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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ChuRinga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Oct 26, 2012

55256_rns_2012-10-26_55472876-cfac-47dd-9e99-2e0fa470fe20.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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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洪爱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蒋勤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427,102,401.29
338,154,682.31

2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48,380,047.45
322,815,047.29

7.92%
(元)
股本(股) 80,000,000.00
40,000,000.00

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35
8.07

-46.1%
(元/股)
2012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0,648,805.50
2,483.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63
1,140%
(元/股)
2012年7-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1,042,897.38
193.3%

142,041,219.40

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75,587.95
40%

19,166,134.90

-13.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30%

0.24

-5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30%

0.24

-5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
-0.64%

5.58%

-13.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52%
-0.68%

5.42%

-13.42%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8,260.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70,464.14

1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4,784.60
所得税影响额 -119,478.82
合计 557,940.72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618 6,61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何军强 2,9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90,000
都辉 2,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50,000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
聚发-新股约定申购资金信托
3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

2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14
顾健勇 318,500
人民币普通股
318,500
徐璀 244,510
人民币普通股
244,510
王永健 236,568
人民币普通股
236,568
郭进生 219,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9,00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97,400

人民币普通股
197,400
吴健 18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1,000
郭志深 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上海玄战电子有
46,902,000
0

0

46,902,000

首发承诺
2014年8月3日
限公司
何军强 3,000,000
3,000,000

0

0

首发承诺
2012年8月3日
都 辉 2,850,000
2,850,000

0

0

首发承诺
2012年8月3日
李 斌 1,998,000
1,998,000

0

1,998,000

首发承诺;高管
2012年8月3日

锁定
顾士平 1,980,000
0

0

1,980,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金 兰 1,020,000
0

0

1,020,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殷延东 240,000
0

0

240,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杨可明 240,000
0

0

240,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郭希侠 240,000
0

0

240,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杨桂飞 240,000
0

0

240,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邵宏伟 240,000
0

0

240,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蒋 勤 240,000
0

0

240,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任忠惠 204,000
0

0

204,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肖友任 156,000
0

0

156,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王力成 150,000
0

0

150,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陈连清 150,000
0

0

150,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张 婷 150,000
0

0

150,000

首发承诺
2013年8月3日
合计 60,000,000
7,848,000

0

54,150,000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大的情况及原因:

  • 1、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235.51%,主要是因为需购买软件产品及芯片业务,发票未收到所致。

  •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247.59%,主要是因为支付投标保证金及员工出差暂借款所致。

  • 3、存货较期初增加66.83%,主要是因为因订单需求增加备料所致。

3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 4、无形资产较期初减少33.22%,主要是因为摊销所致。

  • 5、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36.66%,主要是因为摊销所致。

  • 6、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23.72%,主要是因为预收货款所致。

  •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5.06%,主要是因为期初数含年度奖金所致。

  • 8、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104.67%主要是因为公司预交软件产品增值税及上海禄森公司交纳所得税、代缴个税所致。

  • 9、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86.38%,主要是因为上海禄森公司支付往来款所致。

  • 10、股本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是因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 11、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31.86%,主要是因为增加杭州沃云公司股东所致。

  •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大的情况及原因:

  • 1、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5.1%,主要是因为母公司收入略增加及新增加合并上海禄森公司的收入所致。

  • 2、1-9月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08.53%,主要是因为新增加合并上海禄森公司的成本所致。

  • 3、1-9月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2.33%,主要是因为母公司新增销售网点及销售员工所致。

  • 4、1-9月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3.27%,主要是因为母公司增加研发费用所致。

  • 5、1-9月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753.62%,主要是因为母公司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 6、1-9月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8.15%,主要是因为母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 7、1-9月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9.92%,主要是因为母公司、政府补助收入增加及合并上海禄森公司的补助收入所致。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幅度大的情况及原因: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83.44%,主要是因为母公司销售回款未到期及合并上海禄森公司所致。

  •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0.93%,主要是因为减少购买固定资产所致。

  •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976.85万元,主要是因为母公司分红及去年同期IPO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 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4.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3.3%;实现营业利润700.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长52.13%;实现利润总额715.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56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40.03%。

2、 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

公司将加大产品开发平台建设,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技术研发人员,充实研发队伍,提升研发团队的技术研发水平和整 体实力,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持续创新。同时,营销网络建设方面,跟进广电、大客户、运营商等信息接入网络建设的步伐, 加大办事处的设立。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 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4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洪爱金、控
股股东上海玄战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
顾士平、金兰、殷延东、杨 洪爱金、控股股
可明、郭希侠、杨桂飞、邵
东上海玄战承
宏伟、蒋勤、任忠惠、肖友
诺上市之日起
任、王力成、陈连清、张婷
三十六个月,顾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洪爱金、控股股东 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 士平、金兰、殷
延东、杨可明、
上海玄战、顾士平、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
郭希侠、杨桂
金兰、殷延东、杨
可明郭希侠杨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飞、邵宏伟、蒋
、、
桂飞、邵宏伟、蒋

