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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pr 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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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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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易事特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 】 2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 2,239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 1,139 万股,老股转让 1,1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40 元。本 次发行共募集资金 209,576,000.00 元,海通证券已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将扣除相关 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89,576,000.00 元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9,611,982.00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179,964,018.00 元。发行有关的费用中含有应付的 668,000.00 元为应付给证券 信息公司的信息批露费,不能在发行费用中扣除,扣除此笔费用后的发行费用为 28,943,982.00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632,018.00 元。
截止 2014 年 1 月 23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 信会师报字 [2014] 第 310040 号 ” 《验资报告》验 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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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 |
395000100100456905 | 69,576,000.00 | 12,899,945.08 | 活期 |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 755911670310838 | 120,000,000.00 | 7,311,592.87 | 活期 |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 75591167038000249 | 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 75591167038000252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 75591167038000266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 75591167038000270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 75591167038000283 | 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 75591167038000297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大朗支行 | 75591167038000307 | 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 兴业银行东莞分行 | 395000100200514014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 兴业银行东莞分行 | 395000100200513964 | 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 兴业银行东莞分行 | 395000100200513841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 合计 | 189,576,000.00 | 100,211,537.95 |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8,943,982.00 元。截止日余额中包
-
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5,191,982.00 元。
三、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易事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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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8,063.20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8,762.69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8,762.6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 系统集成制造项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2,851.18 | 2,851.18 | 100.00 | 2014 年12 月31 日 |
2,884.00 | 是 | 否 |
| 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 | ||||||||||
| 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 系统产业化项目(UPS 项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5,911.51 | 5,911.51 | 49.26 | 2015年4月30日 | 1,580.49 | 否 | 是 |
| 目)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000.00 | 18,000.00 | 8,762.69 | 8,762.69 | 48.68 | 4,464.49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18,000.00 | 18,000.00 | 8,762.69 | 8,762.69 | 48.68 | 4,46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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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续)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续)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在2014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 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在主体厂房建设过程中,项目的研发团队根据国外最新的研究,结合公司项目特点,对生产工艺进行了改进, 改进后的生产工艺,对提高产出效率和降低制造成本有较大帮助,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按照改进后生产工艺进行部分设备的重新选型及技术 改进,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15 年4 月30 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由于受“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比预期晚,市场环境有变化,技术有改进投入有减少,效益 未到预期等因素影响,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高频UPS 项目的原来假设的条件及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建设进度缓慢,未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完成并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
公司在2014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 募集资金人民币78,558,719.8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558,719.8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独立董事对本次 置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558,719.8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 置换事项出具了《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264号)。海通证券对本次置换事项出 具了《关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意易事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8,558,719.87元。其中: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集成制造项目置换金额为28,225,231.76元;高频数字化可并联 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置换金额为50,333,488.11 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
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集成制造项目经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了抓住市场机会,公司迅速开始实施项目建设工作。在保证项目 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此外,前期投入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 设备未能置换及后续采取共用厂房和设备措施,节约了项目资金3,148.82 万元。同时市场环境较好,公司如期完成了项目经济效应,无需继续 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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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 201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 “ 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 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 ” 在主体厂房建设过程中,项目的研发团队,根据国外最 新的研究结合公司项目的特点,对生产工艺进行了改进,改进后的生产工艺,对 提高产出效率和降低制造成本有较大帮助。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按照改进后 生产工艺进行部分设备的重新选型及技术改进。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 “ 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 ” 延期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由于募集资金的到位时间晚于预期,从而影响到募投项目进度,公司 将募投项目 “ 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集成制造项目 ” 延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易事特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专项审核后认为,易事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易事特 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易事特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易事特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 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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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昊 姜诚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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