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DBG Technology Co., Ltd.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18

Jun 21, 2018

55711_rns_2018-06-21_4d3c3f95-a13b-4a97-b98f-f73fd1b90a33.PDF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0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公司2018 年5 月8 日召开的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4,68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8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4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2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6 月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6 月28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 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5 号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杨雅珠

咨询电话:0752-5108688

传真电话:0752-5108268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6 月21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