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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China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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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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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 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交 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对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 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该等差异的出现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关联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 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对公司经营是有利补充,公司预测 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董 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 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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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锦梅 张宏江 张连起 凌震文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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