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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P — Annual Report 2023
Nov 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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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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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1532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
公司地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85號4樓 電 話: (02)2711-2831
〜 1 〜
目 錄
項目一、封 面二、目 錄三、聲 明 書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五、合併資產負債表六、合併綜合損益表七、合併權益變動表八、合併現金流量表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七)關係人交易( 八)質押之資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3. 大陸投資資訊4. 主要股東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
頁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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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 3 4 5 6 7 8 9 9 9 ~1010 ~2727 ~2828 ~6161 ~6666 66 ~6868 68 69 69 ~7373 ~7474 ~7575 75 ~77 |
〜 2 〜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自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
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
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
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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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長:林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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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民國一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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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勤美集團)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
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
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勤美集團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
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
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勤美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
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勤美集團民國一一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
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
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
下:
一、金屬成型部門之收入認列
有關該部門之收入認列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七)銷售商品之說明;收
入認列明細,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三)客戶合約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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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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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勤美集團金屬成型部門主要生產汽車及工業產品,其銷售收入認列時點,主要係商品
裝載至出口船舶以及商品運送至客戶指定地點作為將商品的控制移轉予客戶之判斷時點。
勤美集團與大型汽車零件供應商及汽車製造商之客戶間的銷售合約具有商品驗收權及退貨
權相關之條款,該些條款可能影響對客戶間銷貨時收入認列時點。勤美集團評估個別銷售
合約所約定條款,以確認收入認列的適當時間。個別銷售合約約定條款不同使得收入認列
早於商品控制移轉予客戶之誤述風險存在。因此,收入之認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勤美集團合
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和評估管理階層關於收入認
列的主要內部控制的設計、實施和執行有效性;瞭解主要收入之型態、合約條款及交易條
件,以評估收入認列時點的會計政策是否適當,抽樣選取主要客戶並抽查銷售合約或訂
單,評估合約條款及交易條件等對收入認列之影響,確認會計處理是否適當;以抽樣方式
選擇資產負債表日前後收入交易記錄,取得交易證明憑證如客戶簽收運送單、提單及核對
發貨倉保管人之佐證文件等,以評估收入已在適當的財務報導期間認列;比較在財務報導
期間和財務報導日後的實際銷售退回及折讓單,與管理階層在財務報導日和上一個財務報
導日估列之銷售退回折讓準備,以評估管理階層估列準備之合理性以及相關收入調整已適
當予以紀錄於會計期間;評估發貨倉帳載存貨異動與銷貨成本結轉已記錄於適當期間;針
對發貨倉之庫存數量已執行實地盤點觀察,以及核對帳載庫存數量。
二、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
有關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七)金融工具;應收
帳款備抵損失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應收帳款備抵
損失評估情形,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三)。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勤美集團應收款項備抵損失主係根據管理階層對預期信用損失之估列,其考量勤美集
團銷售客戶的信用可靠性、目前市場環境、前瞻性估計以及客戶特定條件等,故評估過程
涉及到相當程度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勤美集團應收帳款餘額重大且目前經濟環境風險使
得應收帳款收回風險增加。因此,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勤美集團合併財
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和評估管理階層對於客戶信
用控制、帳款回收和備抵損失估列的主要內部控制的設計、運作和實施有效性;評估勤美
集團應收帳款備抵損失的會計政策允當性;抽樣檢查銷售發票和其他交易憑證進行比較,
以評估應收帳款逾齡表中逾齡分佈情形;瞭解並核算管理階層對逾期應收帳款的滾動率及
預期損失率之計算基礎,評估管理階層對於已逾期帳款所估列之備抵損失,是否適當考量
銷售客戶所處行業狀況、逾期帳款帳齡情形、前瞻性估計以及過去帳款付款紀錄等;抽樣
檢查財務報導日後收款情形。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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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訴訟負債準備評估
有關訴訟負債準備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六)負債準備;負債準
備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負債準備估列情形,請詳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七)。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勤美集團中日華投資公司與台北市國稅局就大廣三不良債權案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營 業稅及未分配盈餘稅額案之行政處分,已提出行政救濟,總核定稅額與罰鍰金額等計 564,452 千元,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已繳納 46,174 千元並估列訴訟負債準備金額計 236,052 千 元。
未確定訴訟案件或有負債之認列,係依據管理階層評估未來很有可能不利於勤美集團
之結果予以合理估計損失準備,惟因訴訟案本身存有重大不確定性。因此,訴訟負債準備
估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勤美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訪談勤美集團管理階層以瞭解其
對未決訴訟案之評估方式;取得管理階層相關重大訴訟案備查簿及其負債準備評估文件,
並檢視重大訴訟案件之最新判決文件以評估其負債估列之合理性;取具外部律師針對未決
訴訟案件之法律詢證函,以驗證未決訴訟案之進度情形;評估勤美集團對重大未決訴訟案
件及或有負債是否已適當揭露。
其他事項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皆經本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勤美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
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勤美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
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勤美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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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勤美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勤美集團繼續 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 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 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 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勤美集團不再具有繼續 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勤美集團民國一一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 -
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 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 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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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金管證六字第] 1020000737[0940129108] 號[號] 民 國 一一三 年 三 月 十四 日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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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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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流動資產: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及(二十六))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三)、(二十三)及(二十六))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二十六)及七)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二十六))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二十六)及七)130X 存貨(附註六(四)、八及九(一))1410 預付款項(附註九(一))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十六)、八及九(一))1479 其他流動資產1480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流動流動資產合計非流動資產: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五)及(二十六))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及(二十六))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及(六))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八及九(一))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八)及九(一))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及八)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二十))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九))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一)、(二十六)、七及九(一))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二)、七、八及九(一))非流動資產合計資產總計 |
112.12.31 | % 12 7 - - - 42 - 3 1 1 66 - - 1 20 3 1 1 - - 2 6 34 100 |
111.12.31金 額% 6,068,902 11 3,814,610 7 9,163 - 78,170 - 4,888 - 22,046,213 42 194,796 - 1,900,962 4 360,259 1 429,344 1 34,907,307 66 - - 179,363 - 707,979 1 10,610,646 20 1,859,349 4 663,386 1 426,746 1 175,561 - 633 - 686,862 1 2,811,563 6 18,122,088 34 53,029,395 100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三)及(二十六))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三)、七及九(一))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六(二十六)及七)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六(二十六)及七)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二十六))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六(二十六)及七)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六)及(二十六))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四)及(二十六))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附註六(十九))流動負債合計非流動負債:25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五)及(二十六))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十五)及(二十六))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四)及(二十六))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二十))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六)及(二十六))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九))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六(十七)、(二十六)及七)非流動負債合計負債總計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二十一)):3100 股本3200 資本公積(附註六(十五))3300 保留盈餘3400 其他權益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36XX 非控制權益權益總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12.12.31金 額% $ 11,193,977 21 4,994,268 9 4,087,130 8 26,087 - 1,724,133 3 835 - 250,651 - 202,937 - 2,971,393 6 186,413 - 25,637,824 47 - - 1,445,763 3 7,710,742 14 501,892 1 1,294,887 2 29,185 - 342,104 1 11,324,573 21 36,962,397 68 3,787,865 7 1,600,373 3 8,004,646 15 (110,385) - 13,282,499 25 3,904,693 7 17,187,192 32 $ 54,149,589 100 |
111.12.31 |
|---|---|---|---|---|---|
金 額$ 6,556,648 3,659,978 5,993 66,931 4,503 22,791,079 171,744 1,654,490 480,231 423,267 35,814,864 156 192,751 685,724 10,588,497 1,673,213 661,229 429,275 186,598 - 704,533 3,212,749 18,334,725 $ 54,149,589 |
金 額% 11,582,617 22 4,864,716 9 3,029,941 6 40,301 - 1,383,231 3 749 - 86,957 - 188,005 - 2,470,335 5 171,969 - 23,818,821 45 8,253 - 1,560,633 3 8,456,951 16 512,520 1 1,479,111 3 29,643 - 478,573 1 12,525,684 24 36,344,505 69 3,761,221 7 1,542,440 3 7,492,071 14 61,209 - 12,856,941 24 3,827,949 7 16,684,890 31 53,029,395 100 |
董事長:林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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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麥聖偉 林靖誼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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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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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三)及七)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及七)營業毛利營業費用(附註七):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附註六(二十四))6300 研究發展費用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附註六(三))營業費用合計營業淨利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二十五)及七)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十五)及七)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十五)及(二十五))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二十五)及七)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附註六(五))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二十))8200 本期淨利8300 其他綜合損益: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九))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二十一)及(二十六))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六(二十一))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本期淨利歸屬於:8610 母公司業主8620 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8710 母公司業主8720 非控制權益每股盈餘(附註六(二十二))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112年度金 額%$ 17,619,443 100 (13,501,665) (77) 4,117,778 23 (566,394) (3) (1,826,420) (10) (13,736) - 107 - (2,406,443) (13) 1,711,335 10 79,835 - 261,638 1 23,915 - (413,318) (2) (39,561) - (87,491) (1) 1,623,844 9 (314,302) (2) 1,309,542 7 653 - (3,112) - - - (2,459) - (201,948) (1) - - (201,948) (1) (204,407) (1) $ 1,105,135 6 $ 965,227 5 344,315 2 $ 1,309,542 7 $ 792,328 4 312,807 2 $ 1,105,135 6 $ 2.56 $ 2.20 |
111年度金 額%14,630,178 100 (11,337,623) (78) 3,292,555 22 (563,390) (4) (1,654,882) (11) (22,328) - (1,512) - (2,242,112) (15) 1,050,443 7 39,870 - 119,361 1 111,377 1 (274,775) (2) (56,976) - (61,143) - 989,300 7 (390) - 988,910 7 7,843 - (20,742) - - - (12,899) - 58,938 - - - 58,938 - 46,039 - 1,034,949 7 805,125 6 183,785 1 988,910 7 827,294 6 207,655 1 1,034,949 7 2.14 1.85 |
|---|---|---|
董事長:林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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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麥聖偉 林靖誼 〜 6 〜
會計主管:王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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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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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因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項目非控制權益變動數分配股利予非控制權益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可轉換公司債轉換非控制權益變動數分配股利予非控制權益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股 本普通股股 本$ 3,761,221 - - - - - - - - - - - 3,761,221 - - - - - 26,644 - - - $ 3,787,865 |
資本公積1,488,270 - - - - - 5,608 - 48,562 - - - 1,542,440 - - - - - 57,933 - - - 1,600,373 |
保留盈餘 |
未分配盈 餘5,579,250 805,125 7,425 812,550 (120,840) (793,618) - (5,520) - - - 6,320 5,478,142 965,227 498 965,725 (81,335) (451,347) - - - (1,803) 5,909,382 |
其他權益項目國外營運機透過其他綜合構財務報表損益按公允價值換算之兌換差 額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25,292) 78,077 - - 35,488 (20,744) 35,488 (20,744) - - - - - - - - - - - - - - - (6,320) 10,196 51,013 - - (170,285) (3,112) (170,285) (3,112) - - - - - - - - - - - 1,803 (160,089) 49,704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12,774,615 805,125 22,169 827,294 - (793,618) 5,608 (5,520) 48,562 - - - 12,856,941 965,227 (172,899) 792,328 - (451,347) 84,577 - - - 13,282,499 |
非控制權 益3,973,038 183,785 23,870 207,655 - - - (1,348) - 6,181 (357,577) - 3,827,949 344,315 (31,508) 312,807 - - - 29,951 (266,014) - 3,904,693 |
