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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A SECURITIES CO., LTD. M&A Activity 2026

Jun 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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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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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达证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正在筹划由中金公司通过向东兴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向信达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中金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将承继及承接信达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待有权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有权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对相关债务(义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一)债权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简称债权资料)到公司申报债权。其中: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债权人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的申报方式如下所示:

1、现场方式申报

请债权人持债权资料到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010-83252827

工作日接待时间:8:30-17:00

2、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B座12层

收件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邮编:100032

联系电话:010-83252827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传真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传真至以下号码,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

2


字样:

传真号码:010-83252455

联系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010-83252827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需与上述联系人电话确认传真是否收到,申报日以公司传真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