公司股东何军强、都辉、李
2010年03月26 勤、任忠惠、肖 正常履行中
友任、王力成、
勤、任忠惠、肖友
任、王力成、陈连
斌承诺:自公司股票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陈连清、张婷承
诺:自公司股票
清、何军强、都辉、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
上市之日起二
李斌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十四个月何军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强、都辉、李斌
除此之外,担任公司董事、
承诺:自公司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洪爱
票上市之日起
金、金兰、殷延东、李斌、
十二个月。
王力成、张婷、杨可明、郭
希侠、杨桂飞、邵宏伟、任
忠惠承诺:在其任职期间
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
的利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洪爱金、控股股东上海玄战
及股东何军强分别出具了
不可撤销的《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本人/本公
司在作为股份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期间,
承诺:一、本人/本公司目前
至不再持有公
洪爱金、控股股东 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
2010年03月26 司5%以上(含 正常履行中
上海玄战、何军强 5%)的股份为
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
生产和销售与股份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研制、生产和
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
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
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
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本人/本公司控股企业
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人/

5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及
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
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
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
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三、自本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如股份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
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公司
及本人/本公司控股的企业
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
务相竞争;可能与股份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
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
股的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
出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竞争:A、停止生产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
入到股份公司来经营;D、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
关联的第三方。”
公司前身杭州初灵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因2007年底至
2009年期间与关联方之间
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
实际控制人洪爱金、控股股
东上海玄战出具了与关联
方资金占用的承诺函:若因
前述资金占用行为给公司 至不处于公司
洪爱金、控股股东 造成经济损失,由上海玄 2010年07月17 控股股东或实
正常履行中
上海玄战 战、洪爱金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上海玄战、洪爱金还 际控制人为止
出具了《有关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定
的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
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
资金往来的规定。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否□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 √是□否□不适用
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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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050.3 22,050.3 22,050.3


240 240
0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28.11 3,347.6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3%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本报告期 定使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预可 实的效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3)=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2013年
网络营销建设项目 3,761.55
3,761.55

128.66

276.69

7.36%

08月31
2012年
年产43.75万台信息接
3,428.11
2,700

0

2,700

100%

06月30
90.47
入产品项目
2013年
信息接入技术研发中
3,297.72
3,297.72

111.34

370.97

11.25%

08月31
心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487.38 9,759.27
240
3,347.66
-
- 90.47
-
-
超募资金投向
对外投资 275
275

0

275

100%
-69.52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200
2,200

2,200

2,200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475
2,475

2,200

2,475

-
- -69.52
-
-
合计 - 12,962.38 12,234.27
2,440
5,822.66
-
- 20.95
-
-
“研发中心建设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第一年(2011年8月-2012年8月)投入3510.55万元,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47.66万元,实际投入与计划投入的差额为2862.89万元,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
要原因是原计划中购置办公用房的款项与其相关配套尚未实施,以及运输工具尚未购买。经综合考
虑房源价格和市场成本等因素,目前暂以公司现有场地解决项目新增人员的办公场地问题。该计划
款项预计调整到2013年度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2年1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
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葛念梅、任曙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沃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50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拓展和加强EPON产品线。公司用超募资金投入275万元,持有
新公司55%的股权,自然人葛念梅投入135万元,持有新公司27%的股权,自然人任曙投入90万
元,持有新公司18%的股权。目前公司进展正常。2、2012年7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人民币2,200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意见。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7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2011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年产 43.75 万台信息接入产品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行建设生产 施地点变更情况 线变更为控股具有生产能力的公司,实施地点由利用公司现有场地变更为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由 3,428.11 万元变更为 2,700.00 万元,多余募集资金 728.11 万元转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意见。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2011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年产 43.75 万台信息接入产品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行建设生产 施方式调整情况 线变更为控股具有生产能力的公司,实施地点由利用公司现有场地变更为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由 3,428.11 万元变更为 2,700.00 万元,多余募集资金 728.11 万元转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意见。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 适用 √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适用 √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年产 43.75 万台信息接入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3428.11 万元,公司对“年产 43.75 万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台信息接入产品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等进行了变更,使用该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额 3428.11 万元中的 2700 万元将“年产 43.75 万台信息接入产品项目”实施方式由原计划公司利用现 有场地自行建设生产线变更为控股具有信息产品生产能力的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多余募集资金 “ ” 728.11 万元转入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明确利润分配原则,保护股东利益, 实现公司可持续性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五十七条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了最新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为:

公司董事会应于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结合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状 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 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未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异议的,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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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的,即为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方案将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1) 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 (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 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 1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 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 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 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分红政策调整方案 的,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未对分红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异议的,分红政策调整方案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提供网络投票,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修订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2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 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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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爱金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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