權益總計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 額(25,292) - 35,488 35,488 - - - - - - - - 10,196 - (170,285) (170,285) - - - - - - (160,089) |
||||||||||
法定盈餘公積1,844,008 - - - 120,840 - - - - - - - 1,964,848 - - - 81,335 - - - - - 2,046,183 |
特別盈餘公積49,081 - - - - - - - - - - - 49,081 - - - - - - - - - 49,081 |
|||||||||
| 16,747,653 988,910 46,039 1,034,949 - (793,618) 5,608 (6,868) 48,562 6,181 (357,577) - 16,684,890 1,309,542 (204,407) 1,105,135 - (451,347) 84,577 29,951 (266,014) - 17,187,192 |
董事長:林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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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麥聖偉 林靖誼
〜 7 〜
----- End of picture text -----
會計主管:王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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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攤銷費用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損失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成本費用數租賃修改利益遞延貸項轉列收入其他損失長短借匯率影響數收益費損項目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其他應收款存貨預付款項其他流動資產其他金融資產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應付票據及帳款淨額(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合約負債其他流動負債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其他非流動負債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調整項目合計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收取之利息收取之股利支付之利息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取得無形資產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短期借款減少應付短期票券增加發行公司債舉借長期借款償還長期借款租賃本金償還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發放現金股利支付非控制權益現金股利非控制權益變動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2年度$ 1,623,844 1,067,203 5,187 (107) (8,409) 413,318 (79,835) (15,689) 39,561 5,723 899 (25) (56,484) - 12,671 1,384,013 88,274 6,479 1,210 (665,929) (395) (102,152) (182,888) 6,077 (849,324) 1,069,204 174,492 129,687 21,978 2,162 (10,454) 1,387,069 537,745 1,921,758 3,545,602 67,957 15,689 (565,130) (162,880) 2,901,238 (20,000) - 3,500 - 33,944 (784,052) 1,963 (11,977) 411,037 (488,782) (854,367) 10,271,443 (10,627,378) 1,213 - 9,165,400 (9,407,683) (196,519) 1,077 (451,347) (266,014) 29,951 (1,479,857) (79,268) 487,746 6,068,902 $ 6,556,648 |
111年度 |
|---|---|---|
| 989,300 1,057,893 5,583 1,512 3,961 274,775 (39,870) (16,423) 56,976 7,774 10,451 (65) - 459 51,728 |
||
| 1,414,754 | ||
| 310,994 (6,463) (229,347) (1,884,615) 137,621 (33,298) 162,030 (115,431) |
||
| (1,658,509) | ||
| (408,614) (42,908) 1,243,267 49,883 - (26,734) |
||
| 814,894 | ||
| (843,615) | ||
| 571,139 | ||
| 1,560,439 26,103 130,423 (370,960) (123,769) |
||
| 1,222,236 | ||
| (30,000) 37,190 8,000 (150,015) 16,432 (654,941) 6,650 (14,190) 134,766 (968,246) |
||
| (1,614,354) | ||
| 10,520,858 (8,127,786) 30,022 1,644,717 7,375,000 (8,707,827) (193,794) 2,704 (793,618) (357,577) 7,235 |
||
| 1,399,934 | ||
| 21,441 1,029,257 5,039,645 |
||
| 6,068,902 |
董事長:林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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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麥聖偉 林靖誼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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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王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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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於民國六十一年九月九日奉經濟部核准設 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仁愛路四段八十五號四樓。本公司及子公司 ( 以下併稱「合併公 司」 ) 主要營業項目為從事各種金屬件之製造加工及組裝、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國際觀光 旅館業務及經營零售百貨業務等,請詳附註十四。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三年三月十四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值之定義」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國際租稅變革-支柱二規則範本」
( 二 ) 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債」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供應商融資安排」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 -
(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
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初次適用IFRS 17及IFRS 9比較資訊」
〜 9 〜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附註三另有說明者外,下列
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 ( 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 ) 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
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及附註四(十九)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係每一個體均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 10 〜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所持股權百分比112.12.31 111.12.31 說 明% 100.00 % 100.00 % 85.51 % 85.51 % 99.01 % 99.01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註一)% 83.33 % 83.33 % 100.00 % 100.00 % 71.82 % 71.82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註四)% 100.00 % 100.00 % 100.00 % - (註二)% 83.27 % 83.27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50.00 % 50.00 % 70.00 % 70.00 % - % 50.00 (註三)% 100.00 % 100.00 |
|---|---|---|---|
| 112.12.31 | |||
本公司本公司及日華投資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及日華投資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UEA CMI CMI CMI CMB (H.K.) CMI (BVI) CMP (H.K.) CMP (H.K.) CMW (C.I.) CMW (C.I.) CMJ 化新公司璞真公司璞真公司璞真公司璞真公司 |
United Elite Agents Limited (UEA) 化新精密工業(股)公司(化新公司)日華投資企業(股)公司(日華投資)全國大飯店(股)公司(全國大飯店)CMAI CO., LIMITED. (CMAI) CMJ CO., LTD. (CMJ) 全國物業管理(股)公司(全國物業)璞真建設(股)公司(璞真公司)香格里拉農牧花卉(股)公司(香格里拉公司)台中勤美飯店管理顧問(股)公司(台中勤美飯店)行草悟道(股)公司(行草悟道)大博物町(股)公司(大博物町)China Me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 (CMI) China Metal International (BVI) Limited (CMI (BVI)) CMW (Cayman Islands) Co., Ltd.(CMW (C.I.)) CMB (H.K.) Co., Ltd. (CMB (H.K.)) 蘇州勤堡精密機械有限公司(蘇州勤堡)CMP (H.K.) Industry Co., Ltd.(CMP (H.K.)) 天津勤美達工業有限公司(天津勤美達)蘇州勤美達精密機械有限公司(蘇州勤美達)勤威(天津)工業有限公司(天津(勤威))勤美達(武漢)精密機械有限公司(勤美達(武漢))青島勤和專業調達商貿有限公司(青島勤和)FAR HSING (SAMOA) ENTERPRISE CO., LTD. (FAR HSING (SAMOA)) 勤耕建設(股)公司(勤耕公司)璞真誠美建築開發(股)公司(璞真誠美公司)璞嘉建設(股)公司(璞嘉公司)璞致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璞致公司) |
控股公司汽車零件加工一般投資業國際觀光旅館及其他經交通部核定與觀光旅館有關之業務汽車零組件買賣鑄件買賣管理顧問業務住宅、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業觀光遊樂園及經營一般旅館等業務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業務管理顧問業務管理顧問業務控股公司及買賣鑄件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控股公司設計、生產及買賣鑄件控股公司設計、開發、生產及銷售各種鑄鐵製品暨各式機械、汽車零件研發、生產及銷售汽車、機電用精密鑄造毛胚及加工完成品研發、生產及銷售汽車、機電用精密鑄造毛胚及加工完成品研發設計、製造及銷售各種汽車、農機車、工機車、家用電器等零件、精密鑄造毛坯及模具等,及相關售後服務鑄件買賣控股公司住宅、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業住宅、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業住宅、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業綜合營造、住宅、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業 |
% 100.00 % 85.51 % 99.01 % 100.00 % 100.00 % 83.33 % 100.00 % 71.82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83.27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50.00 % 70.00 % - % 100.00 |
〜 11 〜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所持股權百分比112.12.31 111.12.31 說 明%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註五)% 100.00 % - (註五) |
|---|---|---|---|
| 112.12.31 | |||
| CMAI CMAI Holding Pilot CMAI Holding CMAI Holding&CM AI-MEX |
CMAI Holding, Inc. (CMAI Holding) Pilot Drive LLC (Pilot) CMAI INDUSTRIES, INC. (CMAI N.A.) CMAI-MEX Holding LLC(CMAI-MEX) MEXICO CMI-CMAI S. de R.L. de C.V. (MEXICO CMI-CMAI) |
控股公司資產租賃汽車零組件買賣控股公司汽車零組件買賣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註一:原名 CHINA METAL AUTOMOTIVE INTERNATIONAL CO., LTD .
註二:民國一一二年第二季取得之子公司。
註三: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完成清算程序。
註四:原名臺中勤美洲際酒店(股)公司。
註五: CMAI-MEX 與 MEXICO CMI-CMAI 分別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十九日及民國一 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完成註冊登記,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 匯入股款。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
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 (1)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2.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應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 12 〜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從事各種金屬件之製造加工、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國
際觀光旅館業務及經營零售百貨業務等,有關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務之營業週期長
於一年,故相關科目採用一個營業週期作為資產負債科目劃分為流動及非流動之標準
外,其餘科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
-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
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為滿足
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合併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
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 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
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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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例如,持有供交易及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績效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為消除或重大
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損益。
(4) 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
金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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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自原始認列 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合併公司持有之定期存款,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為具投資等級以上之金融機
構,故視為信用風險低。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
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
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
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
沖銷之時點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
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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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
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
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
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 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
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
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
產負債表。
(6) 財務保證合約
財務保證合約係指發行人於特定債務人到期無法依債務工具條款償還時,必
須支付特定金額,以歸墊持有人損失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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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發行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財務保證合約,原始係 以其公允價值減除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則依下列孰高者衡量: (a) 依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決定之備抵損失金額;及 (b) 原始認列之金額,於適當 時,減除依下列收入原則認列之累積收益金額。
(八)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
響合併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歸屬於合併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
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與投資者對關聯
企業之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
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合併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起停止採用權益法,並按公允價值衡量保
留權益,保留權益之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
額,認列於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與該投資有關之所有金額,其
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亦即
若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為損
益(或保留盈餘),則當企業停止採用權益法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至損
益(或保留盈餘)。若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但持續適用權益法,
則合併公司將與該所有權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
失,按上述方式依減少比例作重分類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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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
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若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
其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
有權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
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
礎相同。
(十)聯合協議
聯合協議係兩方以上具有聯合控制之協議。聯合協議包括聯合營運及合資,並具 有下列特性: (a) 參與協議者皆受合約協議所約束; (b) 合約協議賦予協議者中,至少兩 方對該協議具有聯合控制。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一號「聯合協議」將聯合控制定義 為合約上同意分享對一協議之控制,其僅於與攸關活動(即對該協議之報酬有重大影 響之活動)有關之決策必須取得分享控制之各方一致同意時方始存在。
合資係一項聯合協議,據此對該協議具有聯合控制之各方(即合資者)對於該協議 之淨資產具有權利,而非對資產具有權利且負債負有義務。合資者應將其合資權益認 列為一項投資,並依 IAS28 之規定採用權益法處理該投資,除非企業依該準則之規定 豁免適用權益法。有關權益法之會計處理,請參考附註四(九)。
合併公司於評估聯合協議之分類時,考量了該協議之架構、單獨載具之法律形
式、合約協議之條款及其他事實與情況。於事實及情況改變時,合併公司將重新評估
所參與之聯合協議類型是否改變。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
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算)
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其他收益。給與之租賃誘
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賃收益之一部分。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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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房屋及建築物 2~60 年
(2) 機器設備 2~20 年 (3) 運輸設備 2~10 年
(4) 辦公及其他設備 2~30 年
- (5)
租賃改良1~39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4.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十三)租賃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
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
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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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係以相對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
中之對價分攤至個別租賃組成部份。惟,於承租土地及建物時,合併公司選擇不區
分非租賃組成部分而將租賃組成部分及非租賃組成部分視為單一租賃組成部分處
理。
針對部分辦公室、辦公設備、員工宿舍及公務車等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
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
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售後租回交易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評估將資產移轉給買方兼出租人
是否滿足以銷售處理之規定。若經判斷以銷售處理,則除列該資產,並將已移轉給
買方兼出租人之權利部分認列相關損益,租回交易適用承租人會計處理模式,使用
權資產則係依所租回部分原帳列金額衡量;若經判斷未滿足以銷售處理之規定,則
繼續認列已移轉之資產並將所收取之對價認列為金融負債。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之租金減讓,選擇採用實務權宜作法,不
評估其是否係租賃修改:
-
(1)
作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大流行之直接結果而發生之租金減讓; -
(2)
租賃給付之變動導致租賃之修正後對價與該變動前租賃之對價幾乎相同或較小; -
(3)
租賃給付之任何減少僅影響原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到期之給付;且 -
(4)
該租賃之其他條款及條件並無實質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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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實務權宜作法下,租金減讓導致租賃給付變動時,係於啟動租金減讓之事件
或情況發生時將變動數認列於損益。
