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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鑫科技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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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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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换届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的独 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董事 长,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

1.公司董事长选举程序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选举或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

2.经对上述人员履历等资料的认真核查,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认为:我们同意选举刘文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续聘刘文义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刘建磊先生、孙竹茂先生、张兴林先生、张继秋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续聘杨颖女士为财务负责人,续聘王玉敏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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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先生、汪继波先生、柳鹏先生为总经理助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协定存款产品。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协定存款产品。

特此声明。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秀艳 独立董事:周竹梅 2021 年12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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