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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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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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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01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 年3 月8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 年3 月14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 北路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思模先生主持,应出席 会议董事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 职责和义务,有效执行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工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周润书先生、魏龙先生分别向董事会 递交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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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公司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1,758.00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79,190.23 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71,375.49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31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编制2017 年度财务报表时,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 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7,669.80 元,营业外支出3,703.79 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3,966.01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2017 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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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714,068,814.56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69,089,618.22 元。依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以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 按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908,961.8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48,530,265.30 元,扣除本年度内对股东的分配51,836,277.51 元,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2017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8,874,644.19 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328,673,9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0.31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 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此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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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通证券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经与有关银行协商,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 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授 信额度内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申请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士签署相关协议以及与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由 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该授权自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 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易事 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以及《关于使用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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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和2018 年的融资需求,预计2018 年度公司实际控制 人何思模先生将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个人信用免费担保,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5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与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即:自公 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 担保条款以何思模先生与银行及各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该担保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 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8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以及《关于2018 年度 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扬州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 亿元,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 率水平,并根据控股股东实际融资成本确定,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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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年,单笔借款期限为自提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 个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 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以及《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 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编制 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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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及《2017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7 年度薪酬情况及2018 年薪酬标准的议 案》

2017 年度,公司进行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公 司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向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发放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董事2017 年度的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薪酬标准。同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 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18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为: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2、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为4.2 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 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公司标准据实报销。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员2017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1、董事长、总经理何思模先生2017 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思模先生2017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70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何思模先生对此项议案回 避表决。

  • 2、董事、副总经理徐海波先生2017 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海波先生2017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39.27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徐海波先生对此项议案回 避表决。

3、董事、副总经理于玮先生2017 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于玮先生2017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33.93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于玮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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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

4、董事戴宝锋先生2017 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戴宝锋先生2017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20.25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戴宝锋先生对此项议案回 避表决。

5、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2017 年度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2017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津贴为3.98 万元。独立董事 高香林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独立董事魏龙先生2017 年度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魏龙先生2017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津贴为3.98 万元。独立董事魏 龙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7、独立董事周润书先生2017 年度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周润书先生2017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津贴为3.98 万元。独立董事 周润书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 年度薪酬情况及2018 年度薪 酬标准的议案》

2017 年度,公司进行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了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认为公司2017 年度高管的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薪酬标准。公司2018 年度高管的薪酬标准为按照高级管理人员在公 司所负责的具体岗位职务,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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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绩效考核情况领取相应薪酬。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 年度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 1、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赵久红先生2017 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赵久红先生2017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20.84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财务总监张顺江先生2017 年度薪酬

公司财务总监张顺江先生2017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25.00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副总经理何佳先生2017 年度薪酬

公司副总经理何佳先生2017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32.42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4、原副总经理陈永华先生2017 年度薪酬

公司原副总经理陈永华先生2017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42.76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中所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核通过,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的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情况等决定其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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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 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 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未来三年 (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为充分体现公司2017 年度在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生态 等方面履行的社会责任情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17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本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如与2017 年年度报告有出入,以2017 年年度 报告为准,其他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加大力度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带动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业绩,提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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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影响力,同意公司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合 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协议文件, 具体担保条款以与银行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易事 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关于为分 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8 年3 月1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适时召开2017 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经营工作规划另行发 出关于召开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3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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