2. 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
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
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
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合併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
生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
將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
之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以租賃投資淨額之金額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因
協商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包含於租賃投資淨額內。租賃投資淨
額係以能反映在各期間有固定報酬率之型態,於租賃期間分攤認列為利息收入。針
對營業租賃,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將所收取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租金收
入。
(十四)無形資產
1. 認列及衡量
收購子公司產生之商譽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研究活動相關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發展支出僅於其能可靠衡量、產品或流程之技術或商業可行性已達成、未來經
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合併公司意圖且具充足資源以完成該發展且加以
使用或出售該資產時,始予以資本化。其他發展支出則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原始
認列後,資本化之發展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包括客戶關係、專利權及商標權
等,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2.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 攤 銷
-
除商譽外,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 -
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
電腦軟體2~10年 -
(2)
客戶關係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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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專利權 8~9 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
時適當調整。
(十五)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合約資產、遞
延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商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六)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包含財務保證合約及法律訴訟產生之或有負債)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
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
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
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認列為利息費用。
(十七)收入之認列
1. 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
如下:
(1) 銷售商品
針對產品之銷售,合併公司將於客戶取得對產品之控制時認列收入。該產品
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
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
效,或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
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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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給予主要客戶一定期間的退貨期,因此,於認列收入時調整預期退
貨及折讓部分,並認列退款負債及待退產品權利。合併公司係於銷售時點採用過
去累積之經驗估計預期之退貨及折讓,且累計收入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
轉。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對預期退貨之估計。
(2) 土地開發及房地銷售
合併公司開發及銷售住宅不動產,且經常於興建期間或之前預售不動產。合
併公司係於對不動產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因合約限制,該不動產對合併公司
通常不具其他用途,然而,將不動產之法定所有權移轉予客戶後,合併公司始對
迄今已完成履約之款項具有可執行之權利。因此,合併公司係於不動產之法定所
有權移轉予客戶之時點認列收入。
收入係依合約協議之交易價格衡量。若係銷售成屋,大部分情況下,於不動
產交付或法定所有權移轉時可收取對價,少數情況下,依合約協議可遞延支付帳
款,但遞延期間不超過十二個月。因此,不調整交易價格以反映重大財務組成部
分之影響。若係預售不動產,通常於簽訂合約至不動產交付或移轉予客戶之期間
分期收取款項,若合約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則於該期間依建案之專案借款利
率調整交易價格以反映貨幣時間價值之影響。預收之款項係認列為合約負債,調
整貨幣時間價值之影響時則認列利息費用及合約負債。累積之合約負債金額,於
不動產交付或移轉予客戶時轉列收入。
(3) 客戶忠誠計畫
合併公司提供客戶忠誠計畫予客戶,客戶購買產品所取得之點數,使客戶有
權於未來向合併公司以折扣購買產品。合併公司認為該等點數提供客戶倘未簽訂
該合約則無法取得之重要權利,故提供點數予客戶之承諾係一履約義務。合併公
司係以相對單獨售價為基礎將交易價格分攤至該產品及該等點數。管理階層係依
過去之經驗,以點數被兌換時所給予之折扣及兌換之可能性為基礎,估計每個點
數之單獨售價;以產品之零售價格為基礎估計其出售時之單獨售價。合併公司係
於銷售產品時以上述基礎認列合約負債,並於該等點數被兌換或失效時轉列收
入。
(4) 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
勞務付款之時間間隔通常不超過一年,其超過一年以上者,其交易價格之貨幣時
間價值影響經評估係屬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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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客戶合約之成本
(1)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合併公司若預期可回收其取得客戶合約之增額成本,係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
產。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係為取得客戶合約所發生且若未取得該合約則不會發生
之成本。無論合約是否取得均會發生之取得合約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除
非該等成本係無論合約是否已取得均明確可向客戶收取。
合併公司採用準則之實務權宜作法,若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認列為資產且該
資產之攤銷期間為一年內,係於該增額成本發生時將其認列為費用。
(2) 履行合約之成本
履行客戶合約所發生之成本若非屬其他準則範圍內(國際會計準則第二號
「存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國際會計準則第三
十八號「無形資產」),合併公司僅於該等成本與合約或可明確辨認之預期合約直
接相關、會產生或強化未來將被用於滿足(或持續滿足)履約義務之資源,且預期
可回收時,始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產。
一般及管理成本、用以履行合約但未反映於合約價格之浪費之原料、人工或
其他資源成本、與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以及無法區分究
係與未滿足履約義務或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係於發生時
認列為費用。
(十八)政府補助
合併公司係於可收到與相關之政府補助時,將該未附帶條件之補助認列為營業外
收入。針對其他與資產有關之補助,合併公司係於可合理確信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
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於遞延收入,並於資產耐用年限內
依有系統之基礎將該遞延收入認列為營業外收入。補償合併公司所發生費用或損失之
政府補助,係依有系統之基礎與相關之費用同期認列於損益。
(十九)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預付提撥數將
導致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支付之範圍內,認列為一項資產。
2. 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
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
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
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
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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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
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
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二十)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i)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且(ii)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 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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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二十一)企業合併
合併公司對每一企業合併皆採用收購法處理,商譽係依收購日移轉對價之公允價
值,包括歸屬於被收購者任何非控制權益之金額,減除所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
負債之淨額(通常為公允價值)進行衡量。若減除後之餘額為負數,則合併公司重新評
估是否已正確辨認所有取得之資產及所有承擔之負債後,始將廉價購買利益認列於損
益。
除與發行債務或權益工具相關者外,與企業合併相關之交易成本均應於發生時立
即認列為合併公司之費用。
被收購者之非控制權益中,若屬現時所有權權益,且其持有者有權於清算發生時
按比例份額享有企業淨資產者,合併公司係依逐筆交易基礎,選擇按收購日之公允價
值或按現時所有權工具對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之已認列金額所享有之比例份額衡量
之。其他非控制權益則按其收購日之公允價值或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
計準則所規定之其他基礎衡量。
於分階段達成之企業合併中,合併公司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重新衡量其先前已持
有被收購者之權益,若因而產生任何利益或損失,則認列為損益。對於被收購者權益
價值之變動於收購日前已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應依合併公司若直接處分其
先前已持有權益之相同方式處理,若處分該權益時宜將其重分類至損益,則該金額係
重分類至損益。
若企業合併之原始會計處理於合併交易發生之報導日前尚未完成,合併公司得對
於尚未完成會計處理項目以暫定金額報導,該暫定金額於衡量期間內應予以追溯調整
之,或認列額外之資產或負債,以反映於衡量期間所取得有關於收購日已存在事實與
情況之新資訊。衡量期間自收購日起不超過一年。
移轉對價中所包含之或有對價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收購日後或有對價公
允價值之變動若屬衡量期間調整者,係追溯調整收購成本並相對調整商譽。衡量期間
調整係因合併公司於收購日後始取得關於收購日已存在事實與情況之額外資訊所作之
調整,衡量期間自收購日起不超過一年。對於非屬衡量期間調整之或有對價公允價值
變動,其會計處理係取決於或有對價之分類。或有對價分類為權益者不得再衡量,且
其後續交割係在權益內調整。其他或有對價係於收購日後之每一報導日按公允價值衡
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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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二十三)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
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
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一)佣金收入主理人與代理人之判斷
有關佣金收入交易,合併公司所扮演角色係代理人而非主理人,因合併公司評估
於特定商品移轉予客戶前未控制該等商品,考量之判斷因素如下:
-
合併公司無義務於供應商無法移轉商品予客戶時提供商品,亦不對商品之可接受性 負有責任。 -
合併公司未承諾於於客戶購買商品前自供應商取得商品,且未接受任何損壞品或退 回商品之責任。 -
合併公司對於供應商不設定銷售價格之調整。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
整之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以違約風險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為基礎估計。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考量歷史經驗、目前市場狀況及前瞻性估計,以判斷計算減損
時須採用之假設及選擇之輸入值。相關假設及輸入值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三)。
(二)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
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
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
大變動。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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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譽之減損評估
商譽減損之評估依賴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決定評價方式、選擇重要假設及計算股
權價值金額等,所採用之預計成長率、毛利率及現金基礎下之收益等有關之假設,且
須仰賴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且涉及高度估計不確定性。商譽減損評估之說明請詳附註
六(十)。
(四)負債準備及或有負債之認列及衡量
訴訟負債準備係針對很有可能對合併公司產生不利結果且損失金額可合理估計之
未決訟案所估列。惟因訴訟案本身之不確定性較高,最終結果或實際賠償金額可能與
估計金額有重大差異。訴訟負債準備估列之說明請詳附註六(十七)。
(五)確定福利義務之衡量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使用預計單
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增加
率等,若該等假設因市場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認列之費用
與負債金額。精算所採用之重大精算假設說明及敏感度分析請詳附註六(十九)。
評價流程
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合併
公司對於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
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接 (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合併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衡量
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一)附註六(二十六),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庫存現金支票及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2.12.31 $ 5,499 4,457,079 2,094,070 $ 6,556,648 |
111.12.31 |
| 6,561 4,008,099 2,054,242 |
||
| 6,068,902 |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之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 ( 二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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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非上市(櫃)公司股票-美達工業(股)公司非上市(櫃)公司股票-廣源投資(股)公司非上市(櫃)公司股票-開發文創價值創業投資(股)公司非上市(櫃)公司股票-世久營造探勘工程(股)公司非上市(櫃)公司股票-永佳捷科技(股)公司合 計 |
112.12.31 $ 99,955 31,134 11,662 30,000 20,000 $ 192,751 |
111.12.31 |
|---|---|---|
| 103,188 30,418 15,757 30,000 - |
||
| 179,363 |
-
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指 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合併公司因上列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於民國 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認列之股利收入分別為15,689千元及16,423元。 -
合併公司因對永大機電工業(股)公司之持有目的改變,故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出售指 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永大機電工業(股)公司,處分時之公允價值 為37,190千元,處分利益為175千元,故已將前述累積處分利益自其他權益移轉至保 留盈餘。 -
合併公司策略性投資—育華投資及富華投資於民國一一一年度辦理解散登記,故重 分類至其他應收款,於該期間累積之損失1,803千元已自其他權益移轉自保留盈餘。 -
信用風險(包括債務工具投資之減損)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六)。 -
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小計減:備抵損失 |
112.12.31 $ 601,091 3,063,571 3,664,662 (4,684) $ 3,659,978 |
111.12.31 475,583 3,344,375 3,819,958 (5,348) 3,814,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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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
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
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
性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
損失分析如下:
未逾期逾期30天以下逾期31~90天逾期91~120天逾期121天~一年逾期一年以上未逾期逾期30天以下逾期31~90天逾期91~120天逾期121天~一年逾期一年以上 |
112.12.31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帳面金額加權平均預期信用損失率$ 3,515,929 0% 81,888 0% 31,553 0% 14,044 0% 8,350 27.03%~68.26% 12,898 100% $ 3,664,662 111.12.31 |
備抵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 4,222 462 |
|||
| 4,684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帳面金額加權平均預期信用損失率$ 3,609,369 0% 108,785 0% 86,405 0% 5,456 0% 7,839 25.23%~49.96% 2,104 100% $ 3,819,958 |
備抵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 3,244 2,104 |
|||
| 5,348 |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期初餘額認列之減損(迴轉利益)損失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外幣換算損益期末餘額 |
112年度$ 5,348 (107) (510) (47) $ 4,684 |
111年度 |
|---|---|---|
| 3,764 1,512 - 72 |
||
| 5,348 |
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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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 貨原物料商品在製品半成品製成品買賣商品營建用地待售房地在建房地預付土地款其他 |
112.12.31 $ 174,117 200,848 101,620 1,154,947 147,271 4,151,545 6,634,989 10,111,274 60,070 54,398 $ 22,791,079 |
111.12.31 |
|---|---|---|
| 231,287 335,389 151,676 1,486,432 138,209 8,551,179 164,881 10,573,140 226,765 187,255 |
||
| 22,046,213 |
-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認列營業成本分別為13,501,665千元及11,337,623千 元。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及因存貨淨變現價值提 升而認列之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金額分別為(7,460)千元及7,720千元,已計入 銷貨成本。 -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 形,請詳附註八。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因存貨認列之利息資本化金額分別為126,407千元及69,746千元,利息資本化利率分別為2.40%~2.59%及1.68%~2.17%。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關聯企業合資 |
112.12.31 $ 331,711 354,013 $ 685,724 |
111.12.31 |
|---|---|---|
| 391,050 316,929 |
||
| 707,979 |
1. 關聯企業
因合併公司並無承擔額外損失之義務,合併公司已停止認列對日華資產管理 (股)公司之損失份額,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未認列之損失分別為 405 千元 及 359 千元,於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累積未認列之損失分別為 58,532 千元及 58,127 千元。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
財務資訊係於合併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112.12.31 111.12.31 對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 331,711 39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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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本期淨損其他綜合損益綜合損益總額 |
112年度$ (23,935) - $ (23,935) |
111年度(8,200) - (8,200) |
|---|---|---|
2. 合 資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合資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
資訊係於合併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對個別不重大合資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本期淨損其他綜合損益綜合損益總額 |
112.12.31 $ 354,013 112 年度$ (15,626) - $ (15,626) |
111.12.31 316,929 111 年度(48,776) - (48,776) |
|---|---|---|
3. 擔 保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
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
1. 取得子公司額外股權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分別以現金 96 千元及 7,669 千元增加取得日華投資公 司及璞真公司股權,使合併公司之權益分別由 99.00% 增加至 99.01% 及 71.72% 增加至 71.82% 。
合併公司對上列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之影響如下:
購入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支付予非控制權益之對價資本公積 |
111年度日華投資公司璞真公司$ 331 7,905 (96) (7,669) $ 235 236 |
