○棄權 2.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 (1) ○承認(2) ○反對(3) ○棄權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1) ○贊成(2) ○反對(3) ○棄權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1) ○贊成(2) ○反對(3) ○棄權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1) ○贊成(2) ○反對(3) ○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 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 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 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 0 6 年 月 日 此 致 |
姓名或名稱 | |||||||||
| 徵 求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號 | ||||||||||
| 姓名或名稱 | ||||||||||
| 受 託 代 理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號 | ||||||||||
| 姓名或名稱 | ||||||||||
|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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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址 | ||||||||||
| 。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106-1 |
一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六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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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訂於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假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00號10樓(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教室),召開 一 ○六年股東常會。本次會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起,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 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增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4.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5年度 決算表冊案。2.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修訂本公 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四)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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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 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起至 一○ 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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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檢奉 貴股東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辦理報到即可 (親自出席者免再寄回) ,如委 託代理人出席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妥代理人姓名、地址及簽章後,應於開會五日前(106年6月16日)送(寄)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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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本公司依規定將於106年5月22日上傳至證券暨期貨巿場發展基金會網站,(網址:http://efile.sfi.org.tw) ,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證券暨期貨巿場發展基金會網址http://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相關資料免費查詢系統』,選擇『查詢委託書 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入』後,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證券代號:3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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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6年5月23日至106年6月19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 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使用電子投票之股東如欲領取紀念品,請於106年6月23日攜帶電子投票「議案表決情形」、 股東會出席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或其他足資證明股東身份之文件(如健保卡或駕照)等擇一皆可,至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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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 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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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東如欲委託徵求人出席並領取紀念品可於106年5月22日至106年6月15日止至徵求場所領取;(詳第四聯),或於106年6月22日股東會當天會議結束前會 場發放,紀念品恕不郵寄,會後恕不補發,若有不足以同等價值替代之。
【紀念品名稱:超商(7-11)咖啡提貨卡】 -
此 致
貴股東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