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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迅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May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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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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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643 捷迅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5/05 發言時間 16:09:29
發言人 葉子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2-9461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增列110年股東常會議程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0/05/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0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集思台大會議中心達文西廳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地下一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份條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7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2)提案受理期間:自110年4月1日起至110年4月12日17時止。
(3)提案受理處所:捷迅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4號4樓)
(4)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行使期間:自民國110年5月18日至110年6月14日止。
電子投票平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5)如因疫情影響,因此發生須變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