111年度日華投資公司璞真公司$ 331 7,905 (96) (7,669) $ 235 236 |
|---|---|---|
璞真公司 |
||
| 7,905 (7,669) |
||
| 236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度以現金34,800千元取得璞致公司100%股權,產生商譽12,300千元,請詳附註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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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增 添處 分重 分 類匯率變動之影響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增 添處 分重 分 類匯率變動之影響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累計折舊及減損損失: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本期折舊處 分重 分 類匯率變動之影響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本期折舊處 分重 分 類匯率變動之影響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帳面價值:民國112年12月31日民國111年1月1日民國111年12月31日 |
土 地$ 3,129,584 17,452 - 29,056 - $ 3,176,092 $ 3,118,095 10,663 - - 826 $ 3,129,584 $ - - - - - $ - $ - - - - - $ - $ 3,176,092 $ 3,118,095 $ 3,129,584 |
房屋及建築物4,332,425 11,594 (170) 28,024 (58,341) 4,313,532 3,840,120 5,219 (50) 436,911 50,225 4,332,425 1,675,417 126,192 (170) - (20,478) 1,780,961 1,539,755 119,677 (50) - 16,035 1,675,417 2,532,571 2,300,365 2,657,008 |
機器設備10,056,387 95,608 (180,918) 606,422 (168,129) 10,409,370 9,750,106 129,785 (235,415) 272,009 139,902 10,056,387 6,707,455 587,476 (174,099) 4,986 (114,691) 7,011,127 6,255,051 586,192 (224,383) - 90,595 6,707,455 3,398,243 3,495,055 3,348,932 |
辦公設備124,071 8,614 (9,919) 5,609 (1,172) 127,203 110,803 5,195 (2,237) 8,850 1,460 124,071 94,942 13,117 (9,594) 197 (933) 97,729 85,183 11,425 (2,084) (871) 1,289 94,942 29,474 25,620 29,129 |
運輸設備58,909 81 (4,167) 3,202 (869) 57,156 58,719 1,246 (3,608) 2,081 471 58,909 49,322 3,967 (4,055) - (750) 48,484 45,545 2,778 (1,485) 2,081 403 49,322 8,672 13,174 9,587 |
租賃改良261,248 25,762 (26,896) 10,491 (4,725) 265,880 187,845 36,117 (16,831) 50,488 3,629 261,248 115,819 38,737 (26,896) - (2,215) 125,445 89,124 41,820 (16,831) - 1,706 115,819 140,435 98,721 145,429 |
其他設備868,402 29,599 (17,541) 99,591 (8,531) 971,520 729,889 47,588 (24,285) 109,071 6,139 868,402 578,624 86,981 (17,111) (197) (5,993) 642,304 512,370 82,792 (23,169) 2,081 4,550 578,624 329,216 217,519 289,778 |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1,001,199 595,342 - (619,101) (3,646) 973,794 1,321,500 419,128 - (759,512) 20,083 1,001,199 - - - - - - - - - - - - 973,794 1,321,500 1,001,199 |
總 計19,832,225 784,052 (239,611) 163,294 (245,413) |
|
|---|---|---|---|---|---|---|---|---|---|---|
| 20,294,547 | ||||||||||
| 19,117,077 654,941 (282,426) 119,898 222,735 |
||||||||||
| 19,832,225 | ||||||||||
| 9,221,579 856,470 (231,925) 4,986 (145,060) |
||||||||||
| 9,706,050 | ||||||||||
| 8,527,028 844,684 (268,002) 3,291 114,578 |
||||||||||
| 9,221,579 | ||||||||||
| 10,588,497 | ||||||||||
| 10,590,049 | ||||||||||
| 10,610,646 |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提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作
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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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土地、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及運輸設備等所認列之使用權資產,
其成本及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增添本期除列匯率變動之影響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增添本期除列匯率變動之影響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折舊: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折舊轉入工程成本本期除列匯率變動之影響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折舊轉入工程成本本期除列匯率變動之影響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帳面價值:民國112年12月31日民國111年1月1日民國111年12月31日 |
土地$ 1,010,225 - - (6,232) $ 1,003,993 $ 1,004,772 - - 5,453 $ 1,010,225 $ 202,927 23,572 - - (1,901) $ 224,598 $ 177,882 23,603 - - 1,442 $ 202,927 $ 779,395 $ 826,890 $ 807,298 |
房 屋及 建 築2,401,476 1,142 (2,553) (152) 2,399,913 2,393,697 10,924 (3,126) (19) 2,401,476 1,478,153 163,276 434 (2,553) (90) 1,639,220 1,317,008 163,189 841 (2,879) (6) 1,478,153 760,693 1,076,689 923,323 |
機器設備33,287 21,754 (16,980) (610) 37,451 47,835 18,730 (33,945) 667 33,287 20,424 11,825 - (16,980) (241) 15,028 39,869 13,904 - (33,945) 596 20,424 22,423 7,966 12,863 |
運輸設備22,150 6,855 (6,581) 15 22,439 23,183 3,561 (4,680) 86 22,150 8,676 6,429 - (3,902) 3 11,206 7,254 6,040 - (4,680) 62 8,676 11,233 15,929 13,474 |
辦公設備1,762 436 (617) 3 1,584 2,046 - (344) 60 1,762 1,068 330 - (617) 7 788 966 398 - (344) 48 1,068 796 1,080 694 |
其他設備120,670 120 (64) - 120,726 122,673 - (2,003) - 120,670 18,973 3,144 - (64) - 22,053 17,466 3,444 - (1,937) - 18,973 98,673 105,207 101,697 |
總計3,589,570 30,307 (26,795) (6,976) 3,586,106 3,594,206 33,215 (44,098) 6,247 3,589,570 1,730,221 208,576 434 (24,116) (2,222) 1,912,893 1,560,445 210,578 841 (43,785) 2,142 1,730,221 1,673,213 2,033,761 1,859,349 |
|---|---|---|---|---|---|---|---|
(九)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合併公司所持有之自有資產及以營業租賃出租予第三方之辦公
大樓。出租之投資性不動產其原始不可取消期間為五至十年,部份租賃合約約定承租
人於屆滿時具有延長期間選擇權。
已出租之投資性不動產其租金收益均為固定金額,但部份合約要求承租人歸墊保
險費用,其金額係每年另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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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移轉至存貨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折舊: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折舊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折舊移轉至存貨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帳面金額:民國112年12月31日民國111年1月1日民國111年12月31日公允價值:民國112年12月31日民國111年1月1日民國111年12月31日 |
自有資產土地房屋及建築總 計$ 596,723 121,530 718,253 $ 596,723 121,530 718,253 $ 609,567 151,549 761,116 (12,844) (30,019) (42,863) $ 596,723 121,530 718,253 $ - 54,867 54,867 - 2,157 2,157 $ - 57,024 57,024 $ - 54,442 54,442 - 2,631 2,631 - (2,206) (2,206) $ - 54,867 54,867 $ 596,723 64,506 661,229 $ 609,567 97,107 706,674 $ 596,723 66,663 663,386 $ 1,081,534 $ 1,119,223 $ 1,074,791 |
|---|---|
土地$ 596,723 $ 596,723 $ 609,567 (12,844) $ 596,723 $ - - $ - $ - - - $ - $ 596,723 $ 609,567 $ 596,723 |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數個出租予他人之商用不動產。每一租賃合約均包括原始不可
取消之租期一至三年,其後續租期則與承租人協商,且未收取或有租金,相關資訊請
詳附註六(十八)。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本期折舊金額請詳附註十二(三),本期租金收入及所發
生之直接營運費用請詳附註六(十八)。
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係參考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及房仲業網站
查詢,相似區位及類型於近期內成交價格為評價基礎。其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
輸入值係屬第三等級。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提供作為質
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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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無形資產之成本及攤銷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單獨取得處分匯率變動影響數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單獨取得重分類匯率變動影響數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攤銷: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本期攤銷處分匯率變動影響數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本期攤銷匯率變動影響數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帳面價值:民國112年12月31日民國111年1月1日民國111年12月31日 |
商 譽$ 414,417 - - (4,261) $ 410,156 $ 385,268 12,300 - 16,849 $ 414,417 $ - - - - $ - $ - - - $ - $ 410,156 $ 385,268 $ 414,417 |
專利權64,105 - - (1,163) 62,942 63,088 - - 1,017 64,105 64,105 - - (1,163) 62,942 63,088 - 1,017 64,105 - - - |
客戶關係231,424 - - (4,198) 227,226 227,751 - - 3,673 231,424 231,424 - - (4,198) 227,226 227,751 - 3,673 231,424 - - - |
電腦軟體46,300 11,977 (1,962) - 56,315 43,337 1,890 746 327 46,300 33,971 5,187 (1,962) - 37,196 28,061 5,583 327 33,971 19,119 15,276 12,329 |
總 計756,246 11,977 (1,962) (9,622) 756,639 719,444 14,190 746 21,866 756,246 329,500 5,187 (1,962) (5,361) 327,364 318,900 5,583 5,017 329,500 429,275 400,544 426,746 |
|---|---|---|---|---|---|
合併公司每年至少一次於報導日針對帳上之商譽進行減損評估測試。民國一一二年 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商譽係子公司UEA及CMI以長期投資方式持有CMW(C.I.)100%股權所產生,其長期股權投資原始投資金額均為美金75,157千元, 本公司以CMW(C.I.)營運收益面之收益法下的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為評估方法,以 自由現金流量做為計算商譽可回收現金流量的評斷標準,所決定之可回收金額均高 於股權投資於評價基準日之帳面價值,故於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無資產減 損之情形。該等可回收金額係以折現現金流量推估,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重大不可 觀察輸入值而被歸類於第三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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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現率係以產業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為估計基礎,現金流量推估係以管理階層提
示之五年期財務預算為基礎,並以持平之年成長率予以外推至後續年度。前述關鍵
假設之數值係代表管理階層對相關產業未來趨勢所作之評估,同時並考量內部及外
部來源之歷史資訊。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因取得璞致公司100%股權,單獨產生之商譽12,300千 元,請詳附註六(六)。
(十一)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應收債權-日華金典應收債權-金陵鋼鐵-無擔保減:累計減損-應收債權-金陵鋼鐵存出保證金 |
112.12.31 $ 575,000 - - 129,533 $ 704,533 |
111.12.31 575,000 23,250 (23,250) 111,862 686,862 |
|---|---|---|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與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子建設)共 同向日華資產簽訂債權讓與契約書,合併公司與太子建設各有50%之權益義務,合 併公司與太子建設各出資50%以取得台中中港金典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為中港金典)之主要抵押債權及其擔保物權、其他從屬權利等(中港金典酒店大 樓),合併公司與太子建設同意於本件標的完成物權化之同時支付日華資產取得剩 餘抵押債權及受託協助將債權物權化之成本及報酬。合併公司與太子建設分別出資50%共同成立日華金典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華金典),日華金典於民 國九十五年十一月與中港金典簽訂「特定資產讓與協議書」,以承擔債務之方式, 取得其特定資產,故合併公司之應收債權轉為對日華金典之債權。合併公司與太子 建設及日華資產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訂定增補協議,約定將全部債權買賣價金提 高,並取消原與日華資產債權物權化之成本及報酬,由合併公司與太子建設各負擔50%。扣除於民國九十六年度已受償金額,應收債權總額及債權成本如下:
112.12.31
債權標的 |
債權成本$ 575,000 |
債權本金 |
評估鑑價金額設定抵押物權標的經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評估此抵押物權價值為8,453,706千元,扣除第一順位抵押權所擔保之物權價值3,960,000 千元後,屬於合併公司債權抵押物之鑑價金額為2,246,853千元。日華金典國際酒店大樓第二順位 |
|---|---|---|---|
日華金典 |
796,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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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標的 |
111.12.31 | ||
|---|---|---|---|
債權成本$ 575,000 |
債權本金 |
評估鑑價金額設定抵押物權標的經中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評估此抵押物權價值為8,132,816千元,扣除第一順位抵押權所擔保之物權價值3,960,000 千元後,屬於合併公司債權抵押物之鑑價金額為2,086,408千元。日華金典國際酒店大樓第二順位 |
|
日華金典 |
796,845 |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對金陵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之債 權成本及債權本金分別為23,250千元及118,561千元,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度確 認金陵公司已廢止,此筆應收款項已無法收回,故予以除列。
(十二)其他非流動資產
合併公司其他非流動資產之明細如下:
其他非流動資產合併公司其他非流動資產之明細如下: |
||
|---|---|---|
開發投入未完工程土地其他 |
112.12.31 $ 3,062,212 44,299 106,238 $ 3,212,749 |
111.12.31 |
| 2,681,197 44,299 86,067 |
||
| 2,811,563 |
-
開發投入未完工程係合併公司位於台中之土地及商場開發案投入,請詳附註九 (一).8。 -
合併公司之部份土地分別位於新豐鄉坑子口段及造橋鄉牛欄湖段,因其地目係田 地、墓地及山坡地保育區,依法令規定無法以合併公司名義登記,基於此事實原 因,故以私人名義登記為所有權人,合併公司則以持有土地所有權狀與所有權狀上 登記之所有人簽訂協議書,書明該等土地之一切權利義務均屬合併公司所有,並設 定抵押權予合併公司,作為保全措施。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因其他非流動資產認列之利息資本化金額分 別為32,828千元及17,797千元,利息資本化利率分別為2.38%〜2.50%及1.90%〜2.38%。
(十三)短期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擔保銀行借款應付短期票券合 計尚未使用額度利率區間 |
112.12.31 $ 5,252,529 5,365,415 576,033 $ 11,193,977 $ 6,208,717 1.35%~6.61% |
111.12.31 5,265,681 5,802,116 514,820 11,582,617 7,500,727 1.64%~6.20% |
|---|---|---|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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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無擔保銀行借款擔保銀行借款減:一年內到期部份長期借款成本未攤銷餘額合計尚未使用額度無擔保銀行借款擔保銀行借款減:一年內到期部份長期借款成本未攤銷餘額合計尚未使用額度 |
112.12.31 | 到期年度金 額113~115 $ 2,995,170 113~117 7,686,979 (2,971,393) (14) $ 7,710,742 $ 954,630 到期年度金 額112~114 $ 2,600,000 112~115 8,327,315 (2,470,335) (29) $ 8,456,951 $ 712,939 |
|
|---|---|---|---|
幣別 |
利率區間 |
||
新台幣、人民幣新台幣 |
1.75%~4.78% 1.73%~2.55% 111.12.31 |
||
幣別 |
利率區間 |
||
新台幣新台幣、港幣 |
1.40%~3.00% 1.60%~5.96% |
1. 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2. 重要借款合約財務比例限制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與多家金融機構簽訂授信總額度為 3,150,000 千元之聯合授信合約,依合約規定勤美公司應於借款存續期間內,提出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核閱之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並維持雙方約 定之財務指標,其財務限制為流動比率大於等於 100% 、金融負債比率小於等於 180% 、利息保障倍數大於等於 5 倍、有形淨值大於等於 14,000,000 千元,均須符合, 上述各項財務比率與標準每半年審查一次。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 公司無違反以上借款合約條件。
(十五)應付公司債
合併公司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明細如下: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應付公司債溢價未攤銷餘額 |
112.12.31 $ 1,417,400 28,363 $ 1,445,763 |
111.12.31 |
|---|---|---|
| 1,500,000 60,633 |
||
| 1,56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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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衍生工具-贖回權(列報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嵌入式衍生工具-賣回權(列報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權益組成部分-轉換權(列報於資本公積-認股權)嵌入式衍生工具-按公允價值再衡量之利益(損失)(列報於其他利益及損失)利息費用 |
|
|---|---|
| $ $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
總面額為新台幣十五億元整,其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
票面利率:0% -
發行期間:三年(於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到期) -
償還方法:除提前贖回、賣回及轉換外,到期時合併公司依可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 金一次還本。 -
贖回辦法:合併公司得向債權人在下列情況下將債券贖回: -
(1)
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合併公司普通 股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 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合併公司得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流通 在外全部債券。 -
(2)
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轉換公司債經債 權人請求轉換後,當期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發行總額之10%時,合併公司 得於其後任何時間按其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
5. 債權人賣回辦法:
合併公司於上述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二年為債權人提前賣回上述轉換公司債之賣 回基準日,債券持有人可依合併公司所訂辦法行使賣回權,要求合併公司以面額加 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為債券面額之 100.5% )以現金贖回。
-
轉換辦法: -
(1)
上述轉換公司債自發行之日起滿三個月後至到期日止,持有人可依合併公司所訂 轉換辦法轉換為普通股。 -
(2)
轉換公司債價格之訂定以民國一一一年一月四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取基準 日前一個、前三個及前五個營業日之合併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擇 一者為基準價格,乘以104%之轉換溢價率為計算轉換價格之依據,依上述之方 式,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為每股34.2元。配合辦理民國一一二年除息作業, 自民國一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除息基準日)起,轉換價格由民國一一一年每股32.0元調整為每股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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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持有人已分別將面額100千元及面額82,500千 元之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分別以轉換價格每股32.0元及31.0元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 股3,125股及2,661,267股,截至報告日,其中1,238,700股尚未辦理變更登記。
