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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WEN MEDIA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Sep 2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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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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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8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9 月14 日 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65),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 开地点原定于“浙江嘉兴经济开发区东方路156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现因工 作需要,将会议地点变更为“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 号白金湾广场1703 室”。变更后的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外,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余事项均不变。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29日15:00—2015年9月30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15:00至2015年9月30 日15:00。
-
4、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4日。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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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48号白金湾广场1703室
7、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 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 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 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2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 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董事的人数之积为累积投票权数总额,对每位候选人进 行投票时应在累积投票权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 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对以下非独立董事人选进行投票选举:
-
1.1、选举马中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选举叶碧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选举费华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选举魏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5、选举张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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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选举俞慧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对以下独立董事人选进行投票选举:
-
1.7、选举虞群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8、选举黄振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9、选举杜云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即每位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之积为累积投票权数 总额,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投票权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
2.1 选举张志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2 选举毛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4、《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第七届监事会中非职工代表监事薪酬
的议案》
备注: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5年9月1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会议登记办法
-
1、登记时间:2015年9月25日、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嘉兴经济开发区东方路1568号)
-
3、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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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 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5年9月28日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会议请出示上述有效证件,并请提前30分钟到场履 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343”; 投票简称为“禾欣投票”。
-
3、在投票当日,“禾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
审议的议案总数。
-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以下同),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1.01元代表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 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 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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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累积投票 |
|---|---|---|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
| 1.1 | 选举马中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1 |
| 1.2 | 选举叶碧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
| 1.3 | 选举费华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
| 1.4 | 选举魏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
| 1.5 | 选举张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
| 1.6 | 选举俞慧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
| 选举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 | |
| 1.7 | 选举虞群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1 |
| 1.8 | 选举黄振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
| 1.9 | 选举杜云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累积投票 |
| 2.1 | 选举张志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1 |
| 2.2 | 选举毛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
| 3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4.00 |
| 4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5.00 |
| 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
| 6 |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第七届监事会中非职工 代表监事薪酬的议案》 |
7.00 |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 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表1。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如表2。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 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或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之积为累积投票权数总额,对 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投票权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表1:表决意见对应“委托股数”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股数 |
|---|---|
| 同意 | 1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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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 | 2股 |
|---|---|
| 弃权 | 3股 |
|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票数对应“委托股数”一览表: | |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股数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股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股 |
| „„ | „„ |
| 合 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③确认投票完成。
5、如股东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 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 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网络投票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 一次申报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 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15:00至2015年9 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 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 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 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 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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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 活方法类似。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
-
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
(四)上述网络投票方法详见《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
则》、《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2228188/82228698
传真号码:0573-82228696
联 系 人:张颜慧、俞慧淑
通讯地址:浙江嘉兴经济开发区东方路1568号禾欣工业园
邮政编码:314003
-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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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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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 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累积投票制议案 | 同意(股) | |||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
| 说明: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操作办法: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股东持有的股 份数×6,该投票权数可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②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股东持有的股份数×3, 该投票权数可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③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则该项议案所有选 票视为弃权;④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
||||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 | |||
| 1.1 | 选举马中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2 | 选举叶碧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3 | 选举费华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 | 选举魏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5 | 选举张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6 | 选举俞慧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选举独立董事 | ———————— | |||
| 1.7 | 选举虞群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8 | 选举黄振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9 | 选举杜云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
| 说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操作办法:①投票权数=股东持有的股份数×2,该投票权数可在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②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则该项议案所有选票视为弃权;③若投选 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
||||
| 2.1 | 选举张志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2.2 | 选举毛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3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4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第七届监事会中非职工代 表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说明:议案3至议案6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 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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