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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IAN INSULATOR GROUP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Dec 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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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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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7-13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12月20日(周三)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下午 15:00至2017年12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5日(周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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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在2017年12月15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17年 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 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88号公司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10 月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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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 (一)登记时间:2017 年12 月18 日9:30-11:30 和13:30-15:00; (二)登记方式:

  •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 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 号华 邦上都大厦A 座1201 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1602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小捷;

电 话:0411-84305686;

传 真:0411-84337907;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 号华邦上都大厦A 座1201 室;

邮 编:1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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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回执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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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606”;

  • 2、投票简称:“大瓷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 2017 年12 月20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12 月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 年12 月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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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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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 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 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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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

  1.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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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股东登记回执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7年12月15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大连电瓷”(002606)股票 ____股,拟参加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签署日期:2017年 月 日

注:

  •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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