(十六)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流動非流動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二十六)金融工具。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不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變動租賃給付短期租賃之費用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12.12.31 $ 202,937 $ 1,294,887 112 年度$ 21,108 $ 882 $ 9,175 112 年度$ 227,684 |
111.12.31 |
|---|---|---|
| 188,005 | ||
| 1,479,111 | ||
111年度 |
||
| 22,916 | ||
| - | ||
| 8,521 | ||
111年度 |
||
| 225,231 |
1. 土地、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合併公司承租土地、房屋及建築作為辦公處所、零售專櫃商場及未來開發案使
用,辦公處所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二年,商場大樓為十五年,用於未來計畫開發所承
租之土地使用權之租賃期間則為四十至五十年,部份租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得
延長與原合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
部份合約之租賃給付取決於當地物價指數之變動,或係依據合併公司所承租店
面於租賃期間內之銷售金額計算。部份合約並約定由合併公司墊付出租人與不動產
相關之稅負及保險支出,該等費用通常係每年發生一次。
部分設備之租賃合約包含租賃延長或租賃終止之選擇權,該等合約係由各地區
分別管理,因此所約定之個別條款及條件於合併公司內有所不同。該等選擇權僅合
併公司具有可執行之權利,出租人並無此權利。在無法合理確定將行使可選擇之延
長租賃期間之情況下,與選擇權所涵蓋期間之相關給付並不計入租賃負債。
2. 其他租賃
合併公司承租機器及運輸設備等之租賃期間為二至六年間,部份租賃合約約定
合併公司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具有購買所承租資產之選擇權。
另,合併公司承租部分機器設備、員工宿舍及公務車等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一
年,該等租賃為短期或低價值標的租賃,合併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
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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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負債準備
非流動:財務保證合約法律事項合 計 |
112.12.31 $ 50,203 236,052 $ 286,255 |
111.12.31 |
|---|---|---|
| 9,112 236,052 |
||
| 245,164 |
1. 財務保證合約
合併公司協助合資企業向金融機構取得信用額度借款之背書保證,依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之規定,依公允價值衡量財務保證合約。
2. 法律事項
合併公司法律事件估列之負債準備及費損,請詳附註九(二)。
(十八)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由於並未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
風險與報酬,該等租賃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九)投資性不動產。
租賃給付之到期分析以報導日後將收取之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列示如下表:
低於一年一至二年二至三年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 |
112.12.31 $ 11,728 6,273 1,363 $ 19,364 |
111.12.31 |
|---|---|---|
| 14,247 5,664 - |
||
| 19,911 |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 14,869 千元 及 13,151 千元。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設備及保養費用(列報於「營業成本」)皆為 0 元。
(十九)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淨確定福利淨義務淨確定福利資產淨確定福利負債合併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短期帶薪假負債及其他(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112.12.31 $ 64,328 (35,143) $ 29,185 $ - $ (29,185) 112.12.31 $ 9,590 |
111.12.31 71,979 (42,969) 29,010 633 (29,643) 111.12.31 11,190 |
|---|---|---|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
均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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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36,182 千元。 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 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本公司、香格里拉公司及全國大飯店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度依據勞動基準法
及勞工退休金條例,已與勞工結清舊制年資完畢,該結清金額由專戶提撥,且餘
額已分別退回本公司、香格里拉公司及全國大飯店公司。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經驗變動之精算損益-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前期服務成本及清償產生之損益計畫支付之福利12 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12年度$ 71,979 1,455 21 (351) (5,731) (3,045) $ 64,328 |
111年度118,082 784 694 (782) (46,325) (474) 71,979 |
|---|---|---|
(3)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利息收入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計畫已支付之福利退休基金資產現金領回12 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12年度$ 42,969 461 323 607 (2,632) (6,585) $ 35,143 |
111年度106,907 642 7,755 1,845 (49,071) (25,109) 42,969 |
|---|---|---|
(4)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變動: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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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當期服務成本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前期服務成本及清償損益 |
112年度$ 968 26 7,556 $ 8,550 |
111年度216 (74) (305) (163) |
|---|---|---|
(6) 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1月1日累積餘額本期認列12 月31日累積餘額 |
112年度$ 31,516 (653) $ 30,863 |
111年度39,359 (7,843) 31,516 |
|---|---|---|
(7) 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
下:
折現率未來薪資增加 |
112.12.31 111.12.31 1.15%~1.38% 1.15%~1.5% 1.5%~4% 1%~5% |
|---|---|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二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 328 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6.80 ~ 8.50 年。
(8) 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112年12月31日折現率未來薪資增加111 年12月31日折現率未來薪資增加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增加0.25%減少0.25%$ (302) 311 973 (902) (453) 465 1,173 (1,090) |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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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 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各國營業地區退休保險相關法
規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之法定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
戶及社會保險相關機構。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及社會保
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 89,906 千元及 87,667 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二十)所得稅
國外各區子公司適用之法定稅率分別為:大陸:10%~25%、日本:33.79%及美國:21%。
2. 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當期產生土地增值稅未分配盈餘加徵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利益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所得稅費用 |
112年度$ 302,682 43,963 16,636 (26,230) 337,051 (22,749) $ 314,302 |
111年度113,135 28,016 26,961 (41,350) 126,762 (126,372) 390 |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
下:
稅前淨利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合併子公司規定稅率與母公司適用稅率之差異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依所得稅法42條取得之國內投資收益土地免稅所得財稅損益申報差異土地增值稅未分配盈餘加徵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前期未認列課稅損失之認列其他所得稅費用 |
112年度$ 1,623,844 324,769 1,451 7,912 (2,922) (67,507) (12,767) 43,963 16,636 (26,230) - 28,997 $ 314,302 |
111年度989,300 197,860 21,412 11,395 (3,285) (49,162) (4,104) 28,016 26,961 (41,350) (123,281) (64,072) 3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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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課稅損失 |
112.12.31 $ 6,317 221,103 $ 227,420 |
111.12.31 |
|---|---|---|
| 5,973 207,846 |
||
| 213,819 |
課稅損失係合併公司依各轄區稅法規定而享有之虧損扣抵,該等項目未認列
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
暫時性差異使用。
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稅
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尚未扣除之虧損 |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
|---|---|---|
| $ | 77,306 | 民國一一三年度 |
| 71,450 | 民國一一四年度 |
|
| 68,583 | 民國一一五年度 |
|
| 73,264 | 民國一一六年度 |
|
| 50,681 | 民國一一七年度 |
|
| 51,929 | 民國一一八年度 |
|
| 72,719 | 民國一一九年度 |
|
| 525,121 | 民國一二○年度 |
|
| 22,141 | 民國一二一年度 |
|
| 69,916 | 民國一二二年度以後 |
|
| $ | 1,083,110 |
(2)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12年1月1日貸記損益表民國112年12月31日民國111年1月1日貸記損益表民國111年12月31日遞延所得稅負債: |
課稅損失$ 123,281 - $ 123,281 $ - 123,281 $ 123,281 |
其他52,280 11,037 63,317 34,713 17,567 52,280 |
合計 |
|---|---|---|---|
| 175,561 11,037 |
|||
| 186,598 | |||
| 34,713 140,848 |
|||
| 175,561 | |||
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 (貸記)借記損益表 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售後租回利益$ 75,236 (13,084) $ 62,152 |
其他437,284 2,456 439,740 |
合計 |
|---|---|---|
| 512,520 (10,628) |
||
| 501,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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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後租回利益民國111年1月1日$ 88,320 (貸記)借記損益表(13,084) 民國111年12月31日$ 75,236 |
其他410,072 27,212 437,284 |
合計 |
|---|---|---|
| 498,392 14,128 512,520 |
合併公司國內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皆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年度,本 公司及日華投資對營利事業結算申報案件不服,並提出行政救濟情形請詳附註九 (二)。
(二十一)資本及其他權益
股 本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 5,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實收資本額分別為 3,787,865 千元及 3,761,221 千元。所有已發 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截至報告日,尚有 1,238,700 股未辦理變更登記。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子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轉換公司債認股權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與帳面價值差額 |
112.12.31 $ 671,879 33,352 45,888 843,035 6,219 $ 1,600,373 |
111.12.31 |
|---|---|---|
| 611,272 33,352 48,562 843,035 6,219 |
||
| 1,542,440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
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百分之
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法令規定數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
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
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盈餘分配案中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
一部如以現金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
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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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處於企業成長階段,盈餘及未來現金流量穩定,且未來有重大投資計
劃,故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股東紅利採行「剩餘股利政
策」,以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互相配合之方式發放,其中股票股利為股利總額之百
分之七十以下。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 未實現重估增值、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及於轉換日將帳列資產分類至「投資性 不動產」,並依規定以轉換日公允價值作為認定成本而增加保留盈餘之金額為 49,081 千元,依金管會規定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使用、處分或重 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截至民國 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項特別盈餘公積餘額皆為 49,081 千元。
另依金管會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
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
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
餘公積。民國一一一年度分配民國一一○年度盈餘時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
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民國一一二年度分配民國一一一年度盈餘時自當期稅後
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
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
部份分派盈餘。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十六日及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三十日經董事會
決議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之現金股利金額,並分別於民國一
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及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一一年度
及一一○年度其他盈餘分配項目,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現 金 |
111年度配股率(元)金 額$ 1.20 451,347 |
111年度配股率(元)金 額$ 1.20 451,347 |
110年度配股率(元)金 額2.11 793,618 |
110年度配股率(元)金 額2.11 793,618 |
|---|---|---|---|---|
配股率(元) |
金 額 |
|||
| $ 1.20 | 793,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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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三月十四日經董事會決議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之現金股利金額,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112年度 |
112年度 |
|---|---|
配股率(元)$ 1.51 |
金 額 |
| 571,968 |
4. 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民國112年1月1日餘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失非控制權益變動數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股利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其他民國112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非控制權益變動數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股利處分透過其他損益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其他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196 - (170,285) - - - - - $ (160,089) $ (25,292) - 35,488 - - - - - - $ 10,19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51,013 - - (3,112) - - 1,803 - 49,704 78,077 - - (20,744) - - - (6,320) - 51,013 |
非控制權益3,827,949 344,315 (31,663) - 29,951 (266,014) - 155 3,904,693 3,973,038 183,785 23,450 2 (1,348) 6,181 (357,577) - 418 3,827,949 |
合 計3,889,158 344,315 (201,948) (3,112) 29,951 (266,014) 1,803 155 |
|---|---|---|---|---|
| 3,794,308 | ||||
| 4,025,823 183,785 58,938 (20,742) (1,348) 6,181 (357,577) (6,320) 418 3,889,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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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基本每股盈餘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轉換公司債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可轉換公司債之影響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稀釋每股盈餘 |
112年度$ 965,227 376,666 $ 2.56 965,227 (32,644) $ 932,583 376,666 788 45,723 423,177 $ 2.20 |
111年度805,125 376,122 2.14 805,125 (21,022) 784,103 376,122 1,019 46,490 423,631 1.85 |
|---|---|---|
(二十三)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之細分
主要地區市場:臺灣美國日本中國歐洲南美洲其他國家 |
112年度 |
112年度 |
||
|---|---|---|---|---|
金屬成型部門$ 319,802 1,495,117 1,765,852 5,877,442 519,289 498,034 518,135 $ 10,993,671 |
建築住宅部門5,977,406 - - - - - - 5,977,406 |
生活創新部門648,366 - - - - - - 648,366 |
合計 |
|
| 6,945,574 1,495,117 1,765,852 5,877,442 519,289 498,034 518,135 |
||||
| 17,619,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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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服務線:零配件之鑄件建築工程專櫃佣金其他主要地區市場:臺灣美國日本中國歐洲南美洲其他國家主要產品/服務線:零配件之鑄件建築工程專櫃佣金其他2. 合約餘額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備抵損失合 計合約資產合約負債-預收房地款合約負債-預收貨款 |
112年度 |
112年度 |
合計10,959,322 5,962,537 442,815 254,769 17,619,443 合計2,954,046 2,037,998 1,910,688 5,911,716 523,668 649,196 642,866 14,630,178 12,104,278 1,783,554 399,100 343,246 14,630,178 111.1.1 4,074,833 (3,764) 4,071,069 - 3,568,282 52,252 |
|
|---|---|---|---|---|
金屬成型部門$ 10,959,322 - - 34,349 $ 10,993,671 |
建築住宅部門生活創新部門- - 5,962,537 - - 442,815 14,869 205,551 5,977,406 648,366 111 年度 |
|||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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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二年度及 一一一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 1,359,325 千元及 396,934 千元。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合併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
