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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ChuRinga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Jul 3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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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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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灵信息”或“公 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初灵信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为 3,000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05 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 万股(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2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8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 25.00 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 万股,于 2011 年 8 月 3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其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800 万股股票已于 2011 年 8 月 3 日起上市流通;网下配售的 200 万股股票已于 2011 年 11 月 3 日起上市 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网下配售股票自网上发行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方可上市流通的规定。

201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人民币(含税);同 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共计转增 4,000 万股。2012 年 5 月 4 日,公司实施了上述方案,总股本由 4,000

万股增至 8,000 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为 5,215.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19%。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250,000 股,占总股本的 6.56%;实际可上市 流通数量为 3,387,000 股,占总股本的 4.23%。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13 人,其中自然人股东 13 人,

  • 法人股东 0 人。

  •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数量(股)
备注
1 顾士平 1,980,000 1,980,000 1,980,000
2 金兰 1,020,000 1,020,000 255,000 董事、副总经理
3 杨可明 240,000 240,000 60,000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4 殷延东 240,000 240,000 60,000 董事
5 杨桂飞 240,000 240,000 60,000 副总经理
6 郭希侠 240,000 240,000 60,000 副总经理
7 邵宏伟 240,000 240,000 240,000
8 蒋勤 240,000 240,000 240,000
9 任忠惠 204,000 204,000 51,000 副总经理
10 肖友任 156,000 156,000 156,000
11 张婷 150,000 150,000 37,500 监事
12 王力成 150,000 150,000 37,500 监事会主席
13 陈连清 150,000 150,000 150,000
合计 5,250,000 5,250,000 3,387,000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承诺 如下:

公司股东顾士平、金兰、殷延东、杨可明、郭希侠、杨桂飞、邵宏伟、蒋勤、 任忠惠、肖友任、王力成、陈连清、张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上市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金兰、殷延东、王力成、张 婷、杨可明、郭希侠、杨桂飞、邵宏伟、任忠惠除前述承诺锁定期外,还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经核查,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

(三)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进行任何担保。

四、国信证券对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傅毅清 包世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