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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fier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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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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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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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本次会议 资料的详细研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本次会议所涉及的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批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88 名 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 290.70 万股,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锁的 88 名激励对象 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88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290.7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我们没有发现韩向阳先生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就该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对韩向阳先生的聘任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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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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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徐 佳: 邓小亮: 张昱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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