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二十四)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2.5% 以上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2.5% 為 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虧損,再依章程所訂比例計算應 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送董事會決議,並報告 股東會。本公司分派員工酬勞、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新股承購股份及收買股份轉讓之對象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 28,094 千元及 19,953 千元,董事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 25,084 千元及 17,815 千元,係以本公司該段期間 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如董事會決議採股 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計算。 若次年度通過發布財務報告日後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變動之影響 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實際分派金額與估計數並無差異。
上述有關本公司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五)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銀行存款利息保證負債攤銷數其他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合計 |
112年度$ 65,824 11,620 2,391 $ 79,835 |
111年度 |
|---|---|---|
| 24,009 14,085 1,776 |
||
| 39,870 |
2. 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租金收入股利收入其他其他收入合計 |
112年度$ 21,832 15,689 224,117 $ 261,638 |
111年度 |
|---|---|---|
| 20,972 16,423 81,966 |
||
| 119,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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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租賃修改利益外幣兌換利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損失)其他損失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 |
112年度$ (5,723) 25 21,664 8,409 (460) $ 23,915 |
111年度(7,774) 65 123,520 (3,961) (473) 111,377 |
|---|---|---|
4. 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利息費用明細如下:
借款利息費用租賃負債利息費用利息資本化公司債攤銷利息發行成本攤銷數財務成本淨額 |
112年度$ 580,503 21,108 (159,235) (30,294) 1,236 $ 413,318 |
111年度368,236 22,916 (87,543) (31,229) 2,395 274,775 |
|---|---|---|
(二十六)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 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之客戶群廣大且並無關聯,故信用風險集中度有限。
(3) 應收款項及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三)。其他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及定期存單等。
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
期間之備抵損失。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提列備抵損失之情形請詳附註六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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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112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銀行借款應付公司債租賃負債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111 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銀行借款應付公司債租賃負債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合 約現金流量$ 22,856,372 1,417,400 1,683,711 4,113,217 1,724,968 $ 31,795,668 $ 23,338,560 1,500,000 1,872,314 3,070,242 1,383,980 $ 31,165,096 |
6個月以內6,406,821 - 111,377 4,113,217 1,724,968 12,356,383 6,931,888 - 103,927 3,070,242 1,383,980 11,490,037 |
6-12個月2,828,247 - 109,740 - - 2,937,987 4,608,521 - 104,298 - - 4,712,819 |
1-2年4,770,175 1,417,400 213,022 - - 6,400,597 6,306,770 - 211,734 - - 6,518,504 |
2-5年8,851,129 - 555,334 - - 9,406,463 3,524,426 1,500,000 603,892 - - 5,628,318 |
超過5年 |
|---|---|---|---|---|---|---|
| - - 694,238 - - |
||||||
| 694,238 | ||||||
| 1,966,955 - 848,463 - - |
||||||
| 2,815,418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 匯率風險
(1) 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美金:台幣美金:人民幣美金:日幣歐元:台幣歐元:人民幣日幣:台幣日幣:人民幣港幣:美金港幣:台幣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金:人民幣歐元:人民幣港幣:美金日幣:人民幣 |
112.12.31 | 台幣214,733 866,229 38,227 17,665 70,855 30,783 249,624 64 35,590 918,800 42,738 - 407,211 |
111.12.31 | ||
|---|---|---|---|---|---|
外幣$ 6,992 28,207 1,245 520 2,085 141,726 1,149,283 16 9,056 29,919 1,258 - 1,874,821 |
匯率30.71 7.09 141.39 33.98 7.85 0.22 0.05 0.13 3.93 7.09 7.85 - 0.05 |
外幣16,689 139,710 1,261 1,112 3,086 97,524 59,696 8,448 - 29,564 1,995 219,637 8,033 |
匯率台幣30.71 512,530 6.96 4,290,482 132.14 38,723 32.72 36,390 7.42 100,989 0.23 22,665 0.05 13,873 0.13 33,283 - - 6.96 907,911 7.42 65,290 0.13 865,370 0.05 1,8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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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 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合併個體功能性貨幣相對於各項主要 外幣貶值或升值 1% ,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 一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 1,240 千元及 25,668 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 礎。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外幣兌換(損失)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 分別為 21,664 千元及 123,520 千元。
4.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金融商品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
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 1% ,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一 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 103,962 千元及 105,869 千元,主因係 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借款產生。
5. 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報 導 日證券價格上漲10%下跌10% |
112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金額稅後損益$ 19,275 16 $ (19,275) (16) |
111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金額稅後損益17,936 (825) (17,936) 825 |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金額$ 19,275 $ (19,275)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金額17,936 (17,936) |
6. 公允價值資訊
(1)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
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
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12.12.31 | ||||
帳面金額$ 192,751 |
公允價值 |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204,091 |
合 計 |
||
| 204,0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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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112.12.31 | 112.12.31 | 112.12.31 | ||
|---|---|---|---|---|---|
帳面金額$ 156 $ 12,651,422 $ 30,690,216 |
公允價值 |
||||
第一級第二級- - - - - - 111.12.31 |
第三級156 - - |
合 計 |
|||
| 156 | |||||
| - | |||||
| - | |||||
公允價值 |
|||||
第一級- - - - |
第二級- - - - |
第三級179,363 8,253 - - |
合 計 |
||
| 179,363 | |||||
| 8,253 | |||||
| - | |||||
| - |
(2)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
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
如下:
•上市之可贖回公司債、上市(櫃)公司股票、匯票及公司債等係具標準條款與條 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 決定。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 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 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 括以合併報導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 線、 Reuters 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
如下: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現金流量折現模型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設 為藉由將被投資者之預期未來現金流量,按反映貨幣時間價值與投資風險之 報酬率予以折現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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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並無任何移轉情形。
(4) 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民國112年1月1日購買總利益或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減資退回股款民國112年12月31日民國111年1月1日購買處分總利益或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減資退回股款民國111年12月31日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179,363 20,000 (3,112) (3,500) $ 192,751 $ 215,295 30,000 (37,190) (20,742) (8,000) $ 179,363 |
|---|---|
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其中與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持
有之資產相關者如下:
利益或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112年度$ (3,112) |
111年度(20,742) |
|---|---|---|
總利益或損失
(5)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投資。
合併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無
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
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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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項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評價技術股利現金流量折現法、淨資產價值法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預期未來五年之平均股利收入(112.12.31及111.12.31 分別為251千元至18,916千元及251元至23,510千元)•預期未來五年之平均股利收入愈高,公允價值愈高•加權平均資金成本(112.12.31及111.12.31 分別為2.73% 及4.68%)•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112.12.31及111.12.31 皆為15%)•加權平均資金成本愈高,公允價值愈低•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
|---|---|---|
(6) 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 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 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民國112年12月31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民國111年12月31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輸入值% 2.73 % 4.68 |
向上或下變動% 1 % 1 |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有利變動不利變動5,335 (5,062) 5,427 (5,158) |
|---|---|---|---|
合併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
之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
上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
之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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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財務風險管理
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
信用風險 -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
-
風險管理架構 -
合併公司針對策略風險、財務風險、營運風險分別指派相關單位主管負責評 -
估、控制、追蹤及監督,不定期向管理階層匯報風險管控進度,並視風險影響程度 適時呈報董事會。
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
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
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收入並未有地
區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規定,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 -
送條件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損失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
損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
部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
(2)
投 資 -
銀行存款及有價證券投資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 -
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以上之金 融機構,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合併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於投資時已評估交易相對人之信用狀況,故預期不致產生重大信用風險。 -
(3)
保 證 -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提供予子公司及合資企 -
業個體之背書保證,請詳附註七及十三(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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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以致未
能履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合併公司在一般
及具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
之損失或使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5.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
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
風險。合併公司銷售、採購及借款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美金、港幣、歐元、
日幣及人民幣。
合併公司持有以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計價之應收帳款,其匯率變動產生之
兌換損益與以外幣計價之長短期借款兌換損益相互抵銷,因此將降低合併公司因
匯率所暴露之風險。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合併公司營運產
生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美金及港幣。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合併公司係
藉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合併公司其他子公司之投資並未避險。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長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變動將使其長短期借款之
有效利率隨之變動。合併公司財務部會就市場變動進行衡量及監控。
(3) 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除了為支應預期之耗用及銷售需求外,並未簽訂商品合約;該等商
品合約非採淨額交割。
(二十八)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及
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
合併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
以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
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
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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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二年度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與民國一一一年度一致。民國一一二年
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負債總額減:現金及約當現金淨負債權益總額資本總額負債資本比率 |
112.12.31 $ 36,962,397 (6,556,648) 30,405,749 17,187,192 $ 47,592,941 % 63.89 |
111.12.31 36,344,505 (6,068,902) 30,275,603 16,684,890 46,960,493 % 64.47 |
|---|---|---|
(二十九)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之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如下:
來自投資活動之資產之調節如下表: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 |
112.1.1 $ 2,811,563 111.1.1 $ 2,106,431 |
現金流量488,782 現金流量968,246 |
非現金之變動重分類(87,596) 非現金之變動重分類(263,114) |
112.12.31 |
|---|---|---|---|---|
| 3,212,749 | ||||
| 111.12.31 | ||||
| 2,811,563 |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合併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日華金典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日華金典) 合資企業 沁美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沁美) 合資企業 華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華璞) 合資企業 日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日華資產) 關聯企業 耕薪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耕薪都市) 子公司之關聯企業 ADVANCISION (CAYMAN) Industries CO.,
LTD. (ADVANCISION (CAYMAN))
LTD. (ADVANCISION (CAYMAN)) 子公司之關聯企業 超越體能顧問有限公司(超越體能) 子公司之關聯企業 福州新密機電有限公司(福州新密) 子公司之關聯企業之子公司 新密股份有限公司(台北新密) 子公司之關聯企業之子公司 銓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銓遠投資) 其他關係人 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聯科技) 其他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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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人名稱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多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聯科技)其他關係人
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基金會)其他關係人
財團法人三聯科技教育基金會(三聯基金會)其他關係人
啾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啾寶投資)其他關係人
瑞鏵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瑞鏵投資)其他關係人
利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利嘉建設)其他關係人
吉聯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吉聯資源)其他關係人
翊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翊熙投資)其他關係人
兆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兆鴻投資)其他關係人
永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永鑄投資)其他關係人
何明憲先生其他關係人
林大鈞先生其他關係人
林廷芳先生主要管理人員
-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向關係人銷售商品 -
(1)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銷貨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關聯企業合資其他關係人 |
