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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 TECH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0, 2026
52066_rns_2026-05-20_6f1633d8-75b2-429a-965c-80ef1a904f4b.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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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15
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香港大樓)
電話:(02)2361-1300(代表號)股票代號:2415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富邦證券智能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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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股務代理部依法令核定所簽簽之個人資料。因在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其如因資料持依法令之條款無效規定擅自。
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國內郵箱
開會通知請即時間
0800-088-268查詢
開
國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564號
國內郵箱
開會通知請即時間
股東 合修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集保結算所「股東e服務」電子投票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E6 焰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出席簽到中
時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整
地點:台北市清南路一段2-1號5樓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持有股數:
| 法人指派書 薪股派 出席營公司本次股東會。 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法人股東親自出席專用) | 親自出席簽名或蓋章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經 |
|---|---|
| 委 论 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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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認委託 者(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5年6月11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思,下列議案各自選者,就為對各項議案表示承認或警戒。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1)○承認(2)○及對(3)○棄權2.114年度盈餘分配案:(1)○承認(2)○及對(3)○棄權3.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1)○警戒(2)○及對(3)○棄權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就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遵循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中)等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此致 # 焰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
| 戶號 | 戶名 | ||||||||||||||
|---|---|---|---|---|---|---|---|---|---|---|---|---|---|---|---|
| 原登記 銀行帳號 | |||||||||||||||
| 新股登記 金融 | 原 股 | 銀行代號 | 帳號(請由左方依序填寫分行別,科目、帳號、錢號,多股空格留在右方) | ||||||||||||
| 法 人 | |||||||||||||||
| 4.5 | □取消匯款改為郵寄支票 □取消匯款改為親自領取支票 (加蓋原留印鑑) | 簽名或蓋章/原留印鑑 |
E6 焰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戶登記表
| 戶號 | 戶名 | ||||||||||||
|---|---|---|---|---|---|---|---|---|---|---|---|---|---|
| 集保帳戶 (集保公司提供) | 各商代號 | 帳號 | 同意依原登記帳號劃撥者請勿寄回 | ||||||||||
| 同意帳簿劃撥且變更帳號 (限本人帳戶) | 各商代號 | 帳號 | 簽名或蓋章/原留印鑑 | ||||||||||
| □同意逐戶配發零股歸戶:凡開立二戶以上集保帳戶且皆有持股時,各帳戶依此 | |||||||||||||
| 本配發之股票後件股者持撥入各帳戶,各帳戶之零股 綜合併撥入至新員執帳戶。(加蓋原留印鑑) |
※結同意本人所配發增資股票,除作上列選擇外,這行經人本登記表上所列之集保帳號,並配發不足一股之轉零股款充值為劃撥集保帳戶費用。
※未回覆更改徵詢帳號之股東,依據集保結算所規定,將以集保結算所除權時提供之證券所有人名冊最新異動帳號為主。
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須知
一、股東若有變更或新登記帳號,請填妥本人之履行帳號並簽名或蓋章,於股息基準日前等迅速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原登記銀行帳號無誤者告寄回
二、採匯款方式者,限股東本人帳號,並於發就日扣除匯款費用
三、如因資料非自壞或退匯,或應採匯款(新增)但本章附登記表者,一律依原發追訟地址以新號郵寄給締點帳登止前書轉變支票。
- 若股東同意將股利發放紙本通知改為電子方式接收者,請逕至集保結算所「股東e服務」平台申請。
- 申請「股務事務電子通知」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戶登記表須知
一、股東若有變更或新登記帳號,請填妥本人之集保帳號並簽名或蓋章,於股權基準日前等迅速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原登記集保帳號無誤者告寄回
二、若為外借往者(指華僑、外國個人及外國法人股東應遵循該文僅人士)不論按帳簿劃撥或劃撥至無實體登錄帳中者,應經之配股應免繳交所得稅款(郵寄辦理金、請以抵債、當即證券股價等戶),之郵政匯票繳納)。外僑自然人如在自己居住過193天者,請提示入出現校园證明章,方可比照本國人開票購稅。
三、依證繳局規定自99年1月起,信用交易抽資買進及作為疊保之抵繳股票,其無偿配股股票股利率後百分之二十以上者,該權限與股金部作為疊保品,將後行以集保劃撥方式轉撥至股信機構抽資等戶作為疊保品,不得劃撥至無實體登錄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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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中正區伴昌街十七號十一樓(壽德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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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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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
委託書使用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出席簽到卡與委託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四、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五、委託出席者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住址。(受託代理人若非股東身份,請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六、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八、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九、欲出席股東會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十、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
一、本公司訂於民國115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整,假台北市清南路一段2-1號5樓,召開115年股東常會。本次會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起,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 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2. 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錄報告,3. 11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 11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四)臨時動議。
二、盈餘股利分配及盈餘轉增資分配主要內容:現金股利新台幣43,200,000元,每股配發0.48元;盈餘轉增資分配發新台幣100,000,000元,每仟股配發111,11111111股。
三、最後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5年4月13日起至115年6月11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四、檢舉 會股東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出席簽到卡」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攜至會場辦理報到即可。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妥受託代理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及簽章後,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原)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辦理委託出席之相關手續。
五、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本公司依規定將於115年5月11日前公告於國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國基會網址https://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資料免費查詢」,輸入查詢條件即可。(股票代號:2415)
六、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七、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民國115年5月12日至115年6月8日止,須憑CA憑證(自然人憑證、證券商網路下單憑證、網路銀行憑證、工商憑證、證券暨期貨共同憑證及政府憑證任一式)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依公司法規定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八、本次股東會議案若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主要內容事項,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home)/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含存託憑證資料)並輸入「公司代號及年度」查詢股東會相關資料。
九、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此致
會股東
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骆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