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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ecurit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3
Apr 14, 2023
56897_rns_2023-04-14_8cc00d0b-6c3d-4668-8052-770205e17435.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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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收到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涉及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经审阅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 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 行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当时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价格公允,符合 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易当时公司的相关制度且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 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拟签署债务和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股权收购的债务支付问题,可 以暂缓公司经营压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的行 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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