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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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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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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4-026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 年4 月14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 年4 月25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 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思模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独立董事何镜清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刘勇先生代为表决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14 年4 月26 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新疆自治区、安徽马鞍山、江苏扬州三地设立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 1、设立子公司主要为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加快拓展光伏业务。
2、公司可设立全资子公司,或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同行业企业合资设立,但 公司须占控股地位。
3、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设立三地子公司的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两亿元, 如根据业务拓展需要实际投资额超出此额度,应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方可执 行;如实际出资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则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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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公司设立情况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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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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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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