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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FCO BIO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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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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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函

我们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收到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和《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关 联的交易议案》等相关材料。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管理 层就有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我们认为:

一、 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原则,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 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 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上述交易内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16 年度,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月末存款最高余额为 16,266 万元(含委托贷款 专用账户存款,下同),月末平均余额为 11,544 万元,2016 年 12 月末存款余额 为 5,730 万元。贷款累计发生额贷入为 43,000 万元(不含委托贷款,下同),归 还为 73,000 万元,月末平均余额为 34,167 万元,2016 年 12 月末贷款余额为 1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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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 30%。公司 2016 年 12 月末在财务公司存款 1,676 万元,贷款 13,000 万元,存款 余额之和远低于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存款风险较小。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 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公司制订了《中 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 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 化解存款风险。

我们同意将《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 估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主要产品燃料乙醇的销售价格与国内油价联动,国际石油价格波动 直接影响国内油价,对燃料乙醇销售价格影响显著。其销售价格被动接受市场变 化,从中长期看,不利于燃料乙醇业务发展。为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根 据原料库存和生产计划,开展原油期货套保业务。

深圳中粮商贸是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具有境外期货经纪机 构代理权。开展境外商品衍生业务,有助于企业规避风险,减少大宗商品价格及 汇率大幅波动对效益的冲击。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双 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 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质量、增强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深交所有关衍 生品投资信息披露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对以上几个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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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及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页:

何鸣元 陈敦 卓敏

2017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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