銷 |
貨111 年度7,284 282 1,691 9,257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
112年度$ 5,820 253 684 $ 6,757 |
112.12.31 5,831 - 162 5,993 |
111.12.31 | ||
| 8,973 - 190 |
||||
| 9,163 |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發生之銷貨均比照一般銷售條件辦理。
- (2)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房地銷售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其他關係人 |
本期認列收入112 年度111 年度$ 147,510 - |
預收房地款 |
預收房地款 |
|---|---|---|---|
112年度$ 147,510 |
112.12.31 57,422 |
111.12.31 | |
| 83,245 |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出售房地予關係人之已簽約 合約總價皆為 302,920 千元(含稅),其價格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其收款條 件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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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向關係人購買商品
- (1)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關聯企業合資其他關係人 |
進 |
貨111 年度105,130 37 17 105,184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
112年度$ 117,123 2,406 5,433 $ 124,962 |
112.12.31 25,353 4 730 26,087 |
111.12.31 | ||
| 39,603 - 698 |
||||
| 40,301 |
上述向關係人之進貨,因未向非關係人採購相同品項,故無從比價。而對上述
關係人之付款期限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2)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房地銷售成本如下:
其他關係人 |
本期認列成本 |
本期認列成本 |
|---|---|---|
112年度$ 133,146 |
111年度 |
|
| - |
3. 租賃
(1) 租金支出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承租辦公場所情形如下:
其他關係人:何明憲先生其他關係人其他關係人 |
租金支出 |
|---|---|
112年度111 年度$ 2,432 2,432 - 379 $ 2,432 2,811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
| 112.12.31 111.12.31 $ 443 443 |
其他關係人
(2) 租金收入
關係人向合併公司承租辦公場所情形如下:
關聯企業其他關係人 |
租金收入112 年度111 年度$ 262 262 60 570 $ 322 832 |
|---|---|
112年度$ 262 60 $ 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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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入保證金 |
存入保證金 |
||
|---|---|---|---|
(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
| 112.12.31 | 111.12.31 | ||
關聯企業 |
$ | 300 | 300 |
4.向關係人提供服務 |
|||
合併公司提供關係人管理諮詢及資訊服務金額如下: |
|||
服務收入 |
|||
112年度 |
111年度 |
||
關聯企業 |
$ | - | 150 |
合資 |
5,545 | 5,412 | |
| $ | 5,545 | 5,562 | |
5.不良債權交易 |
|||
應收債權總額 |
|||
| 112.12.31 | 111.12.31 | ||
合資:日華金典 |
$ | 796,845 | 796,845 |
債權成本 |
|||
| 112.12.31 | 111.12.31 | ||
合資:日華金典 |
$ | 575,000 | 575,000 |
上述應收債權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項下,請詳附註六(十一)。 |
6. 票據背書及保證情形
合併公司提供合資背書保證做為取得融資用途額度及實際動支餘額如下:
合資:日華金典其他合資企業合資:日華金典其他合資企業 |
額度 |
額度 |
|---|---|---|
| 112.12.31 111.12.31 $ 1,800,000 1,950,000 10,000 22,500 $ 1,810,000 1,972,500 實際動支餘額 |
||
| 112.12.31 $ 1,450,000 10,000 $ 1,460,000 |
111.12.31 1,475,000 13,948 1,488,948 |
7. 銀行借款擔保
合併公司未支付予貸款擔保之關係人任何保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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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財產交易
- (1)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取得資產(含開發案資本化之款項,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如下:
112年度111 年度其他關係人$ 1,493 - (2) 合併公司為開發案應支付之工程保留款如下:112.12.31 111.12.31 其他關係人$ 360 344 . 其他(1) 對關係人捐贈之金額如下:捐贈支出112 年度111 年度其他關係人:基金會$ 9,175 5,425 (2) 關係人提供其他服務或交易於合併公司產生相關費用如下:其他費用112 年度111 年度關聯企業$ 5 2 合資197 490 其他關係人170 91 $ 372 583 (3) 向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產生相關收入如下:利息收入112 年度111 年度合資:日華金典$ 11,483 13,925 其他合資企業137 160 $ 11,620 14,085 (4) 其他應收及代墊款項:其他應收款(含代墊款項)112.12.31 111.12.31 關聯企業:耕薪都市$ 125 1,767 其他關聯企業23 23 合資191 1,335 其他關係人-利嘉建設4,163 1,757 其他關係人1 6 $ 4,503 4,888 |
112年度111 年度$ 1,493 - 112.12.31 111.12.31 $ 360 344 捐贈支出 |
111年度 |
|---|---|---|
| - | ||
| 111.12.31 | ||
| 344 | ||
111年度 |
||
| 5,425 | ||
| 112.12.31 $ 125 23 191 4,163 1 $ 4,503 |
111.12.31 1,767 23 1,335 1,757 6 4,888 |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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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應付及代墊款項
合資其他關係人主要管理人員 |
其他應付款(含代墊款項) |
其他應付款(含代墊款項) |
|---|---|---|
| 112.12.31 $ 268 350 217 $ 835 |
111.12.31 | |
| 554 192 3 |
||
| 749 |
(四)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短期員工福利退職後福利 |
112年度$ 162,882 7,773 $ 170,655 |
111年度 |
|---|---|---|
| 126,233 7,068 |
||
| 133,301 |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質押擔保標的土地(含其他非流動資產)長、短期借款額度房屋及建築″投資性不動產″存貨-營建用地″存貨-在建房地″存貨-待售房地短期借款額度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銀行承兌匯票″信託管理 |
112.12.31 $ 1,424,715 274,267 591,041 3,390,210 8,196,880 6,193,133 30,323 1,012,654 $ 21,113,223 |
111.12.31 |
|---|---|---|
| 1,424,715 289,120 592,397 7,863,722 8,309,120 7,820 8,001 1,125,004 |
||
| 19,619,899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合併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
合併公司購買機器設備及原料已開出尚未使用信用狀情形如下:
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 |
112.12.31 111.12.31 $ 54 2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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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簽訂供未來營運使用之辦公大樓、設備買賣合約、裝修工程及建案工程等 之總價款而未認列之承諾如下:
之總價款而未認列之承諾如下: |
|||
|---|---|---|---|
| 112.12.31 | 111.12.31 | ||
合約總價 |
$ | 11,701,079 | 15,572,738 |
已依約支付金額(註) |
$ | 7,054,531 | 8,730,814 |
註:帳列「預付設備及未完工程」、「其他非流動資產」、「存貨-在建房地」及 |
|||
「管理費用」項下。 |
|||
3.合併公司為所推出工程與客戶已簽訂之預售契約總額如下: |
|||
| 112.12.31 | 111.12.31 | ||
預售合約總價 |
$ | 15,431,149 | 17,267,153 |
已依約收取金額(帳列合約負債-流動) |
$ | 4,949,634 | 4,825,091 |
4.合併公司為購買容積移轉而簽訂之買賣合約總價而未認列之承諾如下: |
|||
| 112.12.31 | 111.12.31 | ||
合約總價 |
$ | 168,748 | 168,748 |
已依約支付金額(帳列預付款項) |
$ | 84,374 | 84,374 |
5.合併公司與地主因合作興建住宅大樓而支付合建方之合建保證金情形如下: |
|||
| 112.12.31 | 111.12.31 | ||
合建保證金(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
$ | 418,080 | 306,707 |
6.合併公司因承租土地及建築物而依合約存出保證金情形如下: |
|||
| 112.12.31 | 111.12.31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
$ | 106,190 | 101,650 |
7.合併公司為購地興建已簽訂之土地買賣合約總價而未認列之承諾如下: |
|||
| 112.12.31 | 111.12.31 | ||
合約總價 |
$ | 67,080 | 839,376 |
已依約支付金額(帳列存貨-預付土地款) |
$ | 60,070 | 226,765 |
-
8.(1)
合併公司與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簽署不動產租賃契約書,租賃期間為本約 簽訂日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之次日起40年,為促成教會同意合併公司於租賃 標的上之開發,合併公司應支付126,000千元之開發權利金,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及 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累計支付開發權利金均為126,000千元,帳列使用權資 產。 -
(2)
合併公司前述承租土地租賃標的物(以下簡稱台中開發案)係為興建建物供商場或 飯店及相關附屬設施及教堂使用,並約定於興建完成後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取得 建物所有權並出租予合併公司使用。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合併公司應將地上建物 及其相關附屬設施拆除清理完畢,並將土地租賃標的物返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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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因前述台中開發案及商場營 運所承租土地及建築物,依合約支付之存出保證金分別為106,110千元及101,460千 元。 -
合併公司與洲際酒店集團簽署飯店規劃興建階段、建造與籌備階段、籌備期間至開 幕後及開幕日後起算15年之各項服務合約規定,依合約書應按服務內容支付相關費 用或按每一營業年度總營收及每一會計期間營運餘額之一定比率計算相關服務費 用。 -
(二)或有負債: -
民國一一二年及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為關係人借款提供背書保證情 形,請詳附註七之說明。 -
有關本公司及子公司-日華投資分別就大廣三不動產買賣及大廣三不良債權投資等 案所涉及之稅務調查案件進度說明如下:
對象 內容 目前結果 本公司 對台北市國稅局就大 台北市國稅局核定本公司應補繳營業稅及罰款 廣三不動產交易案所 合計 38,497 千元。其中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一 為之營業稅款行政處 年度繳納本稅 25,665 千元。本公司不服原處分 分提起行政訴訟。 機關之復查決定暨財政部之訴願決定,已提起 行政訴訟,本案目前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裁 定停止訴訟程序中。
日華投資 日華投資自民國一○ ○年起陸續接獲台北 市國稅局就大廣三不 良債權案之營業稅、 營所稅及未分配盈餘 稅額等之行政處分, 已對上述裁處案進行 行政救濟程序中。
有關台北市國稅局對於本公司就大廣三不良債 權投資乙案所涉及營業稅之行政處分,於民國 一○三年六月六日主動縮減核定稅額與罰緩金 額後,就本件投資案所涉及之各項核定稅額及 罰鍰等之總金額合計降為 564,452 千元(其中 46,174 千元已繳納),惟本公司不服核定已對 各項裁處案分別提起復查及行政訴訟,由主管 機關審理中。其中營業稅案已於民國一○二年 十二月二十四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 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民國一○五年七月 二十五日依行政訴訟法第 177 條第 1 項、第 2 項 規定裁定停止本件訴訟程序。考量未來可能產 生之敗訴風險,依保守原則評估上述很有可能 發生之損失情形而估列相關負債準備請詳附註 六(十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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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 他
-
(一)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代本公司向前董事長何明憲先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 訴訟案:本案件於民國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經最高法院第二次判決發回,現由臺灣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審理中。 -
(二)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對本公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本公司及子公 司相關員工等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案:臺灣高等法院於民國一○九年一月二日第二次 判決駁回投保中心之上訴,投保中心於民國一○九年二月五日對前述更一審判決提起 上訴,最高法院於民國一一一年九月七日將原判決廢棄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於民國一 一三年一月十七日第三次駁回投保中心之上訴,投保中心於一一三年二月十七日對前 述更二審判決聲明上訴。 -
(三)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性 質 別 |
112 年度 |
112 年度 |
112 年度 |
111年度 |
111年度 |
111年度 |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薪資費用 |
681,074 | 747,186 | 1,428,260 | 718,160 | 610,903 | 1,329,063 |
勞健保費用 |
60,257 | 53,807 | 114,064 | 62,016 | 50,650 | 112,666 |
退休金費用 |
47,832 | 50,624 | 98,456 | 49,474 | 38,030 | 87,504 |
董事酬金 |
- | 75,428 | 75,428 | - | 54,862 | 54,862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74,017 | 56,110 | 130,127 | 71,167 | 42,993 | 114,160 |
折舊費用 |
753,169 | 314,034 | 1,067,203 | 744,555 | 313,338 | 1,057,893 |
攤銷費用 |
1,418 | 3,769 | 5,187 | 1,319 | 4,264 | 5,583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二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號 |
貸出資金之 公 司 |
貸與對象 |
往來科目 |
是否為關係人 |
本期最高金額 |
期末餘額(註1) |
實際動支金額 |
利率區間 |
資金貸與性質(註2) |
業務往來金額 |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
提列備抵呆帳金 額 |
擔 保 品 |
擔 保 品 |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 限 額(註3) |
資金貸與總 限 額(註4) |
|---|---|---|---|---|---|---|---|---|---|---|---|---|---|---|---|---|
名稱 |
價值 |
|||||||||||||||
| 0 0 1 1 2 3 4 |
本公司本公司天津勤美達天津勤美達蘇州勤美達CMAI CMW(C.I.) |
台中勤美飯店UEA 蘇州勤堡勤美達(武漢)勤美達(武漢)Pilot CMI |
應收關係人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 |
是是是是是是是 |
1,260,000 32,430 111,250 311,500 934,500 39,975 445,000 |
1,260,000 - - 303,100 671,150 33,781 433,000 |
- - - 303,100 671,150 33,781 - |
2.50% 4.00% 0.75% 0.75% 0.75% 5.12% - |
2 2 2 2 2 2 2 |
- - - - - - - |
營業週轉營業週轉營業週轉營業週轉營業週轉營業週轉營業週轉 |
- - - - - - - |
土地、建築物及其改良物 |
- - - - - 68,732 - |
3,984,749 3,984,749 321,617 321,617 1,368,940 53,081 1,722,815 |
5,312,999 5,312,999 428,823 428,823 1,825,254 70,775 2,297,087 |
〜 69 〜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編號 |
貸出資金之 公 司 |
貸與對象 |
往來科目 |
是否為關係人 |
本期最高金額 |
期末餘額(註1) |
實際動支金額 |
利率區間 |
資金貸與性質(註2) |
業務往來金額 |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
提列備抵呆帳金 額 |
擔 保 |
品 |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 限 額(註3) |
資金貸與總 限 額(註4) |
|---|---|---|---|---|---|---|---|---|---|---|---|---|---|---|---|---|
名稱 |
價值 |
|||||||||||||||
| 5 | 天津(勤威) |
勤美達(武漢)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是 |
221,000 | 216,500 | 216,500 | 0.75% | 2 | - |
營業週轉 |
- | - | 1,727,095 | 2,302,794 |
-
註1:期末餘額係董事會通過之額度。 -
註2:1.有業務往來者。 -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
註3:以不逾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30%為限額。 -
註4:以不逾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額。 -
註5: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編號 |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 限 額(註4) |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 額 |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註2) |
實際動支金額 |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最高限 額(註5) |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註3) |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註3) |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 證(註3) |
|
公司名稱 |
關係(註1) |
||||||||||||
| 0 0 0 0 0 1 |
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CMI |
日華投資全國大飯店香格里拉公司日華金典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沁美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UEA |
1 1 1 2 2 3 |
5,312,999 5,312,999 5,312,999 5,312,999 5,312,999 3,566,919 |
160,000 50,000 1,226,500 3,400,000 32,500 864,940 |
160,000 50,000 624,000 1,800,000 10,000 - |
91,000 - 406,000 1,450,000 10,000 - |
- - - - - - |
% 1.20 % 0.38 % 4.70 % 13.55 % 0.08 % - |
6,641,249 6,641,249 6,641,249 6,641,249 6,641,249 4,458,649 |
Y Y Y N N N |
N N N N N N |
N N N N N N |
-
註1:1.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本公司因共同投資關係全體出資股東依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
直接或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 -
註2:期末背書保證餘額為董事會通過之額度。 -
註3:屬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本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填 列Y。 -
註4:以不逾提供背書保證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比為限額:本公司40%及CMI 40%。 -
註5:以不逾提供背書保證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比為限額:本公司50%及CMI 50%。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期 |
末 |
期中最高持股或出資情形 |
備註 |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或淨值 |
||||||
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日華投資 |
美達工業(股)公司股票廣源投資(股)公司股票開發文創價值創業投資(股)公司股票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范特喜微創 |
本公司為該公司法人董事-本公司為該公司法人董事--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351,164 3,750,000 3,260,000 81,666 653,530 |
99,955 31,134 11,662 - - |
% 3.12 % 3.91 % 4.00 % 0.01 % 19.80 |
99,955 31,134 11,662 - - |
% 3.12 % 3.91 % 4.00 % 0.01 % 19.80 |
〜 70 〜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持有之公司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帳列科目 |
帳列科目 |
期 |
期 |
期 |
期 |
末 |
末 |
末 |
末 |
期中最高持股或出資情形 |
期中最高持股或出資情形 |
備註 |
|---|---|---|---|---|---|---|---|---|---|---|---|---|---|---|---|---|---|---|---|---|
股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或淨值 |
|||||||||||||||||
日華投資日華投資日華投資全國大飯店化新 |
i1. COM, INC.股票世久營造永佳捷科技百年國際科技有限公司股票合新材料(股)公司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0,000 4,644,000 2,000,000 35,600 42,466 |
- 30,000 20,000 - - |
% 0.52 % 6.63 % 5.95 % 2.34 % 2.12 |
- 41,340 20,000 - - |
% 0.52 % 6.63 % 5.95 % 2.34 % 2.12 |
||||||||||||
累積上: |
買進或 |
賣出同 |
一有價 |
證券之 |
金額達 |
新台 |
幣三億 |
元或 |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賣 出期 末售價帳面成本處分損益股數金額(註)- - - 93,880 938,800 |
|||||||||||
買、賣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 類 及名 稱 |
帳列科目 |
交易對象 |
關係 |
期 初 |
買 入 |
賣 |
出 |
期 |
末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售價 |
帳面成本 |
處分損益 |
股數 |
金額(註) |
|||||||||||
本公司 |
股票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台中勤美飯店 |
子公司 |
