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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EMAX — AGM Information 2017
Jul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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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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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六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時 間:中華民國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地 點:新竹工業區服務中心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中華路 22 號 )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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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民國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 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錦章會計師及方蘇立會計師查核完 竣並提出查核報告,連同營業報告書經本公司監察人審核完 成,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
二、前項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 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二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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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民國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民國一○六年三月八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本公司監察人審核完成,擬定每股配發 現金股利2.7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依董事會之決議授權 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辦理發放。 -
二、一○五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討論暨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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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敬請 審議。 -
說 明:一、配合法令規定、業務需要、強化公司治理及審計委員會之設置, 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
二、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二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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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敬請 審議。 -
說 明:一、配合法令修訂、公司營運所需及審計委員會之設置,擬修訂本 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二、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第三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敬請 審議。 -
說 明:一、配合公司營運所需及審計委員會之設置,擬修訂本公司『資金 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二、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四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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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敬請 審議。 -
說 明:一、配合公司營運所需及審計委員會之設置,擬修訂本公司『背書 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二、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五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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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敬請 審議。 -
說 明:一、配合審計委員會之設置,擬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 法』部分條文並修訂辦法名稱為『董事選舉辦法』。 -
二、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六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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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敬請 審議。 -
說 明:一、為強化公司治理及配合審計委員會之設置,擬修訂本公司『股 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
二、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董事會提
第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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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為配合子公司『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未來申請股票上市(櫃)之規 劃,本公司得分次辦理對該公司釋股作業暨放棄參與該公司之現金 增資計劃案,敬請 審議。 -
說 明:一、為配合子公司『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弘化學)營運發展、吸引及留任專業人才之需要,暨未來申請股票上市(櫃)之股權分散規劃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本公司於天弘化 學一次或分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本公司得放棄認購全 部或部分股份,並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本公司得一次或分次處分 本公司所持有之天弘化學部分股權。 -
二、天弘化學之現金增資,考量天弘化學營運發展、吸引及留任專 業人才以達提高經營績效之目的,除依法保留現金增資股數由 天弘化學員工認購外,本公司放棄天弘化學現金增資洽特定人 認購之對象以本公司原股東為優先,其餘以天弘化學員工、本 公司及對本公司有控制或其從屬公司員工、對天弘化學營運發 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為原則。其實際現金 增資發行價格、特定人之洽定及作業時程等事宜,擬由天弘化 學董事會依市場狀況及營運情形訂定之。 -
三、本公司處分天弘化學股權,考量天弘化學營運發展、吸引及留任 專業人才以達提高經營績效之目的,本公司處分所持有天弘化學 股權之交易相對人,以本公司原股東為優先,其餘以天弘化學員 工、本公司及對本公司有控制或其從屬公司員工、對天弘化學營 運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為原則。其釋股價 格、交易相對人之洽定及作業時程等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依市場狀況及天弘化學營運情形訂定之。 -
四、日後天弘化學申請上市(櫃)相關作業所需釋股,本公司將配合相 關法令規定進行提撥股票供券商認購及過額配售等作業程序,提 撥股數與價格則依相關法令規定,當時市場狀況及天弘化學營運 情形與承銷商共同議定。 -
五、以上辦理天弘化學之釋股及放棄現金增資認購等相關事宜,擬待 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第八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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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改選董事案,敬請 選舉。 -
說 明:一、本公司第八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於民國106年6月22日屆滿, 擬於本次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
二、本公司擬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及修訂後公司章程規定設置 審計委員會,故本次股東常會將依法不再設置監察人。 -
三、依公司章程規定,本次擬選任第九屆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 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 單中選任之。新任董事及獨立董事自選任之日起就任,任期三 年,自106年5月26日起至109年5月25日止,並由全體獨 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
四、第九屆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106年4月11日董事會 審查通過,其學歷、經歷及持有股數等資料,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九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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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敬請 審議。 說 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已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 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期許 可。 -
二、第九屆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兼任他公司名稱及所擔任職務, 請參閱議事手冊,擬提請股東常會同意自就任日起解除新任董 事之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