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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C SOFTWARE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y 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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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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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 2015-056 转债代码: 128002 转债简称:东华转债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实施“东华转债”赎回事宜的第六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止2015 年5 月7 日下午收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价格282.55 元/张,与“东 华转债”赎回价格(100.66 元/张)存在较大差额,若债券持有者不及时转股而被公司强制 赎回,投资者将承担较大损失。特别提醒债券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合理选择转股时间。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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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简称:东华转债;转债代码:12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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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为“东华转债”赎回事宜第六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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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赎回日:2015 年5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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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赎回价格:100.66 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0.8%,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 投资者持有“东华转债”代扣税(税率 20%)后赎回价格为 100.52 元/张;投资基金、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税率 10%)持有 “东华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0.59 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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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条件满足日期:2015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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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到账日:2015 年5 月28 日;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15 年6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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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15 年5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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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截至 2015 年 5 月22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东华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 提醒“东华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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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赎回情况概述
1. 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于2013 年7 月26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10 亿元(共 1,000 万张,每张面值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东华 转债”),债券代码为 128002,并于2013 年8 月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
“东华转债”于 2014 年 2 月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发行的A 股股票(股票简 称“东华软件”,代码 002065)。公司A 股股票自2015 年2 月7 日至2015 年4 月24 日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超过15 个交易日的公司A 股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 股价格(11.78 元/股)的130%(15.31 元/股),已触发《东华软件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东华转债”赎回事宜 议案》,公司决定行使“东华转债”提前赎回权,全部赎回截至赎回日尚未转股 的“东华转债”。
2. 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 股票在任何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是否含息税)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0.66 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 0.8%,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投资者持 有“东华转债”代扣税(税率 20%)后赎回价格为100.52 元/张;投资基金、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税率 10%) 持有“东华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 100.59 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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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赎回对象
2015 年5 月22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东华转债”。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 个交易日内(即2015 年5 月6 日前)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3 次,通知“东华转债 件”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 2015 年5 月25 日为“东华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 日前一交易日(2015 年5 月22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东华转债”。自 2015 年 5 月25 日起,“东华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东华转 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 2015 年5 月28 日为“东华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 2015 年6 月1 日为赎回款到达“东华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本次“东华转债”赎回款 将于2015 年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东华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 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赎回结果 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1)本次赎回的公告安排
①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15 年5 月6 日前)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至少刊登赎回公告 3 次,并在5 月19 日前的 5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再次刊登赎回公告至少 3 次,通知“东华转债” 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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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 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2)赎回相关事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 号楼16 层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东华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内,“东华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 2.“东华转债”自赎回日(即 2015 年5 月25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东华转债” 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 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
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码;(2)委 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当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 转股,所转股份于转股确认成功的下一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 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债 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日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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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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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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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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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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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