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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qin Railwa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Jul 3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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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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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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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保障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订大秦铁 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独立 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应至少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一次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相关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同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在其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 关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 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建立书面记录制度,并经由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 除本制度明确的事项外,独立董事还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所需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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