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DHC SOFTWARE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Mar 25, 2008
54127_rns_2008-03-25_45a6ea11-bfc2-4af9-9bfb-8655afe69ba3.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 2008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北京 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及为公司提供年 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公 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 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由公司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 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 picture [415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 picture [415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