33,880 | 338,800 | 60,000 | 600,000 | - | - | - | - | 93,88 | 0 938,800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
註:係原始投資金額。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進(銷)貨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 稱 |
關 係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註 |
||
|---|---|---|---|---|---|---|---|---|---|---|---|
進(銷)貨 |
金 額 |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 價 |
授信期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
||||
蘇州勤美達蘇州勤堡天津(勤威)勤美達(武漢) |
CMI CMI CMW (C.I.) 天津(勤威) |
子公司子公司子公司聯屬公司 |
銷貨銷貨銷貨銷貨 |
831,575 251,685 1,039,752 115,199 |
36.81 % 15.18 % 24.64 % 56.25 % |
180天180 天180 天90 天 |
- - - - |
- - - - |
1,775,953 195,926 1,627,089 16,648 |
78.05 % 26.54 % 49.16 % 26.39 % |
註:表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人民幣元
帳列應收款項之 公 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 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後收回金額 |
提列備抵損失金額 |
|---|---|---|---|---|---|---|---|---|
金額 |
處理方式 |
|||||||
天津(勤威)天津勤美達蘇州勤堡蘇州勤美達天津(勤威)天津勤美達蘇州勤美達 |
CMW (C.I.) CMI CMI CMI 勤美達(武漢)勤美達(武漢)勤美達(武漢) |
子公司子公司子公司子公司聯屬公司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
應收關係人款項-帳款1,627,089 應收關係人款項-帳款288,525 應收關係人款項-帳款195,926 應收關係人款項-帳款1,775,953 應收關係人款項-其他216,500 應收關係人款項-其他303,100 應收關係人款項-其他671,150 |
0.63次- 0.99 次0.46 次(註2)(註2)(註2) |
- - - - - - - |
------- |
CNY 15,467,902 - CNY 9,272,453 CNY 12,396,948 - - - |
- - - - - - - |
註 1 :表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註 2 :係資金貸與款項。
〜 71 〜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註二) |
交易往來情形(註三) |
交易往來情形(註三) |
交易往來情形(註三) |
|
|---|---|---|---|---|---|---|---|
科 目 |
金 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或總資產之比率(註四) |
||||
| 0 0 1 3 3 3 4 4 4 5 7 9 9 9 10 10 14 1 2 2 9 9 3 3 4 4 4 10 12 2 2 3 1 6 7 11 13 8 |
勤美勤美天津(勤威)蘇州勤美達蘇州勤美達蘇州勤美達蘇州勤堡蘇州勤堡蘇州勤堡全國物業CMW(C.I.) 勤美達(武漢)勤美達(武漢)勤美達(武漢)CMAI(N.A) CMAI(N.A) CMJ 天津(勤威)天津勤美達天津勤美達勤美達(武漢)勤美達(武漢)蘇州勤美達蘇州勤美達蘇州勤堡蘇州勤堡蘇州勤堡CMAI(N.A) 化新天津勤美達天津勤美達蘇州勤美達天津(勤威)CMI CMW(C.I.) CMAI 全國大飯店CMB(H.K.) |
CMJ化新公司CMW(C.I.) CMI 蘇州勤堡CMP (H.K.) 蘇州勤美達CMI CMB(H.K.) 勤美CMAI 天津(勤威)蘇州勤堡蘇州勤美達CMAI CMW(C.I.) CMI CMW(C.I.) CMI 天津(勤威)蘇州勤美達天津(勤威)CMI CMP (H.K.) CMB(H.K.) CMI 蘇州勤美達CMAI FAR HSING(SAMOA) 蘇州勤美達勤美達(武漢)勤美達(武漢)勤美達(武漢)勤美達(武漢)天津(勤威)Pilot 璞真蘇州勤堡 |
1 1 2 2 3 2 3 2 2 2 3 3 3 3 2 3 3 2 2 3 3 3 2 2 2 2 3 2 1 3 3 3 3 1 1 1 3 1 |
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收入應收關係人款應收關係人款應收關係人款應收關係人款應收關係人款應收關係人款應收關係人款應收關係人款應收關係人款應收關係人款應收關係人款其他應收關係人款其他應收關係人款其他應收關係人款其他應收關係人款其他應收關係人款其他應收關係人款其他應收關係人款其他應收關係人款其他應收關係人款其他長期應收關係人款 |
37,865 26,320 1,039,752 831,575 37,274 53,453 49,602 251,685 91,856 82,357 13,621 115,199 20,066 43,971 52,370 18,964 13,075 1,627,089 288,525 43,063 19,950 16,648 1,775,953 29,420 64,181 195,926 25,787 21,939 35,317 11,282 303,100 671,150 216,500 25,114 46,043 34,213 53,345 26,681 |
90天60~90 天180 天180 天90 天180 天90 天180 天180 天月結25天180 天90 天90 天90 天180 天180 天90~120 天180 天180 天90 天90 天90 天180 天180 天180 天180 天90 天180 天- - - - - - - - - - |
0.21 % 0.15 % 5.90 % 4.72 % 0.21 % 0.30 % 0.28 % 1.43 % 0.52 % 0.47 % 0.08 % 0.65 % 0.11 % 0.25 % 0.30 % 0.11 % 0.07 % 3.00 % 0.53 % 0.08 % 0.04 % 0.03 % 3.28 % 0.05 % 0.12 % 0.36 % 0.05 % 0.04 % 0.07 % 0.02 % 0.56 % 1.24 % 0.40 % 0.05 % 0.09 % 0.06 % 0.10 % 0.05 %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
1.0
代表母公司。 -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
母公司對子公司。 -
子公司對母公司。
〜 72 〜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母子公司間業務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僅揭露銷貨及應收帳款之資料,其相對之進貨及應付 帳款不再贅述。
註四、係以交易金額除以合併營業收入或合併總資產。
註五、表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二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美金元/人民幣元
投資公司名 稱 |
被投資公司名 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 |
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中最高持股或出資情形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
備 註 |
||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 數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
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本公司日華投資日華投資日華投資日華投資UEA CMI CMI CMI CMI(BVI) CMAI CMAI Holding Pilot 化新公司 |
UEA日華投資化新公司CMJ CMAI 璞真公司日華資產管理(股)公司全國大飯店全國物業日華金典國際酒店(股)公司香格里拉公司沁美健康事業(股)公司台中勤美飯店行草悟道公司大博物町公司璞真公司化新公司日華資產管理(股)公司ADVANCISION (CAYMAN) Industries CO., LTD. CMI CMI(BVI) CMW (C.I.) CMB (H.K.) CMP (H.K.) CMAI Holding Pilot CMAI N.A. FAR HSING (SAMOA) |
英屬維京群島台灣台灣日本香港台灣台灣台灣台灣台灣台灣台灣台灣台彎台灣台灣台灣台灣開曼群島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香港香港美國美國美國薩摩亞 |
投資CMI之控股公司一般投資業汽車零件加工鑄件買賣汽車零件買賣住宅、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業不動產開發、租賃、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業務管理顧問業務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業務觀光遊樂園及經營一般旅館等業務管理顧問業務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業務管理顧問業務管理顧問業務住宅、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業汽車零件加工不動產開發、租賃、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控股公司、買賣鑄件投資CMI (BVI)之控股公司、買賣鑄件投資CMP (H.K.)之控股公司投資天津(勤威)及勤美達(武漢)之控股公司投資蘇州勤堡之控股公司投資天津勤美達及蘇州勤美達之控股公司控股公司資產租賃汽車零件買賣控股公司 |
865,286 99,096 247,218 4,887 24,036 2,003,067 44,576 1,515,952 10,000 1,125,000 564,303 50,000 938,800 59,000 20,000 288,437 77,836 - 23,457 USD 136,536,250 USD 280,426 USD 75,156,500 USD 92,970,000 USD 21,000,000 USD 8,328,644 USD 8,328,644 USD 7,792,972 USD 1,272,055 |
865,286 99,096 247,218 4,887 24,036 2,003,067 44,576 1,515,952 10,000 1,125,000 564,303 50,000 338,800 59,000 - 288,437 77,836 - 29,154 USD 136,536,250 USD 280,426 USD 75,156,500 USD 85,820,000 USD 21,000,000 USD 8,328,644 USD 8,328,644 USD 7,792,972 USD 2,422,055 |
667,820 67,013,057 25,782,134 500 1,000,000 158,877,643 16,763,726 5,000,000 1,000,000 32,500,000 22,664,800 5,000,000 93,880,000 5,900,000 2,000,000 42,568,300 4,737,380 5,951,619 1,871,288 823,281,475 161 50,000,000 151,120,350 21,000,000 10,000 - 10,000 1,272,055 |
% 100.00 % 99.01 % 72.24 % 83.33 % 100.00 % 56.65 % 35.21 % 10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5.18 % 13.27 % 12.50 % 4.46 % 83.27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7,582,213 990,085 441,494 117,963 176,937 4,579,730 (21,760) 1,138,704 25,564 302,227 369,860 46,389 904,230 67,579 16,343 1,192,392 80,468 (7,726) 11,346 USD 246,185,159 CNY 1,301,536,498 CNY 1,379,512,566 CNY 590,702,188 CNY 1,303,444,275 USD 2,783,107 USD 2,783,107 USD 1,631,225 28,976 |
% 100.00 % 99.01 % 72.24 % 83.33 % 100.00 % 56.65 % 35.21 % 10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5.18 % 13.27 % 12.50 % 4.46 % 83.27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274,035 147,747 65,500 24,611 32,886 930,930 (849) 186,185 9,827 (15,349) (53,391) 6,671 (34,466) 7,860 (3,657) 930,930 65,500 (849) (2,253) USD 12,261,196 CNY 39,188,387 CNY 57,790,262 CNY (6,669,609) CNY 39,188,387 USD 204,356 USD 204,356 USD 129,376 158 |
274,035 146,284 48,672 20,509 32,886 532,802 - 184,256 9,827 (19,157) (51,905) 3,199 (34,466) 7,860 (3,657) 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 |
子公司子公司子公司子公司子公司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子公司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合資企業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合資企業子公司子公司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UEA 之子公司CMI 之子公司CMI之子公司CMI 之子公司CMI(BVI)之子公司CMAI之子公司CMAI Holding之子公司Pilot之子公司化新之子公司 |
〜 73 〜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投資公司名 稱 |
被投資公司名 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 |
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中最高持股或出資情形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
備 註 |
||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 數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
| FAR HSING (SAMOA) 璞真公司璞真公司璞真公司璞真公司璞真公司璞真公司璞真公司 |
ADVANCISION (CAYMAN) Industries CO., LTD. 耕薪都市更新(股)公司勤耕公司璞真誠美公司璞嘉公司璞致公司華璞建設(股)公司超越體能顧問有限公司 |
開曼群島台灣台灣台灣台灣台灣台灣台灣 |
控股公司、買賣鑄件住宅、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業住宅、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業住宅、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業住宅、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業住宒、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等住宅、大樓及工業廠房之開發租售等運動訓練業、其他顧問服務業 |
USD 4,052,188 234,496 1,500 199,500 - 34,800 5,000 4,050 |
USD 4,959,029 234,496 1,500 129,500 50 34,800 5,000 4,050 |
9,068,414 31,220,979 150,000 19,950,000 - 22,500 500,000 494,333 |
% 21.59 % 30.00 % 50.00 % 70.00 % - % 100.00 % 50.00 % 36.82 |
USD 932,761 317,612 5,345 173,842 - 30,801 5,397 3,594 |
% 21.59 % 30.00 % 50.00 % 70.00 % 50.00 % 100.00 % 50.00 % 36.82 |
USD (72,410) (82,058) (130) (10) 3 (3,587) 664 3,447 |
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得免揭露 |
FAR HSING(SAMOA)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璞真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璞真之子公司璞真之子公司璞真之子公司璞真之子公司璞真採權益法評價之合資企業璞真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人民幣千元/美金千元/日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公 司 名 稱 |
主要營業項 目 |
實 收資本額 |
投資方式( 註一) |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
期中最高持股或出資情形 |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二及註三) |
期末投資帳面價值(註三) |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註五) |
|---|---|---|---|---|---|---|---|---|---|---|---|---|---|
匯出 |
收回 |
||||||||||||
天津勤美達蘇州勤美達蘇州勤堡天津(勤威)勤美達(武漢)青島勤和 |
設計、開發、生產及銷售各種鑄鐵製品及各式機械、汽車零件設計、開發、生產及銷售各種鑄鐵製品及各式機械、汽車零件設計、生產及買賣鑄件研發、生產及銷售汽車、機電用精密鑄造毛胚及加工完成品研發設計、製造及銷售各種汽車、農機車、工機車、家用電器等零件、精密鑄造毛坯及模具等,及相關售後服務鑄件買賣 |
921,300 (USD30,000) 737,040 (USD24,000) 2,518,220 (USD82,000) 982,720 (USD32,000) 982,720 (USD32,000) 3,071 (USD100) |
2 2 2 2 2 2 |
388,238 423,406 - - - - |
- - - - - - |
- - - - - - |
388,238 423,406 - - - - |
(4,798) (CNY(1,090)) 172,092 (CNY39,112) (18,306) (CNY(4,160)) 364,449 (CNY82,829) (145,520) (CNY(33,073)) 4,034 (JPY18,163) |
83.27 % 83.27 % 83.27 % 83.27 % 83.27 % 83.33 % |
83.27 % 83.27 % 83.27 % 83.27 % 83.27 % 83.33 % |
(3,995) (CNY(908)) 143,191 (CNY32,543) (15,244) (CNY(3,464)) 309,196 (CNY70,272) (121,175) (CNY(27,540)) 3,362 (JPY15,135) |
1,072,059 (CNY247,589) 4,563,608 (CNY1,053,951) 2,563,323 (CNY591,991) 5,733,312 (CNY1,324,091) 668,396 (CNY154,364) 51,924 (JPY239,059) |
82,542 14,601 - - - - |
2.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單位:新台幣千元/美金千元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註六)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四)- |
|---|---|---|
| 811,644 | 6,406,750 (USD 208,621 ) |
註一:投資方式分為下列三種:
-
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其他方式。
〜 74 〜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註二:係依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之財務報表, 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
註三:表列之金額係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之子公司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及期末投資帳面 價值。 -
註四:本公司符合經審字第9704604680號函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 則」之規定,為已取得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符合營運總部營運範圍證明文件之企業, 有效期間自民國一一二年三月三日至一一五年三月一日,故不適用對大陸地區累計 投資金額或比例之限制。 -
註五: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累計已取得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盈餘匯 回3,256,084千元(USD108,140千元),此盈餘係大陸地區間接投資之子公司匯回第三 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匯回台灣,故無法直接區分由何大陸公司所匯回。 -
註六:係依民國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即期匯率換算。 註七:上述投資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3. 重大交易事項:無。
(四)主要股東資訊:
股東資訊: |
股東資訊: |
股東資訊: |
|---|---|---|
單位:股 |
||
股份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銓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56,739,965 | % 14.97 |
何明憲 |
26,312,540 | % 6.94 |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三個應報導部門,金屬成型部門、建築住宅部門及生活休閒部門,金
屬成型部門係各種鑄鐵件之製造加工銷售、建築住宅部門係住宅大樓之開發銷售、生
活休閒部門係經營零售百貨業務、遊樂園及飯店。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提供不同產品及勞務。由於每一策
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合併公
司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營業損益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合併公司將部門間
之銷售及移轉,視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 75 〜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收入:來自外部客戶收入部門間收入利息收入收入總計利息費用折舊與攤銷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採權益法之投資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應報導部門資產(註)應報導部門負債(註)收入:來自外部客戶收入部門間收入利息收入收入總計利息費用折舊與攤銷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採權益法之投資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應報導部門資產(註)應報導部門負債(註) |
112 年度 |
合 計17,619,443 - 79,835 17,699,278 (413,318) (1,072,390) (39,561) 1,623,844 685,724 (796,029) - - 合 計14,630,178 - 39,870 14,670,048 (274,775) (1,063,476) (56,976) 989,300 707,979 (669,131) - - |
|||
|---|---|---|---|---|---|
金屬成型部門$ 10,993,671 2,745,404 54,499 $ 13,793,574 $ (173,676) $ (817,554) $ (16,445) $ 565,174 $ 355,500 $ (205,675) $ - $ - |
建築住宅部門5,977,406 3,400 16,547 5,997,353 (86,548) (8,774) (23,116) 1,516,625 330,224 (2,090) - - |
生活創新部門648,366 95,436 5,257 749,059 (41,466) (220,212) - 1,552 - (586,894) - - 111 年度 |
調 整及銷除- (2,844,240) 3,532 (2,840,708) (111,628) (25,850) - (459,507) - (1,370) - - |
||
建築住宅部門 |
生活創新部門657,194 83,143 2,728 743,065 (36,683) (221,878) - 52,027 - (231,173) - - |
調 整及銷除- (3,593,615) 7,817 (3,585,798) (69,423) (25,632) - (324,920) - (5,200) - - |
|||
| 1,800,361 3,799 2,513 1,806,673 (53,310) (10,247) (4,766) 323,561 359,364 (14,203) - - |
註:合併公司之主要營運決策者係以稅前營業損益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
並未取得部門資產資訊,故不揭露合併總資產及總負債。
(三)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部門資訊之應報導部門之劃分係以不同產品及勞務為基礎,來自外部客
戶資訊已於其中揭露,故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無須再額外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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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四)地區資訊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及一一一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非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
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
||
|---|---|---|
地 區 別非流動資產:臺 灣美 國日 本中 國其他國家合 計主要客戶資訊來自金屬成型部門之甲客戶 |
112年度$ 10,388,400 75,003 375 5,716,712 384,473 $ 16,564,963 112 年度$ 1,758,685 |
111年度 |
| 9,615,410 76,252 32 6,291,263 388,733 |
||
| 16,371,690 | ||
111年度 |
||
| 2,162,763 |
(五)主要客戶資訊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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